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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后世的优酷爱奇艺这样的大牌,为什么在A/B站推出弹幕功能后,没有在一两年内就跟进呢?很大的一块原因,那就是公司大了之后,肉重身沉,尾大不掉。
凡是想做一些试错型的创新,首先管理层想到的就是担心下面的人瞎折腾、然后在改革中中饱私囊、营私舞弊。
这样的大公司,这样的ToVC型生意,太担心内部人假借让公司数据更漂亮的大义名分、事实上只为利己而瞎折腾。
打着**主义的旗子,走着**主义的路子,是为修正主义也。
比如搞个广告改革,或者拉一个外部传媒供应商帮忙引流。这背后试错失败的可能性是很高的,但那些执行者个人却完全有可能从流量供应商那边收取高额回扣。
以至于高管层变得畏畏缩缩不敢创新,只敢跟风学习那些小公司小网站由创始人主动发起的成功创新经验,然后用对方试错已经试成功的方式进行跟进——
既然对方小公司已经试过了、也成功了,说明商业模式和逻辑是对的。要是大公司执行层依样画葫芦还是把事情做砸了,那就没有任何推卸责任的机会了,肯定是大公司的执行层中饱私囊以权谋私。
该撤职撤职,该移送司法坐牢就移送司法。
这就是高科技大公司最高决策人本人不太懂运营逻辑或者研发逻辑时,出现大公司病的根源。
因为他们不知道中层策划干部的“瞎折腾”到底有没有私心。
是真的全心全意创新做事、然后光荣地失败了?
还是心怀苟且假装创新,自己捞饱了后、卑鄙可耻地失败了?
只有小公司的创始人们,那些人的个人利益和自己公司的利益才是永远吻合的,不会尾大不掉。也正是因此,很多创新必须是小公司才有这个魄力来试错和完成。
当然大公司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要是舍得放手利益,给具体创新层的中层干部分拆公司、独立结算、内部创业,创新创好了,好处的大头要给创新者团队拿。那样还是可以继续内部创新、规避大公司病的。
但利益分赃有时候很难说清楚,一个事情成功了,外部资源和环境占几成功劳、创新者占几成功劳,算不清,所以操作上很难。一旦创新者对分赃结果不服,就是离职自己创业的局面。
所以,创新型的小公司只要轻装上阵、够精,不接受外部风投,不让太多核心数据的涨跌和背后的技术逻辑暴露给公众,那些极度依赖“大数据说话”的大公司,就看不懂了,怕了。就会拖延决策,直到真想彻底明朗之后,才敢跟进。
那样,就一切都晚了。
这番道理,冯见雄经过自己的加工,原原本本展开在了丁理慧的面前,让她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冯见雄最后铁口直断地为大家鼓劲:
“优酷的古老板,是财务型的创业者。所以,他对于同行的对标,和差异化竞争分析,只有两个标准:第一,对于比他牛逼的同行,只要对方做了某个创新,然后有三四成成功的可能性,他就会马上冒一些风险跟进。
第二,对于明面上明显不如他的同行,如果对方做的创新,没有大数据对其有效性的支持,那么至少要有七八成的把握,他才敢跟进。
前者,你可以拿YOUTUBE来类比。如果YOUTUBE做了一件有两三成可能性成功的创新改革,古老板听到了都会马上跟进。后者,就比如我这种NICONICO个人站,他骨子里是看不起我的。也正是因此,我的创新有充分的时间差去扮猪吃虎,等他看懂,已经来不及了。
对于个人创新者而言,不在聚光灯下,不被同行看好,静静地沉默发展,有时候就是一种优势。大黄易的丁三石,在纳斯达克上市之后,有多少次后悔了?说巴不得退市别上。
就是因为黄易上市之后,所有业绩相关数据都必须遵照上市公司管理的相关法律条例,公开给全社会投资者。所以他们偷偷做了哪一步小创新后、取得了多大的效果,同行们马上就可以看懂。同行一旦觉得有效了,立刻就跟风狗一样疯了地扑上去抄抄抄。
因此,一旦一家公司上市了,它想通过信息不对称型的重大创新、来赢得飞跃式的悄悄扩张,就成了不可能。因为你必须对公众投资人负责,你干的每一件事取得什么效果,这背后的因果关系都能被人推理出来。”
听完这段话,丁理慧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彻底拜倒在了冯见雄的逻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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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后世的优酷爱奇艺这样的大牌,为什么在A/B站推出弹幕功能后,没有在一两年内就跟进呢?很大的一块原因,那就是公司大了之后,肉重身沉,尾大不掉。
