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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呆到晚上九点多,房间的门才被打开。
来开门的是萧楠,看情形婚宴应该散了。
沈透没见到林立宵,没好气地问萧楠,“林立宵呢?”
她想,不管怎么样,林立宵都得给她一个解释吧。
萧楠依旧笑得很客气,沈透深度怀疑他是不是只会这一个表情。
“林总他送宾客回去了。”
“走了?那丁文昊呢?”
“丁先生跟林小姐坐飞机去度蜜月了。”萧楠从口袋中掏出一个信封递了过去,“哦,这是林总让我给你的。”
“什么东西?”
沈透拿过信封,往里一看,是钱,厚厚的一沓。
“什么意思?”
“林总说这是今天给您的补偿。”
“补偿?”沈透冷笑一声,将那些钱直接甩萧楠脸上去了,“精神受损能是钱补偿的了的吗?”
沈透转身要走,可是萧楠却拦住她,“沈小姐,天都这么晚了,我看还是我送您回去吧,林总临走前交待过的。”
沈透怒道:“用不着你们假惺惺,起开。”
萧楠见拦不住她只得作罢。
沈透出了酒店的大门,深夜中的冷风吹来,让她不禁打了个冷颤。
今夜无星,夜空中只有黑压压的云层。
没下雨,可风却异常得大。
她拉了拉系在脖颈处的丝巾,然后抬脚向前走去。
走上立交桥时,一阵强风吹来,将她脖子上的丝巾吹跑了。
丝巾在空中飘了好一阵,然后晃晃荡荡地落在了立交桥外的管子上。
沈透只觉今天真是倒霉透顶,连风都跟她作对。
那条丝巾是她最喜欢的,是母亲从香港给她带回来的礼物。
她站在立交桥内望着那条在管子上安安静静躺着的丝巾,然后俯下身,伸长了手去够它。
可是够不着,于是她使劲地惦起脚尖。
眼看就要够着了,却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双手,将她给用力地拉扯了回去。
“你这是干吗?”有人开口说话,可说出的话一点儿温度都没有。
沈透定眼一看,叫出声,“林立宵!?”
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立宵冷眼看她,“你就为了一个男人,跑去自杀,值得吗?你蠢,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吧?”
沈透愤愤地指着他的眼睛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自杀?”
“你一个人大半夜的跑到这种地方来,不该是欣赏风景吧。”
“你过来。”沈透去扯林立宵的胳膊,然后将他拉到栏杆处,指着管子说:“我的丝巾掉了,我是俯身去捡丝巾。自杀,亏你想得出来。我脑子又没有进草,会为那样一个杀千刀的渣男去殉情,我没那个胆,更不会那么蠢。”
“不是最好。”林立宵轻轻吐了一句,“你等等。”
他俯下身,只稍稍伸长胳膊就拿到了丝巾。
他将丝巾递给沈透,“给你。”
沈透拿着丝巾,丢下一句,“别以为你为我捡一次丝巾,我就会对你改观。”
“不必。”很简单的两个字。
立交桥下车水马龙,即使这个女人不是自杀,如果不小心掉下去也必死无疑,这跟自杀又有什么区别?
林立宵的眼神闪了闪,唯今之计……“我送你回去吧?”
沈透将丝巾系到脖子上,这次系得比较紧。
“不用,我自己认识路。”
林立宵没理睬她的拒绝,可说出的话有点刻薄。
他说:“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我怎么知道等我走了之后,你会不会做危害自己的事?到时最后一个跟你接触的人就是我,我可不想去警察局录口供。”
“嘶,你这人还真是……”
沈透想,这男人太欠奏了,她还真没法跟他好好相处,但愿过了今夜别让她再遇见。
一连几周,沈透都没有外出找工作。
不工作的日子,她觉得简直舒心死了。
早晨不用早起去挤公交车,晚上不用加班到深夜。
有时间还可以跑跑步,健健身,做做美容,逛逛街。
生活真是美的不要不要的。
虽然偶尔会想起丁文昊那个渣男,但那也只是一刹那的功夫。
她必须要让这个人在心里烟消云散。
她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过去只能是过去,将来才更重要。
在她舒舒心心过日子的时候,有天,她接到了凌晓雾的电话。
凌晓雾说有急事找她商量,叫她立刻赶往金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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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呆到晚上九点多,房间的门才被打开。
来开门的是萧楠,看情形婚宴应该散了。
沈透没见到林立宵,没好气地问萧楠,“林立宵呢?”
