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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大帅孔洪没几天了。”
“他立的那个小儿子根本撑不起场面,”唐立明摇摇头,“二儿子在暗中夺权,旁边的中州又一直虎视眈眈,怕是不等他阖眼就要乱了。可惜中州和崇州离我们都远……”
“远也没关系,我们可以搞结盟。”
唐立明也考虑过和崇州联盟,在中州攻打崇州的时候从背后夹击中州,却不料唐浩初说:“和中州大帅江威结盟,——他出兵打崇州,我们出兵打益州,各打各的,互不干涉。”
唐立明微微皱起眉。因为江威十分多疑,不是可靠的结盟对象,益州又横在北州和中州之间,唇亡齿寒的道理对方不会不懂。但远交近攻,打紧挨着的他们的益州的确比跨过益州远攻中州来得轻松容易。
“您放心吧,我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唐浩初自然清楚唐立明的顾虑,“我有办法让江威同意。”
待手头的事处理的差不多了,唐浩初才去找傅程言。
这几天傅程言依然没能把钱庄的账目问题理出头绪,正巧吴泽再次打电话约他,便到吴泽开的那间咖啡馆待了一会。在唐浩初一日两次的送花攻势下,昨日他搬出了钱庄后院,让人找了间客厅厨房和卫浴间一应俱全的西式公寓,回到公寓已经晚上六点多了,还没走到门廊,突然感觉有点不对。
公寓的门似乎被开过,屋里甚至隐隐有光透出来。傅程言立即起了戒备,一手探向腰间的自卫武器,另一手推开门,然后便愣住了,——唐浩初竟然窝在客厅的小沙发里。
少年腿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抱着一本书,旁边开着一盏落地灯,身上没有穿军装,只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蜷在沙发里的样子乖巧安静的像一只小猫,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一样,心安理得又毫无戒备地窝成软软一小团。见傅程言回来,立即放下正看的书,抬头望着他,语气自然的说:“你回来啦。”
其实去咖啡馆的时候,傅程言就冒出了会不会再遇到唐浩初的念头,此刻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清什么滋味。一方面有私人空间被人闯入的不悦和不安,一方面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满足和欢喜,甚至有一种有什么人在等着他的家的感觉。
傅程言努力压住所有情绪,才冷声开口:“敢问少帅怎么会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
小大佬没有答,只眨着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忙了一天,我饿了。之前请你吃了那么多东西,你不该请我吃一顿饭吗?”
唐浩初说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却想起了前些天警卫兵送来的各种汤。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汤傅程言的确喝了,所以下意识抿住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他已经发话让钱庄的伙计将汤拿下去自行处理掉,却又将人喊住,让他们把汤留下来。他不愿意承认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归于不想浪费食物以及他母亲身上。
傅程言的母亲擅长做各种煲汤,在世时经常给他煲汤,所以他就养成了喜欢喝汤的习惯。他是个死脑子,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喜欢,比如汤,比如固定的房间摆设和衣饰搭配,比如人。虽然还没有过爱人,但拿朋友来说,只要是他认可的朋友,便会一直交往下去。
见傅程言不说话也不动,小大佬决定自己动手,掀开小毯子,光着脚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脚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哒哒哒地去往厨房,歪着脑袋一顿翻找,完全把这里看作自己家里一样坦然。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
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
州大帅孔洪没几天了。”
“他立的那个小儿子根本撑不起场面,”唐立明摇摇头,“二儿子在暗中夺权,旁边的中州又一直虎视眈眈,怕是不等他阖眼就要乱了。可惜中州和崇州离我们都远……”
“远也没关系,我们可以搞结盟。”
唐立明也考虑过和崇州联盟,在中州攻打崇州的时候从背后夹击中州,却不料唐浩初说:“和中州大帅江威结盟,——他出兵打崇州,我们出兵打益州,各打各的,互不干涉。”
唐立明微微皱起眉。因为江威十分多疑,不是可靠的结盟对象,益州又横在北州和中州之间,唇亡齿寒的道理对方不会不懂。但远交近攻,打紧挨着的他们的益州的确比跨过益州远攻中州来得轻松容易。
“您放心吧,我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唐浩初自然清楚唐立明的顾虑,“我有办法让江威同意。”
待手头的事处理的差不多了,唐浩初才去找傅程言。
这几天傅程言依然没能把钱庄的账目问题理出头绪,正巧吴泽再次打电话约他,便到吴泽开的那间咖啡馆待了一会。在唐浩初一日两次的送花攻势下,昨日他搬出了钱庄后院,让人找了间客厅厨房和卫浴间一应俱全的西式公寓,回到公寓已经晚上六点多了,还没走到门廊,突然感觉有点不对。
公寓的门似乎被开过,屋里甚至隐隐有光透出来。傅程言立即起了戒备,一手探向腰间的自卫武器,另一手推开门,然后便愣住了,——唐浩初竟然窝在客厅的小沙发里。
少年腿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抱着一本书,旁边开着一盏落地灯,身上没有穿军装,只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蜷在沙发里的样子乖巧安静的像一只小猫,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一样,心安理得又毫无戒备地窝成软软一小团。见傅程言回来,立即放下正看的书,抬头望着他,语气自然的说:“你回来啦。”
其实去咖啡馆的时候,傅程言就冒出了会不会再遇到唐浩初的念头,此刻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清什么滋味。一方面有私人空间被人闯入的不悦和不安,一方面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满足和欢喜,甚至有一种有什么人在等着他的家的感觉。
傅程言努力压住所有情绪,才冷声开口:“敢问少帅怎么会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
小大佬没有答,只眨着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忙了一天,我饿了。之前请你吃了那么多东西,你不该请我吃一顿饭吗?”
唐浩初说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却想起了前些天警卫兵送来的各种汤。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汤傅程言的确喝了,所以下意识抿住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他已经发话让钱庄的伙计将汤拿下去自行处理掉,却又将人喊住,让他们把汤留下来。他不愿意承认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归于不想浪费食物以及他母亲身上。
傅程言的母亲擅长做各种煲汤,在世时经常给他煲汤,所以他就养成了喜欢喝汤的习惯。他是个死脑子,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喜欢,比如汤,比如固定的房间摆设和衣饰搭配,比如人。虽然还没有过爱人,但拿朋友来说,只要是他认可的朋友,便会一直交往下去。
见傅程言不说话也不动,小大佬决定自己动手,掀开小毯子,光着脚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脚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哒哒哒地去往厨房,歪着脑袋一顿翻找,完全把这里看作自己家里一样坦然。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
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