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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自打寄居在别人家,收获的粮食也不是自己的,就更是没什么收获的感觉可言。
然而这回不同。
去年回到乡下,朱温就置办了千亩良田,给自家建了一个庄园,收了一些佃户,自己既当地主,也当农夫。
每日里没什么事做,净下地耕作了。照料土地成了他最主要的差事,虽说有大修为在身,但到了地里,他也没动用过修为之力,就凭着单纯的力气干活,跟普通庄户没什么两样。
庄园里的庄户,也都不知道他们的庄主,其实是个受限于昆仑规则不能飞升的神仙。平日里跟庄主在田地里唠嗑吹牛的时候,对方也跟他们一样口无遮拦,除了为人很是豪爽,也没甚么别的特别之处。
几个能吹牛的,每回休息的时候凑到庄主身边,还能被赏一葫芦酒喝。那可是好酒,庄户人家一年也喝不到两回,所以大家伙儿对自家庄主都非常满意。
当然,庄主的妻子自然是极美的,美得达到了朴实庄户们的想象极限;庄主的闺女也极是可爱,可爱到任谁见了,都会忍不住逗弄一下。
有时候见对方言谈举止一板一眼的,就故意惹小闺女生气,每当这个时候,被气得哑然失笑的,往往都是这些大字不识几个庄户们。
小闺女一番正儿八经的之乎者也下来,谁能顶得住?都不能理解人家的意思,当然只能在心里敬仰一番,回头看到自家流鼻涕的小子,少不得踹上几脚出出气。
今天跟往常一样,夕阳西下时,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布衣麻衫上沾了许多泥土的朱温,扛着锄头悠闲的往家里走。
却不料,在大道上看到一个极为熟悉的人,这让他稍微怔了怔,旋即就笑着迎上去。
还未碰面,朱温就接下腰间的酒葫芦,顺手抛了过去,笑道:“自家酿的酒,虽然不及长安的酒好,喝起来倒也有两分滋味。”
来人接过酒葫芦,也没多说什么,拔开塞子仰头灌了一口,一抹嘴笑道:“果然是好酒,有些泥土的味道。”
朱温哈哈大笑,走到来人身前,接过酒水所剩不多的葫芦,自己牛饮了一口,一抹嘴道:“乡下人酿的酒,自然有泥土味儿,安王要是喝不习惯,那也是情理之中。”
李晔摇头道:“泥土味是一种和诱人的味道,清新自然,没有杂七杂八的东西,殊为难得。”
两人并肩一同向庄园走去。
李晔双手笼袖,四下看了看,笑容温和:“原以为你退隐,也就是享享人间清福,却没料到你还真的自己扛锄头下地。这里的庄稼收割的横平竖直,像是拿尺子量过一样,想必都是出自你手。”
朱温笑得很得意:“男子汉大丈夫,若不能亲自下地,要靠盘剥庄户果腹,算哪门子英雄?”
李晔竖起大拇指,“朱兄豪气不减当年。”
朱温摆摆手,“哪还有什么豪气,都是做给我那儿子和闺女看的。咱们做父亲的,总不能让儿女认为自己懒惰吧?哦,不好意思,你好像还没做父亲?”
李晔哑然失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按道理说,他早就该有子嗣了。不过因为郡主还在仙域,暂时无法下到凡间来,李晔就没想过这事。
毕竟,在李晔的内心里,郡主肯定是要做正妻的,日后继承他功业的,也只会是他跟郡主的孩子,那当然是作为嫡长子出生才好。
两人一路扯着闲篇,就来到了庄园。
还没进门,里面就炮弹一样,冲出一个小丫头,一下子撞进朱温怀里,引得朱温开怀大笑。李晔顺手帮朱温拿过锄头,让对方可以更好抱起自己的闺女。
那是一个小脸粉嘟嘟的可爱丫头,一双乌黑的眸子又大又亮。被朱温拿胡渣刮着脸,一面用粉嫩的小手推开朱温,一面咯咯笑个不停,无论是看着还是听着,都让人倍觉舒坦。
“小丫,跟你说过多少回了,父亲刚回来的时候身上都是土,别凑到他身上去,让父亲去先去换了衣裳......”
