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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电脑上,偶尔听到莫文蔚那首伤感的盛夏的果实,忍不住又想起我当年热恋的表妹。2001年时这首盛夏的果实正在流行,表妹她却对我一再拒绝,然后我就到自己的屋子里去听这首歌:不要刻意说你还爱我,当看见潮起潮落只要你记得我。多么感伤的情景,可惜我们当时根本没有相爱,也许只是在深处相爱了。音乐会将人的刻骨铭心的事保存起来,我的每件重要的事几乎都伴随着一曲音乐,因为在所有的艺术形式中音乐最能感动人。我的这次恋爱就藏在这首歌中。
高中最后一年,由于我没有考中理想的大学,就到榆次去补习。一天下午正在下着秋雨,我从滴着雨水的屋檐下经过,被一个傻笑的女生所吸引,于是我展开了对她的追逐。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我第一次主动追求女生,因为我的初恋是双方主动走到一起的。
我们的文科补习教室是一座非常古老的平房,平房前面有许多各种各样的树。班主任经常调侃地说这间教室是那里的风水宝地,因为那里的地势最低,有水聚集的地方就是宝地。当时,教室的前面可能正在施工,有一个做混凝土的地方,那里有许多奇形怪状的石头,她经常同另外一个女生在那里顽皮地捡奇怪的石头玩,一天她终于找到一块奇怪的黑色石头,就每天在前排的窗前把玩,这让我对她更加注意。
一次,我故意同她前排的一个男生调换座位,在课间向她要石头来看,她非常高兴地让我看。我一直看到上课铃声响,当时突然想到一个恶作剧,我就写一个字条给她。纸条的大意是:我发现这块黑色石头是我的,前世我就是这个石头的主人,现在却落到你的手上。后面的她收到石头和纸条后,我听到两个女生在窃窃私语一番后就缩着脖子笑起来,不久我就收到一个纸条,上面写道:那我就先帮你保存吧。于是我们就认识了。
课后,她经常到操场上打羽毛球,我就借机同她接近。我想我当时太急迫了,在同她认识一天后,我就在上课时写了一首诗,将我比作港湾她比作小舟,说我愿意保护她一生。当她收到那个纸条时,不但没有高兴反而非常生气,不过下面并没有落款,但她知道是我们坐在一起的三个人之一,下课后她就拿我们的笔记对笔迹,她马上发现是我的,因为我的字体太特别了,然后她就不声不响地坐回去了。
她成为我的表妹,可能是我跟我那两个朋友,就是跟我每天住在坐在吃在恋爱在一起的两个榆次朋友,我跟他们说我是她的表哥。这里我记不清楚了,或者是同另外的人说了,或者是同她本人说了,总之后来我们一律叫她表妹,因为在过去表兄妹之间经常联姻的。
我不知道那次事件已经将我们之间永远隔开了,后来无论我同她一起打羽毛球还是干什么,只要我一加入她马上退出,我通过贿赂她的女友都无济于事。不过那以后,我还是疯狂地追求她很长一段时间的。有时,我就很早地赶到教室去把玩那块石头,直到一次被她撞到,她索性将石头锁起来了。
她并不漂亮,甚至有点中等偏下的感觉,那个男生化的大黑框眼镜,个子稍稍矮小而有点发胖,皮肤非常雪白,经常穿运动类型的衣服,但是这所有的因素似乎给我一种可爱的感觉。本来我对她还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在她的一再拒绝后反而不可自拔了,当时我们一起住的另外两个人都在恋爱,其中另外一个人同我一样,不能把对方搞定,于是我们就经常一边听盛夏的果实想像伤感的分别,一边黑色幽默地设想:将来的一天,我们开着自己的轿车访问故乡,下车之后正好遇到汗流浃背的她们。不过设想归幻想,我们俩始终没有得到对方任何一点正面的同意。
我一直在思考她拒绝我的理由,我想最有可能的理由是,我们都还在向大学的门拥挤,怎么有时间谈情说爱的。一次,她的抽屉忘记锁了,我就坐在她的书桌上偷看她日记,发现她充满了对榆次的厌恶,希望远离这个庸俗的城市,我拼命寻找我的印迹,发现我们认识之后,她反复提到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白娘子”那个人就是我。我发现她每天都在关注我,觉得我的眼睛要把她看穿,当时我顿时就心情舒坦起来。我想我猜测的理由是正确的,因为她似乎每天都在鼓励自己远离这座城市,哪里有心情恋爱。
还有更充分的证据,那时每当她经过我时,就自言自语地说:傻!当时我还不能明白一个女生对男生说“傻”时的含义,只是感觉她很莫名其妙,现在想来是同上面的理由暗合的,直到最后我高考再次发挥失常被调剂到边疆时,我才想起她的举动,虽然她同样没有考好。
那是高考前的日子,我让另外那个同样处于失恋深处的朋友帮我把风,然后我将那块黑色的石头偷走了,我想我才应该是它的主人,当我的朋友看见我居然偷一块石头时,真是哭笑不得。那是我第一次伤心的失恋,直到大学仍然没有摆脱其中的阴影。在大一的时候,我曾经写过我的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觅石,其中有许多事情是确实的,因为那时我仍然对我的第一次失恋念念不忘。
我带着那块石头返回故乡了,每天在果园中徘徊,在我离开家乡时,我将一个骷髅、一条死蛇、一个另外的东西和那块石头,这些具有复杂的形而上象征意义的东西一起埋在了果园的石阶下面,我默默地祷告:别了,我的少年,然后毅然离开了家乡。2004年夏天面对当年的遗迹,我又写了一首诗纪念,不了解事实的人是根本无法理解的。
