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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纪小, 婢子就没给阿宓上妆, 只给她摘来一朵粉芙蓉插在发上。夜色融融, 灯火下粉芙蓉不曾夺去阿宓半点容光, 反倒衬得她愈发鲜妍娇嫩,添了一丝艳色。
婢子心中感叹这位贵人容貌,边把人领去了宴会。
两世加起来的十几年里, 阿宓也不曾参加过这种的宴会。洛府的家宴不会让她去, 公子更不会带她去参宴,所以她显得格外安静。
以阿宓的年纪来论, 这个时候的小姑娘就像含苞欲放的花儿,可在大部分的姑娘还是个花骨朵时,阿宓却已经缓缓绽开了小半,露出微粉的花蕊, 娇妍而不自知, 连香气也是似有若无, 最勾|引人心。
有人喜欢繁花盛放后的艳丽风情,自然也有人钟爱青涩难言似绽非绽的花儿, 郝金银的独子就有此癖好。
一道灼热堪称是垂涎的目光从阿宓走出林子时就跟着她,让阿宓不适地蹙眉,直到她落座后才微微收敛。
秦书示意婢子把阿宓的座位安排在了他们后面, 有这群人齐刷刷一挡, 除了那道最初就注意到她的视线外, 没有几人会格外关注她。
沈慎与他们不同,他被安排在尊位。纵使有主客之别,郝金银也不敢坐在他的上面,是以弃了上首,所有人都在同一阶,除郝府的人外,游商商行的许多大商人也被请了过来。
郝金银的妻妾儿女都在似有若无地打量这行人,他们个个一张冷面,气势骇人,浑身气质与商户截然不同。在沈慎还没到时,郝金银就有过对他的担忧。
沈慎为留侯办的都是杀人的事,他不得不多想一些,为此还给府里添了好些护卫,甚至把一条密道的出入口告诉了嫡妻和唯一的儿子。
狡兔三窟,郝金银家大业大,当然要时刻提高警惕,备好生路。
当官之人摆宴,多少要注意规格用度,一不小心被人弹劾越制或贪污就不美。但郝金银因为种种缘由,并没有这种顾忌,这场宴会也就显得无比奢华。
阿宓对那些歌舞和珍奇的宝贝不感兴趣,唯独呈上来的件件吃食让她移不开眼。先是半桌寒具,阿宓每样都尝了一口,味道都很好,虽然就是炸面食放了不同的料,但她一点都不介意,待要大快朵颐时被婢子制住,“贵人饿了吗?寒具可不能当主食,很快就上菜羹了。”
桌上很快呈了乳糖、樱桃煎、旋索粉、桃圈、召白藕等小点心,又有海鲜时果、三脆羹、烤鸭、煎鱼、查条等开胃小食,令人目不暇接,阿宓面前的桌案都快摆满了,另一头从园子里端盘走出来的仆从还排着长队。
灯火遥遥,奇制桌椅和那些女眷的首饰映射出令人炫目的宝光,园子里的乐师在合声弹奏,舞伶在堂中转着妖娆身姿。每个人脸上都写着不以为然和漫不经心,他们对这种程度的享受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觉得有什么。
这种阵仗在京城倒是不少见,更大的也有,只是在游城一个商人的府中也能见到,不由让秦书等人更深刻了解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诗的含义。
婢子捡上点心,帮阿宓抹好樱桃煎再递去,并道:“咱们游城地段好,这些海鲜时果最多,贵人不妨多尝尝。”
怀城偏南且偏内陆,这些确实少见,阿宓被伺候着这个尝一下那个喝一口,菜才上了大半的时候,她就饱了。她打了个小小的嗝,然后极快地掩唇,好像有些不好意思。
婢子忍不住笑了,她没想到客人这么实诚,每道菜都要吃一点,递去红枣查汤,“这汤消食的,贵人喝些吧。”
阿宓点头,接过刚把碗沿抵在唇边,“砰”得震天一声拍桌吓得她手抖,汤汁瞬间洒在了嘴角和前襟,好在不多,只是显得有些狼狈。
所有人顺着声响望去,那是坐得很近的郝金银和沈慎。两人不知说了什么,郝金银大怒拍桌而起,嘴里高声斥了些阿宓听不懂的方言,紧接着那五六个商行的人也跟着拍桌站起,气势汹汹看着沈慎。
