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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当我这句话说出口之后,包括苏沫在内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他们盯着案发现场的照片,或吃惊、或费解、或皱眉、或叹气、无人言语。
见此,我只好继续做出补充:
一,刚才高队说过,交接的时候二队已经做过检测比对,弹簧刀和床单碎片上的血迹都是属于齐亮的。
二,在解剖检查的时候,我在齐亮的鼻孔中发现了少量的烟尘沉淀物,但是他的呼吸道以及肺部却没有,由此可以认定火灾发生时他已经死亡。
三,碳氧血红蛋白的测定中,也没有发现一氧化碳中毒的迹象。如此一来,就完全排除了火灾致死的可能。
根据现场的勘验以及法医物证检验结果,再结合上述所补充的三点,就可以得出进一步的结论,师范大学火灾致死案,基本可定性为自杀。
“既然刑事调查和法医物证都支持齐亮是自杀的,那就剩下现场其他证物了,看看是否也能从逻辑的角度满足自杀结论?”苏沫说完,站了起来。
“我觉得是满足的。”现场我去过,尸检工作我也做了,因此我是有发言权的。
物证串联:
现场勘验结果证明,电炉子可确定为诱发火灾的根本原因。
17cm的不锈钢弹簧刀,与齐亮左胸的伤口痕迹吻合,可认定为自伤致死锐器。
床单儿的残片被鲜血浸透,符合心脏破裂的出血条件。
齐亮居住的寝室墙壁上,有着数之不尽的或大或小的斑驳凹点,可能就是那支14cm长的飞镖弄出来的。而且,这极有可能是他一种发泄方式。严重变形的大号保温杯里面发现了残余的液体工业酒精,对比局部性火灾很难对人体造成如此严重的烧伤,很难对局部现场破坏如此之强,基本可以确定为液体工业酒精为火灾中的助燃剂。齐亮很有可能
在自伤之后,没有彻底丧失行动能力之前,将一整杯的酒精倒在了被子上,从而加剧了火灾现象。
齐亮是一名化学系的学生,又是独居在二号寝室楼里面,所以他的寝室里面出现粉笔并不是奇怪的事情,无论这一盒儿粉笔是白色的还是彩色的。
结论,案件可定性为自杀,物证确凿,符合刑事侦查逻辑!
“疯子,将案件定性为自杀我基本也是赞同的,毕竟物证能够毫无破绽的串联起来,可你为什没有提及“火把”还有那本残缺的笔记?”苏沫问我。
“这正是我要说的重点。”
火把形饰品和笔记本,较之上述的任何证物都要重要,因为这起案件从各种角度来看都是符合自杀性质的,但偏偏证据链中缺少了最重要的一环——自杀动机。
而这个笔记本,很有可能就是解开这一环的关键。在案情分析会开始之前,我和高洋简单的聊过几句,共享了一下彼此掌握的大致情况。他告诉我说,二队从案发现场带回了一个有着明显撕痕的残缺笔记本儿。由于这里面很有可能隐藏着重要线索,于是
第一时间送到了技术科去做修复,以至于我们现在无法获知里面记载的内容。
正是因此,刚才的物证串联我才没有做出提及。至于那个火把形状的饰品,我更是不敢妄下定论。虽说齐亮死亡时的表情跟苏蝉衣出车祸时如出一辙,汽车钥匙环儿上也挂着一个形状几乎一模一样的金属挂件儿,从刑侦的角度的确很容易诱发办案人对
两起案件的联想。可既然说到了刑侦的本质,那就要证据确凿,妄想和猜测是绝对不能要的。
万一,真的只是巧合呢?
