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浪子收徒--朱家小弟拜师记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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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财点头。
朱珠叹口气,道:“你先去洗个澡,身上那股臭味,难闻死了。前边不远,有道河,去河里挑些水来,再拾些柴,烧一大桶热水,就能泡澡了。”
旺财依言拿起桶就去挑水。旺财挑水挑得好快,没有多久,不但 浴桶的水挑满了,就连家里水缸的水,也被挑满了。朱珠吃惊的看着旺财,道:“你的力气真大!”
旺财垂着头,走出去,走到树林子,拾了一大捆柴回来,把柴放到院子中,到灶头烧水。
老爹乐呵呵的道:“这哪来的人,干活如此麻利。”
朱凌风扑到父亲怀中,道:“爹,旺财是我的朋友哦。你可不许像罚我一样罚他呀。”
朱恨摸摸儿子的头,道:“你这小娃子,就知道朋友了?”
凌风点头,道:“当然知道了,旺财给人欺负了,我心里会难过,我给人欺负了,旺财会保护我。所以,我们是好朋友。”
朱珠道:“去把爹的衣服拿一套给旺财穿上,他身上那衣服,又单薄又破烂的。这都是冬天了,穿着如此单薄,可要冻坏了。”
朱凌风拿了衣服,递给旺财。旺财摇头,把衣服还给凌风,把浴桶的水盛满,指指凌风,又指指浴桶,然后自己走了出去,也不住在朱家屋内,只在屋外找个地方猫着过一晚。
朱珠奇怪的看着旺财,暗想,这个人不是真的痴呆,痴呆的人,哪能干活这么利索,只是不知为何,要把自己弄得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朱珠见旺财不肯进屋里睡觉,只好由着他,拿了一床棉被给旺财,柔声道:“寒夜露重,你在这露天睡觉,容易着凉了。”
旺财将被子掀掉,闪到另一处继续猫着。
朱珠叹口气,抱起被子,又走到旺财身边,旺财起来正要离开。
朱珠道:“难道你准备整个晚上这样躲闪吗?”
旺财望着朱珠,朱珠虽然不了解旺财,但天生的善良,让她不忍心看旺财在冬夜露宿野外,连基本的保暖物品都没有。
棉被虽然破旧,但总比没有的强。她的眼中,有真诚,有坚决。她是非把这床棉被给他不可。
旺财看着这样的眼睛,竟似有些感动,叹了口气,接过棉被,缩在一个角落,钻进被子中,闭着眼睛。
朱珠也不知道他是真睡了,还是假睡了,喃喃道:“赶明儿,我叫邻居的牛哥帮忙,在这地方搭个小草棚,你将就着住下,也能庶风档雨的。”
旺财也不应声,就像是真的睡了似的。
朱珠把被子给了旺财,自己和弟弟挤在一起睡。因为被子太小,两个人盖不过来,朱珠把被子让给弟弟盖,自己却大半个身子露在外头,冻了一整个晚上,冻出了毛病,第二天,身子软绵绵的,起不来。
朱凌风走到旺财那,叹口气,道:“那天那个人给你治疗内伤的钱,要给姐姐用了。姐姐生病了,昨晚没被子盖,冻坏了。对不起哦。”
旺财点头。把棉被抱进屋里,盖到朱珠身上。他那呆滞的眼中,竟显出难得的柔情。
朱珠病得糊涂,额头发热,一直说糊话。
旺财用手摸摸朱珠的额头,拿起她的手腕,把把脉,拉起小弟就上山去,小弟道:“我要去找郎中呢。你要拉我去哪?”
旺财拉着小弟,直往山上走。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背着一箩筐的树根草皮,旺财把药分好,然后弄了一些煎了一碗药茶,端到朱珠病床前,把朱珠扶起来,喂朱珠喝下去。
第二天,朱珠就己经能下床了。第三天,朱珠的病就己经全愈。朱珠喜极,道:“想不到旺财原来还会治病。太好了!旺财,你去给我爹爹看看,看他的眼睛能不能医治。”
10 朱恨的眼睛
旺财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走向朱恨,检查一阵子,点了点头,朱珠喜极,道:“你是说,我爹的眼睛,还能医治?”