众多不善的目光下,沈慎不慌不忙,手指抵在玉一样的白瓷杯上转了两圈,惯来不喜不怒的他唇角有了浅浅的弧度,像是别有含意的冷笑。
满堂寂静,舞伶乐伶被吓得停了动作,缩在一旁轻轻颤抖。
沈慎把酒杯放下,“咄”得一声轻响,他没有站起,只是漫不经心地把手搭在了腰间,那里是一柄锋利无比的长剑。
明明在俯视对方,这种居高临下的姿势却并没有给郝金银带来多少成就感和气势,扑面而来的杀气让他呼吸一窒,方才骂出许多污言秽语的嘴闭得很紧,十分忌惮地望着眼前男子。
随着沈慎放下酒杯的,还有这边三十多个依旧穿着青袍腰配长剑的青年,黑漆漆的眼齐齐望向场内之人,手一同放在了腰间。
郝金银手心渗出了汗意。
他不相信沈慎会直接杀了自己,但他知道除此之外他们绝不会客气。他本该忍住的,可郝金银忍不住,沈慎刚才带来的留侯的话实在太过分,居然想要他所有生意的九成利润,除此之外还开口就要商行的副行长一位,这简直是让郝金银直接帮他做白工的意思。就算是当初没有借留侯势的时候,郝金银所得钱财也绝对不止这剩下的一成。
留侯的胃口未免太大,也太贪了。
郝金银还站在那儿,可随他起来的另外几个商人在沈慎的目光下已经坚持不住,不知不觉中就软回了座位,口中道:“有话好好说,沈大人莫要动怒。”
民不与官斗,即便他们钱财再多也是民,还是地位最卑贱的商,骨子里流传下的胆怯让他们根本不敢和沈慎硬扛。
沈慎道:“这还不值得我动怒。”
虽然身处郝府,他也从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轻慢的态度让郝金银愠怒,却着实不敢再多说什么。
阿宓同所有人一样,被他们震慑得不敢发出声音。她本来下意识要向秦书背后靠去,可是抬起眼,看到的都是冰冷肃杀的脸庞。
愣怔间,她把目光投向前方,沈慎似乎漫不经心地扫了这儿一眼。
在自我逼迫和几重压力下,沈慎祖父也去世得极早,这个担子就压到了他祖母那儿,祖母自然把目光投向了沈慎的父亲。
从沈慎有记忆起,就没见过父亲露出笑颜。
沈父是个诗人,爱好风月,沈老夫人对他的要求却是位极人臣。孝字大过天,沈父不曾反抗,也十分努力地参加科举,可惜总进不了殿试,止步于贡士。所以时日一长,他总是目光沉重地看着所有人,神色恹恹,仿佛对任何人和事都失去了兴趣。不出所料,沈慎的父亲在他六岁那年就自尽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沈父离世几日后沈夫人就被查出有了两月身孕,本算得上件好事,可惜也在怀胎八月时因同胞亲妹的死受了刺激早产,一尸两命。
自然而然,年幼的沈慎就承担起了这三代的重望。
沈慎童年也不曾有过欢颜,祖母总是用一种深重又凄切的眼神望他,望得他收敛了孩童天性、抿起唇角,成为了旁人眼中冷漠又老成持重的少年。
他天赋比沈父高,苦读十载成为了天子门生,位居榜眼,又是那般年纪,称得上是少年天才。本以为从此有了希望,可同为翰林院编修,年纪又相差无几,他不如状元那般锋芒毕露引得众人瞩目,亦不如探花容貌俊美得天子宠爱,沉默寡言的他根本不像时下的文人雅致风流,也就不大受重视。
沈慎心中有所思量,所以在留侯抛出橄榄枝后,他只思考了一天就到了留侯麾下,由文转武,成了一名武将。
留侯名声不好,在他手下的人通常都被称为佞幸之犬,沈慎本以为祖母会动怒,哪知老夫人半点反对都没有。他自此明白了,这么多年下来,祖母要的就是光耀沈家门楣,这已经成了执念,她不会计较其中手段。
二十多年间,老夫人对他极为严苛,少时不可玩乐,稍大些就是绝不能近女色,沈慎身边连个伺候的婢子都没,全是书童小厮。沈老夫人入了痴,觉得如果没有振兴沈氏,根本没有颜面绵延子嗣,她要沈慎做出功绩后才能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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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纪小, 婢子就没给阿宓上妆, 只给她摘来一朵粉芙蓉插在发上。夜色融融, 灯火下粉芙蓉不曾夺去阿宓半点容光, 反倒衬得她愈发鲜妍娇嫩,添了一丝艳色。
