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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吾命”的铁憨憨。
也就是贵族麾下的骑士和家兵。
他们的生死都掌控在领主的手里,让他们去死也没有二话,那又不同。
索菲亚心里全是不解与愤怒,这个男爵脑子进了水,他难道以为自己的佣兵团是他家从小养着的家兵?
竟然敢在自己面前提出如此不合时宜的要求?
也不怕自己不答应,反手就把他的狂悖之言向晨曦教会告密。
一念即此。
索菲亚面色大变,身上银焰冲天。
喉间发出清啸声,已是发出示警,准备迎敌。
然后,她就看到自己右手边,那位与自己亲如姐弟的魔导师索伦,刚刚举起魔法杖,嘴里只是念了三个单词,身上光罩刚刚出现,喉间就被一道银红血光掠过。
巨大的呼啸雷鸣声,才轰隆隆传入耳中。
光罩如汽泡一般,乍现乍灭,没有起到半点作用。
“好狠的箭。”
索菲亚心中一痛。
眼睛都红了。
这次她没有再逃,反而拔转马头,向着“爱德华”反向冲锋。
对方既然有着如此箭术,连魔法护甲都被一箭射穿。
自己若是背转身子往后面逃,绝计是逃不过重箭袭杀的。
还有,对方有备而来,身后那么多骑兵,追杀而来,自家佣兵团暂时还没有做好迎战准备,更没有列出阵势,岂不是一触即溃。
脑子里转过许多念头,索菲亚腥风血雨中摸爬滚打十多年,更是在山林中与魔兽生死拼杀了许多年,哪里不知道有些时候,越是逃避死得越快的道理。
她一剑舞动,如同玫瑰盛开,休休剑啸化为一道玫红光波,人借马力,斗气如浪已经斩到张坤身前。
本来,她想过,自己如果陷入围攻之中,只要撑过七八个呼吸,手下佣兵就会赶将过来,再怎么样,边打边退,就算是打不过,也能保住大部分力量,以后得到机会了,再报今日之仇。
却没想到,剑光斩到对方胸前,那骑士方阵却是动也不动,没有一人上前围攻,反而各自目光奇异的看着自己。
“投降吧,生命可贵,只要你答应听我号令,与我等一起袭杀裁决骑士团,今天就放你一条生路。”
张坤手中长刀轻舞,骑在马上端坐不动,刀光却是化为蒙蒙细雨,结成罗网。
索菲亚狂风般的剑势,砍在这层罗网之上,只发出“噗噗”连串闷响,全身力量好像斩进了牛筋软泥之中,全然用不上力道。
等到力道将尽,却又有着无穷反震力量从剑上传来,让她身体发软,发麻。
心中已是大感不妙。
她嘴中却是毫不示弱,“除非我死,否则,定然有一天取你性命。”
攻了数十剑,她不想打了。
眼神微眯,把仇恨光芒深深压下,一剑斜斜轻斩,借力拔马斜窜,却是想逃了。
“好,那你就死吧。”
张坤点了点头。
轻声笑道。
身上银光大作,连人带马,化为一团光影,向前突进。
手中长刀如电探出,在索菲亚胸口一点,长刀收回,拔马立住。
“好快的剑。”
索菲亚叹息一声。
身体仍然坐得笔直,胸口忽然彭的一声炸开一个深深的血洞。
随着红马跃动起伏,她的身躯缓缓仰倒,眼中失去了光彩。
“没见识,这是刀……”
张坤喃喃说了一声。
这个世界的人刀剑不分,只要不是弯成月亮一般的弯刀,只要是直刃,不管是长是短,是大是小,是单刃还是双刃,普遍称为剑。
如对面的佣兵团,他就看到无数形制的大剑小剑,阔剑厚剑,甚至,还有一个拿着半个门板宽的方头开刃铁片,估计也称之为剑。
‘这下,也算是为南区的一些同乡报仇了吧。本来,还想给你们一条生命,只要为了蓝星开疆拓土,立下功勋,这仇报不报也不甚要紧,可惜,偏偏要自寻死路。’
张坤晒笑一声,举起沥血长刀,下令道:“随我冲阵,不降者杀,不可放过一人。”
“杀。”