旺财点头。拿出金针,扎在朱恨眼睛周围的穴道处。再挑些新鲜的药材,捣碎了,包在棉布上,敷在朱恨的眼睛上。
每天带着小弟上山,在山上采药,不出七天,朱珠家的院子里晒满了药材。
秋未,冬将临,北国已有飘雪,朱珠实在想不明白,他们俩是怎么弄到这些药材的。
第七天的晚上,朱恨眼睛的纱布给拆了下来,他缓缓睁开眼睛,便看到了微弱的油灯灯光。
旺财选择晚上替他拆纱布,就是不想他的眼睛突然受到强光的刺激。
朱恨终于睁开了眼睛, 终于看见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和一个邋遢得看不清容貌,分不清年纪的怪人。
他记得他身上这股臭味,说实话,当这人靠近他的时候,他真的想吐,但想到自己的眼睛,有希望复明,所以就忍了下来。他做梦也想不到,这怪人居然真的能将他的眼睛治好。
朱恨的眼睛复明了!这件事,在村子里很快就传开了。
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朱珠家来了个怪人,一个医术高明但邋遢成性的怪人,于是,村子里的人,都喊他一声怪医。
不管谁找他治病,他都不理不采,就算有人病得要死,他也当作没看见,好像人的生死在他眼中看来,不过是寻常事儿。
只有在朱珠或小弟开口叫他帮人治病,他才会帮,或者有人拿酒给他喝,他也会替人治病,他的小茅屋内,堆满了一瓶瓶的酒。而他一天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醉乡度过。
他的名气,很快传遍周围乡镇,甚至城里。来求医的人,也日益增多。
每天天还不亮,小弟就会给旺财从床上挖起,两个人一起到山上去,回来的时候,总会带回一箩筐的药草和一些猎物。
自从有了旺财, 朱珠家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也有了些钱,给朱凌风报名上私塾念书。
朱珠心里对旺财的好感越来越多。
刺绣之余,总会悄悄抬眸,打量着旺财。
旺财邋遢的外表,虽然看不出年纪,但朱珠从他眼神中偶然流露出来的灵气,可以感觉到,旺财不是痴傻,更不像那种上了年纪的人。旺财不但有花不完的力气,还有灵活矫健的身手,否则,不会如此轻易捕捉到猎物。
她发觉,凌风自从跟旺财同进同出之后,身手也变得灵活不少。她对旺财越来越好奇。
她还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旺财时常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对着何姐姐的嫁衣痴痴看着,眼中流露出浓烈的情感。仿佛,这件嫁衣,是他心上人的嫁衣,他伸出手,想去抚摸嫁衣,可他的手,却颤抖得厉害,最终还是没有摸那嫁衣,仿佛,就是轻轻一个触摸,也是对这嫁衣的主人最大的亵渎。
朱珠虽然在装睡,可是,她的眼睛却眯着一条细小的缝,留意着旺财的一举一动,看到旺财的动作,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口好像给什么刺了,阵阵发疼。暗想,“他知道这件嫁衣,是何姐姐的,难道,他暗恋着何姐姐?哎,要是这样,那他就有的苦了,且不说何姐姐再过几个月就要嫁人了,就算何姐姐没有嫁人,又怎会看上这邋遢成性的流浪汉?”
他的眼中,有一种痛苦的神情,身子猛烈的颤抖着,从屋内跑了出去,跑到偏僻的角落,弯下腰,呕吐着。吐累了,猛的捧起一捧雪塞进自己口中咀嚼着,寒冰的雪塞满了口腔,冻得舌根也僵硬了。
整个人卷缩成一团,手和脚抱在一起,卷在雪地上
朱珠在心里叹息着,远远的,看着他,她想走过去,可是,她知道,他不会希望自己的这些异常被人看到。
朱珠眼角滴落一滴泪珠,一滴为怜他而流的泪滴。
暗自想着:“何姐姐虽然从来不说自己的家世,可从言谈举止中,便能看出,她不是寻常人家的姑娘,一个流浪汉,看上人家大小姐,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
嫁衣平铺在桌面上,那绣了一半的鸳鸯,色彩斑斓的浮在水面上,鸳鸯还未绣完整,另一只鸳鸯,还只是虚描的线。
鸳鸯无伴,更显孤零。
鸳鸯比翼,喜结连理,是每个女孩的期盼,嫁个好郎君,是每个女孩的梦。
婚期已定,便是着手准备嫁衣的时候。
有钱人家的嫁衣,通常是送到绣坊去的。
丁大小姐的嫁衣,丁老爷原本是打算送到京城最有名的绣坊,丁家嫁女,必须大气,铺张!气势一定要强大!
可是,丁大小姐却像着了魔般,非要把嫁衣送到默不经闻的朱家村,找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绣。
丁老爷虽然想不明白,女儿从哪打听到这么一个绣娘,可是,对于宠在心肝里的宝贝的要求,丁老爷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忍心拒绝。
丁家有个公子,可唯独只有一个千金,那自然是宠得宝似的。
丁老爷虽然没有东方家富有,但却是十足的财主!
