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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宿承聿就心里就一股无力的酸痛感弥漫而来。
想到胡适先生的梦与诗: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秦淮对陈曦的父亲承诺不会私下对陈曦使用什么手段,但是宿承聿没有,他来的时候虽然余生外表上看不出什么问题,还是像以前一样笑的没心没肺。
表面上看着,余生已经恢复如常了,但心里留下的问题是看不见的,比如,她从那之后,害怕有人站在她身后,感觉到有人站在背后,心脏就会猛地一提,浑身的肌肉紧绷着。
对深水会有一种深彻入骨的恐惧,这些即使余生不说,他们也能理解。
而且,余生被敲晕之后,在冰冷的湖里泡了那么久。穿着厚厚的棉衣都会觉得冷的冬天,余生却在湖里泡着,黑暗,阴冷,绝望。
过完年,就要离开余生去国外,宿承聿坐在余生旁边,珍惜能和她相处的每分每秒。
余生穿的毛绒绒的衣服,用她自己的话说,穿貂贵妇。粉色毛茸茸的衣服,显得余生更加的无辜可爱,软软的坐在一边,乖巧极了。
“我之前手机坏掉了”,余生说。
“现在才看到你发的消息”,余生跟宿承聿解释,“我才换的手机壳呢”。
余生有点可惜的说,那个手机才换的新手机壳,这个手机是新款的,壳不匹配。难得买一个粉粉少女心的手机壳,看来她是不适合走少女这条路。
宿承聿在秦家吃了晚饭才回去的,余生和他溜达着,送他到小区门口,宿家有司机开车来接他。
“外面风大,快点回去吧”,宿承聿站定,面对面对着余生,整理她的衣领。站在昏黄的路灯下,余生看着宿承聿在灯光下的剪影,那个小少年,真的长大了,比她高一头了。她有一种吾家有子初长成,看宿承聿与有荣焉。
从小到大,宿承聿都没有变,总能在细节处给她温暖。会在冬天握着她的手,把她的手揣进自己校服外套的兜里,把她的衣领拉起来,给她戴围巾。
他没有变,真好,余生仰头看他,不知不觉间,宿承聿已经褪去软萌正太的模样,稍显稚嫩的脸庞依然棱角分明。
宿承聿看着余生,没忍住,在她的头顶落下一个纯洁的吻,不含任何艳色意味,少年慕爱的轻轻一吻。
余生没有躲,站在原地,感受到了宿承聿的小心翼翼。以她这么多年对宿承聿的了解,他不会做出让她不高兴的孟浪之事。
“回去吧,他在等你呢”,宿承聿低声说。
秦淮在离他们有一定距离的地方站着,单手插在衣兜里,另一只手的臂弯里,搭着余生大羽绒服。看到宿承聿朝这边看过来,秦淮冲他挥挥手。
他看到宿承聿吻余生的那一幕了,他知道自己不能没来由的吃飞醋,他是相信余生的。但是道理他都懂,但心里就是不舒服。想冲过去把余生圈在怀里,显示他的主权。
压抑着强烈的占有欲,秦淮遥遥的站在那里,看着两个年龄相仿的青梅竹马在依依惜别。这场景,啧。
秦淮控制住自己脱缰野马般的思想,占有欲太强是不行的,秦淮这样说服自己,忍着大步走过去的冲动。
余生乖巧点头,宿承聿有种想要一把抱住她瘦弱肩膀的强烈冲动,然而想到余生不是属于他的额,并且永远都不可能属于他,这个事实就是一盆凉水,在寒冬腊月兜头浇下,让宿承聿任何旖旎的心思都没了。
宿承聿从小锦衣玉食,生下来就注定是宿家的少爷,说含着金勺子出生都不能形容,他可以说是含着钻石勺出生的。作为宿家的继承人,从来都是要什么有什么,甚至不用他说出来想要,只要他有一点喜欢的意思,就会有人殷勤的送到他那。
余生是一个例外,是他顺风顺水生活里的一个意外。求而不得,却也甘之如饴。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但真正能说服自己,还是有很大的难度。至少宿承聿现在的年龄和心性,还是做不到,他不洒脱,他很难过。
“走了”,宿承聿拍拍余生的头。
简短的说完,宿承聿就走了,在转身离开的瞬间,他想说:但我还是喜欢你,怎么办啊?
