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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扶风王叱罗杜文正高高地站在她面前,盯着她目不转睛。
“你让我死吧……”她求面前这位统领北燕骑兵的人。
而他,蹲下身抬起她的下巴,仔细端详了她好一会儿,才微笑着说:“那可不行,我们在和杨寄谈判,万一谈成了呢?”
沈沅抬起眸子,里头全是矛盾和痛苦。叱罗杜文竟然轻轻一叹,对外头挥了挥手:“把帐门揭起来。”
揭起来的帐门外,是一片深蓝色的天空,篝火哔剥地响着,把沙地映成红色。刚刚侵犯沈沅的那个士兵,剥光了上衣,乌黑的马鞭一下下抽在他赤-裸的脊背上,鲜血从弧形的伤口里流下来,在他后背上布满了道道赤色的纹路。这样的疼痛大约相当剧烈,那个脊背的主人颤抖得厉害,渐渐嚎叫出声,渐渐嚎叫里带着哭音。
沈沅觉得恐惧,闭上眼,别过头。叱罗杜文一挥手,帐门又落了下来。他重新蹲在她面前,温和地说:“一百鞭,不会死人,但是足够他记一辈子,也够其他人记住了。”
叱罗杜文似乎是叹了口气,手忽然伸到沈沅的颈后,轻轻顺了顺她的头发,又有意无意在她耳后蹭了一下。沈沅浑身寒毛直竖,想动脚去踹开他,脚踝甫一动弹,便疼了起来,心里也清醒过来:面前这个人,是这支队伍的主帅,他也许也是一只残暴的禽兽,惹怒了他,自己的命运会更不由自主。
她睁开眼,看到的却是一张凑得很近的脸。
☆、第130章灌酒
她不得不承认,这张脸长得英俊。撇开骨格五官不说,眸子里透出的神色,不像头一次见面时那样带着利钩似的,这天,在温暖的火光中,黑曜石般的乌珠跳动着橙色的光芒,仿佛还带着一圈金褐色的边儿。
他很认真地凝视着沈沅,好久后才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第二回了——除非你男人放弃了你。不过——”他笑了:“那也该是我才对,怎么也轮不着他呀。”
他很高兴地看到沈沅脸上浮起的绯红霞色,以及气呼呼的眼神从湿湿的睫毛下透出来。小母狼一样性格的女子,长得却像一朵粉嫩的花儿。他的手指轻浮地顺着她的耳后一路刮着,从肩膀到胳膊,又转道到腿侧,一直蜿蜒到她的脚踝。沈沅听到他带着气声儿的低语:“刚刚想踹我,伤到自己了吧?我瞧瞧,万一伤了骨头,不及时接好,可就一辈子瘸了。”
沈沅来不及拒绝,也没办法拒绝,他灵巧的手指一勾,把她的鞋子脱了下来,欣赏似的看了看她绣了一圈木樨花的袜子,然后也勾开她的袜带,把她的袜子褪了下来。
女子赤足,在那个时候虽不是大逆不道,也总归不是文雅的事。叱罗杜文抬头看看沈沅气得脸涨红,想要骂人还没骂出口的模样,不由乐得咧了嘴,一手按在她唇上,一手抚过她紫肿的脚踝,说:“别嚷嚷,要叫人家知道我堂堂扶风王竟然帮一个女人正骨,脸都丢光了。不过,你们汉人说的,‘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我在封邑的府里,其实也喜欢伺候家里的女郎们,此间风情趣味,哪是那些粗汉们晓得的?”
他絮絮地说些瞎话,突然抓着沈沅的脚心一掰一扭,沈沅觉得脚踝上过电般的一阵剧痛,但随后,脚踝轻松了许多。叱罗杜文说:“还好,骨头没事,筋扭转得厉害,没有我,起码十天才能消肿,一个月才能着地。”他显摆似的看看沈沅,结果没得到一个谢字,却看到一张板得结结实实的小脸和一个大白眼。
叱罗杜文倒也不以为忤,拍拍巴掌,他的亲兵揭开帐门,送进一铜盆热水,又放下帐门出去了。
叱罗杜文到水盆边,开始解甲胄,又解里头襜褕,甲胄是皮制的,外头的铜片叮叮当当响动,襜褕却是厚缯的,各处门襟还绣着虬龙纹,十分精致。他毫不害羞,在沈沅面前赤了上身,用热水擦拭自己。洗净了,又拧了另一条巾布,就这么赤膊着,过来擦沈沅的脸。
他脱衣服的时候,沈沅已经不看了,突然被温热的湿布巾擦到脸上,猛地睁眼,双手要不是绑着,就差点把叱罗杜文的手打开了。“你干什么?”