他花钱买了个知府的官职,平常趾高气昂的,因为丁家不但财大气粗,在这个地方,更是有权有势,方圆百里,没有人不知道丁家的名声,只要是丁家的人,哪怕是个小奴才,小丫环,在这地方上,也显得趾高气昂,高人一等。
据说,就连富可敌国的东方家族的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他,遇到他,还得退让三分。
再过几个月,丁大小姐也要嫁人了,佳期已定,所以,丁大小姐亲自带着嫁衣,去找朱珠。
当她去找朱珠的时候,朱珠己经接了何家的的活,说要等什么何姐姐的绣完,才能绣丁大小姐的嫁衣。这对丁家而言,实在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丁老爷问:“何姐姐?什么何姐姐?”
丁大小姐说:“什么何姐姐,就是东方大小姐的化名。要不是严大哥告诉我,我还不知道呢。”
丁老爷说:“就算是富甲天下的东方家,轻易也不敢惹我。因为我头上顶着官帽!他嫁女儿,我也嫁女儿,我的排场,一定要比他大!我女儿的嫁衣,一定要比东方家的先绣好!输人不能输阵!丫头,这事,你一定要给我挣回个脸面来!”
这天一大早,丁大小姐就带着人,来到朱珠家,盛气凌人的说:“把我的衣服先绣好,再绣东方家的!”
朱珠咬牙,道:“东方家小姐的嫁衣,我没收到,也不会收。”
朱珠道:“那你现在绣的,是谁家的嫁衣?”
朱珠道:“是何姐姐的。”
丁大小姐手叉着腰,娇声道:“我不管你是河姐姐还是江姐姐!你给我把这些都搁一边!”
旺财听丁大小姐叫着:“我不管你是河姐姐还是江姐姐!”这句话时,心头猛的一震,双手微微颤抖。
你是江,所以我为河,江河虽不同流,可最终归于/大/海。融于一休,永不分离。
莫茹以名寄情,情深意切,可这情,却终无缘。
旺财闭起眼睛,捂着心口。
心口的疼痛愈发的强烈。
朱珠道:“不行!何姐姐对我家恩重如山,朱珠宁可不赚钱,也要帮她先绣。”
丁大小姐气道:“那我就把你何姐姐的嫁衣毁了!”
一个家丁拿着刀子要毁嫁衣,旺财把嫁衣抢到手中,躲到角落。紧紧护着,就像在保护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或物件。
11 嫁衣风波
丁大小姐喊到:“给我上!把嫁衣给我抢过来剪了!”
家丁们一齐走向旺财。旺财把嫁衣护在怀中,死命不肯让出。
一个家丁恼起来,拨刀往旺财后背砍去。血从旺财后背流出。一道伤口裂开。小弟惊呼道:“杀人啦!”
朱珠双目含泪,几欲晕倒,颤声道:“旺财听话,别为了一件衣服,丢了命啊。”
旺财摇头。
东方莫茹在花园中弹着琴,琴音中,丝毫没有将要成为新嫁娘的喜悦。反而有说不尽的忧伤。正自伤神,凌霜跑过来,道:“丁家大小姐带人到朱家闹事了。我看小姐可怜她家,故意把衣服拿她家去刺绣的好心,反倒替她惹下麻烦了。”
东方莫茹皱眉,道:“这丁大小姐真刁蛮!那么多刺绣的工坊,为何非得朱珠这一家?”
凌霜摇头,道:“朱珠家己有人受伤了,那朱家收留的一个叫旺财的流浪汉,死命保护着小姐的嫁衣,后背给丁府的家丁砍伤了。”
东方莫茹皱眉,道:“这人真傻,嫁衣毁了,重新扯来红布,重新做过就是了,怎能拿命去护嫁衣。霜儿,我们赶紧过去,别让人家伤了朱珠家人,我,我们欠朱家的太多了,不能再让朱家出什么意外。”
主仆二人驾着马车,赶到朱珠家。
丁大小姐看到东方莫茹,哼了一声,头抬得老高,挺着傲人的胸部,声音自鼻孔冒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道:“你来了正好!把你的嫁衣拿回去,本姑娘的嫁衣赶时间。”
东方莫茹皱眉,善良的眸子定格在流浪汉被刀削破的后背,后背鲜血泊泊。
那流浪汉不知是疼,还是激动,身子微微颤抖,拼命护着嫁衣,听到了莫茹的声音,卷缩在墙角,更是不肯起来。
凌霜拿药过来,他像是受了惊吓似的,猛的往另一个方向逃去。
凌霜柔声道:“别害怕,我们没恶意的。这一刀砍得真狠!要不上药,血会越流越多的。你身上好臭,没洗过澡吧?脏兮兮的,伤口容易感染。”
旺财颤抖着身子。漂亮的眸中,似是写满了惊惧。
凌霜越靠近他,他躲得越远,十足一个受惊小动物的模样。
东方莫茹叹口气,道:“霜儿,把钱和药留下来,我们把衣服带走,拿回自家的绣坊去吧。”
凌霜嗯了一声,把钱和药放下,正想要去拿旺财手上的衣服。
丁大小姐似是不想放过东方莫茹,拦住东方莫茹,道:“想走?听说,东方家族就算一个小小丫环,也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你既然是东方家的大小姐,想来武功更是深不可测,我这些天刚练了套鞭法, 想向东方小姐请教请教。”
凌霜道:“我们小姐没练过武功,你不要欺人太堪了。我们己经把东西收回,你还待怎的?”
