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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家闹的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来了就说这里有鬼,谁不知道?装的个二五八万的上仙,你有这么大的本事吗?我还没见过哪个道士过的你这么阔绰的。来来来,你报个出处,我倒是想看看你到底是哪座山哪做观的!!”
罗盘儿的声音十分尖细,吵嚷起来之后更是有种鸡飞狗跳的杂乱。轿子里却是半点没有回应。
罗盘儿就更来劲了,没完没了的嚷嚷,好像声大就是气势一般。
一众百姓就这么看着,直到他们的罗大仙吵嚷的快要断气了,轿子里的人才掀了帘子,皱着眉头道了一句。
“什么东西?”
很平淡的语气,也不是在骂人。就是单纯的看不懂那个将自己盖的头发脸都看不清的矮子到底是个什么。
放眼罗盘儿在花果村横行霸道这好些年,哪里有今天受到的这般怠慢,气的猴子似的攀上他的轿子边,张牙舞爪的怒道。
“我是锹神!!”
天尊就摸了摸他的脑袋。
“怎地这样丑?“
“你,你再说一遍?”
锹神简直要被他气疯了,他自己獐头鼠目的活了这么些年,其实是不在乎样貌的,村里头的人也不管他的样貌,久而久之也就觉得自己丑的很有道理。如今遭到这样的奚落,伸着干瘦的爪子就要往里爬,然而还未待他攀上一爪,里面的帘子就已经被放下了,骤然的一记掌风拍来,罗盘儿跟个纸片似的滑落在地。
“明晚子时我会过来。”
留下这样一句话,天尊的轿子和人都飘然远去。
宫老爷和一众百姓傻傻看着被打落在地的罗盘儿,都咽下了重重一口口水。
心中不约而同的怯思,这次来的,恐怕真是一位高人那!!
☆、第四十二章这叫情趣
坐落在花果村柳长街的巷口,有一所极大的宅院,院子三进三出,还带着一个精致的垂花门,算是整个村里最大的古宅了。
说起这个,好像还是刘文帝的时候村里的一位土财主买下的,里面雕梁画栋很有些京里头的样式排场,但凡从这所屋子跟前路过的人,无不艳羡。
然而后世的子孙出息了以后,倒是没人再愿意呆在花果村这样的小地方,这宅子也就空荡了下来。
宫老爷子那会子也起过买下来的心思,可惜要价太贵,久而久之便也作罢了。
现如今这所豪宅突然就有了正主,正是那位纤尘不染的‘天尊’大人。许多村民都眼睁睁的看着这位进了那扇朱漆大门,心思那都是一溜烟的转。
真心是阔绰啊。
再想到当初来到村里的罗盘儿,不说像个破落户吧,便是发达了以后也不甚上得台面。同样都是初来乍到,人家什么格调,他什么格调,可谓立见真章。
所以说来,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但凡是人,心里都有个三六九等的衡量,这次来的这位让他们嘀咕了,犯琢磨了,也都打定了主意明日子时必然要亲眼见识见识这位的本事。
与此同时,宅子里面的那几位,可早没了仙风道骨的劲儿。刚一进屋就嚷嚷着热死了,转头各自回房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方大姑娘近些天不是装丫鬟就是穿道袍,已经许久没有打扮过了。一身锦绣罗裙换在身上,是个蓝底白花的小交领。头上一支步摇随着耳朵上的碧翠珠子轻晃,俏生生的站在太阳地下,像是颗初生的小莲蓬。
一双大眼缀着长长的睫毛,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皮皮。
她没见过他不带面具的样子,没有想到竟然是个挺俊俏的小哥儿,眉眼生得圆咕隆咚的,笑起来特别的暖,觉得十分的新鲜。
连天尊心血来潮要他们装道童,自认貌比天人,连身边儿的轿夫也找的眉清目秀的。
皮皮当下觉得,并不能让轿夫将自己比下去,便巴巴的摘了脸上的面具。
方婉之像个半大丫头似的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一面又抬头瞅了一眼皮皮,笑了。
她说。
“你这模样生的这样好,怎地总带着面具?”
她家的青柳最近正思春呢,最喜欢这种身材健壮,长相温暖如熙的,若是看见了皮皮,非扑上去啃一口不可。
皮皮也笑了,翘着脚靠在树下,随手摘了一片叶子在手里面玩儿着,挤眉弄眼的说。
“我们家主子不要脸,我又时常跟他做些不要脸的事儿,带了面具就不觉得丢的是自己的脸了。”
连天尊换了常服一出来就看到方婉之和皮皮蹲在地上逗蚂蚁,两人都是个笑模样,正在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皮皮像是讲了什么笑话,逗的方婉之咯咯的笑出一大串银铃。
他就这么歪着脑袋在廊下倚着,方婉之看见了,笑着颔首同他打了声招呼,继续跟皮皮说话。
连喻也打量了皮皮一眼。
瞧见他穿了件蜀锦缎子的锦袍,很有些风流倜傥之姿。再看看自己,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回去又换了一身,继续在廊下站着。
待到方大姑娘再回头时,看到的便是连喻一身竹青缎面锦袍,腰缀蝠纹环带的样子,头上一支紫金玉冠几乎亮瞎眼,面上的神情却堪称肃穆,像是完全没有搭理他们的意思,只是很深沉的望天。
方婉之承认,连喻十分的好看,不论穿什么都好看,只是闹不明白他将自己弄的这般光芒四射的是要闹哪样。她瞠目结舌的看了一会儿,末了砸吧了两下嘴角问道。
“你这是,要出去?”