叱罗杜文也吓了一跳的样子,随即笑道:“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脏?”
“不关你的事。”
叱罗杜文笑道:“人人都知道我扶风王最爱洁净,看不得喜欢的东西蒙尘。大漠里没法洗浴,但洗脸水都是由骆驼一路背过来的。你也别嫌东嫌西,用我的水洗脸,不腌臜了你。”
巾布上,还不知是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熏香味,是南方才用的最考究的香料,沈沅都没有用过。她诧异地望着眼前的男子,温柔得有些邪气,他打仗的时候疾驰如影魅,狠辣若豺狼,却不料有这样另一副面孔。
叱罗杜文很满意沈沅没有再挣扎,细细帮她擦好手脸,突然在她耳垂上一舐,然后得了便宜似的笑,说:“吃点东西吧,杨寄要是看你瘦了,万一少给我一块地呢?他要是不舍得拿城池来换你呢,我也要你,不过不想你这丰腴的小身子没有先时在怀抱里的那种手感。”
他拿来吃的,酪干和肉干,沈沅别过头。叱罗杜文把吃的往她嘴前递,沈沅越发紧抿着双唇,一副不肯合作的模样。叱罗杜文却没有发怒,笑眯眯道:“我知道,这些太干了。”他回身拿了个水囊,拧开木塞递到沈沅面前,可惜面前这女子还是别过头。叱罗杜文也不再劝,突然环住沈沅的脖子,手指在她下颌两边的关节处稍稍一捏。沈沅脸颊一酸,不由自主地张开嘴,水囊里的水“哗哗”地灌进她的嘴里,一道奶香带着火辣辣的口感——奶酒!
沈沅平时很少饮酒,量浅得很,被灌了这许多酒下去,当即脑子里开始昏昏沉沉的。她眼前似蒙着一层白雾,绑着的双手想要动弹,却总移不到位,她朦朦胧胧看见叱罗杜文的脸忽远忽近,听见他似乎在说话,可是眼皮子越来越沉重,她喃喃地说着话,自己都没有听懂。
再醒来时,只觉得四周亮堂,只知道是白天,却不知道是什么时辰。沈沅头里依然胀痛,胃里也不舒服,还是中酒的模样。她首先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倒还没有被动过的样子,略略放下心来。
可旋即,叱罗杜文的影子又出现在她的营帐里,这次脸色不善,唇角的笑都是冷的,他上下打量着沈沅,对身后一个三角眼的胡人说:“要证明她是活的?他派人来看呀!难不成我送过去让他瞧一瞧。”接着,说话就刻毒骇人了:“倒也还有个办法,他不投降献城,我就一天剁她一根手指头送过去,让他看看这手指头新鲜不新鲜,是不是活人身上的!”
他很快蹲在沈沅面前,拉起她的一只手,用自己带着茧子的手指把她的细巧手指一根根捋过去,大概手感不错,脸上便又带了笑。沈沅毛骨悚然,原来他要剁的就是自己的手指!她设想过自己各种壮烈的死,一刀断喉也好,毒_药下肚也好,白绫弓弦也好,乃至活埋也好,就是没想过自己被一刀一刀零碎地割了——那该有多疼啊!
“你……你想干嘛……”沈沅颤着声音问。
叱罗杜文笑了:“没办法啊,不是我想,是你郎君他太难缠。欸,他是不是不在乎你?我读南边的那些书,每每觉得奇怪,那些亡国之君,为什么总要把亡国的账算在女人身上?是不是你们南边,女人就不过是生孩子用的?”
沈沅对他的话虽然不忿,但此刻更恐惧的事不在这话里,注意力也转不到发牢骚上去,她说:“你……你要证明我还活着,让我写信给杨将军不是……不是就行了么?”
“对哦!”叱罗杜文点点头,“你真是聪慧伶俐!杨寄可有你这么聪明,知道识时务者方为俊杰?”
他拍拍手,嘱咐进来的亲兵送纸笔来,他亲自研好墨、掭好笔、铺好纸,一例放到沈沅面前,解开她手上的绳索,还温柔地替她揉了揉紫红的手腕,才说:“我来念,你来写吧。‘将军见信如晤。小王为贵国黎庶计,将军不降,则血流漂杵在所不免,伤上苍好生之德……’”他停了下来,皱眉问:“为何不写?”
沈沅不料这北燕的胡人居然用词颇为古雅,她涨红了脸说:“我……我识字有限,大王说的这些,好多字我不会写……”
叱罗杜文挑了挑眉毛:“你们南边,不是多得是咏絮之才女吗?”