朱珠身子一颤,颤声道:“何姐姐,丁大小姐喊你什么?”
丁大小姐冷笑,道:“笑话,武林中习武之人见面,也有切蹉武功的,我们女人为何不行?堂堂东方家的大小姐,会不懂武功?你骗谁呀?”
说罢,她一扬手中皮鞭,便要打莫茹,她的皮鞭上,铁片做的倒刺发着寒光,无论谁被鞭子打中,都不会好过。
凌霜持剑护着东方莫茹,丁大小姐道:“下人要打,当然是下人对下人!阿福,你上。”
阿福长得胖呼呼的,但他的身手却很灵活,不但很灵活,而且力气很大。凌霜虽然学了几年的武功,可是对付起阿福来,特别吃力,更是没办法照顾东方莫茹,凌霜心里一急,身法更乱。
丁大小姐更加得意,皮鞭扬起,又要打向东方莫茹。
只是,她的皮鞭并没有打中东方莫莫茹,反倒被旺财捉在手中,皮鞭的倒刺刺进旺财手掌内,血从旺财手指缝流出。
旺财连眉头也不曾皱上一皱,就好像他那只手根本就不知道疼似的。
丁大小姐怒道:“大胆奴才!还不放手!阿禄,把这不要命的奴才拉开!”
阿禄走向旺财,旺财冷眼望向阿禄,不知为何,阿禄在这双眼瞪视下,激灵灵打个寒颤。那眼中散发出来的寒意,像是千年寒冰一般的冰冷,那眼中射来的寒意,似是能将他冻成冰人。
丁大小姐吼道:“阿禄!还不动手!你要不要吃饭!”
害怕归害怕,可饭还是要吃的!丁大小姐有令,阿禄不敢不从。
扬刀砍向旺财的手腕,刀锋映着寒光。
东方莫茹惊呼道:“快住手!”
旺财没有放开丁大小姐的皮鞭,阿禄也没有住手的意思,发出狞笑声,他的刀,离旺财的手臂已经很近了,每个人都相信,旺财这只手臂算是废了!
旺财的眼神越发的冷冽。
阿禄有一种面对死神的感觉,身上的汗毛竖起。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这一刀砍下,砍断的绝不是旺财的手!而是自己的命!
刀还未落下,冷汗已自鼻尖冒出。
森森的寒意,聚起,小小的农家小舍,仿佛成了地狱。
朱恨发出一声狂吼,他的手已握成拳头,他的拳头夹着拳风,袭向阿禄,这一拳劲道极强,只要打在阿禄身上,阿禄握刀的手骨非碎不可!
他虽然瞎了,可是却并没有放弃练武,他的心中,还一直存着要复仇的希望,原本他以为,他的眼睛这辈子是复明无望,偏偏旺财将他的眼睛医治好了,江湖儿郎,讲究的就是恩怨分明,旺财于他有恩,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旺财的手被废了?
眼看阿禄的刀就要砍在旺财身上,而朱恨的拳头,也将要打在阿禄的身上,只听叮的一声,阿禄手中的刀落在地上,地上,一粒小小的银锭滚动着。
阿禄的身上,也结结实实的挨了朱恨一拳,阿禄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倒在地上滚动着,一只手骨被打折,疼得他哭爹喊娘直叫疼。
农舍外,一个缺了左臂的青年,带着一袭白衣的七七走了进来。
七七的美艳,与东方莫茹纯朴的那种气质之美,是不同类型的,她的到来,这小小乡舍,竟然像忽然变得光亮,就连丁大小姐看着七七,也忍不住在心中赞美一句,“真美啊!”
她身边的奴才们看到七七,张大了口。唯独旺财没有去留意七七。他见丁大小姐这会注意着七七,便将手中捉着的鞭子放开,他的手掌,被鞭子上的倒刺刺伤,血不住的冒出,滴落地面。
丁大小姐的鞭子是特别订做的,特别恶毒,鞭子上,用又薄又利的薄刃做成一片一片的倒刺。这鞭子打在身上,不死也脱层皮,旺财竟然将这鞭子抓在手上,连眉头也没皱下。
丁大小姐盯着他,忽然叫起来:“是你!我认得!你就是那天打死我的马的野人!来人呀!给我往死里打!”
