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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承煜没有说话,只是举起酒杯把里面红色的液体一饮而尽。
“思雨去那边招呼朋友了,你少喝点,等会这里结束她让我们去她家品酒,她弄来了一瓶八二年的拉菲。”陆文城兴致勃勃地说。
章承煜还是没有出声,只是盯着酒杯里残留的液体出神。
“你怎么了?”陆文城终于察觉到了几分不对劲。
章承煜沉默良久终于开口:“她回来了。”
陆文城心里咯噔了一下,试探着问:“顾苏?”
章承煜点了点头,轻吐出一口浊气,仿佛这样就能把隐忍在胸口的狂躁安抚下来。
陆文城隐隐觉得不妙,两年前顾苏失踪时章承煜彻底失常的模样还在眼前,那会儿可真把他吓得够呛,章承煜把整个章合都扔下不管了,不仅四处托人寻找顾苏,还亲自飞到各个城市寻找蛛丝马迹,更让他丢脸的是,章合和六安简直就是从明面上撕破了脸,两家总裁在大庭广众之下干了一架,成了娱乐n市的头条新闻,更成了地产界的一大笑柄。
后来不知怎的,章承煜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重新变成一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工作狂人,只是顾苏这个名字仿佛成了一个禁忌,有一次朋友聚会时沈思雨调侃着说了一句“顾苏那样的女人”,连话都还没说完,章承煜摔杯就走,半点面子都没给人留。
陆文城一直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章承煜应该会把这段莫名其妙的情伤放下,毕竟,他的身边遍地都是美女,别说那些销售中心个个赛花骨朵儿一样的售楼小姐,就连那些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哪个不是见了他就两眼放光?再不济,还有一直无怨无悔陪在他身旁的沈思雨,连陆文城都要被她的痴心感动了,章承煜难道是铁石心肠不成!
想到这里,陆文城半开玩笑地问:“她回来了又怎么了?难道你还打算去吃回头草吗?”
“回头草?”章承煜喃喃地念了一句,忽然挺直了后背,神情怅惘,“不,文城,我一直没有转过身,所以不是回头草。”
这话很有哲理,还没等陆文城细细品味,黄董带着一个年轻的女孩走了过来:“悠悠,来来,我给你介绍了,这位就是你一直仰慕的章总,承煜,小女黄悠悠,刚从y国留学回来,自从见了你们设计的和丰大道后就彻底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了。”
黄悠悠长得挺好看,唯一的缺陷是鼻子有点塌,她打了很重的鼻影,鼻子是高了,可近看却好像鼻子被揪出来一截。她嗔了黄董一眼,娇声说:“爸,你看你给我取的名字!daisy,章总以后可以直接叫我的英文名。”
黄董将近四十才得了这个女儿,向来娇宠得很,连忙说:“好好,就叫你daisy。”
黄悠悠这才冲着章承煜伸出手来:“章总,和丰大道的设计堪比y国的伊丽莎白大街,我特别喜欢。”
章承煜礼貌地在她的手掌轻触了一下:“多谢,明天我让和丰大道的总经理为黄小姐送一张白金卡来。”
“你太客气了,怎么好意思麻烦别人,不如我来你们公司拿吧。”黄悠悠眼睛一亮。
章承煜的眉头一皱,刚想拒绝,旁边有人轻悄地走到他身旁,笑容可掬地说:“白金卡在和丰大道的总部才能拿,悠悠你不用和承煜客气,小妹妹嘛,应该多照顾才对。”
黄悠悠看着他们俩,酸溜溜地说:“原来是思雨姐,你和章总很熟吗?”
沈思雨亲昵地挽住了章承煜的胳膊:“你觉得呢?我们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都快十多年了吧。”
黄悠悠显然不是沈思雨的对手,没聊几句就气鼓鼓地走了,黄董有些尴尬,说了几句场面话赶去安慰女儿了。
“该怎么谢谢我?”沈思雨很是自得,“有我在可以替你挡住不少桃花劫。”
章承煜瞟了一眼她挽着的手臂:“她都走了可以放手了吧。”
“怎么还害羞了吗?”沈思雨咯咯笑了起来,非但没放反而凑近了他的胸膛,半真半假地说,“不如我们假戏真做,让我在你身上盖个戳吧,反正你也单身,我也单身,凑成一对也挺好。”
“思雨。”章承煜随手拍了怕她的肩膀,“说什么傻话,好了,松开。”
沈思雨的身子僵了一僵,还没等她松手,章承煜就把手抽了出来:“文城,你们俩再待会儿,我先走了。”
“哎哎,”沈思雨追了两步,“不是说好了去我家……”
还没等她说完,章承煜就大步走了出去,眨眼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沈思雨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一下子就红了眼眶。从侍应生那里拿了一杯红酒,她浅抿了一口平复了一下心绪,看着正在大快朵颐的陆文城问:“他今天怎么了?”
