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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云海作为东鲜卑一个大部落的首领,骁勇善战,威名远扬,在东部草原上很有号召力。
每次厮杀的时候,慕容云海必定身先士卒,左右开弓,无人能敌。他所带领的四百多个勇士,也是个个悍勇,人人善战,都是以一当十之辈。
在慕容云海担任部落首领之后,带领着这部落中的四百勇士,纵横草原,劫掠玄菟、辽东、乐浪三郡历经大上百战,从无败绩。
有人说慕容云海是草原上不世出的英雄,是最有可能统一东部鲜卑的强者。事实上,慕容云海也没有辜负众望,以其强大的战斗力和过人的人格魅力,整合了大大小小数十个部落,拥有了六千多个骁勇善战的勇士,成了草原上的大势力之一。
慕容云海是一个很有雄心的人,经常到汉镜劫掠人口钱粮,用以壮大自己的势力。这一次,听说辽东来了一个富甲天下的太守,他从青州源源不断的运来数量巨大的钱粮,最可笑的是这太守有着那样巨大的财富,却只有八百多人嫡系精兵可用,慕容云海早就有了到辽东抢他一把的想法。
至于那些士族的战斗力虽然有不容忽视,但慕容云海根本就不用在乎,只要他不攻打他们的坞堡,那些他们口中贱民的死活,他们是不会管的,而他慕容云海要做的,也只是劫掠那些平民百姓的人口而已,他要的是能够干活的人,只要有人就能创造财富。
慕容云海从不攻打坞堡,也不攻打城池,每次他都是掐着秋收的时候来的,那时百姓们的粮食没有上交,有的是粮食。他犯不着去攻打那些乌龟壳,白白折损勇士的性命。
可是这一次,慕容云海却要攻打辽东的郡治襄平城,那可是辽东最坚固的城池。因为辽东的那些士族还有拓跋司要和他联合,一起拿下现在被金山银山堆满的襄平城。
慕容云海经过多方验证,确定他们是真心的想和他合作的。加上他们约定好攻城之后,所得利益他分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他们两家平分。有这么丰厚的利益放在眼前,慕容云海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和他们合作,拿下这座坚城。
骑兵不擅于攻城,这是事实,但有内应那就好办了,襄平城里那些士族的私兵,最少也有三四百人,只要他们打开城门,这一万骑兵冲到城里去,那太守的死活,还不是由他们说了算,慕容云海对着襄平城,那是志在必得啊。
只见慕容云海令旗一挥,拓跋司就带着自己的四千多个精锐骑兵往东门冲了过去。而慕容云海的两队骑兵则在城墙下驰骋,对守城的士兵进行骑射,压制城墙上的守军,那些士族私兵假扮的流寇则抬着云梯往城墙冲去,开始攻城。
拓跋司号称乌丸第一勇士,有万夫不当之勇,手中那杆狼牙棒不知杀了多少英雄豪杰。拓跋司喜欢吃人肉,在他的眼里,汉人都是用两条腿走路的羊,而他最喜欢吃的,是汉族少女的肉,他觉得那种白嫩嫩的肉比羊肉好吃多了。
受他的影响,他的那四千多精兵也喜欢吃人肉。他们掠夺汉人的百姓之后,... -->>
慕容云海作为东鲜卑一个大部落的首领,骁勇善战,威名远扬,在东部草原上很有号召力。
每次厮杀的时候,慕容云海必定身先士卒,左右开弓,无人能敌。他所带领的四百多个勇士,也是个个悍勇,人人善战,都是以一当十之辈。
在慕容云海担任部落首领之后,带领着这部落中的四百勇士,纵横草原,劫掠玄菟、辽东、乐浪三郡历经大上百战,从无败绩。
有人说慕容云海是草原上不世出的英雄,是最有可能统一东部鲜卑的强者。事实上,慕容云海也没有辜负众望,以其强大的战斗力和过人的人格魅力,整合了大大小小数十个部落,拥有了六千多个骁勇善战的勇士,成了草原上的大势力之一。
慕容云海是一个很有雄心的人,经常到汉镜劫掠人口钱粮,用以壮大自己的势力。这一次,听说辽东来了一个富甲天下的太守,他从青州源源不断的运来数量巨大的钱粮,最可笑的是这太守有着那样巨大的财富,却只有八百多人嫡系精兵可用,慕容云海早就有了到辽东抢他一把的想法。
至于那些士族的战斗力虽然有不容忽视,但慕容云海根本就不用在乎,只要他不攻打他们的坞堡,那些他们口中贱民的死活,他们是不会管的,而他慕容云海要做的,也只是劫掠那些平民百姓的人口而已,他要的是能够干活的人,只要有人就能创造财富。
慕容云海从不攻打坞堡,也不攻打城池,每次他都是掐着秋收的时候来的,那时百姓们的粮食没有上交,有的是粮食。他犯不着去攻打那些乌龟壳,白白折损勇士的性命。
可是这一次,慕容云海却要攻打辽东的郡治襄平城,那可是辽东最坚固的城池。因为辽东的那些士族还有拓跋司要和他联合,一起拿下现在被金山银山堆满的襄平城。
慕容云海经过多方验证,确定他们是真心的想和他合作的。加上他们约定好攻城之后,所得利益他分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他们两家平分。有这么丰厚的利益放在眼前,慕容云海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和他们合作,拿下这座坚城。
骑兵不擅于攻城,这是事实,但有内应那就好办了,襄平城里那些士族的私兵,最少也有三四百人,只要他们打开城门,这一万骑兵冲到城里去,那太守的死活,还不是由他们说了算,慕容云海对着襄平城,那是志在必得啊。
只见慕容云海令旗一挥,拓跋司就带着自己的四千多个精锐骑兵往东门冲了过去。而慕容云海的两队骑兵则在城墙下驰骋,对守城的士兵进行骑射,压制城墙上的守军,那些士族私兵假扮的流寇则抬着云梯往城墙冲去,开始攻城。
拓跋司号称乌丸第一勇士,有万夫不当之勇,手中那杆狼牙棒不知杀了多少英雄豪杰。拓跋司喜欢吃人肉,在他的眼里,汉人都是用两条腿走路的羊,而他最喜欢吃的,是汉族少女的肉,他觉得那种白嫩嫩的肉比羊肉好吃多了。
受他的影响,他的那四千多精兵也喜欢吃人肉。他们掠夺汉人的百姓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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