一个妆容清雅的妇人从影壁后转出来,习惯性的埋怨不守规矩的小丫头两句,抬头看到李晔这个陌生人,不由得怔了怔。
见李晔气度不凡,衣袍料子也极为讲究,知道来的必然是贵人,就连忙蹲身见礼。
“嫂夫人多礼了。”李晔笑着还礼。
妇人并没有跟李晔多说什么,只是歉意一笑,就把亲近父亲的小丫头抱走,一面走还一面教训,说日后看到父亲身边有贵客,一定不能这么没个样子,否则旁人都知道朱家小娘子没礼仪了。
小丫头扬着头天真的问,什么是贵客呀,妇人就说但凡是父亲带回来的客人,那都是贵客,都是不能唐突的。小丫头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哦了一声,就跟着妇人转进垂花门不见了踪影。
李晔对这一幕非常羡慕。
其实有时候人是很矛盾的生物。
就拿李晔来说,他追求的一直是逍遥大道,遨游天地自有自在,不受约束也没有什么压迫力,穿越前如此,穿越后还是这样。
但当李晔看到这样的人间温情,看到这样可爱的小丫头,就会想自己也有一个,傻傻的又聪明的、天真的又懂事的小姑娘。
对任何一个有爱心的成熟男人来说,这都具有致命的杀伤力。
但是一想到要自己抚养孩子,那又是个巨大的工程,十几年如一日,那是什么样的桎梏跟考验啊。不天天陪着吧,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自己就会责怪自己,天天陪着吧,那还做不做功业了?
而且一旦小丫头长大,就注定会有各种操不完的心,临了嫁了人,父亲当然是最伤心的,因为在父亲看来,天下年轻男人全都是猪,全他娘的想祸祸自己的水灵白菜,没一个人真正配得上自己闺女。
所以为什么是丈母娘看女婿越来越顺眼,就是因为没有岳丈看女婿会有多顺眼。
朱温见李晔有些失神,就笑着说道:“怎么,难道安王也喜欢闺女?”
李晔叹了口气,实话实说道:“相比较皮孩子,我还是更喜欢闺女。闺女多可爱啊,哪怕不是贴心小棉袄,粉嘟嘟的娇憨模样,看着也能让人开心。皮孩子就很烦了,狗崽子一样,只想有多远踢多远。”
朱温怔了怔,一时间没理解“皮孩子”“小棉袄”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他到底是聪明人,转眼也能理解个大概意思,遂大笑不止,抚掌而赞道:“想不到李兄跟我还是同道中人!”
晚饭算不上丰盛,但大鱼大肉绝对管够,酒也可以喝的尽兴。
李晔跟朱温吃了两个时辰,鸡骨头和羊骨头快堆成山了,酒坛子也摆了一地,这才算是勉强满意。
吃完饭,李晔也没多打扰,跟朱温喝了茶,就离开了庄园。
张氏带着丫鬟进来收拾的时候,忧心忡忡的对朱温道:“夫君,安王为何会无缘无故来咱们家?该不是对夫君你还有什么恶毒心思吧?”
朱温饮了口茶,笑道:“安王要是真有恶毒心思,就不会跟我喝酒吃饭了。
“有些事没跟你说,前两日,契丹来了人,想要扶持我举兵,还说什么已经联络了大唐好几路英雄,到时候他们从外部进攻,我们在内部争雄,一定可以倾覆大唐皇朝......
“真是痴人说梦!他们把老夫当成什么人了?道门好歹是咱们自家势力,老夫跟他们联手尚可。但契丹不过一群野人,也想荼毒大唐江山?狗学人叫,让人恶心!”
张氏脸色白了白,“夫君拒绝他们了?”
