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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曹云再次偷换概念。
三百份证词中第一部分可以否决,同事对人品的证词是无效的,因为必须考虑到人情等等方面的原因。曹云如果是检控官这里就可以反杀一刀,为民公司有三千名员工,只有一百人愿意为你作证,也就是有两千九百人对你人品存疑。
第二部分证词有一定参考价值,是对莫蔚信誉和人品一个补充说明旁证。但这部分人比较少。现在很多城市人却对对门的邻居情况一无所知。同时和第一部分一样,这证据也可以反杀。
第三部分证词是比较厉害的,首先客户和莫蔚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不存在不留情面,日后不好相见的情况。而且总数达到40%,这个数字是曹云都没想到的。按照曹云想法,能找到50%的客户就很牛了,50%客户中有50%愿意作证就够了。预计是25%的客户愿意在打印好的稿子签字。这还是考虑到莫蔚服务片区的原因。否则曹云估算最多10%。
能达到这样比例仍旧是偷换概念。第一点要明确陆一航他们到底拜访了多少客户?假设拜访了80%的客户。那就是还有40%的客户不满意。第二点,是否完整清楚说明签字的意义,作证的客户知道不知道莫蔚为什么需要他的签字,和谁打官司?为什么打官司?否则就无法形成旁证。
这点也是致命伤,陆一航他们遵循曹云的吩咐,含糊其辞。有误导客户以为为民公司调查莫蔚的情况,是升迁莫蔚前的客户访问。签字就是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
最有力的旁证只有二十多份,是客户和一些邻居、同事自己写的,对莫蔚非常正面评价的证词。
能放到台面上的自然都是正面意见,一个人就算是圣人,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肯定有不少负面意见。作为辩方律师自然不会把负面意见拿出来。这点也是辩护律师常用的伎俩,有选择性的拿出证据。如同新闻一样,都是真的,但是我可以选择报道。不想让你知道我就不报道,想让你知道我就报道。
虽然手段很俗,但是大多数人吃这套。
王磊完全应付不过来这场面,他面前被送了一堆的复印件,法官面前也有一堆。陆一航选取了最有力的几分证词念读。又是一次误导,误导检控官和法官认为,这一叠所有的证词都是类似风格。那就厉害了。
陆一航完成了结案陈词后看王磊,他才看了三份证词。
王磊许久才开口:“这些都是旁证,最多能证明被告日常的品行端正,信誉良好。不能代表交通事故发生时候被告的心态。”我草,我在说什么鬼?什么鬼,已经从高山律师所通过司马落感染到了王磊。
王磊:“旁证始终只有参考的价值,在本案中最清楚的证据是交通监控视频证据。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孙地让莫蔚离开现场。故而请法官判逃逸罪名成立。”
王磊说的没错,即使官司打到现在,双方各有50%的胜负率。最终的裁决要看法官。
十五分钟休庭后,宣布本案一审最终判决。
法官认为莫蔚逃逸罪名因为存在有疑点,以法律疑罪从无的精神,逃逸罪名不成立。但是莫蔚必须按照定损赔偿孙地的所有经济损失,如果孙地要追加索赔,那将另案审理。
不追究莫蔚的刑责,但是钱还是要赔的。因为也没有证据说明孙地在撒谎,适用补损法理。逃逸罪名存疑,一个是孙地不确定自己在交通事故现场说了什么话。一个是因为大量的旁证证明莫蔚的品行。
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寒子请客,老规矩:吃饭唱歌一条龙。但曹云借口疲劳推辞,让大家玩的开心,他自己单独回律师所。
作为老板和朋友,高山杏自然不会把曹云一个人扔下,但也不能不出席集体活动。最后高山杏随意吃了点晚饭,带上打包好的食物回律师所。
……
高山律师所内,曹云一个人翘脚看电视,面前茶几放了一个头盔。高山杏把食物放茶几上,边拆食物边问:“认识了机车妹子?”
曹云道:“我为了证明自己认识空姐,难道还得买架飞机?”
“哈哈,快吃吧,还温的。你最喜欢的白切鸡,外加蒜头辣椒酱料,我亲自调的。”
曹云搓手三下,算是洗过了,叼起一块肉:“不错,不错,老板带的外卖就是好吃。”
高山杏:“喂,有事以后就直接找我说。别老是让我问你发生什么事了?”