福禄寿三个人,三殷刀,齐刷刷,默契十足的砍向旺财,每一把刀的刀锋上,都闪着置人于死地的腾腾杀意。
; 旺财点头。
朱珠叹口气,道:“你先去洗个澡,身上那股臭味,难闻死了。前边不远,有道河,去河里挑些水来,再拾些柴,烧一大桶热水,就能泡澡了。”
旺财依言拿起桶就去挑水。旺财挑水挑得好快,没有多久,不但 浴桶的水挑满了,就连家里水缸的水,也被挑满了。朱珠吃惊的看着旺财,道:“你的力气真大!”
旺财垂着头,走出去,走到树林子,拾了一大捆柴回来,把柴放到院子中,到灶头烧水。
老爹乐呵呵的道:“这哪来的人,干活如此麻利。”
朱凌风扑到父亲怀中,道:“爹,旺财是我的朋友哦。你可不许像罚我一样罚他呀。”
朱恨摸摸儿子的头,道:“你这小娃子,就知道朋友了?”
凌风点头,道:“当然知道了,旺财给人欺负了,我心里会难过,我给人欺负了,旺财会保护我。所以,我们是好朋友。”
朱珠道:“去把爹的衣服拿一套给旺财穿上,他身上那衣服,又单薄又破烂的。这都是冬天了,穿着如此单薄,可要冻坏了。”
朱凌风拿了衣服,递给旺财。旺财摇头,把衣服还给凌风,把浴桶的水盛满,指指凌风,又指指浴桶,然后自己走了出去,也不住在朱家屋内,只在屋外找个地方猫着过一晚。
朱珠奇怪的看着旺财,暗想,这个人不是真的痴呆,痴呆的人,哪能干活这么利索,只是不知为何,要把自己弄得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朱珠见旺财不肯进屋里睡觉,只好由着他,拿了一床棉被给旺财,柔声道:“寒夜露重,你在这露天睡觉,容易着凉了。”
旺财将被子掀掉,闪到另一处继续猫着。
朱珠叹口气,抱起被子,又走到旺财身边,旺财起来正要离开。
朱珠道:“难道你准备整个晚上这样躲闪吗?”
旺财望着朱珠,朱珠虽然不了解旺财,但天生的善良,让她不忍心看旺财在冬夜露宿野外,连基本的保暖物品都没有。
棉被虽然破旧,但总比没有的强。她的眼中,有真诚,有坚决。她是非把这床棉被给他不可。
旺财看着这样的眼睛,竟似有些感动,叹了口气,接过棉被,缩在一个角落,钻进被子中,闭着眼睛。
朱珠也不知道他是真睡了,还是假睡了,喃喃道:“赶明儿,我叫邻居的牛哥帮忙,在这地方搭个小草棚,你将就着住下,也能庶风档雨的。”
旺财也不应声,就像是真的睡了似的。
朱珠把被子给了旺财,自己和弟弟挤在一起睡。因为被子太小,两个人盖不过来,朱珠把被子让给弟弟盖,自己却大半个身子露在外头,冻了一整个晚上,冻出了毛病,第二天,身子软绵绵的,起不来。
朱凌风走到旺财那,叹口气,道:“那天那个人给你治疗内伤的钱,要给姐姐用了。姐姐生病了,昨晚没被子盖,冻坏了。对不起哦。”
旺财点头。把棉被抱进屋里,盖到朱珠身上。他那呆滞的眼中,竟显出难得的柔情。
朱珠病得糊涂,额头发热,一直说糊话。
旺财用手摸摸朱珠的额头,拿起她的手腕,把把脉,拉起小弟就上山去,小弟道:“我要去找郎中呢。你要拉我去哪?”
旺财拉着小弟,直往山上走。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背着一箩筐的树根草皮,旺财把药分好,然后弄了一些煎了一碗药茶,端到朱珠病床前,把朱珠扶起来,喂朱珠喝下去。
第二天,朱珠就己经能下床了。第三天,朱珠的病就己经全愈。朱珠喜极,道:“想不到旺财原来还会治病。太好了!旺财,你去给我爹爹看看,看他的眼睛能不能医治。”
10 朱恨的眼睛
旺财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走向朱恨,检查一阵子,点了点头,朱珠喜极,道:“你是说,我爹的眼睛,还能医治?”