这身行头就是国宴也足够了。
连喻摇摇头,看见方婉之注视自己了,便也懒得再装深沉,一面招手示意她过来,一面伸手一指小厨房对皮皮... -->>
“宫家闹的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来了就说这里有鬼,谁不知道?装的个二五八万的上仙,你有这么大的本事吗?我还没见过哪个道士过的你这么阔绰的。来来来,你报个出处,我倒是想看看你到底是哪座山哪做观的!!”
罗盘儿的声音十分尖细,吵嚷起来之后更是有种鸡飞狗跳的杂乱。轿子里却是半点没有回应。
罗盘儿就更来劲了,没完没了的嚷嚷,好像声大就是气势一般。
一众百姓就这么看着,直到他们的罗大仙吵嚷的快要断气了,轿子里的人才掀了帘子,皱着眉头道了一句。
“什么东西?”
很平淡的语气,也不是在骂人。就是单纯的看不懂那个将自己盖的头发脸都看不清的矮子到底是个什么。
放眼罗盘儿在花果村横行霸道这好些年,哪里有今天受到的这般怠慢,气的猴子似的攀上他的轿子边,张牙舞爪的怒道。
“我是锹神!!”
天尊就摸了摸他的脑袋。
“怎地这样丑?“
“你,你再说一遍?”
锹神简直要被他气疯了,他自己獐头鼠目的活了这么些年,其实是不在乎样貌的,村里头的人也不管他的样貌,久而久之也就觉得自己丑的很有道理。如今遭到这样的奚落,伸着干瘦的爪子就要往里爬,然而还未待他攀上一爪,里面的帘子就已经被放下了,骤然的一记掌风拍来,罗盘儿跟个纸片似的滑落在地。
“明晚子时我会过来。”
留下这样一句话,天尊的轿子和人都飘然远去。
宫老爷和一众百姓傻傻看着被打落在地的罗盘儿,都咽下了重重一口口水。
心中不约而同的怯思,这次来的,恐怕真是一位高人那!!
☆、第四十二章这叫情趣
坐落在花果村柳长街的巷口,有一所极大的宅院,院子三进三出,还带着一个精致的垂花门,算是整个村里最大的古宅了。
说起这个,好像还是刘文帝的时候村里的一位土财主买下的,里面雕梁画栋很有些京里头的样式排场,但凡从这所屋子跟前路过的人,无不艳羡。
然而后世的子孙出息了以后,倒是没人再愿意呆在花果村这样的小地方,这宅子也就空荡了下来。
宫老爷子那会子也起过买下来的心思,可惜要价太贵,久而久之便也作罢了。
现如今这所豪宅突然就有了正主,正是那位纤尘不染的‘天尊’大人。许多村民都眼睁睁的看着这位进了那扇朱漆大门,心思那都是一溜烟的转。
真心是阔绰啊。
再想到当初来到村里的罗盘儿,不说像个破落户吧,便是发达了以后也不甚上得台面。同样都是初来乍到,人家什么格调,他什么格调,可谓立见真章。
所以说来,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但凡是人,心里都有个三六九等的衡量,这次来的这位让他们嘀咕了,犯琢磨了,也都打定了主意明日子时必然要亲眼见识见识这位的本事。
与此同时,宅子里面的那几位,可早没了仙风道骨的劲儿。刚一进屋就嚷嚷着热死了,转头各自回房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方大姑娘近些天不是装丫鬟就是穿道袍,已经许久没有打扮过了。一身锦绣罗裙换在身上,是个蓝底白花的小交领。头上一支步摇随着耳朵上的碧翠珠子轻晃,俏生生的站在太阳地下,像是颗初生的小莲蓬。
一双大眼缀着长长的睫毛,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皮皮。
她没见过他不带面具的样子,没有想到竟然是个挺俊俏的小哥儿,眉眼生得圆咕隆咚的,笑起来特别的暖,觉得十分的新鲜。
连天尊心血来潮要他们装道童,自认貌比天人,连身边儿的轿夫也找的眉清目秀的。
皮皮当下觉得,并不能让轿夫将自己比下去,便巴巴的摘了脸上的面具。
方婉之像个半大丫头似的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一面又抬头瞅了一眼皮皮,笑了。
她说。
“你这模样生的这样好,怎地总带着面具?”
她家的青柳最近正思春呢,最喜欢这种身材健壮,长相温暖如熙的,若是看见了皮皮,非扑上去啃一口不可。
皮皮也笑了,翘着脚靠在树下,随手摘了一片叶子在手里面玩儿着,挤眉弄眼的说。
“我们家主子不要脸,我又时常跟他做些不要脸的事儿,带了面具就不觉得丢的是自己的脸了。”
连天尊换了常服一出来就看到方婉之和皮皮蹲在地上逗蚂蚁,两人都是个笑模样,正在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皮皮像是讲了什么笑话,逗的方婉之咯咯的笑出一大串银铃。
他就这么歪着脑袋在廊下倚着,方婉之看见了,笑着颔首同他打了声招呼,继续跟皮皮说话。
连喻也打量了皮皮一眼。
瞧见他穿了件蜀锦缎子的锦袍,很有些风流倜傥之姿。再看看自己,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回去又换了一身,继续在廊下站着。
待到方大姑娘再回头时,看到的便是连喻一身竹青缎面锦袍,腰缀蝠纹环带的样子,头上一支紫金玉冠几乎亮瞎眼,面上的神情却堪称肃穆,像是完全没有搭理他们的意思,只是很深沉的望天。
方婉之承认,连喻十分的好看,不论穿什么都好看,只是闹不明白他将自己弄的这般光芒四射的是要闹哪样。她瞠目结舌的看了一会儿,末了砸吧了两下嘴角问道。
“你这是,要出去?”
这身行头就是国宴也足够了。
连喻摇摇头,看见方婉之注视自己了,便也懒得再装深沉,一面招手示意她过来,一面伸手一指小厨房对皮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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