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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也说了,姜太公钓鱼!”
姜太公钓鱼,等的不是鱼,而是周文王。那么,他呢?
我心里的那几分情绪又开始慢慢漾开,仿佛有几分甜意泛出,一点一滴浸润起来。
又看着他的侧影许久,我心下一动,从桥上一跃而下,稳稳落在他的身旁。
“你……”
“嘘!”他侧过脸,轻轻打断了我,然后柔声道,“看,鱼儿来了!”
那日之后,我与他渐渐熟识了起来,小到柴米油盐,大到天下大势,我们无所不谈,默契渐生。
那时的他,如瞬现于世的玉树,渐渐在我眼中、心中生根。而那时的我,一身骄傲,双眉横挑,金銮殿里也未曾却步,满身都是谁与争锋的劲气。却不曾想到,只是一年之后,我便收敛了一身锋芒,与他共赴北疆。
从此,洗手煲汤,缝衣补褂,只愿做一个男人背后的女人。
北疆的夜四季皆凉,而作为将军夫人的我,莫说是随身丫鬟,却连个手炉都没有。但我并不介意,一如我不介意自己作为填房嫁入轩辕家。
轩辕智的原配早亡,只留下一个儿子养在将军府。父兄知道我的决定后也曾激烈反对,斥责我不顾苏家颜面,自降身价。为此我与祖父、父亲长谈了一番,言他心有凌云志,亦非池中物。终于,在祖父邀轩辕智秉烛夜谈了一整晚之后,他老人家亲手为我们操办了婚事。
婚后,我们很快就去了北疆,然后一待就是三年。
那三年,天寒地冻,物资匮乏,几乎日日都有战争与死亡。然而,充斥在我们之间的更多的是彼此的温情与依赖。多年后回眸再看,这短短的三年却是一生中最美妙的存在,无论是对于轩辕智,还是对于我。
我自小在苏家锦衣玉食地长大,祖父对我的培养尤为重视,寻常女儿家不过是学些琴棋书画,而我,武功兵书、阵法战策都必须要勤学。我知道自己身上担负的是什么,便一刻也不曾松懈。
而这三年里,我不必做苏家的小姐,不必做背后的军师,我只需做我自己,做阿智的妻子。天下再大,都不及这北疆的小木屋广阔。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此间天地才是我想自在遨游之所。
我一直记得那一夜,门外风声大作,我正借着微弱的烛光缝衣。阿智前些日子猎了只白虎,将整张虎皮都送给了我。他是怕我日子过得清苦,但凡有些许好东西,都会统统送到我身边。然而,看着那完整的虎皮,我却只是迫不及待地想为他做一件衣裳御寒。
衣裳才缝制到一半,他却忽然回来了。
一身血污,满脸泪水。
我愣在当场。他常年征战沙场,并不是第一次受伤。我见过他身上无数的伤痕,也曾无数次地心疼他这些年的辛苦,可他只是淡笑着告诉我,每道伤疤都是新的收获。
可是,这一次,他却哭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吓得我将虎皮一丢,飞一般地跑到他身旁。
“阿智,怎么了?”
他连铠甲长剑都不解,便直接伸手将我搂入怀中。我双手回抱住他,听到他心口有力的起伏,才稍稍安下心来。
而他,越发用力的抱住我,哽咽着喃喃道,“锦儿,我想你!很......想你!”
后来,待他情绪稳定,依旧是那个待我细致入微、如珠如宝的男人。
而我一直好奇他那晚的眼泪,经我几番逼问,他才不好意思道,多少次刀口舔血,他从来都不怕死。只这一次,凶险万分的时刻却怯了场。害怕死亡,更害怕的是,再也见不到我。
说来也怪,那只是我们相处的无数个夜晚中最平凡的一个,我偏偏难以忘怀。任刀光剑影,风雨不止,可只要在这北疆的小木屋里,我和他便可自在徜徉。
可是,不久之后的一道圣旨将我们遣去了南疆。从此,将我们拖入了无尽的深渊之中,无力抗拒、拼命挣扎,却无法回头,只能越陷越深,渐渐糊了眼,蒙了心,再也看不见彼此。
只是当时,我们都还不自知……
☆、第153章帝后番外(中)
烽火连天,满目疮痍。到达南疆时,我和阿智触目所见便是这样的场景。
连年征战,这样的情形于我们而言都不陌生,战争的残酷没有人比我们更能体会。
只是这一次,却有些不同。
小南国引兵北伐,本不足为惧,可谁想,这朝廷哀帝昏聩,奸臣当道,为弄权,为谋财,为保各自利益,竟都罔顾战事,被弹丸小国逼得节节败退,以致山河破碎染血,百姓流离失所。
更有甚者,哀帝听信谗言,将阿智调往南疆,竟只让带五万兵马。区区五万兵马,如何能在穷山恶水的南疆,应对连战皆捷的小南国?
