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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
十六岁的秦九洲是个小大人,不大爱笑,不爱被吵,总是安安静静的,有条不紊的做自己的事,从来不需要大人来操心。
做功课,练钢琴,偶尔去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什么都难不倒他,只要他认真去做,成功总会为他一路保驾护航。
很多人都嫉妒他,怎么那么厉害?
他也曾反思过,可能是因为他学习能力强吧,又擅于寻找各种通往成功的捷径,高人一等的逻辑判断力令他无往不利,所以,成功很爱眷顾她。
只是,太容易成功,不是一件幸事。
当一个人被看作大神的同时,他就和普通人隔离开了。
秦九洲很难交到朋友,也有点不屑和反应慢的人成为朋友,于是,人际交往渐渐成为了他身上最最薄弱的一个方面。
伴着年纪一天一天的长大,年轻的心,越来越变得寂寞,生活中的各种成功,并没带给他太多的成就感,反而把他的青春激情,彻底给挖空磨灭了。
生活在英国的那些年,父母常常忙碌不在身边,兄弟姐妹散居在世界各地,年轻的他无处吐诉心中的情感……
在看了一本有关中国的《上下五千年》以后,他决定回国,暂住在二哥家,进入北市第一高中读书。
那一年,他读高二,是班级当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却也是全年级当中后来居上、成绩最出类拔萃的一个。
仅用半年时间,他就把中文牢牢掌握,成为了第一高的超级学霸……
高三上半年,学习与他完全没了挑战性,于是,他对赛车生了兴趣,开始瞒着二哥在不良同学的影响下,玩起赛车,喜欢上了那种风驰电掣一般的快感。
金秋十月,他偷偷参加了一场非法赛车,期间,一场人为的事故降临到他头上,最终导致他脸部损毁,膝盖受伤……
顺风顺水十六年,那是他第一次经历人生的挫败。
那一年的秋冬,他奇怪的站不起来了,而脸上的伤疤,更令他羞于见人,于是,他变得越发的沉默寡语,越发的自闭无言。
那段日子,医院换了一家又一家,心理上的受伤障碍,始终困扰着他,令他无法摆脱轮椅重新站起来。
后来,他去了上海某医院,住院期间,他腿部的康复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但在这家医院里,他认得了一个小小女孩。
她叫二妞,头发长长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大大的,鼻子挺挺的,小嘴红红的,笑起来时小脸蛋亮堂堂的,比钻石还要璀璨,比太阳还要耀眼,比山泉还要清亮,比春光还要娇媚……
这是一个很可爱之极的小姑娘,可他并不会因此就去搭理她。
在他们家,小侄子小侄女太多了,他很少给他们好脸色看——但是,如果他们不识趣的来缠着他的话,他也是很无奈的,身为长辈,只要不是太过份的要求,他总得满足他们……
唉,多可怜,小小年纪就得学着做长辈,他身上的那一副老秋气横,全是被这个家给逼出来的。
偏偏这个叫二妞的小姑娘,是一个黏人的娃娃,一有空就来黏他,每一回过来,都会甜甜腻腻的叫他“大哥哥”……
呵呵,大哥哥?
在当惯了“小叔叔”“小舅舅”之后,“大哥哥”这个称呼,好像也挺有意思的,至少他心里一点也不排斥。
这是一个爱弹钢琴的小姑娘,兴趣爱好与他相仿,这大约是让他没办法排斥她的原因之一吧,生在这人世上,知音最是难求。生活太过于浮躁,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懂得乐曲的美妙?
之二,她有一份坚韧不拔的性格,哪怕双目不能视物,心境却依旧那么乐观开朗……
而正是这种对生活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他,令他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她。
对,那一年十七岁,他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小小女娃。
这种喜欢,简单,干净,纯萃,没半分杂念,而多了一点小小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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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
十六岁的秦九洲是个小大人,不大爱笑,不爱被吵,总是安安静静的,有条不紊的做自己的事,从来不需要大人来操心。
做功课,练钢琴,偶尔去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什么都难不倒他,只要他认真去做,成功总会为他一路保驾护航。
很多人都嫉妒他,怎么那么厉害?
他也曾反思过,可能是因为他学习能力强吧,又擅于寻找各种通往成功的捷径,高人一等的逻辑判断力令他无往不利,所以,成功很爱眷顾她。
只是,太容易成功,不是一件幸事。
当一个人被看作大神的同时,他就和普通人隔离开了。
秦九洲很难交到朋友,也有点不屑和反应慢的人成为朋友,于是,人际交往渐渐成为了他身上最最薄弱的一个方面。
伴着年纪一天一天的长大,年轻的心,越来越变得寂寞,生活中的各种成功,并没带给他太多的成就感,反而把他的青春激情,彻底给挖空磨灭了。
生活在英国的那些年,父母常常忙碌不在身边,兄弟姐妹散居在世界各地,年轻的他无处吐诉心中的情感……
在看了一本有关中国的《上下五千年》以后,他决定回国,暂住在二哥家,进入北市第一高中读书。
那一年,他读高二,是班级当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却也是全年级当中后来居上、成绩最出类拔萃的一个。
仅用半年时间,他就把中文牢牢掌握,成为了第一高的超级学霸……
高三上半年,学习与他完全没了挑战性,于是,他对赛车生了兴趣,开始瞒着二哥在不良同学的影响下,玩起赛车,喜欢上了那种风驰电掣一般的快感。
金秋十月,他偷偷参加了一场非法赛车,期间,一场人为的事故降临到他头上,最终导致他脸部损毁,膝盖受伤……
顺风顺水十六年,那是他第一次经历人生的挫败。
那一年的秋冬,他奇怪的站不起来了,而脸上的伤疤,更令他羞于见人,于是,他变得越发的沉默寡语,越发的自闭无言。
那段日子,医院换了一家又一家,心理上的受伤障碍,始终困扰着他,令他无法摆脱轮椅重新站起来。
后来,他去了上海某医院,住院期间,他腿部的康复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但在这家医院里,他认得了一个小小女孩。
她叫二妞,头发长长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大大的,鼻子挺挺的,小嘴红红的,笑起来时小脸蛋亮堂堂的,比钻石还要璀璨,比太阳还要耀眼,比山泉还要清亮,比春光还要娇媚……
这是一个很可爱之极的小姑娘,可他并不会因此就去搭理她。
在他们家,小侄子小侄女太多了,他很少给他们好脸色看——但是,如果他们不识趣的来缠着他的话,他也是很无奈的,身为长辈,只要不是太过份的要求,他总得满足他们……
唉,多可怜,小小年纪就得学着做长辈,他身上的那一副老秋气横,全是被这个家给逼出来的。
偏偏这个叫二妞的小姑娘,是一个黏人的娃娃,一有空就来黏他,每一回过来,都会甜甜腻腻的叫他“大哥哥”……
呵呵,大哥哥?
在当惯了“小叔叔”“小舅舅”之后,“大哥哥”这个称呼,好像也挺有意思的,至少他心里一点也不排斥。
这是一个爱弹钢琴的小姑娘,兴趣爱好与他相仿,这大约是让他没办法排斥她的原因之一吧,生在这人世上,知音最是难求。生活太过于浮躁,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懂得乐曲的美妙?
之二,她有一份坚韧不拔的性格,哪怕双目不能视物,心境却依旧那么乐观开朗……
而正是这种对生活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他,令他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她。
对,那一年十七岁,他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小小女娃。
这种喜欢,简单,干净,纯萃,没半分杂念,而多了一点小小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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