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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将木门打开一条缝,一把寒光森森的匕首就横在他脖子上,吓得他脊背发凉,浑身发僵,这是又遇到来打劫的了?这世道这是怎么了,现在的小贼都这么的猖狂,大白天的就出来打劫人。
“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借你这里住几天,你看行吗?”对方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的虚弱无力,方志义这才打着胆子转头看去,对方一身黑衣,手捂着腹部,面色灰白,他的双眼有些涣散,但依旧咬着牙强撑着。
他已经在街上躲了一夜的官兵,他的体力已经虚耗的差不多了,而如今他只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你……”方志义有些犹豫了,他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尤其是收留不明不白重伤的人,搞不好,会惹来杀身之祸,他做事向来小心谨慎。
黑衣人也不多话,从怀里掏出个钱袋子抛给方志义,“这是……我的所有积蓄,我就在那这住几天,等伤好了就走,你看行吗?”说着,将匕首往上挪了挪,他的声音很低,宽大的袖子遮住匕首的寒光,街坊邻居或者路人看到了,只当这户人家来了亲戚,在门口寒暄呢。
方志义掂量掂量手里钱袋子的重量,他虽然不是个见钱眼开的人,但有人拿着刀子架在自己脖子上问行不行,不行也得行,命跟钱一样的重要。
眼角余光扫了四周一眼,方志义点头扶着黑衣人进屋,随手关上木门。
方志义将黑衣人安排在陈阿牛隔壁床,被窸窣声吵到的陈阿牛缓缓睁开眼睛,“方掌柜,你又开门做生意了,你一个人忙得过来吗?”
方志义干笑两声,这门生意是自己上门的,他不接都不行。
“我就接一个生意,跟你作个伴,不是挺好的?”方志义见黑衣人收起匕首,心里长嘘了一口气,将手里的装满银子的钱袋对着陈阿牛晃了晃,得意洋洋道,“看吧,这可是大生意。”
黑衣人懒得听方志义吹嘘,靠在床上闭目养神起来。
方志义打开窗户,让屋外的光线照进来,他走到黑衣人身边小声询问,“怎么称呼你?”黑衣人有着一张四方脸,下巴处长出青色的胡渣,还算正气的脸,一看也不像是个坏人。
黑衣人睁开眼睛,黑眸盯着面前的方志义,又缓缓闭上,“我姓孟,家中排行老大,你可以叫我孟大郎。”
方志义唉了一声,指着一旁同样躺在床上的陈阿牛介绍道:“他叫陈阿牛,上两天跟混混打了一架,把肋骨给打断了,就在床上躺着休息了,跟你情况差不多,以后他吃什么,你就吃什么,这样没关系吧?”这也是方便照顾,所有东西买一人份,多加点水,煮成两人份就好。
孟大郎点点头,随意,想到自己腹部只是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便说:“我腹部受伤了,跟陈阿牛的情况差不多,也是找人打架受伤的,不想家里人担心,就躲在外面。”
方志义表示理解的点点头,现在的年轻人都好强,有点什么事情都愿告诉家人,怕他们为自己担心。
方志义点点头,原本对孟大郎可能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人的猜忌早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找来小箱子为孟大郎清理伤口,看着孟大郎腹部的刀伤不由直摇头。