2006-2-22于榆社
在我的电脑上,偶尔听到莫文蔚那首伤感的盛夏的果实,忍不住又想起我当年热恋的表妹。2001年时这首盛夏的果实正在流行,表妹她却对我一再拒绝,然后我就到自己的屋子里去听这首歌:不要刻意说你还爱我,当看见潮起潮落只要你记得我。多么感伤的情景,可惜我们当时根本没有相爱,也许只是在深处相爱了。音乐会将人的刻骨铭心的事保存起来,我的每件重要的事几乎都伴随着一曲音乐,因为在所有的艺术形式中音乐最能感动人。我的这次恋爱就藏在这首歌中。
高中最后一年,由于我没有考中理想的大学,就到榆次去补习。一天下午正在下着秋雨,我从滴着雨水的屋檐下经过,被一个傻笑的女生所吸引,于是我展开了对她的追逐。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我第一次主动追求女生,因为我的初恋是双方主动走到一起的。
我们的文科补习教室是一座非常古老的平房,平房前面有许多各种各样的树。班主任经常调侃地说这间教室是那里的风水宝地,因为那里的地势最低,有水聚集的地方就是宝地。当时,教室的前面可能正在施工,有一个做混凝土的地方,那里有许多奇形怪状的石头,她经常同另外一个女生在那里顽皮地捡奇怪的石头玩,一天她终于找到一块奇怪的黑色石头,就每天在前排的窗前把玩,这让我对她更加注意。
一次,我故意同她前排的一个男生调换座位,在课间向她要石头来看,她非常高兴地让我看。我一直看到上课铃声响,当时突然想到一个恶作剧,我就写一个字条给她。纸条的大意是:我发现这块黑色石头是我的,前世我就是这个石头的主人,现在却落到你的手上。后面的她收到石头和纸条后,我听到两个女生在窃窃私语一番后就缩着脖子笑起来,不久我就收到一个纸条,上面写道:那我就先帮你保存吧。于是我们就认识了。
课后,她经常到操场上打羽毛球,我就借机同她接近。我想我当时太急迫了,在同她认识一天后,我就在上课时写了一首诗,将我比作港湾她比作小舟,说我愿意保护她一生。当她收到那个纸条时,不但没有高兴反而非常生气,不过下面并没有落款,但她知道是我们坐在一起的三个人之一,下课后她就拿我们的笔记对笔迹,她马上发现是我的,因为我的字体太特别了,然后她就不声不响地坐回去了。
她成为我的表妹,可能是我跟我那两个朋友,就是跟我每天住在坐在吃在恋爱在一起的两个榆次朋友,我跟他们说我是她的表哥。这里我记不清楚了,或者是同另外的人说了,或者是同她本人说了,总之后来我们一律叫她表妹,因为在过去表兄妹之间经常联姻的。
我不知道那次事件已经将我们之间永远隔开了,后来无论我同她一起打羽毛球还是干什么,只要我一加入她马上退出,我通过贿赂她的女友都无济于事。不过那以后,我还是疯狂地追求她很长一段时间的。有时,我就很早地赶到教室去把玩那块石头,直到一次被她撞到,她索性将石头锁起来了。
她并不漂亮,甚至有点中等偏下的感觉,那个男生化的大黑框眼镜,个子稍稍矮小而有点发胖,皮肤非常雪白,经常穿运动类型的衣服,但是这所有的因素似乎给我一种可爱的感觉。本来我对她还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在她的一再拒绝后反而不可自拔了,当时我们一起住的另外两个人都在恋爱,其中另外一个人同我一样,不能把对方搞定,于是我们就经常一边听盛夏的果实想像伤感的分别,一边黑色幽默地设想:将来的一天,我们开着自己的轿车访问故乡,下车之后正好遇到汗流浃背的她们。不过设想归幻想,我们俩始终没有得到对方任何一点正面的同意。
我一直在思考她拒绝我的理由,我想最有可能的理由是,我们都还在向大学的门拥挤,怎么有时间谈情说爱的。一次,她的抽屉忘记锁了,我就坐在她的书桌上偷看她日记,发现她充满了对榆次的厌恶,希望远离这个庸俗的城市,我拼命寻找我的印迹,发现我们认识之后,她反复提到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白娘子”那个人就是我。我发现她每天都在关注我,觉得我的眼睛要把她看穿,当时我顿时就心情舒坦起来。我想我猜测的理由是正确的,因为她似乎每天都在鼓励自己远离这座城市,哪里有心情恋爱。
还有更充分的证据,那时每当她经过我时,就自言自语地说:傻!当时我还不能明白一个女生对男生说“傻”时的含义,只是感觉她很莫名其妙,现在想来是同上面的理由暗合的,直到最后我高考再次发挥失常被调剂到边疆时,我才想起她的举动,虽然她同样没有考好。
那是高考前的日子,我让另外那个同样处于失恋深处的朋友帮我把风,然后我将那块黑色的石头偷走了,我想我才应该是它的主人,当我的朋友看见我居然偷一块石头时,真是哭笑不得。那是我第一次伤心的失恋,直到大学仍然没有摆脱其中的阴影。在大一的时候,我曾经写过我的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觅石,其中有许多事情是确实的,因为那时我仍然对我的第一次失恋念念不忘。
我带着那块石头返回故乡了,每天在果园中徘徊,在我离开家乡时,我将一个骷髅、一条死蛇、一个另外的东西和那块石头,这些具有复杂的形而上象征意义的东西一起埋在了果园的石阶下面,我默默地祷告:别了,我的少年,然后毅然离开了家乡。2004年夏天面对当年的遗迹,我又写了一首诗纪念,不了解事实的人是根本无法理解的。
2006-2-22于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