宿家的司机已经在路边等了一会了,宿承聿还没过来,司机也不会没有察言观色的能力偏过去叫他。宿承聿走过去,司机给他开门,然后车一溜烟的开走。
余生站在原地看着融入车流里低调的黑色轿车,转身离开的时候,撞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人都走了”,秦淮说,“别看了,回家”。
一点,宿承聿就心里就一股无力的酸痛感弥漫而来。
想到胡适先生的梦与诗: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秦淮对陈曦的父亲承诺不会私下对陈曦使用什么手段,但是宿承聿没有,他来的时候虽然余生外表上看不出什么问题,还是像以前一样笑的没心没肺。
表面上看着,余生已经恢复如常了,但心里留下的问题是看不见的,比如,她从那之后,害怕有人站在她身后,感觉到有人站在背后,心脏就会猛地一提,浑身的肌肉紧绷着。
对深水会有一种深彻入骨的恐惧,这些即使余生不说,他们也能理解。
而且,余生被敲晕之后,在冰冷的湖里泡了那么久。穿着厚厚的棉衣都会觉得冷的冬天,余生却在湖里泡着,黑暗,阴冷,绝望。
过完年,就要离开余生去国外,宿承聿坐在余生旁边,珍惜能和她相处的每分每秒。
余生穿的毛绒绒的衣服,用她自己的话说,穿貂贵妇。粉色毛茸茸的衣服,显得余生更加的无辜可爱,软软的坐在一边,乖巧极了。
“我之前手机坏掉了”,余生说。
“现在才看到你发的消息”,余生跟宿承聿解释,“我才换的手机壳呢”。
余生有点可惜的说,那个手机才换的新手机壳,这个手机是新款的,壳不匹配。难得买一个粉粉少女心的手机壳,看来她是不适合走少女这条路。
宿承聿在秦家吃了晚饭才回去的,余生和他溜达着,送他到小区门口,宿家有司机开车来接他。
“外面风大,快点回去吧”,宿承聿站定,面对面对着余生,整理她的衣领。站在昏黄的路灯下,余生看着宿承聿在灯光下的剪影,那个小少年,真的长大了,比她高一头了。她有一种吾家有子初长成,看宿承聿与有荣焉。
从小到大,宿承聿都没有变,总能在细节处给她温暖。会在冬天握着她的手,把她的手揣进自己校服外套的兜里,把她的衣领拉起来,给她戴围巾。
他没有变,真好,余生仰头看他,不知不觉间,宿承聿已经褪去软萌正太的模样,稍显稚嫩的脸庞依然棱角分明。
宿承聿看着余生,没忍住,在她的头顶落下一个纯洁的吻,不含任何艳色意味,少年慕爱的轻轻一吻。
余生没有躲,站在原地,感受到了宿承聿的小心翼翼。以她这么多年对宿承聿的了解,他不会做出让她不高兴的孟浪之事。
“回去吧,他在等你呢”,宿承聿低声说。
秦淮在离他们有一定距离的地方站着,单手插在衣兜里,另一只手的臂弯里,搭着余生大羽绒服。看到宿承聿朝这边看过来,秦淮冲他挥挥手。
他看到宿承聿吻余生的那一幕了,他知道自己不能没来由的吃飞醋,他是相信余生的。但是道理他都懂,但心里就是不舒服。想冲过去把余生圈在怀里,显示他的主权。
压抑着强烈的占有欲,秦淮遥遥的站在那里,看着两个年龄相仿的青梅竹马在依依惜别。这场景,啧。
秦淮控制住自己脱缰野马般的思想,占有欲太强是不行的,秦淮这样说服自己,忍着大步走过去的冲动。
余生乖巧点头,宿承聿有种想要一把抱住她瘦弱肩膀的强烈冲动,然而想到余生不是属于他的额,并且永远都不可能属于他,这个事实就是一盆凉水,在寒冬腊月兜头浇下,让宿承聿任何旖旎的心思都没了。
宿承聿从小锦衣玉食,生下来就注定是宿家的少爷,说含着金勺子出生都不能形容,他可以说是含着钻石勺出生的。作为宿家的继承人,从来都是要什么有什么,甚至不用他说出来想要,只要他有一点喜欢的意思,就会有人殷勤的送到他那。
余生是一个例外,是他顺风顺水生活里的一个意外。求而不得,却也甘之如饴。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但真正能说服自己,还是有很大的难度。至少宿承聿现在的年龄和心性,还是做不到,他不洒脱,他很难过。
“走了”,宿承聿拍拍余生的头。
简短的说完,宿承聿就走了,在转身离开的瞬间,他想说:但我还是喜欢你,怎么办啊?
宿家的司机已经在路边等了一会了,宿承聿还没过来,司机也不会没有察言观色的能力偏过去叫他。宿承聿走过去,司机给他开门,然后车一溜烟的开走。
余生站在原地看着融入车流里低调的黑色轿车,转身离开的时候,撞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人都走了”,秦淮说,“别看了,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