朱温拉过妻子的冰冷的手,放在掌心道:“老夫就算要东山再起,也不会跟野人为伍,那样就算成了事,百年之后也无颜面见祖宗。放心吧,安王今天来跟老夫喝酒,其实就是来宽老夫心的。
“契丹修士进入中原,哪能瞒过青衣衙门?他们能活着回去,那才是滑天下之大稽。老夫跟安王虽然曾经为敌,但咱俩都知道,彼此都有身为唐人的尊严。
“所以安王此行,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意思很明确,只要老夫不跟野人串通,老夫想过什么日子,他就能保证绝对没有人敢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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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自打寄居在别人家,收获的粮食也不是自己的,就更是没什么收获的感觉可言。
然而这回不同。
去年回到乡下,朱温就置办了千亩良田,给自家建了一个庄园,收了一些佃户,自己既当地主,也当农夫。
每日里没什么事做,净下地耕作了。照料土地成了他最主要的差事,虽说有大修为在身,但到了地里,他也没动用过修为之力,就凭着单纯的力气干活,跟普通庄户没什么两样。
庄园里的庄户,也都不知道他们的庄主,其实是个受限于昆仑规则不能飞升的神仙。平日里跟庄主在田地里唠嗑吹牛的时候,对方也跟他们一样口无遮拦,除了为人很是豪爽,也没甚么别的特别之处。
几个能吹牛的,每回休息的时候凑到庄主身边,还能被赏一葫芦酒喝。那可是好酒,庄户人家一年也喝不到两回,所以大家伙儿对自家庄主都非常满意。
当然,庄主的妻子自然是极美的,美得达到了朴实庄户们的想象极限;庄主的闺女也极是可爱,可爱到任谁见了,都会忍不住逗弄一下。
有时候见对方言谈举止一板一眼的,就故意惹小闺女生气,每当这个时候,被气得哑然失笑的,往往都是这些大字不识几个庄户们。
小闺女一番正儿八经的之乎者也下来,谁能顶得住?都不能理解人家的意思,当然只能在心里敬仰一番,回头看到自家流鼻涕的小子,少不得踹上几脚出出气。
今天跟往常一样,夕阳西下时,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布衣麻衫上沾了许多泥土的朱温,扛着锄头悠闲的往家里走。
却不料,在大道上看到一个极为熟悉的人,这让他稍微怔了怔,旋即就笑着迎上去。
还未碰面,朱温就接下腰间的酒葫芦,顺手抛了过去,笑道:“自家酿的酒,虽然不及长安的酒好,喝起来倒也有两分滋味。”
来人接过酒葫芦,也没多说什么,拔开塞子仰头灌了一口,一抹嘴笑道:“果然是好酒,有些泥土的味道。”
朱温哈哈大笑,走到来人身前,接过酒水所剩不多的葫芦,自己牛饮了一口,一抹嘴道:“乡下人酿的酒,自然有泥土味儿,安王要是喝不习惯,那也是情理之中。”
李晔摇头道:“泥土味是一种和诱人的味道,清新自然,没有杂七杂八的东西,殊为难得。”
两人并肩一同向庄园走去。
李晔双手笼袖,四下看了看,笑容温和:“原以为你退隐,也就是享享人间清福,却没料到你还真的自己扛锄头下地。这里的庄稼收割的横平竖直,像是拿尺子量过一样,想必都是出自你手。”
朱温笑得很得意:“男子汉大丈夫,若不能亲自下地,要靠盘剥庄户果腹,算哪门子英雄?”
李晔竖起大拇指,“朱兄豪气不减当年。”
朱温摆摆手,“哪还有什么豪气,都是做给我那儿子和闺女看的。咱们做父亲的,总不能让儿女认为自己懒惰吧?哦,不好意思,你好像还没做父亲?”
李晔哑然失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按道理说,他早就该有子嗣了。不过因为郡主还在仙域,暂时无法下到凡间来,李晔就没想过这事。
毕竟,在李晔的内心里,郡主肯定是要做正妻的,日后继承他功业的,也只会是他跟郡主的孩子,那当然是作为嫡长子出生才好。
两人一路扯着闲篇,就来到了庄园。
还没进门,里面就炮弹一样,冲出一个小丫头,一下子撞进朱温怀里,引得朱温开怀大笑。李晔顺手帮朱温拿过锄头,让对方可以更好抱起自己的闺女。
那是一个小脸粉嘟嘟的可爱丫头,一双乌黑的眸子又大又亮。被朱温拿胡渣刮着脸,一面用粉嫩的小手推开朱温,一面咯咯笑个不停,无论是看着还是听着,都让人倍觉舒坦。
“小丫,跟你说过多少回了,父亲刚回来的时候身上都是土,别凑到他身上去,让父亲去先去换了衣裳......”