“我……我一个屠户人家的女儿,哪里有咏絮之才?”
叱罗杜文皱了皱眉,说:“那你拣你会写的字写吧。”
沈沅握着笔,想着她会写的那少少的字,终于下笔写到:“我在这儿。”她瞥瞥眼,叱罗杜文正在看,她的字不大好看,不像大楚那些大家闺秀们,日常无事,便是吟诗习字,簪花小楷精致秀丽。她的字儿,大半还是帮家里记账的时候跟二兄沈岭学的,清楚明白看得懂就行,这会儿紧张,笔画还在颤抖,真正是除了清楚明白再无一点好处了。
于是她继续往下写:“你别投降……”
她的脖侧突然一冰,是叱罗杜文的解手刀架上去了。那家伙突然没了先前的和善温雅,咬牙切齿道:“你信不信我割了你新鲜的耳朵给杨寄送过去?!”
他盯着她的耳朵,白白的耳珠和玉雕的似的,上面嵌着一颗小小的金珰,光洁的金珠在她如玉的耳垂上,颤巍巍的。再看她的脸,已经吓得煞白,脖子却梗了起来,乳白色皮肤下头血管都爆了出来。
叱罗杜文突然觉得有些馁然,他亮铮铮的刀锋,削金断玉不在话下,今日却无力取一只耳朵。他只能恼怒地伸手扯过那张纸,撕得粉碎,又把刀在沈沅眼前晃:“你够有胆识,却不知杨寄呢?他每天收到你身体的一部分,会不会吓得晚上做噩梦?”
沈沅一昂头说:“我郎君一个人敢战六千!你今日杀了我,明日他也会同样的回报你!”
原州城里布防森严,原州军民早已做好了守边的准备。若是硬战,他们这支队伍本是计划来偷袭的,完全占不到便宜!“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兵法》,杨寄读过,叱罗杜文也读过。心里那一丝慌乱用戾气来掩盖,叱罗杜文眼睛里鹰隼般的神情又出现了,他的刀锋从沈沅的脸颊上一直划到脖子里,沈沅遏制着自己的颤抖,不屈地抬头回望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怕也无用,就面对吧。
没想到,面前这个凶狠的扶风王,居然一言不发,收了刀,拔脚就走。沈沅及至见帐门重新闭上,才算松了一口气。她的手没有再被绑,于是抬手擦了擦脸颊,刚刚那里似乎有刺刺的痛,沈沅无力担心自己是否被破相,好在,她回望手指的时候,那里一片干燥,并无血迹。
一战,扶风王叱罗杜文正高高地站在她面前,盯着她目不转睛。
“你让我死吧……”她求面前这位统领北燕骑兵的人。
而他,蹲下身抬起她的下巴,仔细端详了她好一会儿,才微笑着说:“那可不行,我们在和杨寄谈判,万一谈成了呢?”
沈沅抬起眸子,里头全是矛盾和痛苦。叱罗杜文竟然轻轻一叹,对外头挥了挥手:“把帐门揭起来。”
揭起来的帐门外,是一片深蓝色的天空,篝火哔剥地响着,把沙地映成红色。刚刚侵犯沈沅的那个士兵,剥光了上衣,乌黑的马鞭一下下抽在他赤-裸的脊背上,鲜血从弧形的伤口里流下来,在他后背上布满了道道赤色的纹路。这样的疼痛大约相当剧烈,那个脊背的主人颤抖得厉害,渐渐嚎叫出声,渐渐嚎叫里带着哭音。
沈沅觉得恐惧,闭上眼,别过头。叱罗杜文一挥手,帐门又落了下来。他重新蹲在她面前,温和地说:“一百鞭,不会死人,但是足够他记一辈子,也够其他人记住了。”
叱罗杜文似乎是叹了口气,手忽然伸到沈沅的颈后,轻轻顺了顺她的头发,又有意无意在她耳后蹭了一下。沈沅浑身寒毛直竖,想动脚去踹开他,脚踝甫一动弹,便疼了起来,心里也清醒过来:面前这个人,是这支队伍的主帅,他也许也是一只残暴的禽兽,惹怒了他,自己的命运会更不由自主。
她睁开眼,看到的却是一张凑得很近的脸。
☆、第130章灌酒
她不得不承认,这张脸长得英俊。撇开骨格五官不说,眸子里透出的神色,不像头一次见面时那样带着利钩似的,这天,在温暖的火光中,黑曜石般的乌珠跳动着橙色的光芒,仿佛还带着一圈金褐色的边儿。
他很认真地凝视着沈沅,好久后才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第二回了——除非你男人放弃了你。不过——”他笑了:“那也该是我才对,怎么也轮不着他呀。”