这些事情我看得明白,阿智应该比我更明白,只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只身带着五万兵马出征。若不是我苦苦相求,他只怕早已派人将我送回鲁南了吧!
此行凶多吉少!我们都没有说,但彼此都早已明了。
阿智手握兵权,却不属于朝堂任何一派,不贪财,不好色,不弄权,没有任何把柄,这样的人在任何人心里都会很危险吧!不能拉拢,就只能......杀!
浴血杀敌男儿事,他不希望我参与,我便日日在军营等他归来。他在枪林箭雨之中几番生死,我在后方尽力保他军饷粮草无忧。
只是,偷偷地,我将心腹纠集,然后遣散暗藏于江湖之中。他们负责为我结交各路江湖能人,也为我搜集各方情报,包括敌方布阵与军情。他们是藏于黑夜中的眼睛,是行走于人间的鬼差,于是我便将它叫作了“阴司”。这,便是阴司雏形。连我自己也没想到,一时兴起所创的阴司,竟能在朝斗中给了我极大的助力!
回过头来,战事虽然残酷,一切却进展得很顺利,不久后,阿智便以区区五万兵马,收服了小南国归降,逼退交趾军马五百里。
外人都赞他用兵如神,为不世之将才,而他却在大胜的那天,紧紧拥着我说,“锦儿,你知道么?我一开始根本就没想过能胜。我只是怕,怕我战败身死,你又当如何?”
我当如何?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不下百次,答案只有一个——血债血偿!
谁伤他一分,我便要回敬一寸。我可以为他洗尽铅华做他最温柔的妻,也可以为他不择手段做让对手胆寒的敌。而如果被逼到了绝路,我又何必软弱妥协?我一定会站起来——反抗到底!
所以,当那道调他回京的圣旨到来时,我第一次忤逆了他的意思。明知进京后绝无生机,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他一步步进入那早已布好的陷进之中?
赤水之上,将士面前,我挽起衣袖,一刀划在了手腕上!殷红的鲜血滴滴答答落入了水中,我却只是抬头看着他。
我在逼他,赌他一定会心疼,也赌他有勇气和能力站上最高峰!
方才也说了,姜太公钓鱼!”
姜太公钓鱼,等的不是鱼,而是周文王。那么,他呢?
我心里的那几分情绪又开始慢慢漾开,仿佛有几分甜意泛出,一点一滴浸润起来。
又看着他的侧影许久,我心下一动,从桥上一跃而下,稳稳落在他的身旁。
“你……”
“嘘!”他侧过脸,轻轻打断了我,然后柔声道,“看,鱼儿来了!”
那日之后,我与他渐渐熟识了起来,小到柴米油盐,大到天下大势,我们无所不谈,默契渐生。
那时的他,如瞬现于世的玉树,渐渐在我眼中、心中生根。而那时的我,一身骄傲,双眉横挑,金銮殿里也未曾却步,满身都是谁与争锋的劲气。却不曾想到,只是一年之后,我便收敛了一身锋芒,与他共赴北疆。
从此,洗手煲汤,缝衣补褂,只愿做一个男人背后的女人。
北疆的夜四季皆凉,而作为将军夫人的我,莫说是随身丫鬟,却连个手炉都没有。但我并不介意,一如我不介意自己作为填房嫁入轩辕家。
轩辕智的原配早亡,只留下一个儿子养在将军府。父兄知道我的决定后也曾激烈反对,斥责我不顾苏家颜面,自降身价。为此我与祖父、父亲长谈了一番,言他心有凌云志,亦非池中物。终于,在祖父邀轩辕智秉烛夜谈了一整晚之后,他老人家亲手为我们操办了婚事。
婚后,我们很快就去了北疆,然后一待就是三年。
那三年,天寒地冻,物资匮乏,几乎日日都有战争与死亡。然而,充斥在我们之间的更多的是彼此的温情与依赖。多年后回眸再看,这短短的三年却是一生中最美妙的存在,无论是对于轩辕智,还是对于我。
我自小在苏家锦衣玉食地长大,祖父对我的培养尤为重视,寻常女儿家不过是学些琴棋书画,而我,武功兵书、阵法战策都必须要勤学。我知道自己身上担负的是什么,便一刻也不曾松懈。
而这三年里,我不必做苏家的小姐,不必做背后的军师,我只需做我自己,做阿智的妻子。天下再大,都不及这北疆的小木屋广阔。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此间天地才是我想自在遨游之所。
我一直记得那一夜,门外风声大作,我正借着微弱的烛光缝衣。阿智前些日子猎了只白虎,将整张虎皮都送给了我。他是怕我日子过得清苦,但凡有些许好东西,都会统统送到我身边。然而,看着那完整的虎皮,我却只是迫不及待地想为他做一件衣裳御寒。
衣裳才缝制到一半,他却忽然回来了。
一身血污,满脸泪水。
我愣在当场。他常年征战沙场,并不是第一次受伤。我见过他身上无数的伤痕,也曾无数次地心疼他这些年的辛苦,可他只是淡笑着告诉我,每道伤疤都是新的收获。
可是,这一次,他却哭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吓得我将虎皮一丢,飞一般地跑到他身旁。
“阿智,怎么了?”