男爵领三百骑士紧紧跟随,一冲而上。
当先紧随的,就是亚林斯和阿尔曼两个白银骑士。
这两人眼神闪烁,把所有心思悄悄藏起,用出十二分的力气,奋勇冲杀在前。
只过了半刻钟时间,剑与玫瑰佣兵团就被打得崩溃,四处响起投降的声音。
“少爷,连同索菲亚和索伦在内,斩杀一百二十三人;降服三百八十二人,其中有一个白银骑士。”
投降的白银骑士名叫哈迪斯,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粗犷青年,看上去面相十分粗豪,眼神不乏狡猾。
他身上受了三处剑伤,好悬没伤到要害。
一见到张坤,立即趴下磕头。
张坤哈哈笑着把他扶起,“笑道,以后就是自己人,若是立下功勋,绝不吝惜封赏土地。”
“愿意成为男爵大人手中利剑,冲锋在前。”
哈迪斯立即大表忠心。
先前他在后面看着这位男爵大人,一箭射死索伦魔导师,再一剑刺死索菲亚,震撼于对方的心狠手辣的同时,心里却是早就有了盘算。
这年头,跟谁不是跟,只要能吃好喝好,有个前程。臣服与贵族,比起在佣兵团风里来雨里去,反而更好一些。
他本来就是一个流浪剑客,加入剑与玫瑰佣兵团,也全是因为索菲亚的个人魅力惊人。
可惜的是,加入佣兵团这么些年,无论他怎么追求,怎么用心办事,赴汤蹈火,始终没有得到美人倾心。
后来,他才明白。
那位美女团长,其实早就与索伦魔导师私定了终身。
得知这个消息的那天,哈迪斯也不是没想过要离开。
可惜,天大地大,他竟然不知往哪里去。
十四级的实力,的确算是比较强了,但是,除了佣兵团,谁又会真正信任自己这种不明根底的流浪剑客呢,不管投靠哪方势力,都会成为炮灰,那又何必。
就这么在剑与玫瑰佣兵团混了下来,直至索菲亚身死……
面对荆棘领兵力的强大压力,明知必败而要拼死,他没那么傻。
“如果我说,让你去对付晨曦骑士呢?”
张坤看着这人的狗腿模样,心中一动,又问道。
“不瞒领主大人,小人早就看教会不顺眼了,有机会定然杀他们一个人头滚滚。”
“好,只希望你记着今天所说的话。”
张坤深深看了哈迪斯一眼,一道七情烙印,已经印入了他的心底。
凡有所念,必有灵应。
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
既然说出口,张坤就能把他变成真的,否则,就变成死的。
哈迪斯心中一寒,不知为何,他就觉得,这位领主大人是真的很可亲,或许,为他赴死冲锋,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
他摇了摇头,微微感觉有些不妥,又不知哪里出了问题。
想了一下,没有结果,就不再多想。
只是执照吩咐收拢溃兵和骑士,组成战队,跟在张坤身后,向着“地狱火”佣兵团而去。
伏击那天,剑与玫瑰佣兵团、黑龙佣兵团以及地狱火佣兵团各据三个方向。
张坤当场打死黑龙佣兵团团长奥立弗,这支佣兵团散落在城西,约莫剩下四百余人,要收拢最是容易,暂时不去理会。
剑与玫瑰佣兵团如今已然臣服。
而地狱火佣兵团团长威廉剑师毫发未损,如果得知消息,很可能会玩出什么花样来。
所以,先行对付他们。
集三家兵力,围攻裁决骑士团五百人。
虽然单个实力比不上,但是人数上面,却是对方的六七倍,只要不出变故,那是十拿九稳。
当然,首先得有人能挡得住裁决骑士团黄金骑士托马斯,否则,此战仍然是个问题。
即吾命”的铁憨憨。
也就是贵族麾下的骑士和家兵。
他们的生死都掌控在领主的手里,让他们去死也没有二话,那又不同。
索菲亚心里全是不解与愤怒,这个男爵脑子进了水,他难道以为自己的佣兵团是他家从小养着的家兵?