他很高兴地看到沈沅脸上浮起的绯红霞色,以及气呼呼的眼神从湿湿的睫毛下透出来。小母狼一样性格的女子,长得却像一朵粉嫩的花儿。他的手指轻浮地顺着她的耳后一路刮着,从肩膀到胳膊,又转道到腿侧,一直蜿蜒到她的脚踝。沈沅听到他带着气声儿的低语:“刚刚想踹我,伤到自己了吧?我瞧瞧,万一伤了骨头,不及时接好,可就一辈子瘸了。”
沈沅来不及拒绝,也没办法拒绝,他灵巧的手指一勾,把她的鞋子脱了下来,欣赏似的看了看她绣了一圈木樨花的袜子,然后也勾开她的袜带,把她的袜子褪了下来。
女子赤足,在那个时候虽不是大逆不道,也总归不是文雅的事。叱罗杜文抬头看看沈沅气得脸涨红,想要骂人还没骂出口的模样,不由乐得咧了嘴,一手按在她唇上,一手抚过她紫肿的脚踝,说:“别嚷嚷,要叫人家知道我堂堂扶风王竟然帮一个女人正骨,脸都丢光了。不过,你们汉人说的,‘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我在封邑的府里,其实也喜欢伺候家里的女郎们,此间风情趣味,哪是那些粗汉们晓得的?”
他絮絮地说些瞎话,突然抓着沈沅的脚心一掰一扭,沈沅觉得脚踝上过电般的一阵剧痛,但随后,脚踝轻松了许多。叱罗杜文说:“还好,骨头没事,筋扭转得厉害,没有我,起码十天才能消肿,一个月才能着地。”他显摆似的看看沈沅,结果没得到一个谢字,却看到一张板得结结实实的小脸和一个大白眼。
叱罗杜文倒也不以为忤,拍拍巴掌,他的亲兵揭开帐门,送进一铜盆热水,又放下帐门出去了。
叱罗杜文到水盆边,开始解甲胄,又解里头襜褕,甲胄是皮制的,外头的铜片叮叮当当响动,襜褕却是厚缯的,各处门襟还绣着虬龙纹,十分精致。他毫不害羞,在沈沅面前赤了上身,用热水擦拭自己。洗净了,又拧了另一条巾布,就这么赤膊着,过来擦沈沅的脸。
他脱衣服的时候,沈沅已经不看了,突然被温热的湿布巾擦到脸上,猛地睁眼,双手要不是绑着,就差点把叱罗杜文的手打开了。“你干什么?”
叱罗杜文也吓了一跳的样子,随即笑道:“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脏?”
“不关你的事。”
叱罗杜文笑道:“人人都知道我扶风王最爱洁净,看不得喜欢的东西蒙尘。大漠里没法洗浴,但洗脸水都是由骆驼一路背过来的。你也别嫌东嫌西,用我的水洗脸,不腌臜了你。”
巾布上,还不知是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熏香味,是南方才用的最考究的香料,沈沅都没有用过。她诧异地望着眼前的男子,温柔得有些邪气,他打仗的时候疾驰如影魅,狠辣若豺狼,却不料有这样另一副面孔。
叱罗杜文很满意沈沅没有再挣扎,细细帮她擦好手脸,突然在她耳垂上一舐,然后得了便宜似的笑,说:“吃点东西吧,杨寄要是看你瘦了,万一少给我一块地呢?他要是不舍得拿城池来换你呢,我也要你,不过不想你这丰腴的小身子没有先时在怀抱里的那种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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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沅平时很少饮酒,量浅得很,被灌了这许多酒下去,当即脑子里开始昏昏沉沉的。她眼前似蒙着一层白雾,绑着的双手想要动弹,却总移不到位,她朦朦胧胧看见叱罗杜文的脸忽远忽近,听见他似乎在说话,可是眼皮子越来越沉重,她喃喃地说着话,自己都没有听懂。
再醒来时,只觉得四周亮堂,只知道是白天,却不知道是什么时辰。沈沅头里依然胀痛,胃里也不舒服,还是中酒的模样。她首先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倒还没有被动过的样子,略略放下心来。
可旋即,叱罗杜文的影子又出现在她的营帐里,这次脸色不善,唇角的笑都是冷的,他上下打量着沈沅,对身后一个三角眼的胡人说:“要证明她是活的?他派人来看呀!难不成我送过去让他瞧一瞧。”接着,说话就刻毒骇人了:“倒也还有个办法,他不投降献城,我就一天剁她一根手指头送过去,让他看看这手指头新鲜不新鲜,是不是活人身上的!”