陆文城头也不抬:“她回来了。”
“谁?”沈思雨的手一下子握紧。
“还能有谁。”陆文城叹了一口气,“命中的魔星。”
沈思雨的手一抖,红酒溢了出来,溅在了白色的外套上,迅速地在织物上渗了开来,触目惊心。
她恍若未觉,良久,低低地从喉中吐出两个字来:“顾!苏!”
☆、第40章
阔别两年,就连街道两边梧桐树的新叶都让顾苏觉得分外亲切,n市的公共交通比她走以前发达了不少,除了刚运营没多久的地铁,还有随处可见的公共自行车,十分方便。
顾苏骑着自行车去重新开通了原来的手机号码,顺便在营业厅里买了一个新手机,又去看望了孙晴。
孙晴住在一个公寓里,看得出来,她的身体和心情看起来比以前好了很多,以前整天关在家里和病房,想东想西地记挂丈夫和女儿,而现在视野开阔,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和学生,生活丰富,心情就完全不一样了,这让顾苏放心了不少。
母女俩一起吃了午饭,下午孙晴有课得走,临走前她交给顾苏一个信封,神情有些不太自然:“苏苏,这是你爸的头发,你带上去做个鉴定。”
顾苏哭笑不得:“妈,你真去做啊,爸呢?这两天都没看到他人,他真这么放心你一个人在外面?”
孙晴眼中的忧虑一闪而过,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他现在住在老家那里,来找过我两回都被我骂走了,然后就没看到他人影了。”
显然孙晴还有点惦念顾长庆,只是一直没说罢了。
顾家的老家以前在郊区,现在发展起来了成了城乡结合部中的一座城中村,一溜排等着拆迁的二层小矮房,不远处一条小河都发绿了,环境不是太好。
其实,顾长庆是真心爱孙晴的,这一点顾苏从小到大都看得很清楚,就好像现在,他把城里的公寓让给了孙晴,自己来住这种地方。
村子里的路七弯八绕的,顾苏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老家,路上还碰到了两个远亲,一脸八卦地探听她家是不是公司倒闭欠钱了。
铁皮门关得紧紧的,顾苏敲了好几下也没见有人出来开门,只好坐在门口的石凳上等。
好一会儿有人骑着电瓶车过来... -->>
章承煜没有说话,只是举起酒杯把里面红色的液体一饮而尽。
“思雨去那边招呼朋友了,你少喝点,等会这里结束她让我们去她家品酒,她弄来了一瓶八二年的拉菲。”陆文城兴致勃勃地说。
章承煜还是没有出声,只是盯着酒杯里残留的液体出神。
“你怎么了?”陆文城终于察觉到了几分不对劲。
章承煜沉默良久终于开口:“她回来了。”
陆文城心里咯噔了一下,试探着问:“顾苏?”
章承煜点了点头,轻吐出一口浊气,仿佛这样就能把隐忍在胸口的狂躁安抚下来。
陆文城隐隐觉得不妙,两年前顾苏失踪时章承煜彻底失常的模样还在眼前,那会儿可真把他吓得够呛,章承煜把整个章合都扔下不管了,不仅四处托人寻找顾苏,还亲自飞到各个城市寻找蛛丝马迹,更让他丢脸的是,章合和六安简直就是从明面上撕破了脸,两家总裁在大庭广众之下干了一架,成了娱乐n市的头条新闻,更成了地产界的一大笑柄。
后来不知怎的,章承煜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重新变成一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工作狂人,只是顾苏这个名字仿佛成了一个禁忌,有一次朋友聚会时沈思雨调侃着说了一句“顾苏那样的女人”,连话都还没说完,章承煜摔杯就走,半点面子都没给人留。
陆文城一直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章承煜应该会把这段莫名其妙的情伤放下,毕竟,他的身边遍地都是美女,别说那些销售中心个个赛花骨朵儿一样的售楼小姐,就连那些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哪个不是见了他就两眼放光?再不济,还有一直无怨无悔陪在他身旁的沈思雨,连陆文城都要被她的痴心感动了,章承煜难道是铁石心肠不成!
想到这里,陆文城半开玩笑地问:“她回来了又怎么了?难道你还打算去吃回头草吗?”