凡是想做一些试错型的创新,首先管理层想到的就是担心下面的人瞎折腾、然后在改革中中饱私囊、营私舞弊。
这样的大公司,这样的ToVC型生意,太担心内部人假借让公司数据更漂亮的大义名分、事实上只为利己而瞎折腾。
打着**主义的旗子,走着**主义的路子,是为修正主义也。
比如搞个广告改革,或者拉一个外部传媒供应商帮忙引流。这背后试错失败的可能性是很高的,但那些执行者个人却完全有可能从流量供应商那边收取高额回扣。
以至于高管层变得畏畏缩缩不敢创新,只敢跟风学习那些小公司小网站由创始人主动发起的成功创新经验,然后用对方试错已经试成功的方式进行跟进——
既然对方小公司已经试过了、也成功了,说明商业模式和逻辑是对的。要是大公司执行层依样画葫芦还是把事情做砸了,那就没有任何推卸责任的机会了,肯定是大公司的执行层中饱私囊以权谋私。
该撤职撤职,该移送司法坐牢就移送司法。
这就是高科技大公司最高决策人本人不太懂运营逻辑或者研发逻辑时,出现大公司病的根源。
因为他们不知道中层策划干部的“瞎折腾”到底有没有私心。
是真的全心全意创新做事、然后光荣地失败了?
还是心怀苟且假装创新,自己捞饱了后、卑鄙可耻地失败了?
只有小公司的创始人们,那些人的个人利益和自己公司的利益才是永远吻合的,不会尾大不掉。也正是因此,很多创新必须是小公司才有这个魄力来试错和完成。
当然大公司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要是舍得放手利益,给具体创新层的中层干部分拆公司、独立结算、内部创业,创新创好了,好处的大头要给创新者团队拿。那样还是可以继续内部创新、规避大公司病的。
但利益分赃有时候很难说清楚,一个事情成功了,外部资源和环境占几成功劳、创新者占几成功劳,算不清,所以操作上很难。一旦创新者对分赃结果不服,就是离职自己创业的局面。
所以,创新型的小公司只要轻装上阵、够精,不接受外部风投,不让太多核心数据的涨跌和背后的技术逻辑暴露给公众,那些极度依赖“大数据说话”的大公司,就看不懂了,怕了。就会拖延决策,直到真想彻底明朗之后,才敢跟进。
那样,就一切都晚了。
这番道理,冯见雄经过自己的加工,原原本本展开在了丁理慧的面前,让她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冯见雄最后铁口直断地为大家鼓劲:
“优酷的古老板,是财务型的创业者。所以,他对于同行的对标,和差异化竞争分析,只有两个标准:第一,对于比他牛逼的同行,只要对方做了某个创新,然后有三四成成功的可能性,他就会马上冒一些风险跟进。
第二,对于明面上明显不如他的同行,如果对方做的创新,没有大数据对其有效性的支持,那么至少要有七八成的把握,他才敢跟进。
前者,你可以拿YOUTUBE来类比。如果YOUTUBE做了一件有两三成可能性成功的创新改革,古老板听到了都会马上跟进。后者,就比如我这种NICONICO个人站,他骨子里是看不起我的。也正是因此,我的创新有充分的时间差去扮猪吃虎,等他看懂,已经来不及了。
对于个人创新者而言,不在聚光灯下,不被同行看好,静静地沉默发展,有时候就是一种优势。大黄易的丁三石,在纳斯达克上市之后,有多少次后悔了?说巴不得退市别上。
就是因为黄易上市之后,所有业绩相关数据都必须遵照上市公司管理的相关法律条例,公开给全社会投资者。所以他们偷偷做了哪一步小创新后、取得了多大的效果,同行们马上就可以看懂。同行一旦觉得有效了,立刻就跟风狗一样疯了地扑上去抄抄抄。
因此,一旦一家公司上市了,它想通过信息不对称型的重大创新、来赢得飞跃式的悄悄扩张,就成了不可能。因为你必须对公众投资人负责,你干的每一件事取得什么效果,这背后的因果关系都能被人推理出来。”
听完这段话,丁理慧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彻底拜倒在了冯见雄的逻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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