他连铠甲长剑都不解,便直接伸手将我搂入怀中。我双手回抱住他,听到他心口有力的起伏,才稍稍安下心来。
而他,越发用力的抱住我,哽咽着喃喃道,“锦儿,我想你!很......想你!”
后来,待他情绪稳定,依旧是那个待我细致入微、如珠如宝的男人。
而我一直好奇他那晚的眼泪,经我几番逼问,他才不好意思道,多少次刀口舔血,他从来都不怕死。只这一次,凶险万分的时刻却怯了场。害怕死亡,更害怕的是,再也见不到我。
说来也怪,那只是我们相处的无数个夜晚中最平凡的一个,我偏偏难以忘怀。任刀光剑影,风雨不止,可只要在这北疆的小木屋里,我和他便可自在徜徉。
可是,不久之后的一道圣旨将我们遣去了南疆。从此,将我们拖入了无尽的深渊之中,无力抗拒、拼命挣扎,却无法回头,只能越陷越深,渐渐糊了眼,蒙了心,再也看不见彼此。
只是当时,我们都还不自知……
☆、第153章帝后番外(中)
烽火连天,满目疮痍。到达南疆时,我和阿智触目所见便是这样的场景。
连年征战,这样的情形于我们而言都不陌生,战争的残酷没有人比我们更能体会。
只是这一次,却有些不同。
小南国引兵北伐,本不足为惧,可谁想,这朝廷哀帝昏聩,奸臣当道,为弄权,为谋财,为保各自利益,竟都罔顾战事,被弹丸小国逼得节节败退,以致山河破碎染血,百姓流离失所。
更有甚者,哀帝听信谗言,将阿智调往南疆,竟只让带五万兵马。区区五万兵马,如何能在穷山恶水的南疆,应对连战皆捷的小南国?
这些事情我看得明白,阿智应该比我更明白,只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只身带着五万兵马出征。若不是我苦苦相求,他只怕早已派人将我送回鲁南了吧!
此行凶多吉少!我们都没有说,但彼此都早已明了。
阿智手握兵权,却不属于朝堂任何一派,不贪财,不好色,不弄权,没有任何把柄,这样的人在任何人心里都会很危险吧!不能拉拢,就只能......杀!
浴血杀敌男儿事,他不希望我参与,我便日日在军营等他归来。他在枪林箭雨之中几番生死,我在后方尽力保他军饷粮草无忧。
只是,偷偷地,我将心腹纠集,然后遣散暗藏于江湖之中。他们负责为我结交各路江湖能人,也为我搜集各方情报,包括敌方布阵与军情。他们是藏于黑夜中的眼睛,是行走于人间的鬼差,于是我便将它叫作了“阴司”。这,便是阴司雏形。连我自己也没想到,一时兴起所创的阴司,竟能在朝斗中给了我极大的助力!
回过头来,战事虽然残酷,一切却进展得很顺利,不久后,阿智便以区区五万兵马,收服了小南国归降,逼退交趾军马五百里。
外人都赞他用兵如神,为不世之将才,而他却在大胜的那天,紧紧拥着我说,“锦儿,你知道么?我一开始根本就没想过能胜。我只是怕,怕我战败身死,你又当如何?”
我当如何?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不下百次,答案只有一个——血债血偿!
谁伤他一分,我便要回敬一寸。我可以为他洗尽铅华做他最温柔的妻,也可以为他不择手段做让对手胆寒的敌。而如果被逼到了绝路,我又何必软弱妥协?我一定会站起来——反抗到底!
所以,当那道调他回京的圣旨到来时,我第一次忤逆了他的意思。明知进京后绝无生机,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他一步步进入那早已布好的陷进之中?
赤水之上,将士面前,我挽起衣袖,一刀划在了手腕上!殷红的鲜血滴滴答答落入了水中,我却只是抬头看着他。
我在逼他,赌他一定会心疼,也赌他有勇气和能力站上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