她想,不管怎么样,林立宵都得给她一个解释吧。
萧楠依旧笑得很客气,沈透深度怀疑他是不是只会这一个表情。
“林总他送宾客回去了。”
“走了?那丁文昊呢?”
“丁先生跟林小姐坐飞机去度蜜月了。”萧楠从口袋中掏出一个信封递了过去,“哦,这是林总让我给你的。”
“什么东西?”
沈透拿过信封,往里一看,是钱,厚厚的一沓。
“什么意思?”
“林总说这是今天给您的补偿。”
“补偿?”沈透冷笑一声,将那些钱直接甩萧楠脸上去了,“精神受损能是钱补偿的了的吗?”
沈透转身要走,可是萧楠却拦住她,“沈小姐,天都这么晚了,我看还是我送您回去吧,林总临走前交待过的。”
沈透怒道:“用不着你们假惺惺,起开。”
萧楠见拦不住她只得作罢。
沈透出了酒店的大门,深夜中的冷风吹来,让她不禁打了个冷颤。
今夜无星,夜空中只有黑压压的云层。
没下雨,可风却异常得大。
她拉了拉系在脖颈处的丝巾,然后抬脚向前走去。
走上立交桥时,一阵强风吹来,将她脖子上的丝巾吹跑了。
丝巾在空中飘了好一阵,然后晃晃荡荡地落在了立交桥外的管子上。
沈透只觉今天真是倒霉透顶,连风都跟她作对。
那条丝巾是她最喜欢的,是母亲从香港给她带回来的礼物。
她站在立交桥内望着那条在管子上安安静静躺着的丝巾,然后俯下身,伸长了手去够它。
可是够不着,于是她使劲地惦起脚尖。
眼看就要够着了,却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双手,将她给用力地拉扯了回去。
“你这是干吗?”有人开口说话,可说出的话一点儿温度都没有。
沈透定眼一看,叫出声,“林立宵!?”
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立宵冷眼看她,“你就为了一个男人,跑去自杀,值得吗?你蠢,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吧?”
沈透愤愤地指着他的眼睛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自杀?”
“你一个人大半夜的跑到这种地方来,不该是欣赏风景吧。”
“你过来。”沈透去扯林立宵的胳膊,然后将他拉到栏杆处,指着管子说:“我的丝巾掉了,我是俯身去捡丝巾。自杀,亏你想得出来。我脑子又没有进草,会为那样一个杀千刀的渣男去殉情,我没那个胆,更不会那么蠢。”
“不是最好。”林立宵轻轻吐了一句,“你等等。”
他俯下身,只稍稍伸长胳膊就拿到了丝巾。
他将丝巾递给沈透,“给你。”
沈透拿着丝巾,丢下一句,“别以为你为我捡一次丝巾,我就会对你改观。”
“不必。”很简单的两个字。
立交桥下车水马龙,即使这个女人不是自杀,如果不小心掉下去也必死无疑,这跟自杀又有什么区别?
林立宵的眼神闪了闪,唯今之计……“我送你回去吧?”
沈透将丝巾系到脖子上,这次系得比较紧。
“不用,我自己认识路。”
林立宵没理睬她的拒绝,可说出的话有点刻薄。
他说:“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我怎么知道等我走了之后,你会不会做危害自己的事?到时最后一个跟你接触的人就是我,我可不想去警察局录口供。”
“嘶,你这人还真是……”
沈透想,这男人太欠奏了,她还真没法跟他好好相处,但愿过了今夜别让她再遇见。
一连几周,沈透都没有外出找工作。
不工作的日子,她觉得简直舒心死了。
早晨不用早起去挤公交车,晚上不用加班到深夜。
有时间还可以跑跑步,健健身,做做美容,逛逛街。
生活真是美的不要不要的。
虽然偶尔会想起丁文昊那个渣男,但那也只是一刹那的功夫。
她必须要让这个人在心里烟消云散。
她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过去只能是过去,将来才更重要。
在她舒舒心心过日子的时候,有天,她接到了凌晓雾的电话。
凌晓雾说有急事找她商量,叫她立刻赶往金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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