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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收到朋友写的一封信,意思大抵是工作繁忙压力大,为了在职场上一争高低放弃与朋友闲聊相聚的时间,出于对大家的歉意,而给大家写了一封信。洋洋洒洒一千多字,不愧是杂志编辑,个中解释是否中肯不说,但是冲着这份心意也着实不好意思技巧下去。这事对我触动的是,我是不是一个合格的朋友?
诸多恋爱教科书中都有一条,男朋友说工作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套用友情依然成立。我是个不太爱表达的人,亦讨厌煲电话粥,只是偶尔在节假日为每个人编一条独特的短信,仿佛这在我的世界里已经是最高礼仪。
这些年来,熟悉我的朋友也就忍过来了,不熟悉的可能也就淡淡淡下去,我发自内心的感谢每一位走进我生命中的朋友,哪怕是失败的恋人,或者让我讨厌的人,正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才让我有了不同经历,看到若干风景。
中学时代听到吴奇隆的祝你一路顺风会哭,高中时期听周华健的朋友会感动,大学时代听阿妹永远的画面会心酸,此刻听朴树的那些花儿会感伤,每一段描写友情的歌曲都会触动心弦,那是因为友情是一种介乎于亲情和爱情之间的特殊感情,那是一段无法抹去的共同记忆。再孤僻的人,也要有朋友,再骄傲的人,也要有朋友,再卑微的人,也会有朋友。朋友就是你活在这个社会的万金油。
于是,我决定用文字简单记录我的友情,为我的朋友做一个专栏,希望这个专栏可以一起写下去,那样我就会一直有朋友相伴,慢慢累积,将我们的回忆切换成文字永远封存在这里。
这一篇作为前言,接下来陆续写我可爱的朋友们。
友谊万岁。
自从开了一个头,我就苦苦思索第一个该写我的哪个朋友。其实这只是我无聊时想跟自己玩的一个游戏,当我为之思考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当真,不知双子座的我何时开始较真,抑或是即将三十上升星座金牛开始发作。不夸张的说,我居然找出一盒我不爱抽的中南海,或许三十岁的男人到了该认真的时候。
于是,我想到了你,阿党。一个小我几个月的姐姐。
阿党张着一张混血儿的脸,大大的眼睛,尖尖下吧,在我印象中永远是留着欧阳海潮似的大卷发,年纪轻轻时便风情万种。她是那种凌厉的漂亮,脸上似乎写着小男生勿近,不幸的是学生时代大男生亦对这种女生不敢靠近,似乎有种驾驭不了的挫败感,又或者那时候大家只喜欢温婉柔顺的梁咏琪,而不是带刺的温碧霞。
我也忘记了是基于什么巧合成了朋友,而大她几个月的我糊里糊涂的成为她的弟弟,并且心安理得,大家都不觉得奇凸,顺理成章的那么自然。
我想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应该是高中生活,因为那时候我知道什么是放纵带来的快乐,我默默的叛逆却意外收获了一些友谊。我所接触的文学、时尚、情感都是从认识这位姐姐开始,而啊呸这个名字也正是因为,某个下午我去她家,翻看她的杂志,其中有一个爱情故事感动了我,一只名叫啊呸的狗,爱上了一只名叫添爱的猫,剧情已经不记得,最大的收获是自此我拥有了自己的名字,直到现在,我的本名已经模糊。
她是我的百科全书,我总觉得她比老师还要渊博,可能因为我们老师从来不看时尚杂志,也不看乱七八糟的小说,亦不关心流行音乐和电影,而在那个咨询并不发达的年代,我求学若渴似的从她那汲取各种尝试。跟着她一起炖罗宋汤,看时尚杂志,听流行音乐,听她给我讲各种八卦,而她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本领,在平凡的生活中挖掘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并用惊人的语言天分来叙述这些故事,这种技能让我好迷恋,甚至觉得我也是那些怪咖中的一员,我的故事亦可以变成传奇。
高中毕业后,我们都考上了沈阳的大学,隔三差五碰面聊天闲扯。那时候已经开始懂事,一想到大学毕业之后的就业问题,难免有些阴云在我脑海。那是我一次失恋,阿党带着一袋子零食和汤力水来看望我,其实我相信她知道我并没有多哀伤,这只是人生的一小部分经历,她更希望看到我,男生要有个男生样,拿得起放得下,对得起一撇一那。
记忆开始有些斑驳,那应该是某年冬天的沈阳,我去她出租的房子,有一整面大大的落地窗,我爱死了那个地方,当冬日的阳光洒进窗内,拖着一个摊子将自己塞子凳子里看书发呆无比自在。走的时候应该下着雪,趁着橘色街灯赶公车回校。
再后来似乎我去了广州,她到了深圳,我们成为同学中离家乡最远的两个人。每次经过深圳,我都会去看她,她已经开始变了口音,在那个冷漠的都市里经营着自己的感情和工作。我们从不互相打探彼此隐私,因为只要想说,话匣子都闭不上。有一次,我们喝着啤酒,一直聊到天亮,虽然不常联系,但是见面似乎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我们在同一国,彼此不会脱节。
我们在不同的城市,过着不同的生活,遇见不同的人,我常常觉得可能上辈子我们可能真的是兄妹,因为缘分太短这辈子再续前缘。她也曾经过着洗手作羹汤,操持家务善待男友,做个普通小女人的居家生活,后来正如她说,我们生来就是妖孽,没办法过寻常日子,索性不如顺着天意逍遥下去。
写完这段时间,我就准备睡觉了,请原谅我曝光了你的照片,因为我觉得你真的美丽。
晚安,阿党。
前不久收到朋友写的一封信,意思大抵是工作繁忙压力大,为了在职场上一争高低放弃与朋友闲聊相聚的时间,出于对大家的歉意,而给大家写了一封信。洋洋洒洒一千多字,不愧是杂志编辑,个中解释是否中肯不说,但是冲着这份心意也着实不好意思技巧下去。这事对我触动的是,我是不是一个合格的朋友?