这个世界是多元化的,就如同信仰一样,有的受害者家中供奉着佛陀、菩萨,而有的受害者又信奉着耶稣,家中随意可见圣经、十字架,难不成命案发生时我们都要将其联系起来吗?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
当然,我之所以在做物证串联的时候可以忽略了木质火把饰品,完全是基于残缺笔记本儿这个先决条件,倘若其中真的记载着齐亮自杀的合理动机,那么火把也就失去了任何挖掘价值。
换言之,那个残缺的笔记本,才是这起案件最核心、最关键的证物!“我同意这种看法。”我刚刚阐述完忽略两件证物的原因,高洋便做出了附和,“苏队,本案的证据链已经基本构建完成,但正如刚才疯子说的一样,还差作案动机这最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弄清
楚笔记本里面记载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给案子定性,也才真正具备结案的全部条件。”“嗯,你们说的很对,这的确是最关键的一环。”苏沫说完,舒展了一下腰肢,“会开到现在,案件的情况大家也都清楚了,虽说结案已经近在咫尺,但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该走访的还要继续走访,该调查
的还要继续调查,绝对不能让任何疑点出现在结案卷宗中,分头行动吧。”
……
散会之后,我故意留到最后跟苏沫做了简短的交谈,一方面是安抚她略显失落的情绪,毕竟就目前的案情来看,这起案子很可能跟车祸案是没有关联的。
另一方面,我向她做了一个请示,批准我再去案发现场看看。虽然法医物证支持案件属于自杀性质,可那个举着匕首的“女人”却始终盘桓在我的心头,让我每每想起都感到不安。对于我的提议,苏沫给予了支持,叮嘱我注意安全的同时,也告诉我不必担心她,当务之急是先把手里的案子办好。下午上班儿之后她会去跟雷大炮做汇报,阐述案情的过程中,也会多多问询雷大炮对于
这起案件的看法,不管怎说他都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刑侦。而且,这也等同于从侧面给师傅一个交代。至于那个笔记本,她已经通知了技术科,一旦结果出来立即送到她的办公室。
从统筹大局的角度对比,我是远远不如苏沫的,所以在邀请她一起起吃完午饭后,我便只身赶往了师大,有些疑惑我必须要亲自解开才行。
这次前去,我没有通知闫肃和楚致远,只是联系了辅导员杨光。一方面我不想这么兴师动众的闹得人尽皆知,另一方面相较于副校长和保卫处长来说,辅导员对齐亮更为了解。
当然,还有一个人是必须要见的,那就是第一报警人曲冉。
由于这起案件还没有彻底定性,加上校方需要安抚学生们的恐慌情绪,所以这起案子在师大流传的版本就是齐亮因为心理问题做出的自杀行为。
同样都是命案,自杀与他杀带来的恶劣影响可谓是天地之别。当我再度踏上学府路的时候,这里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繁华与喧嚣,似乎昨日因为整顿肃查造成的冷清只是幻觉一样。
学府路如此,师大的校园内也是如此,那偌大的校园中根本感受不到丝毫阴郁。或许对于学生们来说,齐亮活着不会引起他人的关注,死后也不会掀起任何的涟漪吧?如同上次来到师大一样,我和杨光约定见面的地点还是二号寝室楼门口,并且着重强调不要让他惊动消防负责人,但必须把那个叫曲冉的女生带过来。闫肃跟苏沫有过约定,在没有结案之前,师大会全方
面配合警方的行动,所以杨光并没有做任何推辞,很痛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
晚上的二号寝室楼,看起来残破不堪、摇摇欲坠,白天看起来给人的感觉更加残破。无论是被风雨侵蚀的楼体,还是四周横生的枯黄杂草,都给人一种极度萧瑟之感。
入眼的场景越是荒凉,我内心的困惑也就越大,同时对那个笔记本里面记载的内容也就越是好奇。齐亮,在升入大二... -->>
沉默,当我这句话说出口之后,包括苏沫在内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他们盯着案发现场的照片,或吃惊、或费解、或皱眉、或叹气、无人言语。
见此,我只好继续做出补充:
一,刚才高队说过,交接的时候二队已经做过检测比对,弹簧刀和床单碎片上的血迹都是属于齐亮的。
二,在解剖检查的时候,我在齐亮的鼻孔中发现了少量的烟尘沉淀物,但是他的呼吸道以及肺部却没有,由此可以认定火灾发生时他已经死亡。
三,碳氧血红蛋白的测定中,也没有发现一氧化碳中毒的迹象。如此一来,就完全排除了火灾致死的可能。
根据现场的勘验以及法医物证检验结果,再结合上述所补充的三点,就可以得出进一步的结论,师范大学火灾致死案,基本可定性为自杀。
“既然刑事调查和法医物证都支持齐亮是自杀的,那就剩下现场其他证物了,看看是否也能从逻辑的角度满足自杀结论?”苏沫说完,站了起来。
“我觉得是满足的。”现场我去过,尸检工作我也做了,因此我是有发言权的。
物证串联:
现场勘验结果证明,电炉子可确定为诱发火灾的根本原因。
17cm的不锈钢弹簧刀,与齐亮左胸的伤口痕迹吻合,可认定为自伤致死锐器。
床单儿的残片被鲜血浸透,符合心脏破裂的出血条件。
齐亮居住的寝室墙壁上,有着数之不尽的或大或小的斑驳凹点,可能就是那支14cm长的飞镖弄出来的。而且,这极有可能是他一种发泄方式。严重变形的大号保温杯里面发现了残余的液体工业酒精,对比局部性火灾很难对人体造成如此严重的烧伤,很难对局部现场破坏如此之强,基本可以确定为液体工业酒精为火灾中的助燃剂。齐亮很有可能
在自伤之后,没有彻底丧失行动能力之前,将一整杯的酒精倒在了被子上,从而加剧了火灾现象。
齐亮是一名化学系的学生,又是独居在二号寝室楼里面,所以他的寝室里面出现粉笔并不是奇怪的事情,无论这一盒儿粉笔是白色的还是彩色的。
结论,案件可定性为自杀,物证确凿,符合刑事侦查逻辑!
