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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注意你的言词,这里是法庭!”
杨舒敏被这么一吼,脑子稍微清醒一点,不骂了,可还是死死盯着郭丽雅。
郭丽雅别开视线,不与杨舒敏对视,一副可怜又委屈的表情。
翁杭之并没有因此而出现弱势,他站起身,冷静镇定地说:“刚才公诉人所讲的一些,确实是事实,警方在被告杨舒敏的车里找到了沾有被害人血迹的手套和凶器,这也是本案的铁证,但是请合议庭注意,这些证据虽然看似牢不可破,却也是本案最大的疑点。大家想想,一个人拿着匕首去行凶,事后明明可以有机会将沾血的手套和凶器都埋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这个行凶的人为什么还要放在自己车里,这不是自己害自己吗?”
下边众人又是一阵唏嘘,这么一听,翁杭之说的也不是没道理啊?
“还有,受害人只看到行凶者是蒙面的,并没有看到行凶者的真面目,这样就断定被告是行凶者,未免太过牵强了。事实是,我的当事人杨舒敏女士根本就没有袭击郭丽雅,她确实在案发时间到过郭丽雅晨跑的地方,她的车停在路边,她下车前往别墅附近想跟郭丽雅碰头,可她没看到郭丽雅,因为那时郭丽雅已经遇袭受伤,她只看到有一群人围在那里,她便返回自己的车里,打电话给郭丽雅没人接事后,警方在杨舒敏车里发现沾血的手套和凶器,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事实是,杨舒敏曾经离开自己的车子十分钟,这十分钟足以给那个真正的行凶者时间将作案后的手套以及匕首放进杨舒敏车里,以此达到栽赃陷害的目的!”最后那句话,翁杭之说得特别重,那犀利的眼神竟是望向郭丽雅。
郭丽雅禁不住微微一颤,只觉得这男人的眼神好恐怖,仿佛一切都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这辩护词太精彩了,有人在压抑着欢呼声,沈驰可是毫不吝啬地喊了声:“好!”公诉人罗秉章皱起了眉头,感到有点压力,看来翁杭之是在做最后的挣扎啊。
“被告律师确实是能说会道,提出的疑点表面上看是成立的,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被告杨舒敏在作案后没有找个地方将沾血的手套和凶器扔掉,难道就不能是因为她害怕吗?她怕万一被人看到,所以想等回家之后再处理,可没想到警察去的那么快,她没来得及处理就被抓住了。至于那空白的十分钟,被告律师是所提出的观点也只是假设,无法证实沾血的手套和凶器是有人放进杨舒敏车里的。法律讲的是证据,光凭猜测,怎能成为依据?”
双方都不甘示弱,各有各的说法,各自都显得很有理由,但目前为止翁杭之还没能取得绝对的优势,直到
翁杭之却不急不躁,高大挺拔的身姿在庭上犹如一座险峻的大山。
“合议庭,我这里有一件新的证物,是本案又一关键所在,在呈上证物之前,我要先说明一下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受害人郭丽雅是只有一部手机的,但实际上,郭丽雅其实有两部手机!”翁杭之斩钉截铁的一段话,铿锵之声,惊到了庭上不少的人。
郭丽雅脸色大变,下意识地攥紧了一只手,指甲都快要嵌进肉里去了,可见她有多紧张。
就连警察都尴尬了怎么还有另一部手机,而他们还不知道?
坐在角落里的某个女人,此刻仿佛感到大难来临,竟然悄悄地起身往法庭大门溜去,想跑?先问问文筝答不答应!
文筝早就得到翁杭之的授意,只要庭上这个女人想溜,哪怕是上卫生间,文筝都要跟着去!
“根据证据显示,案发当时是没有其他目击者的,周围都没人,只有受害人和行凶者,那么问题来了,受害人的另一部手机为什么不见了?手机去哪里了?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是行凶者发现郭丽雅的手机,当然会把手机拿走了,因为拿走了手机,郭丽雅就没有机会打电话求救!行凶者的心思很歹毒,是铁了心要置郭丽雅与死地。所以,这部没有被警方记录在案的手机,是本案的关键,谁拥有这部手机,就能肯定,案发当时,这个人曾到过现场,也就是说,受害人很可能看到是谁拿走了手机,她为什么不告诉警方?她居心何在?手机从案发现场消失,也说明我的当事人杨舒敏并不能作为本案唯一的嫌疑人!如何证明这手机真的存在呢?”翁杭之话音一落,冲着程烨点头示意,程烨立刻将一个袋子呈上来。
“审判长,陪审员,请看,这个袋子里装的就是郭丽雅那只丢失的手机。”翁杭之一边说一边在众人惊讶又期待的目光中将袋子呈给了合议庭。
合议庭三人互相望了望,由审判长打开了袋子,拿出了里边的东西
庭上每个人都盯着审判长的手,有的人兴奋不已,可有的人就感觉是大祸临头了,因为只要这手机一曝光,那见不得人的阴谋就会将某些看似可怜的人卷进来。
郭丽雅脸色惨白,当看到法庭门口被堵着的女人时,郭丽雅更是面如死灰完了完了,就要被翁杭之揭穿了吗?
翁杭之看起来是胜券在握了,只要手机一拿出来,郭丽雅和另外一个人的阴谋也就无处可逃了。
但在审判长将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时,现场顿时陷入一种怪异的气氛,紧接着是一阵哄笑声
“什么?这是手机?”
“这不是钱包吗?哈哈哈太搞笑了,还手机呢!”
“”庭上一度有点混乱了,翁杭之望着审判长手里的东西,瞬间全身僵硬,嘴角那自信的笑容凝结了天啊,明明应该是手机,为什么现在却变成了钱包?手机呢?
