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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敌众,而以雷霆手段重创最嚣张的人也就成为了瓦解敌手士气的绝招。
也许是没有想到我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人竟然下手如何狠毒,所以尚在惊诧之中的亮哥连手都来不及还,就被我的手刀砍在了右颈上有着颈总动脉和压力感受器的部位,遭受重击和体内的激素调节所带来的眩晕感,使得亮哥眼前一黑身子顺着我手上的力道向前扑倒。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所以不等他倒地我已经反过右手,自下而上地在他的胸口上狠砸了一下,趁在他的身子上抬的空隙,急速转身一个后摆腿重重的踢在了他另外一小跟班的胸前。
对于自己在看见李连杰在精武英雄里的绝世一踢而苦练了半年多才精通的后摆腿,我还是有着相当的自信,即使不能够象电影里的陈真那样踹断木桩,至少也够中招的那小子喝一壶的,胸闷气短是绝对的,我就不信他还敢跟我叫板。
最大限度的瘫痪对方的战斗力,也是打架时需要克敌制胜的诀窍。
“操你”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后面的粗话,这小混混已经倒着翻了出去,一直砸倒了一群疯子似的跳舞的男男女女后才停下来,但是只能趴在那儿玩命咳嗽。瞅着他那样,我真担心这小子会不小心把肺子咳出来,那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而此时亮哥才刚刚直起腰了,我探出手去扯住了他的后脖领子,也不管他的感受如何,背死狗似的倒拖着他在地上走了几步后,送开了双手,而此时的我已经凑到了最后一个小跟班的身旁,挥手作势要砍他的脖子,多半是刚才暴k亮哥那一下让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就在我的手刚抬起来后,他的胳膊已经做了挡架的准备,可是这群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混的混混们也许不知道“兵不厌诈”是个什么意思,但他却一定明白被人踢是很疼的一件事,因为我的右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踢在了他的膝盖上。
请不要责怪我为什么没有把脚尖对准他的小弟,嘿嘿,那是因为我跟他一样是个男人,很清楚要害部位被打中后需要忍受怎样痛苦,再说了,我们素不相识,就算是他们对五月有点歪念头对我有点不尊重,也只是点小恩怨,还没有到让人家断子绝孙的地步。
虽然如此,位于膝盖下的肌腱被狠踹一脚的滋味也不好受,除了神经刺激而产生的触电感之外,虽然他强自忍耐着不出声音,但膝关节脱臼带来的剧烈的疼痛仍然使那人冷汗狂流,相信这足以使他把今天的教训铭记于心。
“你***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居然敢在这里闹事!活腻味了想找死是不是?”先前被我摔出去那人终于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对着我就是一通狂叫。
“我管你是谁的地头,想要欺负我妹妹就***不行。”我上前一步把亮哥踩在脚下,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五月豪气干云地回答,引的周围一群煞笔女人纷纷鼓掌叫好。
表面上我是风光无限可心里却是叫苦不迭,这种融会了黄、赌、毒的娱乐场所既然能在xj这地儿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就说明人家有些贯通黑白两道的本事,从这场子里既有流氓横行也有警察巡视就可见一斑。
我这话说的牛气,却把那人的老大往死里价得罪,不要说现在就我一人,就算加上盟哥在人家的地盘上也绝对是白添馅子(xj的土语,白搭的意思),可话说出去了,就没有往回收的道理,但我风闻管这场子的一大混混是我们村里出来的,看在乡亲的份上会放我一马也说不定。
可我也不敢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也许六亲不认的混混身上,自谋生路那才是保全性命的王道,所以我开始盘算起如何平安逃出轰炸夜总会来。
作者:架是打了,可以后的事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认为在后面的章节里“我”会象某些都市小说那样成为一叱咤风云的流氓,那就错了,具体会怎样,你还是往下看吧。
ps:声明,本书里的所有情节均属于虚构,如有雷同纯属于巧合。希望某些喜欢幻想的哥们不要张冠李戴。呵呵,投票06。4。5