婢子心中感叹这位贵人容貌,边把人领去了宴会。
两世加起来的十几年里, 阿宓也不曾参加过这种的宴会。洛府的家宴不会让她去, 公子更不会带她去参宴,所以她显得格外安静。
以阿宓的年纪来论, 这个时候的小姑娘就像含苞欲放的花儿,可在大部分的姑娘还是个花骨朵时,阿宓却已经缓缓绽开了小半,露出微粉的花蕊, 娇妍而不自知, 连香气也是似有若无, 最勾|引人心。
有人喜欢繁花盛放后的艳丽风情,自然也有人钟爱青涩难言似绽非绽的花儿, 郝金银的独子就有此癖好。
一道灼热堪称是垂涎的目光从阿宓走出林子时就跟着她,让阿宓不适地蹙眉,直到她落座后才微微收敛。
秦书示意婢子把阿宓的座位安排在了他们后面, 有这群人齐刷刷一挡, 除了那道最初就注意到她的视线外, 没有几人会格外关注她。
沈慎与他们不同,他被安排在尊位。纵使有主客之别,郝金银也不敢坐在他的上面,是以弃了上首,所有人都在同一阶,除郝府的人外,游商商行的许多大商人也被请了过来。
郝金银的妻妾儿女都在似有若无地打量这行人,他们个个一张冷面,气势骇人,浑身气质与商户截然不同。在沈慎还没到时,郝金银就有过对他的担忧。
沈慎为留侯办的都是杀人的事,他不得不多想一些,为此还给府里添了好些护卫,甚至把一条密道的出入口告诉了嫡妻和唯一的儿子。
狡兔三窟,郝金银家大业大,当然要时刻提高警惕,备好生路。
当官之人摆宴,多少要注意规格用度,一不小心被人弹劾越制或贪污就不美。但郝金银因为种种缘由,并没有这种顾忌,这场宴会也就显得无比奢华。
阿宓对那些歌舞和珍奇的宝贝不感兴趣,唯独呈上来的件件吃食让她移不开眼。先是半桌寒具,阿宓每样都尝了一口,味道都很好,虽然就是炸面食放了不同的料,但她一点都不介意,待要大快朵颐时被婢子制住,“贵人饿了吗?寒具可不能当主食,很快就上菜羹了。”
桌上很快呈了乳糖、樱桃煎、旋索粉、桃圈、召白藕等小点心,又有海鲜时果、三脆羹、烤鸭、煎鱼、查条等开胃小食,令人目不暇接,阿宓面前的桌案都快摆满了,另一头从园子里端盘走出来的仆从还排着长队。
灯火遥遥,奇制桌椅和那些女眷的首饰映射出令人炫目的宝光,园子里的乐师在合声弹奏,舞伶在堂中转着妖娆身姿。每个人脸上都写着不以为然和漫不经心,他们对这种程度的享受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觉得有什么。
这种阵仗在京城倒是不少见,更大的也有,只是在游城一个商人的府中也能见到,不由让秦书等人更深刻了解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诗的含义。
婢子捡上点心,帮阿宓抹好樱桃煎再递去,并道:“咱们游城地段好,这些海鲜时果最多,贵人不妨多尝尝。”
怀城偏南且偏内陆,这些确实少见,阿宓被伺候着这个尝一下那个喝一口,菜才上了大半的时候,她就饱了。她打了个小小的嗝,然后极快地掩唇,好像有些不好意思。
婢子忍不住笑了,她没想到客人这么实诚,每道菜都要吃一点,递去红枣查汤,“这汤消食的,贵人喝些吧。”
阿宓点头,接过刚把碗沿抵在唇边,“砰”得震天一声拍桌吓得她手抖,汤汁瞬间洒在了嘴角和前襟,好在不多,只是显得有些狼狈。
所有人顺着声响望去,那是坐得很近的郝金银和沈慎。两人不知说了什么,郝金银大怒拍桌而起,嘴里高声斥了些阿宓听不懂的方言,紧接着那五六个商行的人也跟着拍桌站起,气势汹汹看着沈慎。
众多不善的目光下,沈慎不慌不忙,手指抵在玉一样的白瓷杯上转了两圈,惯来不喜不怒的他唇角有了浅浅的弧度,像是别有含意的冷笑。