两个时辰前,孟大郎躲在一处无人的破庙里,解开腹部包裹的衣服,露出插着玉簪的腹部,伤口处的血并不多,他咬着牙,用力拔出玉簪,看着玉簪带血的那头,双眸射出一道寒光,那个女人,真是好大的本事,隔的那么远,决然准确无误的命中他的要害。
他拔出手里的匕首,为了不让那些人看出,他的伤口是被玉簪所伤,只能忍痛再戳自己两刀子了。
他要紧牙关,青筋从额头爆出,冷汗划过脸颊,尽管痛到晕眩,他还是准确无误的将手里的匕首插入原先并不算很深的伤口中,伪造出自己的伤是被匕首所伤。
看着手里价值不菲的玉簪,他想到,那人一定会通过玉簪的线索找到自己,当务之急就是处理好手里的簪子。
将腹部的伤简单的包扎一下,确定血不会流出来,他这才缓步从破庙里走出来,他身上穿着宽松的衣服,加上他的不伐与其他行走的路人没什么区别,很轻易的躲过官兵的搜查。
找到小河将玉簪和匕首清洗干净,看四下无人,他将簪子扔在河里,转身离去。
他走后不久,一个抱着木盆的妇人走到河边洗衣服,远远就看到眼光下,水里一闪一闪的,她好奇的撩起裙角脱下鞋子下河去捞,没想到捞到一支质地上乘的玉簪子。
妇人的双眸瞬间变亮,嘴角不由自主的往上扬,真是太好了,她要发财了。
妇人欢天喜地的上岸穿好鞋子,也顾不得搁在河边的旧衣服,直接往家里跑,“孩子他爹,快出来看看呢,我发财了。”
扛着锄头正准备出门,穿着短打的男子见自家妇人笑得灿烂,放下锄头好奇的问,“孩子她娘,你捡到宝贝了?”
妇人狂点头,将手里的玉簪献宝似的送到自家男人面前,“你看看,这个值多少银子?”
男人拿着玉簪子对着阳光瞅了瞅,不由笑道,“这玉质地是不错,应该能换些钱,我们这就去当铺问问。”
妇人笑着将自己是如何捡到这玉簪的事情说了一遍,“就在我平日洗衣服的河里,当时阳光并不大,我总觉得刺眼,这下河一摸就摸到了这个,哈哈,上天还是挺倦怠我们的,你说着玉簪子值不值一百两?”
男人挠挠头,“去问问就知道了,要是不值钱,你就自己戴着。”
妇人摸着光滑的玉质笑道,“我看东西很准的,这个一定值一百两。”
他才将木门打开一条缝,一把寒光森森的匕首就横在他脖子上,吓得他脊背发凉,浑身发僵,这是又遇到来打劫的了?这世道这是怎么了,现在的小贼都这么的猖狂,大白天的就出来打劫人。
“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借你这里住几天,你看行吗?”对方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的虚弱无力,方志义这才打着胆子转头看去,对方一身黑衣,手捂着腹部,面色灰白,他的双眼有些涣散,但依旧咬着牙强撑着。
他已经在街上躲了一夜的官兵,他的体力已经虚耗的差不多了,而如今他只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你……”方志义有些犹豫了,他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尤其是收留不明不白重伤的人,搞不好,会惹来杀身之祸,他做事向来小心谨慎。
黑衣人也不多话,从怀里掏出个钱袋子抛给方志义,“这是……我的所有积蓄,我就在那这住几天,等伤好了就走,你看行吗?”说着,将匕首往上挪了挪,他的声音很低,宽大的袖子遮住匕首的寒光,街坊邻居或者路人看到了,只当这户人家来了亲戚,在门口寒暄呢。
方志义掂量掂量手里钱袋子的重量,他虽然不是个见钱眼开的人,但有人拿着刀子架在自己脖子上问行不行,不行也得行,命跟钱一样的重要。
眼角余光扫了四周一眼,方志义点头扶着黑衣人进屋,随手关上木门。
方志义将黑衣人安排在陈阿牛隔壁床,被窸窣声吵到的陈阿牛缓缓睁开眼睛,“方掌柜,你又开门做生意了,你一个人忙得过来吗?”