曹云道:“这事没什么,是你八卦。我这么大人,有心事也不需要别人旁听。”
高山杏:“我就想听。”端起薯条边吃边看曹云。
曹云:“没有什么意义。我认为孙地很可能真的没说那话。”没说让莫蔚走。
高山杏惊讶:“你意思是莫蔚撒谎?”
曹云摇头:“我不肯定。要说莫蔚撒谎,似乎也不太对。想知道就把头盔戴上。按照你的头号买的,我知道你不会抛下我,因为你有八卦精神。”真的吗?这就是扯淡功夫。套换概念,头型头号,紧一些松一些都是可以的。实际上曹云是买来自己戴,戴着看电视。
高山杏戴上头盔,曹云说话,高山杏摇头,表示听不清楚。曹云指电视,开大音量一直到高山杏能听清楚。
高山杏拿下头盔,关小电视声音:“我好像明白了。”
“不,应该也不你想的那样。正常情况下,摩托车手停车后会把面前玻璃罩拉起来,这样听力即使有一点影响,但是也只是有一点影响而已。在刮蹭之后,莫蔚始终没有拉起玻璃罩……这东西是叫玻璃罩吧?不管了……她没有做出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说明她当时有些懵圈了。要说莫蔚故意逃逸,我不信。要说孙地撒谎,你刚才实验了,孙地除非吼莫蔚,否则莫蔚听不见。孙地如果吼莫蔚,怎么可能让莫蔚离开呢?”
曹云:“我对于能帮莫蔚脱罪很高兴,一来她是寒子的表姐,二来是我们委托人。但是我觉得对孙地有些过份。我必须承认自己也是戴着有色眼镜在看人,我听案子时候先入为主的认为孙地是个混蛋。最少这件事不是这样。这是我的错。”
高山杏:“我没理解,你到底高兴还是不高兴?”
曹云回答:“如果我对孙地是否撒谎存疑,而不是先入为主,最终打... -->>
这里曹云再次偷换概念。
三百份证词中第一部分可以否决,同事对人品的证词是无效的,因为必须考虑到人情等等方面的原因。曹云如果是检控官这里就可以反杀一刀,为民公司有三千名员工,只有一百人愿意为你作证,也就是有两千九百人对你人品存疑。
第二部分证词有一定参考价值,是对莫蔚信誉和人品一个补充说明旁证。但这部分人比较少。现在很多城市人却对对门的邻居情况一无所知。同时和第一部分一样,这证据也可以反杀。
第三部分证词是比较厉害的,首先客户和莫蔚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不存在不留情面,日后不好相见的情况。而且总数达到40%,这个数字是曹云都没想到的。按照曹云想法,能找到50%的客户就很牛了,50%客户中有50%愿意作证就够了。预计是25%的客户愿意在打印好的稿子签字。这还是考虑到莫蔚服务片区的原因。否则曹云估算最多10%。
能达到这样比例仍旧是偷换概念。第一点要明确陆一航他们到底拜访了多少客户?假设拜访了80%的客户。那就是还有40%的客户不满意。第二点,是否完整清楚说明签字的意义,作证的客户知道不知道莫蔚为什么需要他的签字,和谁打官司?为什么打官司?否则就无法形成旁证。
这点也是致命伤,陆一航他们遵循曹云的吩咐,含糊其辞。有误导客户以为为民公司调查莫蔚的情况,是升迁莫蔚前的客户访问。签字就是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
最有力的旁证只有二十多份,是客户和一些邻居、同事自己写的,对莫蔚非常正面评价的证词。
能放到台面上的自然都是正面意见,一个人就算是圣人,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肯定有不少负面意见。作为辩方律师自然不会把负面意见拿出来。这点也是辩护律师常用的伎俩,有选择性的拿出证据。如同新闻一样,都是真的,但是我可以选择报道。不想让你知道我就不报道,想让你知道我就报道。
虽然手段很俗,但是大多数人吃这套。
王磊完全应付不过来这场面,他面前被送了一堆的复印件,法官面前也有一堆。陆一航选取了最有力的几分证词念读。又是一次误导,误导检控官和法官认为,这一叠所有的证词都是类似风格。那就厉害了。