旺财点头。拿出金针,扎在朱恨眼睛周围的穴道处。再挑些新鲜的药材,捣碎了,包在棉布上,敷在朱恨的眼睛上。
每天带着小弟上山,在山上采药,不出七天,朱珠家的院子里晒满了药材。
秋未,冬将临,北国已有飘雪,朱珠实在想不明白,他们俩是怎么弄到这些药材的。
第七天的晚上,朱恨眼睛的纱布给拆了下来,他缓缓睁开眼睛,便看到了微弱的油灯灯光。
旺财选择晚上替他拆纱布,就是不想他的眼睛突然受到强光的刺激。
朱恨终于睁开了眼睛, 终于看见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和一个邋遢得看不清容貌,分不清年纪的怪人。
他记得他身上这股臭味,说实话,当这人靠近他的时候,他真的想吐,但想到自己的眼睛,有希望复明,所以就忍了下来。他做梦也想不到,这怪人居然真的能将他的眼睛治好。
朱恨的眼睛复明了!这件事,在村子里很快就传开了。
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朱珠家来了个怪人,一个医术高明但邋遢成性的怪人,于是,村子里的人,都喊他一声怪医。
不管谁找他治病,他都不理不采,就算有人病得要死,他也当作没看见,好像人的生死在他眼中看来,不过是寻常事儿。
只有在朱珠或小弟开口叫他帮人治病,他才会帮,或者有人拿酒给他喝,他也会替人治病,他的小茅屋内,堆满了一瓶瓶的酒。而他一天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醉乡度过。
他的名气,很快传遍周围乡镇,甚至城里。来求医的人,也日益增多。
每天天还不亮,小弟就会给旺财从床上挖起,两个人一起到山上去,回来的时候,总会带回一箩筐的药草和一些猎物。
自从有了旺财, 朱珠家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也有了些钱,给朱凌风报名上私塾念书。
朱珠心里对旺财的好感越来越多。
刺绣之余,总会悄悄抬眸,打量着旺财。
旺财邋遢的外表,虽然看不出年纪,但朱珠从他眼神中偶然流露出来的灵气,可以感觉到,旺财不是痴傻,更不像那种上了年纪的人。旺财不但有花不完的力气,还有灵活矫健的身手,否则,不会如此轻易捕捉到猎物。
她发觉,凌风自从跟旺财同进同出之后,身手也变得灵活不少。她对旺财越来越好奇。
她还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旺财时常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对着何姐姐的嫁衣痴痴看着,眼中流露出浓烈的情感。仿佛,这件嫁衣,是他心上人的嫁衣,他伸出手,想去抚摸嫁衣,可他的手,却颤抖得厉害,最终还是没有摸那嫁衣,仿佛,就是轻轻一个触摸,也是对这嫁衣的主人最大的亵渎。
朱珠虽然在装睡,可是,她的眼睛却眯着一条细小的缝,留意着旺财的一举一动,看到旺财的动作,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口好像给什么刺了,阵阵发疼。暗想,“他知道这件嫁衣,是何姐姐的,难道,他暗恋着何姐姐?哎,要是这样,那他就有的苦了,且不说何姐姐再过几个月就要嫁人了,就算何姐姐没有嫁人,又怎会看上这邋遢成性的流浪汉?”
他的眼中,有一种痛苦的神情,身子猛烈的颤抖着,从屋内跑了出去,跑到偏僻的角落,弯下腰,呕吐着。吐累了,猛的捧起一捧雪塞进自己口中咀嚼着,寒冰的雪塞满了口腔,冻得舌根也僵硬了。
整个人卷缩成一团,手和脚抱在一起,卷在雪地上
朱珠在心里叹息着,远远的,看着他,她想走过去,可是,她知道,他不会希望自己的这些异常被人看到。
朱珠眼角滴落一滴泪珠,一滴为怜他而流的泪滴。
暗自想着:“何姐姐虽然从来不说自己的家世,可从言谈举止中,便能看出,她不是寻常人家的姑娘,一个流浪汉,看上人家大小姐,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
嫁衣平铺在桌面上,那绣了一半的鸳鸯,色彩斑斓的浮在水面上,鸳鸯还未绣完整,另一只鸳鸯,还只是虚描的线。
鸳鸯无伴,更显孤零。
鸳鸯比翼,喜结连理,是每个女孩的期盼,嫁个好郎君,是每个女孩的梦。
婚期已定,便是着手准备嫁衣的时候。
有钱人家的嫁衣,通常是送到绣坊去的。
丁大小姐的嫁衣,丁老爷原本是打算送到京城最有名的绣坊,丁家嫁女,必须大气,铺张!气势一定要强大!
可是,丁大小姐却像着了魔般,非要把嫁衣送到默不经闻的朱家村,找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绣。
丁老爷虽然想不明白,女儿从哪打听到这么一个绣娘,可是,对于宠在心肝里的宝贝的要求,丁老爷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忍心拒绝。
丁家有个公子,可唯独只有一个千金,那自然是宠得宝似的。
丁老爷虽然没有东方家富有,但却是十足的财主!