方志义干笑两声,这门生意是自己上门的,他不接都不行。
“我就接一个生意,跟你作个伴,不是挺好的?”方志义见黑衣人收起匕首,心里长嘘了一口气,将手里的装满银子的钱袋对着陈阿牛晃了晃,得意洋洋道,“看吧,这可是大生意。”
黑衣人懒得听方志义吹嘘,靠在床上闭目养神起来。
方志义打开窗户,让屋外的光线照进来,他走到黑衣人身边小声询问,“怎么称呼你?”黑衣人有着一张四方脸,下巴处长出青色的胡渣,还算正气的脸,一看也不像是个坏人。
黑衣人睁开眼睛,黑眸盯着面前的方志义,又缓缓闭上,“我姓孟,家中排行老大,你可以叫我孟大郎。”
方志义唉了一声,指着一旁同样躺在床上的陈阿牛介绍道:“他叫陈阿牛,上两天跟混混打了一架,把肋骨给打断了,就在床上躺着休息了,跟你情况差不多,以后他吃什么,你就吃什么,这样没关系吧?”这也是方便照顾,所有东西买一人份,多加点水,煮成两人份就好。
孟大郎点点头,随意,想到自己腹部只是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便说:“我腹部受伤了,跟陈阿牛的情况差不多,也是找人打架受伤的,不想家里人担心,就躲在外面。”
方志义表示理解的点点头,现在的年轻人都好强,有点什么事情都愿告诉家人,怕他们为自己担心。
方志义点点头,原本对孟大郎可能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人的猜忌早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找来小箱子为孟大郎清理伤口,看着孟大郎腹部的刀伤不由直摇头。
两个时辰前,孟大郎躲在一处无人的破庙里,解开腹部包裹的衣服,露出插着玉簪的腹部,伤口处的血并不多,他咬着牙,用力拔出玉簪,看着玉簪带血的那头,双眸射出一道寒光,那个女人,真是好大的本事,隔的那么远,决然准确无误的命中他的要害。
他拔出手里的匕首,为了不让那些人看出,他的伤口是被玉簪所伤,只能忍痛再戳自己两刀子了。
他要紧牙关,青筋从额头爆出,冷汗划过脸颊,尽管痛到晕眩,他还是准确无误的将手里的匕首插入原先并不算很深的伤口中,伪造出自己的伤是被匕首所伤。
看着手里价值不菲的玉簪,他想到,那人一定会通过玉簪的线索找到自己,当务之急就是处理好手里的簪子。
将腹部的伤简单的包扎一下,确定血不会流出来,他这才缓步从破庙里走出来,他身上穿着宽松的衣服,加上他的不伐与其他行走的路人没什么区别,很轻易的躲过官兵的搜查。
找到小河将玉簪和匕首清洗干净,看四下无人,他将簪子扔在河里,转身离去。
他走后不久,一个抱着木盆的妇人走到河边洗衣服,远远就看到眼光下,水里一闪一闪的,她好奇的撩起裙角脱下鞋子下河去捞,没想到捞到一支质地上乘的玉簪子。
妇人的双眸瞬间变亮,嘴角不由自主的往上扬,真是太好了,她要发财了。
妇人欢天喜地的上岸穿好鞋子,也顾不得搁在河边的旧衣服,直接往家里跑,“孩子他爹,快出来看看呢,我发财了。”
扛着锄头正准备出门,穿着短打的男子见自家妇人笑得灿烂,放下锄头好奇的问,“孩子她娘,你捡到宝贝了?”
妇人狂点头,将手里的玉簪献宝似的送到自家男人面前,“你看看,这个值多少银子?”
男人拿着玉簪子对着阳光瞅了瞅,不由笑道,“这玉质地是不错,应该能换些钱,我们这就去当铺问问。”
妇人笑着将自己是如何捡到这玉簪的事情说了一遍,“就在我平日洗衣服的河里,当时阳光并不大,我总觉得刺眼,这下河一摸就摸到了这个,哈哈,上天还是挺倦怠我们的,你说着玉簪子值不值一百两?”
男人挠挠头,“去问问就知道了,要是不值钱,你就自己戴着。”
妇人摸着光滑的玉质笑道,“我看东西很准的,这个一定值一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