满堂寂静,舞伶乐伶被吓得停了动作,缩在一旁轻轻颤抖。
沈慎把酒杯放下,“咄”得一声轻响,他没有站起,只是漫不经心地把手搭在了腰间,那里是一柄锋利无比的长剑。
明明在俯视对方,这种居高临下的姿势却并没有给郝金银带来多少成就感和气势,扑面而来的杀气让他呼吸一窒,方才骂出许多污言秽语的嘴闭得很紧,十分忌惮地望着眼前男子。
随着沈慎放下酒杯的,还有这边三十多个依旧穿着青袍腰配长剑的青年,黑漆漆的眼齐齐望向场内之人,手一同放在了腰间。
郝金银手心渗出了汗意。
他不相信沈慎会直接杀了自己,但他知道除此之外他们绝不会客气。他本该忍住的,可郝金银忍不住,沈慎刚才带来的留侯的话实在太过分,居然想要他所有生意的九成利润,除此之外还开口就要商行的副行长一位,这简直是让郝金银直接帮他做白工的意思。就算是当初没有借留侯势的时候,郝金银所得钱财也绝对不止这剩下的一成。
留侯的胃口未免太大,也太贪了。
郝金银还站在那儿,可随他起来的另外几个商人在沈慎的目光下已经坚持不住,不知不觉中就软回了座位,口中道:“有话好好说,沈大人莫要动怒。”
民不与官斗,即便他们钱财再多也是民,还是地位最卑贱的商,骨子里流传下的胆怯让他们根本不敢和沈慎硬扛。
沈慎道:“这还不值得我动怒。”
虽然身处郝府,他也从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轻慢的态度让郝金银愠怒,却着实不敢再多说什么。
阿宓同所有人一样,被他们震慑得不敢发出声音。她本来下意识要向秦书背后靠去,可是抬起眼,看到的都是冰冷肃杀的脸庞。
愣怔间,她把目光投向前方,沈慎似乎漫不经心地扫了这儿一眼。
在自我逼迫和几重压力下,沈慎祖父也去世得极早,这个担子就压到了他祖母那儿,祖母自然把目光投向了沈慎的父亲。
从沈慎有记忆起,就没见过父亲露出笑颜。
沈父是个诗人,爱好风月,沈老夫人对他的要求却是位极人臣。孝字大过天,沈父不曾反抗,也十分努力地参加科举,可惜总进不了殿试,止步于贡士。所以时日一长,他总是目光沉重地看着所有人,神色恹恹,仿佛对任何人和事都失去了兴趣。不出所料,沈慎的父亲在他六岁那年就自尽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沈父离世几日后沈夫人就被查出有了两月身孕,本算得上件好事,可惜也在怀胎八月时因同胞亲妹的死受了刺激早产,一尸两命。
自然而然,年幼的沈慎就承担起了这三代的重望。
沈慎童年也不曾有过欢颜,祖母总是用一种深重又凄切的眼神望他,望得他收敛了孩童天性、抿起唇角,成为了旁人眼中冷漠又老成持重的少年。
他天赋比沈父高,苦读十载成为了天子门生,位居榜眼,又是那般年纪,称得上是少年天才。本以为从此有了希望,可同为翰林院编修,年纪又相差无几,他不如状元那般锋芒毕露引得众人瞩目,亦不如探花容貌俊美得天子宠爱,沉默寡言的他根本不像时下的文人雅致风流,也就不大受重视。
沈慎心中有所思量,所以在留侯抛出橄榄枝后,他只思考了一天就到了留侯麾下,由文转武,成了一名武将。
留侯名声不好,在他手下的人通常都被称为佞幸之犬,沈慎本以为祖母会动怒,哪知老夫人半点反对都没有。他自此明白了,这么多年下来,祖母要的就是光耀沈家门楣,这已经成了执念,她不会计较其中手段。
二十多年间,老夫人对他极为严苛,少时不可玩乐,稍大些就是绝不能近女色,沈慎身边连个伺候的婢子都没,全是书童小厮。沈老夫人入了痴,觉得如果没有振兴沈氏,根本没有颜面绵延子嗣,她要沈慎做出功绩后才能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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