他花钱买了个知府的官职,平常趾高气昂的,因为丁家不但财大气粗,在这个地方,更是有权有势,方圆百里,没有人不知道丁家的名声,只要是丁家的人,哪怕是个小奴才,小丫环,在这地方上,也显得趾高气昂,高人一等。
据说,就连富可敌国的东方家族的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他,遇到他,还得退让三分。
再过几个月,丁大小姐也要嫁人了,佳期已定,所以,丁大小姐亲自带着嫁衣,去找朱珠。
当她去找朱珠的时候,朱珠己经接了何家的的活,说要等什么何姐姐的绣完,才能绣丁大小姐的嫁衣。这对丁家而言,实在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丁老爷问:“何姐姐?什么何姐姐?”
丁大小姐说:“什么何姐姐,就是东方大小姐的化名。要不是严大哥告诉我,我还不知道呢。”
丁老爷说:“就算是富甲天下的东方家,轻易也不敢惹我。因为我头上顶着官帽!他嫁女儿,我也嫁女儿,我的排场,一定要比他大!我女儿的嫁衣,一定要比东方家的先绣好!输人不能输阵!丫头,这事,你一定要给我挣回个脸面来!”
这天一大早,丁大小姐就带着人,来到朱珠家,盛气凌人的说:“把我的衣服先绣好,再绣东方家的!”
朱珠咬牙,道:“东方家小姐的嫁衣,我没收到,也不会收。”
朱珠道:“那你现在绣的,是谁家的嫁衣?”
朱珠道:“是何姐姐的。”
丁大小姐手叉着腰,娇声道:“我不管你是河姐姐还是江姐姐!你给我把这些都搁一边!”
旺财听丁大小姐叫着:“我不管你是河姐姐还是江姐姐!”这句话时,心头猛的一震,双手微微颤抖。
你是江,所以我为河,江河虽不同流,可最终归于/大/海。融于一休,永不分离。
莫茹以名寄情,情深意切,可这情,却终无缘。
旺财闭起眼睛,捂着心口。
心口的疼痛愈发的强烈。
朱珠道:“不行!何姐姐对我家恩重如山,朱珠宁可不赚钱,也要帮她先绣。”
丁大小姐气道:“那我就把你何姐姐的嫁衣毁了!”
一个家丁拿着刀子要毁嫁衣,旺财把嫁衣抢到手中,躲到角落。紧紧护着,就像在保护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或物件。
11 嫁衣风波
丁大小姐喊到:“给我上!把嫁衣给我抢过来剪了!”
家丁们一齐走向旺财。旺财把嫁衣护在怀中,死命不肯让出。
一个家丁恼起来,拨刀往旺财后背砍去。血从旺财后背流出。一道伤口裂开。小弟惊呼道:“杀人啦!”
朱珠双目含泪,几欲晕倒,颤声道:“旺财听话,别为了一件衣服,丢了命啊。”
旺财摇头。
东方莫茹在花园中弹着琴,琴音中,丝毫没有将要成为新嫁娘的喜悦。反而有说不尽的忧伤。正自伤神,凌霜跑过来,道:“丁家大小姐带人到朱家闹事了。我看小姐可怜她家,故意把衣服拿她家去刺绣的好心,反倒替她惹下麻烦了。”
东方莫茹皱眉,道:“这丁大小姐真刁蛮!那么多刺绣的工坊,为何非得朱珠这一家?”
凌霜摇头,道:“朱珠家己有人受伤了,那朱家收留的一个叫旺财的流浪汉,死命保护着小姐的嫁衣,后背给丁府的家丁砍伤了。”
东方莫茹皱眉,道:“这人真傻,嫁衣毁了,重新扯来红布,重新做过就是了,怎能拿命去护嫁衣。霜儿,我们赶紧过去,别让人家伤了朱珠家人,我,我们欠朱家的太多了,不能再让朱家出什么意外。”
主仆二人驾着马车,赶到朱珠家。
丁大小姐看到东方莫茹,哼了一声,头抬得老高,挺着傲人的胸部,声音自鼻孔冒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道:“你来了正好!把你的嫁衣拿回去,本姑娘的嫁衣赶时间。”
东方莫茹皱眉,善良的眸子定格在流浪汉被刀削破的后背,后背鲜血泊泊。
那流浪汉不知是疼,还是激动,身子微微颤抖,拼命护着嫁衣,听到了莫茹的声音,卷缩在墙角,更是不肯起来。
凌霜拿药过来,他像是受了惊吓似的,猛的往另一个方向逃去。
凌霜柔声道:“别害怕,我们没恶意的。这一刀砍得真狠!要不上药,血会越流越多的。你身上好臭,没洗过澡吧?脏兮兮的,伤口容易感染。”
旺财颤抖着身子。漂亮的眸中,似是写满了惊惧。
凌霜越靠近他,他躲得越远,十足一个受惊小动物的模样。
东方莫茹叹口气,道:“霜儿,把钱和药留下来,我们把衣服带走,拿回自家的绣坊去吧。”
凌霜嗯了一声,把钱和药放下,正想要去拿旺财手上的衣服。
丁大小姐似是不想放过东方莫茹,拦住东方莫茹,道:“想走?听说,东方家族就算一个小小丫环,也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你既然是东方家的大小姐,想来武功更是深不可测,我这些天刚练了套鞭法, 想向东方小姐请教请教。”
凌霜道:“我们小姐没练过武功,你不要欺人太堪了。我们己经把东西收回,你还待怎的?”