“回头草?”章承煜喃喃地念了一句,忽然挺直了后背,神情怅惘,“不,文城,我一直没有转过身,所以不是回头草。”
这话很有哲理,还没等陆文城细细品味,黄董带着一个年轻的女孩走了过来:“悠悠,来来,我给你介绍了,这位就是你一直仰慕的章总,承煜,小女黄悠悠,刚从y国留学回来,自从见了你们设计的和丰大道后就彻底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了。”
黄悠悠长得挺好看,唯一的缺陷是鼻子有点塌,她打了很重的鼻影,鼻子是高了,可近看却好像鼻子被揪出来一截。她嗔了黄董一眼,娇声说:“爸,你看你给我取的名字!daisy,章总以后可以直接叫我的英文名。”
黄董将近四十才得了这个女儿,向来娇宠得很,连忙说:“好好,就叫你daisy。”
黄悠悠这才冲着章承煜伸出手来:“章总,和丰大道的设计堪比y国的伊丽莎白大街,我特别喜欢。”
章承煜礼貌地在她的手掌轻触了一下:“多谢,明天我让和丰大道的总经理为黄小姐送一张白金卡来。”
“你太客气了,怎么好意思麻烦别人,不如我来你们公司拿吧。”黄悠悠眼睛一亮。
章承煜的眉头一皱,刚想拒绝,旁边有人轻悄地走到他身旁,笑容可掬地说:“白金卡在和丰大道的总部才能拿,悠悠你不用和承煜客气,小妹妹嘛,应该多照顾才对。”
黄悠悠看着他们俩,酸溜溜地说:“原来是思雨姐,你和章总很熟吗?”
沈思雨亲昵地挽住了章承煜的胳膊:“你觉得呢?我们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都快十多年了吧。”
黄悠悠显然不是沈思雨的对手,没聊几句就气鼓鼓地走了,黄董有些尴尬,说了几句场面话赶去安慰女儿了。
“该怎么谢谢我?”沈思雨很是自得,“有我在可以替你挡住不少桃花劫。”
章承煜瞟了一眼她挽着的手臂:“她都走了可以放手了吧。”
“怎么还害羞了吗?”沈思雨咯咯笑了起来,非但没放反而凑近了他的胸膛,半真半假地说,“不如我们假戏真做,让我在你身上盖个戳吧,反正你也单身,我也单身,凑成一对也挺好。”
“思雨。”章承煜随手拍了怕她的肩膀,“说什么傻话,好了,松开。”
沈思雨的身子僵了一僵,还没等她松手,章承煜就把手抽了出来:“文城,你们俩再待会儿,我先走了。”
“哎哎,”沈思雨追了两步,“不是说好了去我家……”
还没等她说完,章承煜就大步走了出去,眨眼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沈思雨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一下子就红了眼眶。从侍应生那里拿了一杯红酒,她浅抿了一口平复了一下心绪,看着正在大快朵颐的陆文城问:“他今天怎么了?”
陆文城头也不抬:“她回来了。”
“谁?”沈思雨的手一下子握紧。
“还能有谁。”陆文城叹了一口气,“命中的魔星。”
沈思雨的手一抖,红酒溢了出来,溅在了白色的外套上,迅速地在织物上渗了开来,触目惊心。
她恍若未觉,良久,低低地从喉中吐出两个字来:“顾!苏!”
☆、第40章
阔别两年,就连街道两边梧桐树的新叶都让顾苏觉得分外亲切,n市的公共交通比她走以前发达了不少,除了刚运营没多久的地铁,还有随处可见的公共自行车,十分方便。
顾苏骑着自行车去重新开通了原来的手机号码,顺便在营业厅里买了一个新手机,又去看望了孙晴。
孙晴住在一个公寓里,看得出来,她的身体和心情看起来比以前好了很多,以前整天关在家里和病房,想东想西地记挂丈夫和女儿,而现在视野开阔,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和学生,生活丰富,心情就完全不一样了,这让顾苏放心了不少。
母女俩一起吃了午饭,下午孙晴有课得走,临走前她交给顾苏一个信封,神情有些不太自然:“苏苏,这是你爸的头发,你带上去做个鉴定。”
顾苏哭笑不得:“妈,你真去做啊,爸呢?这两天都没看到他人,他真这么放心你一个人在外面?”
孙晴眼中的忧虑一闪而过,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他现在住在老家那里,来找过我两回都被我骂走了,然后就没看到他人影了。”
显然孙晴还有点惦念顾长庆,只是一直没说罢了。
顾家的老家以前在郊区,现在发展起来了成了城乡结合部中的一座城中村,一溜排等着拆迁的二层小矮房,不远处一条小河都发绿了,环境不是太好。
其实,顾长庆是真心爱孙晴的,这一点顾苏从小到大都看得很清楚,就好像现在,他把城里的公寓让给了孙晴,自己来住这种地方。
村子里的路七弯八绕的,顾苏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老家,路上还碰到了两个远亲,一脸八卦地探听她家是不是公司倒闭欠钱了。
铁皮门关得紧紧的,顾苏敲了好几下也没见有人出来开门,只好坐在门口的石凳上等。
好一会儿有人骑着电瓶车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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