竟然敢在自己面前提出如此不合时宜的要求?
也不怕自己不答应,反手就把他的狂悖之言向晨曦教会告密。
一念即此。
索菲亚面色大变,身上银焰冲天。
喉间发出清啸声,已是发出示警,准备迎敌。
然后,她就看到自己右手边,那位与自己亲如姐弟的魔导师索伦,刚刚举起魔法杖,嘴里只是念了三个单词,身上光罩刚刚出现,喉间就被一道银红血光掠过。
巨大的呼啸雷鸣声,才轰隆隆传入耳中。
光罩如汽泡一般,乍现乍灭,没有起到半点作用。
“好狠的箭。”
索菲亚心中一痛。
眼睛都红了。
这次她没有再逃,反而拔转马头,向着“爱德华”反向冲锋。
对方既然有着如此箭术,连魔法护甲都被一箭射穿。
自己若是背转身子往后面逃,绝计是逃不过重箭袭杀的。
还有,对方有备而来,身后那么多骑兵,追杀而来,自家佣兵团暂时还没有做好迎战准备,更没有列出阵势,岂不是一触即溃。
脑子里转过许多念头,索菲亚腥风血雨中摸爬滚打十多年,更是在山林中与魔兽生死拼杀了许多年,哪里不知道有些时候,越是逃避死得越快的道理。
她一剑舞动,如同玫瑰盛开,休休剑啸化为一道玫红光波,人借马力,斗气如浪已经斩到张坤身前。
本来,她想过,自己如果陷入围攻之中,只要撑过七八个呼吸,手下佣兵就会赶将过来,再怎么样,边打边退,就算是打不过,也能保住大部分力量,以后得到机会了,再报今日之仇。
却没想到,剑光斩到对方胸前,那骑士方阵却是动也不动,没有一人上前围攻,反而各自目光奇异的看着自己。
“投降吧,生命可贵,只要你答应听我号令,与我等一起袭杀裁决骑士团,今天就放你一条生路。”
张坤手中长刀轻舞,骑在马上端坐不动,刀光却是化为蒙蒙细雨,结成罗网。
索菲亚狂风般的剑势,砍在这层罗网之上,只发出“噗噗”连串闷响,全身力量好像斩进了牛筋软泥之中,全然用不上力道。
等到力道将尽,却又有着无穷反震力量从剑上传来,让她身体发软,发麻。
心中已是大感不妙。
她嘴中却是毫不示弱,“除非我死,否则,定然有一天取你性命。”
攻了数十剑,她不想打了。
眼神微眯,把仇恨光芒深深压下,一剑斜斜轻斩,借力拔马斜窜,却是想逃了。
“好,那你就死吧。”
张坤点了点头。
轻声笑道。
身上银光大作,连人带马,化为一团光影,向前突进。
手中长刀如电探出,在索菲亚胸口一点,长刀收回,拔马立住。
“好快的剑。”
索菲亚叹息一声。
身体仍然坐得笔直,胸口忽然彭的一声炸开一个深深的血洞。
随着红马跃动起伏,她的身躯缓缓仰倒,眼中失去了光彩。
“没见识,这是刀……”
张坤喃喃说了一声。
这个世界的人刀剑不分,只要不是弯成月亮一般的弯刀,只要是直刃,不管是长是短,是大是小,是单刃还是双刃,普遍称为剑。
如对面的佣兵团,他就看到无数形制的大剑小剑,阔剑厚剑,甚至,还有一个拿着半个门板宽的方头开刃铁片,估计也称之为剑。
‘这下,也算是为南区的一些同乡报仇了吧。本来,还想给你们一条生命,只要为了蓝星开疆拓土,立下功勋,这仇报不报也不甚要紧,可惜,偏偏要自寻死路。’
张坤晒笑一声,举起沥血长刀,下令道:“随我冲阵,不降者杀,不可放过一人。”
“杀。”
男爵领三百骑士紧紧跟随,一冲而上。
当先紧随的,就是亚林斯和阿尔曼两个白银骑士。
这两人眼神闪烁,把所有心思悄悄藏起,用出十二分的力气,奋勇冲杀在前。