朱珠身子一颤,颤声道:“何姐姐,丁大小姐喊你什么?”
丁大小姐冷笑,道:“笑话,武林中习武之人见面,也有切蹉武功的,我们女人为何不行?堂堂东方家的大小姐,会不懂武功?你骗谁呀?”
说罢,她一扬手中皮鞭,便要打莫茹,她的皮鞭上,铁片做的倒刺发着寒光,无论谁被鞭子打中,都不会好过。
凌霜持剑护着东方莫茹,丁大小姐道:“下人要打,当然是下人对下人!阿福,你上。”
阿福长得胖呼呼的,但他的身手却很灵活,不但很灵活,而且力气很大。凌霜虽然学了几年的武功,可是对付起阿福来,特别吃力,更是没办法照顾东方莫茹,凌霜心里一急,身法更乱。
丁大小姐更加得意,皮鞭扬起,又要打向东方莫茹。
只是,她的皮鞭并没有打中东方莫莫茹,反倒被旺财捉在手中,皮鞭的倒刺刺进旺财手掌内,血从旺财手指缝流出。
旺财连眉头也不曾皱上一皱,就好像他那只手根本就不知道疼似的。
丁大小姐怒道:“大胆奴才!还不放手!阿禄,把这不要命的奴才拉开!”
阿禄走向旺财,旺财冷眼望向阿禄,不知为何,阿禄在这双眼瞪视下,激灵灵打个寒颤。那眼中散发出来的寒意,像是千年寒冰一般的冰冷,那眼中射来的寒意,似是能将他冻成冰人。
丁大小姐吼道:“阿禄!还不动手!你要不要吃饭!”
害怕归害怕,可饭还是要吃的!丁大小姐有令,阿禄不敢不从。
扬刀砍向旺财的手腕,刀锋映着寒光。
东方莫茹惊呼道:“快住手!”
旺财没有放开丁大小姐的皮鞭,阿禄也没有住手的意思,发出狞笑声,他的刀,离旺财的手臂已经很近了,每个人都相信,旺财这只手臂算是废了!
旺财的眼神越发的冷冽。
阿禄有一种面对死神的感觉,身上的汗毛竖起。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这一刀砍下,砍断的绝不是旺财的手!而是自己的命!
刀还未落下,冷汗已自鼻尖冒出。
森森的寒意,聚起,小小的农家小舍,仿佛成了地狱。
朱恨发出一声狂吼,他的手已握成拳头,他的拳头夹着拳风,袭向阿禄,这一拳劲道极强,只要打在阿禄身上,阿禄握刀的手骨非碎不可!
他虽然瞎了,可是却并没有放弃练武,他的心中,还一直存着要复仇的希望,原本他以为,他的眼睛这辈子是复明无望,偏偏旺财将他的眼睛医治好了,江湖儿郎,讲究的就是恩怨分明,旺财于他有恩,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旺财的手被废了?
眼看阿禄的刀就要砍在旺财身上,而朱恨的拳头,也将要打在阿禄的身上,只听叮的一声,阿禄手中的刀落在地上,地上,一粒小小的银锭滚动着。
阿禄的身上,也结结实实的挨了朱恨一拳,阿禄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倒在地上滚动着,一只手骨被打折,疼得他哭爹喊娘直叫疼。
农舍外,一个缺了左臂的青年,带着一袭白衣的七七走了进来。
七七的美艳,与东方莫茹纯朴的那种气质之美,是不同类型的,她的到来,这小小乡舍,竟然像忽然变得光亮,就连丁大小姐看着七七,也忍不住在心中赞美一句,“真美啊!”
她身边的奴才们看到七七,张大了口。唯独旺财没有去留意七七。他见丁大小姐这会注意着七七,便将手中捉着的鞭子放开,他的手掌,被鞭子上的倒刺刺伤,血不住的冒出,滴落地面。
丁大小姐的鞭子是特别订做的,特别恶毒,鞭子上,用又薄又利的薄刃做成一片一片的倒刺。这鞭子打在身上,不死也脱层皮,旺财竟然将这鞭子抓在手上,连眉头也没皱下。
丁大小姐盯着他,忽然叫起来:“是你!我认得!你就是那天打死我的马的野人!来人呀!给我往死里打!”
福禄寿三个人,三殷刀,齐刷刷,默契十足的砍向旺财,每一把刀的刀锋上,都闪着置人于死地的腾腾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