他很快蹲在沈沅面前,拉起她的一只手,用自己带着茧子的手指把她的细巧手指一根根捋过去,大概手感不错,脸上便又带了笑。沈沅毛骨悚然,原来他要剁的就是自己的手指!她设想过自己各种壮烈的死,一刀断喉也好,毒_药下肚也好,白绫弓弦也好,乃至活埋也好,就是没想过自己被一刀一刀零碎地割了——那该有多疼啊!
“你……你想干嘛……”沈沅颤着声音问。
叱罗杜文笑了:“没办法啊,不是我想,是你郎君他太难缠。欸,他是不是不在乎你?我读南边的那些书,每每觉得奇怪,那些亡国之君,为什么总要把亡国的账算在女人身上?是不是你们南边,女人就不过是生孩子用的?”
沈沅对他的话虽然不忿,但此刻更恐惧的事不在这话里,注意力也转不到发牢骚上去,她说:“你……你要证明我还活着,让我写信给杨将军不是……不是就行了么?”
“对哦!”叱罗杜文点点头,“你真是聪慧伶俐!杨寄可有你这么聪明,知道识时务者方为俊杰?”
他拍拍手,嘱咐进来的亲兵送纸笔来,他亲自研好墨、掭好笔、铺好纸,一例放到沈沅面前,解开她手上的绳索,还温柔地替她揉了揉紫红的手腕,才说:“我来念,你来写吧。‘将军见信如晤。小王为贵国黎庶计,将军不降,则血流漂杵在所不免,伤上苍好生之德……’”他停了下来,皱眉问:“为何不写?”
沈沅不料这北燕的胡人居然用词颇为古雅,她涨红了脸说:“我……我识字有限,大王说的这些,好多字我不会写……”
叱罗杜文挑了挑眉毛:“你们南边,不是多得是咏絮之才女吗?”
“我……我一个屠户人家的女儿,哪里有咏絮之才?”
叱罗杜文皱了皱眉,说:“那你拣你会写的字写吧。”
沈沅握着笔,想着她会写的那少少的字,终于下笔写到:“我在这儿。”她瞥瞥眼,叱罗杜文正在看,她的字不大好看,不像大楚那些大家闺秀们,日常无事,便是吟诗习字,簪花小楷精致秀丽。她的字儿,大半还是帮家里记账的时候跟二兄沈岭学的,清楚明白看得懂就行,这会儿紧张,笔画还在颤抖,真正是除了清楚明白再无一点好处了。
于是她继续往下写:“你别投降……”
她的脖侧突然一冰,是叱罗杜文的解手刀架上去了。那家伙突然没了先前的和善温雅,咬牙切齿道:“你信不信我割了你新鲜的耳朵给杨寄送过去?!”
他盯着她的耳朵,白白的耳珠和玉雕的似的,上面嵌着一颗小小的金珰,光洁的金珠在她如玉的耳垂上,颤巍巍的。再看她的脸,已经吓得煞白,脖子却梗了起来,乳白色皮肤下头血管都爆了出来。
叱罗杜文突然觉得有些馁然,他亮铮铮的刀锋,削金断玉不在话下,今日却无力取一只耳朵。他只能恼怒地伸手扯过那张纸,撕得粉碎,又把刀在沈沅眼前晃:“你够有胆识,却不知杨寄呢?他每天收到你身体的一部分,会不会吓得晚上做噩梦?”
沈沅一昂头说:“我郎君一个人敢战六千!你今日杀了我,明日他也会同样的回报你!”
原州城里布防森严,原州军民早已做好了守边的准备。若是硬战,他们这支队伍本是计划来偷袭的,完全占不到便宜!“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兵法》,杨寄读过,叱罗杜文也读过。心里那一丝慌乱用戾气来掩盖,叱罗杜文眼睛里鹰隼般的神情又出现了,他的刀锋从沈沅的脸颊上一直划到脖子里,沈沅遏制着自己的颤抖,不屈地抬头回望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怕也无用,就面对吧。
没想到,面前这个凶狠的扶风王,居然一言不发,收了刀,拔脚就走。沈沅及至见帐门重新闭上,才算松了一口气。她的手没有再被绑,于是抬手擦了擦脸颊,刚刚那里似乎有刺刺的痛,沈沅无力担心自己是否被破相,好在,她回望手指的时候,那里一片干燥,并无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