诸多恋爱教科书中都有一条,男朋友说工作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套用友情依然成立。我是个不太爱表达的人,亦讨厌煲电话粥,只是偶尔在节假日为每个人编一条独特的短信,仿佛这在我的世界里已经是最高礼仪。
这些年来,熟悉我的朋友也就忍过来了,不熟悉的可能也就淡淡淡下去,我发自内心的感谢每一位走进我生命中的朋友,哪怕是失败的恋人,或者让我讨厌的人,正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才让我有了不同经历,看到若干风景。
中学时代听到吴奇隆的祝你一路顺风会哭,高中时期听周华健的朋友会感动,大学时代听阿妹永远的画面会心酸,此刻听朴树的那些花儿会感伤,每一段描写友情的歌曲都会触动心弦,那是因为友情是一种介乎于亲情和爱情之间的特殊感情,那是一段无法抹去的共同记忆。再孤僻的人,也要有朋友,再骄傲的人,也要有朋友,再卑微的人,也会有朋友。朋友就是你活在这个社会的万金油。
于是,我决定用文字简单记录我的友情,为我的朋友做一个专栏,希望这个专栏可以一起写下去,那样我就会一直有朋友相伴,慢慢累积,将我们的回忆切换成文字永远封存在这里。
这一篇作为前言,接下来陆续写我可爱的朋友们。
友谊万岁。
自从开了一个头,我就苦苦思索第一个该写我的哪个朋友。其实这只是我无聊时想跟自己玩的一个游戏,当我为之思考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当真,不知双子座的我何时开始较真,抑或是即将三十上升星座金牛开始发作。不夸张的说,我居然找出一盒我不爱抽的中南海,或许三十岁的男人到了该认真的时候。
于是,我想到了你,阿党。一个小我几个月的姐姐。
阿党张着一张混血儿的脸,大大的眼睛,尖尖下吧,在我印象中永远是留着欧阳海潮似的大卷发,年纪轻轻时便风情万种。她是那种凌厉的漂亮,脸上似乎写着小男生勿近,不幸的是学生时代大男生亦对这种女生不敢靠近,似乎有种驾驭不了的挫败感,又或者那时候大家只喜欢温婉柔顺的梁咏琪,而不是带刺的温碧霞。
我也忘记了是基于什么巧合成了朋友,而大她几个月的我糊里糊涂的成为她的弟弟,并且心安理得,大家都不觉得奇凸,顺理成章的那么自然。
我想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应该是高中生活,因为那时候我知道什么是放纵带来的快乐,我默默的叛逆却意外收获了一些友谊。我所接触的文学、时尚、情感都是从认识这位姐姐开始,而啊呸这个名字也正是因为,某个下午我去她家,翻看她的杂志,其中有一个爱情故事感动了我,一只名叫啊呸的狗,爱上了一只名叫添爱的猫,剧情已经不记得,最大的收获是自此我拥有了自己的名字,直到现在,我的本名已经模糊。
她是我的百科全书,我总觉得她比老师还要渊博,可能因为我们老师从来不看时尚杂志,也不看乱七八糟的小说,亦不关心流行音乐和电影,而在那个咨询并不发达的年代,我求学若渴似的从她那汲取各种尝试。跟着她一起炖罗宋汤,看时尚杂志,听流行音乐,听她给我讲各种八卦,而她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本领,在平凡的生活中挖掘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并用惊人的语言天分来叙述这些故事,这种技能让我好迷恋,甚至觉得我也是那些怪咖中的一员,我的故事亦可以变成传奇。
高中毕业后,我们都考上了沈阳的大学,隔三差五碰面聊天闲扯。那时候已经开始懂事,一想到大学毕业之后的就业问题,难免有些阴云在我脑海。那是我一次失恋,阿党带着一袋子零食和汤力水来看望我,其实我相信她知道我并没有多哀伤,这只是人生的一小部分经历,她更希望看到我,男生要有个男生样,拿得起放得下,对得起一撇一那。
记忆开始有些斑驳,那应该是某年冬天的沈阳,我去她出租的房子,有一整面大大的落地窗,我爱死了那个地方,当冬日的阳光洒进窗内,拖着一个摊子将自己塞子凳子里看书发呆无比自在。走的时候应该下着雪,趁着橘色街灯赶公车回校。
再后来似乎我去了广州,她到了深圳,我们成为同学中离家乡最远的两个人。每次经过深圳,我都会去看她,她已经开始变了口音,在那个冷漠的都市里经营着自己的感情和工作。我们从不互相打探彼此隐私,因为只要想说,话匣子都闭不上。有一次,我们喝着啤酒,一直聊到天亮,虽然不常联系,但是见面似乎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我们在同一国,彼此不会脱节。
我们在不同的城市,过着不同的生活,遇见不同的人,我常常觉得可能上辈子我们可能真的是兄妹,因为缘分太短这辈子再续前缘。她也曾经过着洗手作羹汤,操持家务善待男友,做个普通小女人的居家生活,后来正如她说,我们生来就是妖孽,没办法过寻常日子,索性不如顺着天意逍遥下去。
写完这段时间,我就准备睡觉了,请原谅我曝光了你的照片,因为我觉得你真的美丽。
晚安,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