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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还不如从来没得到
男人将沈瑟抵在墙上,就着方才还没消下去的余韵,狠狠地撞了进去。
沈瑟仰着脖子,为这突来的快感,又羞愧,又绝望。
怎么办呢,即便眼前的男人再不爱她,再不把她当一回事,她却还是离不开他,还是狠不下心说分手。
说来说去,还是爱的太深,恨的又不坚定。
男人翻来覆去又把她折腾许久,眼见着外面天色渐明,前者终于停下动作,将气息奄奄的沈瑟丢在床上。
沈瑟觉得浑身像是散了架,骨头被人一块块地拆开,却忘了放回原位。
她趴在枕头上怔怔地看着男人穿戴好,相比较她的狼狈,他倒还是一身清爽。
明明是三十好几的男人,可身上不见半点老态,依旧强健挺拔。
就在他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沈瑟终于忍不住出声:“程老师……”
程绍仲停下脚步,低头看了眼,然后走到床边,在沈瑟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
“今天不用去上班,好好休息一下。”
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合格的情人。
沈瑟想,是不是就是因为他偶尔展现的温柔,才让她一直心怀侥幸和不舍,下定不了决心说放弃。
程绍仲走后,沈瑟闭上眼睛,在三米宽的大床上一觉睡到了傍晚。
办理退房走出酒店,她突然觉得肚子有点疼,很快想到昨晚在浴室的那两次,程绍仲没戴套。
也不知道是对她太放心,还是情之所至没在意。
沈瑟去到药店买了盒避孕药,回家的路上拿出两粒嚼着吃了下去。
要是她不这么做,到时候凭空蹦出个孩子,她毫不怀疑鼎鼎大名的程律师会整的她倾家荡产,顺带着还会让她心甘情愿地去打胎。
有些东西,早知道会失去,还不如从来别得到。
……
第二天去律所上班的时候,沈瑟特地化了个稍浓的妆,遮住自己红肿的眼睛和可怖的黑眼圈,还穿了件高领的毛衣,盖住脖子上一圈青紫的吻痕。
来到律所,迎面碰上的就是行政主管刘美兰。
刘美兰今年三十有余,是律所合伙人之一王涛的老婆,因着这层缘故,前者在律所里没什么顾忌,脾气也不好,不高兴了随口就骂,底层的小律师和律助怕她怕的不行,沈瑟就是其中之一。
说起来沈瑟在律所里的位置有些尴尬,按照资历,她早两年就已经取得了执业资格,是个正经八百的律师了。
可这两年做的,却依旧是律师助理的工作。
说好听了是助理,说难听点,就是打杂的。
不过所里最不缺的就是有能力的律师,除了程绍仲这样的“大状”,还有其他名校毕业的海归,硕士文凭一抓一大把,她没什么特殊的,就只能继续熬着。
刘美兰看到她,先是不屑地哼了声,似乎对她“浓妆艳抹”有些不满。
律所的“办公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女员工不得化浓妆,违者不仅要扣奖金,还要像现在这样,被行政主管变着法儿地损。
“沈瑟啊,我理解你年纪大了着急找对象,可律所的规定,你也不能不听啊!”
沈瑟没什么辩解的,只能低着头挨训。
经过的几个同事见了纷纷表露出同情,可叫刘美兰一瞪,那些人跑的比谁都急。
“昨天你还请了假,是程律师亲自批的假。我就奇了怪了,你说你个打杂的律师,整天在程律师那样的大忙人身边乱晃算怎么回事啊?该不会你看人家又帅又有钱,想倒贴吧!”
这些话要怎么难听有怎么难听,但沈瑟一概没反驳,只恹恹地低着头。
刘美兰不依不饶地又训了好久,而后突然一个激灵,看向沈瑟背后的方向。
“哟,程律师来啦!”
第2章还不如从来没得到
男人将沈瑟抵在墙上,就着方才还没消下去的余韵,狠狠地撞了进去。
沈瑟仰着脖子,为这突来的快感,又羞愧,又绝望。
怎么办呢,即便眼前的男人再不爱她,再不把她当一回事,她却还是离不开他,还是狠不下心说分手。
说来说去,还是爱的太深,恨的又不坚定。
男人翻来覆去又把她折腾许久,眼见着外面天色渐明,前者终于停下动作,将气息奄奄的沈瑟丢在床上。
沈瑟觉得浑身像是散了架,骨头被人一块块地拆开,却忘了放回原位。
她趴在枕头上怔怔地看着男人穿戴好,相比较她的狼狈,他倒还是一身清爽。
明明是三十好几的男人,可身上不见半点老态,依旧强健挺拔。
就在他转身要离开的时候,沈瑟终于忍不住出声:“程老师……”
程绍仲停下脚步,低头看了眼,然后走到床边,在沈瑟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
“今天不用去上班,好好休息一下。”
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合格的情人。
沈瑟想,是不是就是因为他偶尔展现的温柔,才让她一直心怀侥幸和不舍,下定不了决心说放弃。
程绍仲走后,沈瑟闭上眼睛,在三米宽的大床上一觉睡到了傍晚。
办理退房走出酒店,她突然觉得肚子有点疼,很快想到昨晚在浴室的那两次,程绍仲没戴套。
也不知道是对她太放心,还是情之所至没在意。
沈瑟去到药店买了盒避孕药,回家的路上拿出两粒嚼着吃了下去。
要是她不这么做,到时候凭空蹦出个孩子,她毫不怀疑鼎鼎大名的程律师会整的她倾家荡产,顺带着还会让她心甘情愿地去打胎。
有些东西,早知道会失去,还不如从来别得到。
……
第二天去律所上班的时候,沈瑟特地化了个稍浓的妆,遮住自己红肿的眼睛和可怖的黑眼圈,还穿了件高领的毛衣,盖住脖子上一圈青紫的吻痕。
来到律所,迎面碰上的就是行政主管刘美兰。
刘美兰今年三十有余,是律所合伙人之一王涛的老婆,因着这层缘故,前者在律所里没什么顾忌,脾气也不好,不高兴了随口就骂,底层的小律师和律助怕她怕的不行,沈瑟就是其中之一。
说起来沈瑟在律所里的位置有些尴尬,按照资历,她早两年就已经取得了执业资格,是个正经八百的律师了。
可这两年做的,却依旧是律师助理的工作。
说好听了是助理,说难听点,就是打杂的。
不过所里最不缺的就是有能力的律师,除了程绍仲这样的“大状”,还有其他名校毕业的海归,硕士文凭一抓一大把,她没什么特殊的,就只能继续熬着。
刘美兰看到她,先是不屑地哼了声,似乎对她“浓妆艳抹”有些不满。
律所的“办公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女员工不得化浓妆,违者不仅要扣奖金,还要像现在这样,被行政主管变着法儿地损。
“沈瑟啊,我理解你年纪大了着急找对象,可律所的规定,你也不能不听啊!”
沈瑟没什么辩解的,只能低着头挨训。
经过的几个同事见了纷纷表露出同情,可叫刘美兰一瞪,那些人跑的比谁都急。
“昨天你还请了假,是程律师亲自批的假。我就奇了怪了,你说你个打杂的律师,整天在程律师那样的大忙人身边乱晃算怎么回事啊?该不会你看人家又帅又有钱,想倒贴吧!”
这些话要怎么难听有怎么难听,但沈瑟一概没反驳,只恹恹地低着头。
刘美兰不依不饶地又训了好久,而后突然一个激灵,看向沈瑟背后的方向。
“哟,程律师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