一个妆容清雅的妇人从影壁后转出来,习惯性的埋怨不守规矩的小丫头两句,抬头看到李晔这个陌生人,不由得怔了怔。
见李晔气度不凡,衣袍料子也极为讲究,知道来的必然是贵人,就连忙蹲身见礼。
“嫂夫人多礼了。”李晔笑着还礼。
妇人并没有跟李晔多说什么,只是歉意一笑,就把亲近父亲的小丫头抱走,一面走还一面教训,说日后看到父亲身边有贵客,一定不能这么没个样子,否则旁人都知道朱家小娘子没礼仪了。
小丫头扬着头天真的问,什么是贵客呀,妇人就说但凡是父亲带回来的客人,那都是贵客,都是不能唐突的。小丫头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哦了一声,就跟着妇人转进垂花门不见了踪影。
李晔对这一幕非常羡慕。
其实有时候人是很矛盾的生物。
就拿李晔来说,他追求的一直是逍遥大道,遨游天地自有自在,不受约束也没有什么压迫力,穿越前如此,穿越后还是这样。
但当李晔看到这样的人间温情,看到这样可爱的小丫头,就会想自己也有一个,傻傻的又聪明的、天真的又懂事的小姑娘。
对任何一个有爱心的成熟男人来说,这都具有致命的杀伤力。
但是一想到要自己抚养孩子,那又是个巨大的工程,十几年如一日,那是什么样的桎梏跟考验啊。不天天陪着吧,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自己就会责怪自己,天天陪着吧,那还做不做功业了?
而且一旦小丫头长大,就注定会有各种操不完的心,临了嫁了人,父亲当然是最伤心的,因为在父亲看来,天下年轻男人全都是猪,全他娘的想祸祸自己的水灵白菜,没一个人真正配得上自己闺女。
所以为什么是丈母娘看女婿越来越顺眼,就是因为没有岳丈看女婿会有多顺眼。
朱温见李晔有些失神,就笑着说道:“怎么,难道安王也喜欢闺女?”
李晔叹了口气,实话实说道:“相比较皮孩子,我还是更喜欢闺女。闺女多可爱啊,哪怕不是贴心小棉袄,粉嘟嘟的娇憨模样,看着也能让人开心。皮孩子就很烦了,狗崽子一样,只想有多远踢多远。”
朱温怔了怔,一时间没理解“皮孩子”“小棉袄”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他到底是聪明人,转眼也能理解个大概意思,遂大笑不止,抚掌而赞道:“想不到李兄跟我还是同道中人!”
晚饭算不上丰盛,但大鱼大肉绝对管够,酒也可以喝的尽兴。
李晔跟朱温吃了两个时辰,鸡骨头和羊骨头快堆成山了,酒坛子也摆了一地,这才算是勉强满意。
吃完饭,李晔也没多打扰,跟朱温喝了茶,就离开了庄园。
张氏带着丫鬟进来收拾的时候,忧心忡忡的对朱温道:“夫君,安王为何会无缘无故来咱们家?该不是对夫君你还有什么恶毒心思吧?”
朱温饮了口茶,笑道:“安王要是真有恶毒心思,就不会跟我喝酒吃饭了。
“有些事没跟你说,前两日,契丹来了人,想要扶持我举兵,还说什么已经联络了大唐好几路英雄,到时候他们从外部进攻,我们在内部争雄,一定可以倾覆大唐皇朝......
“真是痴人说梦!他们把老夫当成什么人了?道门好歹是咱们自家势力,老夫跟他们联手尚可。但契丹不过一群野人,也想荼毒大唐江山?狗学人叫,让人恶心!”
张氏脸色白了白,“夫君拒绝他们了?”
朱温拉过妻子的冰冷的手,放在掌心道:“老夫就算要东山再起,也不会跟野人为伍,那样就算成了事,百年之后也无颜面见祖宗。放心吧,安王今天来跟老夫喝酒,其实就是来宽老夫心的。
“契丹修士进入中原,哪能瞒过青衣衙门?他们能活着回去,那才是滑天下之大稽。老夫跟安王虽然曾经为敌,但咱俩都知道,彼此都有身为唐人的尊严。
“所以安王此行,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意思很明确,只要老夫不跟野人串通,老夫想过什么日子,他就能保证绝对没有人敢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