陆一航完成了结案陈词后看王磊,他才看了三份证词。
王磊许久才开口:“这些都是旁证,最多能证明被告日常的品行端正,信誉良好。不能代表交通事故发生时候被告的心态。”我草,我在说什么鬼?什么鬼,已经从高山律师所通过司马落感染到了王磊。
王磊:“旁证始终只有参考的价值,在本案中最清楚的证据是交通监控视频证据。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孙地让莫蔚离开现场。故而请法官判逃逸罪名成立。”
王磊说的没错,即使官司打到现在,双方各有50%的胜负率。最终的裁决要看法官。
十五分钟休庭后,宣布本案一审最终判决。
法官认为莫蔚逃逸罪名因为存在有疑点,以法律疑罪从无的精神,逃逸罪名不成立。但是莫蔚必须按照定损赔偿孙地的所有经济损失,如果孙地要追加索赔,那将另案审理。
不追究莫蔚的刑责,但是钱还是要赔的。因为也没有证据说明孙地在撒谎,适用补损法理。逃逸罪名存疑,一个是孙地不确定自己在交通事故现场说了什么话。一个是因为大量的旁证证明莫蔚的品行。
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寒子请客,老规矩:吃饭唱歌一条龙。但曹云借口疲劳推辞,让大家玩的开心,他自己单独回律师所。
作为老板和朋友,高山杏自然不会把曹云一个人扔下,但也不能不出席集体活动。最后高山杏随意吃了点晚饭,带上打包好的食物回律师所。
……
高山律师所内,曹云一个人翘脚看电视,面前茶几放了一个头盔。高山杏把食物放茶几上,边拆食物边问:“认识了机车妹子?”
曹云道:“我为了证明自己认识空姐,难道还得买架飞机?”
“哈哈,快吃吧,还温的。你最喜欢的白切鸡,外加蒜头辣椒酱料,我亲自调的。”
曹云搓手三下,算是洗过了,叼起一块肉:“不错,不错,老板带的外卖就是好吃。”
高山杏:“喂,有事以后就直接找我说。别老是让我问你发生什么事了?”
曹云道:“这事没什么,是你八卦。我这么大人,有心事也不需要别人旁听。”
高山杏:“我就想听。”端起薯条边吃边看曹云。
曹云:“没有什么意义。我认为孙地很可能真的没说那话。”没说让莫蔚走。
高山杏惊讶:“你意思是莫蔚撒谎?”
曹云摇头:“我不肯定。要说莫蔚撒谎,似乎也不太对。想知道就把头盔戴上。按照你的头号买的,我知道你不会抛下我,因为你有八卦精神。”真的吗?这就是扯淡功夫。套换概念,头型头号,紧一些松一些都是可以的。实际上曹云是买来自己戴,戴着看电视。
高山杏戴上头盔,曹云说话,高山杏摇头,表示听不清楚。曹云指电视,开大音量一直到高山杏能听清楚。
高山杏拿下头盔,关小电视声音:“我好像明白了。”
“不,应该也不你想的那样。正常情况下,摩托车手停车后会把面前玻璃罩拉起来,这样听力即使有一点影响,但是也只是有一点影响而已。在刮蹭之后,莫蔚始终没有拉起玻璃罩……这东西是叫玻璃罩吧?不管了……她没有做出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说明她当时有些懵圈了。要说莫蔚故意逃逸,我不信。要说孙地撒谎,你刚才实验了,孙地除非吼莫蔚,否则莫蔚听不见。孙地如果吼莫蔚,怎么可能让莫蔚离开呢?”
曹云:“我对于能帮莫蔚脱罪很高兴,一来她是寒子的表姐,二来是我们委托人。但是我觉得对孙地有些过份。我必须承认自己也是戴着有色眼镜在看人,我听案子时候先入为主的认为孙地是个混蛋。最少这件事不是这样。这是我的错。”
高山杏:“我没理解,你到底高兴还是不高兴?”
曹云回答:“如果我对孙地是否撒谎存疑,而不是先入为主,最终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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