只过了半刻钟时间,剑与玫瑰佣兵团就被打得崩溃,四处响起投降的声音。
“少爷,连同索菲亚和索伦在内,斩杀一百二十三人;降服三百八十二人,其中有一个白银骑士。”
投降的白银骑士名叫哈迪斯,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粗犷青年,看上去面相十分粗豪,眼神不乏狡猾。
他身上受了三处剑伤,好悬没伤到要害。
一见到张坤,立即趴下磕头。
张坤哈哈笑着把他扶起,“笑道,以后就是自己人,若是立下功勋,绝不吝惜封赏土地。”
“愿意成为男爵大人手中利剑,冲锋在前。”
哈迪斯立即大表忠心。
先前他在后面看着这位男爵大人,一箭射死索伦魔导师,再一剑刺死索菲亚,震撼于对方的心狠手辣的同时,心里却是早就有了盘算。
这年头,跟谁不是跟,只要能吃好喝好,有个前程。臣服与贵族,比起在佣兵团风里来雨里去,反而更好一些。
他本来就是一个流浪剑客,加入剑与玫瑰佣兵团,也全是因为索菲亚的个人魅力惊人。
可惜的是,加入佣兵团这么些年,无论他怎么追求,怎么用心办事,赴汤蹈火,始终没有得到美人倾心。
后来,他才明白。
那位美女团长,其实早就与索伦魔导师私定了终身。
得知这个消息的那天,哈迪斯也不是没想过要离开。
可惜,天大地大,他竟然不知往哪里去。
十四级的实力,的确算是比较强了,但是,除了佣兵团,谁又会真正信任自己这种不明根底的流浪剑客呢,不管投靠哪方势力,都会成为炮灰,那又何必。
就这么在剑与玫瑰佣兵团混了下来,直至索菲亚身死……
面对荆棘领兵力的强大压力,明知必败而要拼死,他没那么傻。
“如果我说,让你去对付晨曦骑士呢?”
张坤看着这人的狗腿模样,心中一动,又问道。
“不瞒领主大人,小人早就看教会不顺眼了,有机会定然杀他们一个人头滚滚。”
“好,只希望你记着今天所说的话。”
张坤深深看了哈迪斯一眼,一道七情烙印,已经印入了他的心底。
凡有所念,必有灵应。
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
既然说出口,张坤就能把他变成真的,否则,就变成死的。
哈迪斯心中一寒,不知为何,他就觉得,这位领主大人是真的很可亲,或许,为他赴死冲锋,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
他摇了摇头,微微感觉有些不妥,又不知哪里出了问题。
想了一下,没有结果,就不再多想。
只是执照吩咐收拢溃兵和骑士,组成战队,跟在张坤身后,向着“地狱火”佣兵团而去。
伏击那天,剑与玫瑰佣兵团、黑龙佣兵团以及地狱火佣兵团各据三个方向。
张坤当场打死黑龙佣兵团团长奥立弗,这支佣兵团散落在城西,约莫剩下四百余人,要收拢最是容易,暂时不去理会。
剑与玫瑰佣兵团如今已然臣服。
而地狱火佣兵团团长威廉剑师毫发未损,如果得知消息,很可能会玩出什么花样来。
所以,先行对付他们。
集三家兵力,围攻裁决骑士团五百人。
虽然单个实力比不上,但是人数上面,却是对方的六七倍,只要不出变故,那是十拿九稳。
当然,首先得有人能挡得住裁决骑士团黄金骑士托马斯,否则,此战仍然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