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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也可以多交一份粮食,免去这份活。”
他们那一群人一走,大人们就坐在一起面面相觑,我毫无压力的趴在许华谦身上,眯着眼昏昏欲睡。
他们也没谈什么,就是说以后肿么办?最后统一决定静观其变。
我觉得粮食不用愁,管够,十一分钟空间里的粮食不要太多,但是我不想让他暴露出来,他自己也不想变成香喷喷。
最终敲定男人出去找吃的,女人小孩留下来干活。
许华谦开始想给我付粮食,我说我要锻炼身体。
于是我也在干活之内,你们以为我真的回去干活那就错了。
我这么懒,动都懒的动的人怎么可能干活。
我自然是让十一分钟把我的粮食交出来,然后独自溜之大吉,干活的地点不在一处,所以我和五分钟七分钟没有碰过面。
她们也不知道我根本没干活,两个女生顶多就是做做饭洗洗碗什么的,男的就算十一二岁的小孩也要搬搬砖什么的。
话说开始以为附近就我们几个人,没想到经过他们这么一闹才知道附近很多人,有老有少还有女人。
有人身上还算光鲜,有人就不行了,饿的动不了。
干活的都管饱,虽然吃的差一点,但是总比没得吃好吧!
我也就是逛了一圈又跑出去了,谁都没带上,我自个跟着许华谦的气味出来的,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一家小超市里。
他们开的是货车,空间很大,所以路过的店面都被他们砸开了拿物质。
衣服,被子,生活用品,一切可以用得上的统统不放过。
以前上千上百的东西,现在随便拿,此时我站在一家男装店,看着自己脏兮兮的衣服有些嫌弃。
奈何店里没有小孩穿的,我只好把身体变大了穿,我闲着无聊,并且没有丝毫危机感。
别人都在紧张的生活,我却在悠闲的换衣服,甚至在柜台那里找到了一台电脑,外加一部手机,也不知道是谁丢的。
手机是新款爱疯六,有讨厌的密码,我试了好几遍也不行,只能先塞进口袋里了。
我又试了一下西装,领带打法怎么都打不好,要不太紧了呼吸困难,要不就是打出来不好看。
我失望的脱下来,又拿了一套卫衣卫裤套上,自我感觉良好,又把脸变了一下才走出去装逼。
自然没一个人鸟我了,人形怪物都好脏,我嫌弃他们。
路过卖金店,我走了进去,我在人类的记忆里知晓,人类想结婚了就买个戒指给自己和老婆戴上,这叫结婚信物。
我比较俗,也看不出来哪个好看哪个不好看,只好挑大个的,我挑了一个玫瑰花的,玫瑰花大的遮了半个手。
戴在手上还沉甸甸的,有些不方便,我皱皱眉,为了结婚幸福就委屈一下戴上吧!
我暗暗觉得人类真是闲着蛋疼,做什么搞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折腾人。
都弄好,我找了个镜子看看我现在的样子,还特意把手上的玫瑰花戒指放在显眼的地方照。
自觉各方面都比较完美,我终于安心的去见我媳妇了。
我媳妇就在不远处,我刚刚就已经找到了,但是我穿的难看,样子还保持着十一二岁的时候,当然不能就那么随意见他了,不然我前面的伪装都白伪装了。
因为离得近,所以我没费多少时间就找到了他,他和别人一起在小超市里搬物资。
我还听见了他和别人小声的交流,好几个人劝他,“干嘛不和我们一起走?因为那个孩子吗?”
们,也可以多交一份粮食,免去这份活。”
他们那一群人一走,大人们就坐在一起面面相觑,我毫无压力的趴在许华谦身上,眯着眼昏昏欲睡。
他们也没谈什么,就是说以后肿么办?最后统一决定静观其变。
我觉得粮食不用愁,管够,十一分钟空间里的粮食不要太多,但是我不想让他暴露出来,他自己也不想变成香喷喷。
最终敲定男人出去找吃的,女人小孩留下来干活。
许华谦开始想给我付粮食,我说我要锻炼身体。
于是我也在干活之内,你们以为我真的回去干活那就错了。
我这么懒,动都懒的动的人怎么可能干活。
我自然是让十一分钟把我的粮食交出来,然后独自溜之大吉,干活的地点不在一处,所以我和五分钟七分钟没有碰过面。
她们也不知道我根本没干活,两个女生顶多就是做做饭洗洗碗什么的,男的就算十一二岁的小孩也要搬搬砖什么的。
话说开始以为附近就我们几个人,没想到经过他们这么一闹才知道附近很多人,有老有少还有女人。
有人身上还算光鲜,有人就不行了,饿的动不了。
干活的都管饱,虽然吃的差一点,但是总比没得吃好吧!
我也就是逛了一圈又跑出去了,谁都没带上,我自个跟着许华谦的气味出来的,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一家小超市里。
他们开的是货车,空间很大,所以路过的店面都被他们砸开了拿物质。
衣服,被子,生活用品,一切可以用得上的统统不放过。
以前上千上百的东西,现在随便拿,此时我站在一家男装店,看着自己脏兮兮的衣服有些嫌弃。
奈何店里没有小孩穿的,我只好把身体变大了穿,我闲着无聊,并且没有丝毫危机感。
别人都在紧张的生活,我却在悠闲的换衣服,甚至在柜台那里找到了一台电脑,外加一部手机,也不知道是谁丢的。
手机是新款爱疯六,有讨厌的密码,我试了好几遍也不行,只能先塞进口袋里了。
我又试了一下西装,领带打法怎么都打不好,要不太紧了呼吸困难,要不就是打出来不好看。
我失望的脱下来,又拿了一套卫衣卫裤套上,自我感觉良好,又把脸变了一下才走出去装逼。
自然没一个人鸟我了,人形怪物都好脏,我嫌弃他们。
路过卖金店,我走了进去,我在人类的记忆里知晓,人类想结婚了就买个戒指给自己和老婆戴上,这叫结婚信物。
我比较俗,也看不出来哪个好看哪个不好看,只好挑大个的,我挑了一个玫瑰花的,玫瑰花大的遮了半个手。
戴在手上还沉甸甸的,有些不方便,我皱皱眉,为了结婚幸福就委屈一下戴上吧!
我暗暗觉得人类真是闲着蛋疼,做什么搞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折腾人。
都弄好,我找了个镜子看看我现在的样子,还特意把手上的玫瑰花戒指放在显眼的地方照。
自觉各方面都比较完美,我终于安心的去见我媳妇了。
我媳妇就在不远处,我刚刚就已经找到了,但是我穿的难看,样子还保持着十一二岁的时候,当然不能就那么随意见他了,不然我前面的伪装都白伪装了。
因为离得近,所以我没费多少时间就找到了他,他和别人一起在小超市里搬物资。
我还听见了他和别人小声的交流,好几个人劝他,“干嘛不和我们一起走?因为那个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