“疯子,将案件定性为自杀我基本也是赞同的,毕竟物证能够毫无破绽的串联起来,可你为什没有提及“火把”还有那本残缺的笔记?”苏沫问我。
“这正是我要说的重点。”
火把形饰品和笔记本,较之上述的任何证物都要重要,因为这起案件从各种角度来看都是符合自杀性质的,但偏偏证据链中缺少了最重要的一环——自杀动机。
而这个笔记本,很有可能就是解开这一环的关键。在案情分析会开始之前,我和高洋简单的聊过几句,共享了一下彼此掌握的大致情况。他告诉我说,二队从案发现场带回了一个有着明显撕痕的残缺笔记本儿。由于这里面很有可能隐藏着重要线索,于是
第一时间送到了技术科去做修复,以至于我们现在无法获知里面记载的内容。
正是因此,刚才的物证串联我才没有做出提及。至于那个火把形状的饰品,我更是不敢妄下定论。虽说齐亮死亡时的表情跟苏蝉衣出车祸时如出一辙,汽车钥匙环儿上也挂着一个形状几乎一模一样的金属挂件儿,从刑侦的角度的确很容易诱发办案人对
两起案件的联想。可既然说到了刑侦的本质,那就要证据确凿,妄想和猜测是绝对不能要的。
万一,真的只是巧合呢?
这个世界是多元化的,就如同信仰一样,有的受害者家中供奉着佛陀、菩萨,而有的受害者又信奉着耶稣,家中随意可见圣经、十字架,难不成命案发生时我们都要将其联系起来吗?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
当然,我之所以在做物证串联的时候可以忽略了木质火把饰品,完全是基于残缺笔记本儿这个先决条件,倘若其中真的记载着齐亮自杀的合理动机,那么火把也就失去了任何挖掘价值。
换言之,那个残缺的笔记本,才是这起案件最核心、最关键的证物!“我同意这种看法。”我刚刚阐述完忽略两件证物的原因,高洋便做出了附和,“苏队,本案的证据链已经基本构建完成,但正如刚才疯子说的一样,还差作案动机这最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弄清
楚笔记本里面记载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给案子定性,也才真正具备结案的全部条件。”“嗯,你们说的很对,这的确是最关键的一环。”苏沫说完,舒展了一下腰肢,“会开到现在,案件的情况大家也都清楚了,虽说结案已经近在咫尺,但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该走访的还要继续走访,该调查
的还要继续调查,绝对不能让任何疑点出现在结案卷宗中,分头行动吧。”
……
散会之后,我故意留到最后跟苏沫做了简短的交谈,一方面是安抚她略显失落的情绪,毕竟就目前的案情来看,这起案子很可能跟车祸案是没有关联的。
另一方面,我向她做了一个请示,批准我再去案发现场看看。虽然法医物证支持案件属于自杀性质,可那个举着匕首的“女人”却始终盘桓在我的心头,让我每每想起都感到不安。对于我的提议,苏沫给予了支持,叮嘱我注意安全的同时,也告诉我不必担心她,当务之急是先把手里的案子办好。下午上班儿之后她会去跟雷大炮做汇报,阐述案情的过程中,也会多多问询雷大炮对于
这起案件的看法,不管怎说他都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刑侦。而且,这也等同于从侧面给师傅一个交代。至于那个笔记本,她已经通知了技术科,一旦结果出来立即送到她的办公室。
从统筹大局的角度对比,我是远远不如苏沫的,所以在邀请她一起起吃完午饭后,我便只身赶往了师大,有些疑惑我必须要亲自解开才行。
这次前去,我没有通知闫肃和楚致远,只是联系了辅导员杨光。一方面我不想这么兴师动众的闹得人尽皆知,另一方面相较于副校长和保卫处长来说,辅导员对齐亮更为了解。
当然,还有一个人是必须要见的,那就是第一报警人曲冉。
由于这起案件还没有彻底定性,加上校方需要安抚学生们的恐慌情绪,所以这起案子在师大流传的版本就是齐亮因为心理问题做出的自杀行为。
同样都是命案,自杀与他杀带来的恶劣影响可谓是天地之别。当我再度踏上学府路的时候,这里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繁华与喧嚣,似乎昨日因为整顿肃查造成的冷清只是幻觉一样。
学府路如此,师大的校园内也是如此,那偌大的校园中根本感受不到丝毫阴郁。或许对于学生们来说,齐亮活着不会引起他人的关注,死后也不会掀起任何的涟漪吧?如同上次来到师大一样,我和杨光约定见面的地点还是二号寝室楼门口,并且着重强调不要让他惊动消防负责人,但必须把那个叫曲冉的女生带过来。闫肃跟苏沫有过约定,在没有结案之前,师大会全方
面配合警方的行动,所以杨光并没有做任何推辞,很痛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
晚上的二号寝室楼,看起来残破不堪、摇摇欲坠,白天看起来给人的感觉更加残破。无论是被风雨侵蚀的楼体,还是四周横生的枯黄杂草,都给人一种极度萧瑟之感。
入眼的场景越是荒凉,我内心的困惑也就越大,同时对那个笔记本里面记载的内容也就越是好奇。齐亮,在升入大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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