一敌众,而以雷霆手段重创最嚣张的人也就成为了瓦解敌手士气的绝招。
也许是没有想到我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人竟然下手如何狠毒,所以尚在惊诧之中的亮哥连手都来不及还,就被我的手刀砍在了右颈上有着颈总动脉和压力感受器的部位,遭受重击和体内的激素调节所带来的眩晕感,使得亮哥眼前一黑身子顺着我手上的力道向前扑倒。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所以不等他倒地我已经反过右手,自下而上地在他的胸口上狠砸了一下,趁在他的身子上抬的空隙,急速转身一个后摆腿重重的踢在了他另外一小跟班的胸前。
对于自己在看见李连杰在精武英雄里的绝世一踢而苦练了半年多才精通的后摆腿,我还是有着相当的自信,即使不能够象电影里的陈真那样踹断木桩,至少也够中招的那小子喝一壶的,胸闷气短是绝对的,我就不信他还敢跟我叫板。
最大限度的瘫痪对方的战斗力,也是打架时需要克敌制胜的诀窍。
“操你”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后面的粗话,这小混混已经倒着翻了出去,一直砸倒了一群疯子似的跳舞的男男女女后才停下来,但是只能趴在那儿玩命咳嗽。瞅着他那样,我真担心这小子会不小心把肺子咳出来,那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而此时亮哥才刚刚直起腰了,我探出手去扯住了他的后脖领子,也不管他的感受如何,背死狗似的倒拖着他在地上走了几步后,送开了双手,而此时的我已经凑到了最后一个小跟班的身旁,挥手作势要砍他的脖子,多半是刚才暴k亮哥那一下让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就在我的手刚抬起来后,他的胳膊已经做了挡架的准备,可是这群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混的混混们也许不知道“兵不厌诈”是个什么意思,但他却一定明白被人踢是很疼的一件事,因为我的右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踢在了他的膝盖上。
请不要责怪我为什么没有把脚尖对准他的小弟,嘿嘿,那是因为我跟他一样是个男人,很清楚要害部位被打中后需要忍受怎样痛苦,再说了,我们素不相识,就算是他们对五月有点歪念头对我有点不尊重,也只是点小恩怨,还没有到让人家断子绝孙的地步。
虽然如此,位于膝盖下的肌腱被狠踹一脚的滋味也不好受,除了神经刺激而产生的触电感之外,虽然他强自忍耐着不出声音,但膝关节脱臼带来的剧烈的疼痛仍然使那人冷汗狂流,相信这足以使他把今天的教训铭记于心。
“你***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居然敢在这里闹事!活腻味了想找死是不是?”先前被我摔出去那人终于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对着我就是一通狂叫。
“我管你是谁的地头,想要欺负我妹妹就***不行。”我上前一步把亮哥踩在脚下,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五月豪气干云地回答,引的周围一群煞笔女人纷纷鼓掌叫好。
表面上我是风光无限可心里却是叫苦不迭,这种融会了黄、赌、毒的娱乐场所既然能在xj这地儿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就说明人家有些贯通黑白两道的本事,从这场子里既有流氓横行也有警察巡视就可见一斑。
我这话说的牛气,却把那人的老大往死里价得罪,不要说现在就我一人,就算加上盟哥在人家的地盘上也绝对是白添馅子(xj的土语,白搭的意思),可话说出去了,就没有往回收的道理,但我风闻管这场子的一大混混是我们村里出来的,看在乡亲的份上会放我一马也说不定。
可我也不敢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也许六亲不认的混混身上,自谋生路那才是保全性命的王道,所以我开始盘算起如何平安逃出轰炸夜总会来。
作者:架是打了,可以后的事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认为在后面的章节里“我”会象某些都市小说那样成为一叱咤风云的流氓,那就错了,具体会怎样,你还是往下看吧。
ps:声明,本书里的所有情节均属于虚构,如有雷同纯属于巧合。希望某些喜欢幻想的哥们不要张冠李戴。呵呵,投票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