“被告人,注意你的言词,这里是法庭!”
杨舒敏被这么一吼,脑子稍微清醒一点,不骂了,可还是死死盯着郭丽雅。
郭丽雅别开视线,不与杨舒敏对视,一副可怜又委屈的表情。
翁杭之并没有因此而出现弱势,他站起身,冷静镇定地说:“刚才公诉人所讲的一些,确实是事实,警方在被告杨舒敏的车里找到了沾有被害人血迹的手套和凶器,这也是本案的铁证,但是请合议庭注意,这些证据虽然看似牢不可破,却也是本案最大的疑点。大家想想,一个人拿着匕首去行凶,事后明明可以有机会将沾血的手套和凶器都埋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这个行凶的人为什么还要放在自己车里,这不是自己害自己吗?”
下边众人又是一阵唏嘘,这么一听,翁杭之说的也不是没道理啊?
“还有,受害人只看到行凶者是蒙面的,并没有看到行凶者的真面目,这样就断定被告是行凶者,未免太过牵强了。事实是,我的当事人杨舒敏女士根本就没有袭击郭丽雅,她确实在案发时间到过郭丽雅晨跑的地方,她的车停在路边,她下车前往别墅附近想跟郭丽雅碰头,可她没看到郭丽雅,因为那时郭丽雅已经遇袭受伤,她只看到有一群人围在那里,她便返回自己的车里,打电话给郭丽雅没人接事后,警方在杨舒敏车里发现沾血的手套和凶器,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事实是,杨舒敏曾经离开自己的车子十分钟,这十分钟足以给那个真正的行凶者时间将作案后的手套以及匕首放进杨舒敏车里,以此达到栽赃陷害的目的!”最后那句话,翁杭之说得特别重,那犀利的眼神竟是望向郭丽雅。
郭丽雅禁不住微微一颤,只觉得这男人的眼神好恐怖,仿佛一切都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这辩护词太精彩了,有人在压抑着欢呼声,沈驰可是毫不吝啬地喊了声:“好!”公诉人罗秉章皱起了眉头,感到有点压力,看来翁杭之是在做最后的挣扎啊。
“被告律师确实是能说会道,提出的疑点表面上看是成立的,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被告杨舒敏在作案后没有找个地方将沾血的手套和凶器扔掉,难道就不能是因为她害怕吗?她怕万一被人看到,所以想等回家之后再处理,可没想到警察去的那么快,她没来得及处理就被抓住了。至于那空白的十分钟,被告律师是所提出的观点也只是假设,无法证实沾血的手套和凶器是有人放进杨舒敏车里的。法律讲的是证据,光凭猜测,怎能成为依据?”
双方都不甘示弱,各有各的说法,各自都显得很有理由,但目前为止翁杭之还没能取得绝对的优势,直到
翁杭之却不急不躁,高大挺拔的身姿在庭上犹如一座险峻的大山。
“合议庭,我这里有一件新的证物,是本案又一关键所在,在呈上证物之前,我要先说明一下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受害人郭丽雅是只有一部手机的,但实际上,郭丽雅其实有两部手机!”翁杭之斩钉截铁的一段话,铿锵之声,惊到了庭上不少的人。
郭丽雅脸色大变,下意识地攥紧了一只手,指甲都快要嵌进肉里去了,可见她有多紧张。
就连警察都尴尬了怎么还有另一部手机,而他们还不知道?
坐在角落里的某个女人,此刻仿佛感到大难来临,竟然悄悄地起身往法庭大门溜去,想跑?先问问文筝答不答应!
文筝早就得到翁杭之的授意,只要庭上这个女人想溜,哪怕是上卫生间,文筝都要跟着去!
“根据证据显示,案发当时是没有其他目击者的,周围都没人,只有受害人和行凶者,那么问题来了,受害人的另一部手机为什么不见了?手机去哪里了?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是行凶者发现郭丽雅的手机,当然会把手机拿走了,因为拿走了手机,郭丽雅就没有机会打电话求救!行凶者的心思很歹毒,是铁了心要置郭丽雅与死地。所以,这部没有被警方记录在案的手机,是本案的关键,谁拥有这部手机,就能肯定,案发当时,这个人曾到过现场,也就是说,受害人很可能看到是谁拿走了手机,她为什么不告诉警方?她居心何在?手机从案发现场消失,也说明我的当事人杨舒敏并不能作为本案唯一的嫌疑人!如何证明这手机真的存在呢?”翁杭之话音一落,冲着程烨点头示意,程烨立刻将一个袋子呈上来。
“审判长,陪审员,请看,这个袋子里装的就是郭丽雅那只丢失的手机。”翁杭之一边说一边在众人惊讶又期待的目光中将袋子呈给了合议庭。
合议庭三人互相望了望,由审判长打开了袋子,拿出了里边的东西
庭上每个人都盯着审判长的手,有的人兴奋不已,可有的人就感觉是大祸临头了,因为只要这手机一曝光,那见不得人的阴谋就会将某些看似可怜的人卷进来。
郭丽雅脸色惨白,当看到法庭门口被堵着的女人时,郭丽雅更是面如死灰完了完了,就要被翁杭之揭穿了吗?
翁杭之看起来是胜券在握了,只要手机一拿出来,郭丽雅和另外一个人的阴谋也就无处可逃了。
但在审判长将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时,现场顿时陷入一种怪异的气氛,紧接着是一阵哄笑声
“什么?这是手机?”
“这不是钱包吗?哈哈哈太搞笑了,还手机呢!”
“”庭上一度有点混乱了,翁杭之望着审判长手里的东西,瞬间全身僵硬,嘴角那自信的笑容凝结了天啊,明明应该是手机,为什么现在却变成了钱包?手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