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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的,但是就这么睡着了……
一天两天这样当然没关系,但是一个月两个月呢?一年两年呢?
再这么下去,叶飞澜还没等彻底爆红,身体就要先垮了。
上一世下凡做狗的时候,有很多事情他都不懂,但这一世,他越了解叶飞澜,就越心疼。心疼他从小得不到爱,心疼他在这条路上付出的辛苦,心疼他被公司和家庭双重压榨,心疼他的要强,心疼他从那个骄傲的少年,一点点被迫学会妥协,更心疼他……明明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心疼。
“渣主人,”苟晟从他衣袋里掏出房卡,刷开酒店的房门,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床上,脱掉鞋子,盖好被子,“没人心疼你,没关系,有狗呢。”
说完,他去卫生间拧了一条热毛巾,用耿芳刚刚教给他的方法替叶飞澜卸了妆,又轻手轻脚地替他擦了手脸。
这些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做,虽然做得有些笨手笨脚,但却很认真很认真,认真到有些虔诚。
狗唯一比人强的地方,就是它们忠诚。
对于苟晟来说,叶飞澜就是他的神,他的信仰。
原本,他只是因为被噩梦折磨,想下凡随便报个恩而已,但是随着上一世的记忆一点点复苏,他对叶飞澜的感情也一点点变化。虽然做人很麻烦,要考虑那些弯弯绕绕,要学习怎么用那些咳血成果,但是,他愿意为了叶飞澜,去学着适应这个对他来讲太过麻烦的尘世,还有……去学着赚钱。
是的,赚钱。以前他不懂凡人为什么为了几张纸争得头破血流,现在他懂了。
他的叶飞澜,原本是那么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被逼到现在这个地步,妥协了又妥协,不就是因为缺钱吗?
在天庭的时候,他视钱财如粪土,没少干拿金银珠宝换烧鸡、换烤肉,换美酒佳肴这种事儿,因此每个月发饷那几天,天庭的大小神仙都争先恐后地请他过去吃饭,饷银加二郎神赏赐的金银珠宝,左手进右手出,不要太痛快。
但是现在……看着空空如也的乾坤袋,苟晟真的后悔了。
他早就听月老说过,在凡间,没血历没文屏,想赚钱也可没那么容易,眼下这世道,做金融和房地产最赚钱,但是单单搞清楚这两个名词的意思,就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靠这个赚钱?狗都不信。
苟晟考虑了半个晚上,觉得还是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最靠谱。正好也可以顺便保护叶飞澜,免得他再受到伤害。
但是……眼下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本金。
苟晟从乾坤袋里摸出一枚纽扣大的小玩意儿,迎风一抖,变成了一柄通体闪着银光、威风凛凛的武器——方天戟。
这是几千年前,他跟随二郎神首战告捷之后,杨戬赏给他的礼物。除了下凡历劫,他几千年都不曾离身了。
但是他需要钱。
苟晟恋恋不舍地抚摸着他熟悉的戟身和锋刃。在漫长的几千年里,这把武器曾经陪伴着他经历过上百场大大小小的战役,见证过他全部的伤痕和荣光。但是……他放下方天戟,把手伸进衣袋里。
那里面放着叶飞澜提前预支给他的“封口费”,他的手指留恋地摸着那一小叠人民币,感觉那上面还残留着他亲爱的渣主人指尖的温度。
温暖中带着一点点的凉。
苟晟重新把方天戟放进乾坤袋,推开门。他记得白天开车经过了一家24小时典当行,如果老板识货的话,这把有上千年历史的方天戟,应该能当不少钱。
☆、误会大了
昨天又是拍戏,又是赶飞机出席活动,几乎是连轴转,实在是太累了,叶飞澜的生物钟罕见地失了效,闹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响,以至于他一觉醒来,天都亮了。
他摸到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六点三十五分。
今天的第一场戏安排在上午八点,还不算迟……但这还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拍戏的时候睡到天色大亮,而没有提前去片场找感觉。
但因为睡饱了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就连折磨他很久的神经性头痛仿佛也消失了,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几岁。
叶飞澜伸了个懒腰,爬起来洗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一点的,但是就这么睡着了……
一天两天这样当然没关系,但是一个月两个月呢?一年两年呢?
再这么下去,叶飞澜还没等彻底爆红,身体就要先垮了。
上一世下凡做狗的时候,有很多事情他都不懂,但这一世,他越了解叶飞澜,就越心疼。心疼他从小得不到爱,心疼他在这条路上付出的辛苦,心疼他被公司和家庭双重压榨,心疼他的要强,心疼他从那个骄傲的少年,一点点被迫学会妥协,更心疼他……明明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心疼。
“渣主人,”苟晟从他衣袋里掏出房卡,刷开酒店的房门,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床上,脱掉鞋子,盖好被子,“没人心疼你,没关系,有狗呢。”
说完,他去卫生间拧了一条热毛巾,用耿芳刚刚教给他的方法替叶飞澜卸了妆,又轻手轻脚地替他擦了手脸。
这些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做,虽然做得有些笨手笨脚,但却很认真很认真,认真到有些虔诚。
狗唯一比人强的地方,就是它们忠诚。
对于苟晟来说,叶飞澜就是他的神,他的信仰。
原本,他只是因为被噩梦折磨,想下凡随便报个恩而已,但是随着上一世的记忆一点点复苏,他对叶飞澜的感情也一点点变化。虽然做人很麻烦,要考虑那些弯弯绕绕,要学习怎么用那些咳血成果,但是,他愿意为了叶飞澜,去学着适应这个对他来讲太过麻烦的尘世,还有……去学着赚钱。
是的,赚钱。以前他不懂凡人为什么为了几张纸争得头破血流,现在他懂了。
他的叶飞澜,原本是那么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被逼到现在这个地步,妥协了又妥协,不就是因为缺钱吗?
在天庭的时候,他视钱财如粪土,没少干拿金银珠宝换烧鸡、换烤肉,换美酒佳肴这种事儿,因此每个月发饷那几天,天庭的大小神仙都争先恐后地请他过去吃饭,饷银加二郎神赏赐的金银珠宝,左手进右手出,不要太痛快。
但是现在……看着空空如也的乾坤袋,苟晟真的后悔了。
他早就听月老说过,在凡间,没血历没文屏,想赚钱也可没那么容易,眼下这世道,做金融和房地产最赚钱,但是单单搞清楚这两个名词的意思,就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靠这个赚钱?狗都不信。
苟晟考虑了半个晚上,觉得还是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最靠谱。正好也可以顺便保护叶飞澜,免得他再受到伤害。
但是……眼下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本金。
苟晟从乾坤袋里摸出一枚纽扣大的小玩意儿,迎风一抖,变成了一柄通体闪着银光、威风凛凛的武器——方天戟。
这是几千年前,他跟随二郎神首战告捷之后,杨戬赏给他的礼物。除了下凡历劫,他几千年都不曾离身了。
但是他需要钱。
苟晟恋恋不舍地抚摸着他熟悉的戟身和锋刃。在漫长的几千年里,这把武器曾经陪伴着他经历过上百场大大小小的战役,见证过他全部的伤痕和荣光。但是……他放下方天戟,把手伸进衣袋里。
那里面放着叶飞澜提前预支给他的“封口费”,他的手指留恋地摸着那一小叠人民币,感觉那上面还残留着他亲爱的渣主人指尖的温度。
温暖中带着一点点的凉。
苟晟重新把方天戟放进乾坤袋,推开门。他记得白天开车经过了一家24小时典当行,如果老板识货的话,这把有上千年历史的方天戟,应该能当不少钱。
☆、误会大了
昨天又是拍戏,又是赶飞机出席活动,几乎是连轴转,实在是太累了,叶飞澜的生物钟罕见地失了效,闹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响,以至于他一觉醒来,天都亮了。
他摸到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六点三十五分。
今天的第一场戏安排在上午八点,还不算迟……但这还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拍戏的时候睡到天色大亮,而没有提前去片场找感觉。
但因为睡饱了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就连折磨他很久的神经性头痛仿佛也消失了,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几岁。
叶飞澜伸了个懒腰,爬起来洗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