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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人们相互了解,他们就既不会相互崇拜也不会相互怨恨。
——埃尔伯特·哈伯特
1
“怎么会有潜在性疾病?”
“很多人都有潜在性疾病,这种疾病一般不会有特别明显的症状,但一旦有一些诱因作用,诱发潜在性疾病急性发作起来就会致命。我们常见的潜在性疾病主要是一些心脑血管疾病,比如脑血管有一个动脉瘤,平时不会有很明显的表现,但如果头部遭受一些轻微的打击,或者情绪突然激动,动脉瘤就有可能破裂,一旦破裂就死亡了。再比如说,很多人心脏有一些传导系统的问题,一旦受刺激,传导系统的潜在性疾病突然发作,也可能导致心脏骤停而死亡。”
“你说我爹的潜在性疾病在哪里?”
“你父亲的心脏都不能算是潜在性疾病了。他有高血压、冠心病,冠状动脉四级狭窄,管腔内还有血栓。”
“那他前不久体检怎么没有查出来?”
我看着一所乡镇卫生院给老人生前做的血液化验单,一时说不出话来。
“他就查个血,心电图都没做,不算体检。”大宝接过话茬儿。
“你说不算就不算了?我说算!别那么多废话,就说枪毙不枪毙吧。”
“枪毙不枪毙不是公安机关说了算的。”我使劲儿平复自己的心情,“情绪激动只能作为死亡的诱因,他的死因是疾病。既然死因是疾病,就不能追究别人的刑事责任。最多,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凭什么你们说是诱因就是诱因?我看就是打死的!”
“人的死亡,无外乎外伤、窒息、中毒、疾病四大类死因。”我说,“你父亲的尸体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检验,排除了外伤、窒息、中毒死亡的可能;检见了可以致命的疾病以及疾病发作的征象。所以市局法医和我们的两级鉴定结论一致,没有问题。”
“放屁。你们不都是官官相护吗?一级护一级。还排除外伤?他腿上那么大一块青的,不是外伤?不是外伤你给我解释一下那是什么。”
我暗自捏了捏拳头,强作和蔼地继续解释说:“我们说的外伤,是指能够致命的外伤,比如大血管的破裂出血、重要器官的损伤,还有一些物理化学因素引起的可以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一块皮下出血,连轻微伤都定不了,更别说是致命性损伤了。这块损伤只能说明他和别人有轻微的纠纷,对于他的死亡,没有任何作用。”
“你们不就是这样糊弄老百姓的吗?什么命案必破,放他妈的屁。”
“这不是命案。因为他的死因是疾病。”
“老子才不信呢,老子明天就去北京上访。”
“别别别,我们这不是给你解释嘛。”黄支队长堆了一脸笑容。
我一直弄不清楚上访就一定有理的法律依据在哪里,但我弄清楚了一点,现在的公安机关被上访案件牵扯了大部分精力。
我不怕接访,我竭尽全力把法医们作为判断的依据解释给上访人听,希望他们在获取法医学知识后,理解我们,停访息诉。可是,即便是铁板钉钉的案件事实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又能化解几起信访事件?
我被眼前这个满口脏话的浑蛋气得够呛,对于黄支队长的一脸笑容感到有些厌恶。
我说他是浑蛋一点儿也不冤枉他。他是一个孤寡老人收养的弃儿。孤寡老人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到能独立生活,他就自己出去单过了。十多年来,从未给老人买过一针一线,从未给老人端过一茶一饭。直到老人因为和邻居发生了一些纠纷,突然死亡后,这个浑蛋才回到了村里,哭天抢地。
外伤诱发疾病导致死亡的,行为人至少应该承担一些民事责任,他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渠道,但是他知道那样赔不了多少钱。
“大闹得大货,小闹得小货,不闹不得货。”他和村民说。
村里的人都对他深恶痛绝,对公安机关对整个事情的处理表示信服,但是这倒成了这浑蛋在网络上炒作的理由:“他们都是穿一条裤子的,欺负我爹一个孤寡老人,可见他们家势力是有多大啊!公安机关都被买通啦,人命案公安机关都不管啦。你们看看这照片,遍体鳞伤啊,公安机关说是病死的。大家多关注啊,体谅一下我作为一个孝子的孝心啊,我不能让我的养父白死啊。”
于是,网络上一片对公安机关的骂声。
解释无果,我早已料到,出差复查信访案件,最没有成就感。
“师兄,你刚才一听人家要进京就卑躬屈膝的样子,实在让人讨厌。”我对黄支队长说。
“对老百姓就是要卑躬屈膝,咱们是公仆嘛,老百姓的仆人。”黄支队长嬉笑着说,“我最近压力也特别大,不知怎么了,这种邻居之间吵架引发疾病死亡的案件发生了好几起了,都上访了,家属还互相比着看谁弄的钱多。”
“这不是好事儿啊,社会不和谐,说不准快有命案了。”我笑着说。
“乌鸦嘴”的外号是黄支队长当初给我起的,所以我也喜欢用这种“诅咒”的方式报答他。
“嘿!嘿!”黄支队长叫道,“信访案件都弄不过来了,再来个命案我真的架不住了。我真是怕了你了,你不来云泰,云泰从来不发命案,你一来就乌鸦嘴。”
走过云泰市公安局刑科所,我们发现民警们忙忙碌碌地走动着。
“怎么了这是?”黄支队长问小高法医。
“领导,你们一直在开会呢,指挥中心有个指令,发现个尸体,可能是命案。”高法医说,“我们现在准备出现场呢,喏,陈法医给你打电话汇报去了。”
“我真服了某个乌鸦嘴了。”黄支队长一脸沮丧。
我倒是有些莫名的兴奋:“我也去现场。”
这里是“云泰案”①[①·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季《无声的证词》。
]其中一起发案地的村庄,当我们到达村口时,村民们已经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说村子里中了邪,那个女孩的冤魂在作怪;有的说村子风水不好,每年都要克死个人;还有的村民直接开始准备迁徙。
村庄外有一片田野,田野的一角是一口井,现场就在这里。几名侦查员正围着报案人询问发现现场的情况。报案人叫解立文,一个六十岁的黑瘦的小老头儿,此时正在警戒带外蹲着,默默地抽烟。
“您别不说话啊。”侦查员说,“这可是一条人命,您第一个发现,得为我们提供一些情况啊,不然我们怎么破案?”
解立文抬头看了看民警,说:“最近真他妈倒霉,给我碰上这种事儿。谁他妈杀人往我家井里扔,我咒他断子绝孙!”
这口井是解立文家的。几天前,他还用井里的水灌溉过农田。今天天刚蒙蒙亮,解立文像往常一样下地干活,把一个桶投到井里,想打一桶水上来。可是无论他怎么投,桶都沉不到井里,无法打上水来。这是以前没有出现过的情况,所以他觉得有问题。借着微弱的亮光,他向井里窥视,井里隐约像是有什么东西。
“这是哪个熊孩子往人家井里扔东西?”他想。
没办法,他只有暂时放弃了打水的想法,继续下地干活,直到太阳升起,天空大亮,他又想起了水井里的事情。
从井口看去,井里满满的全是麦秆。
“×他祖宗。”解立文骂了一句。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瞎闹腾,把田边堆放着的麦秆都扔进了他家的井里。这可得让他好一阵忙活。
水井的水平面离地面有一米五的距离,井口直径只有肩宽,想把井里的一些杂碎都捞干净还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又是铲子又是桶的,干到了十点多钟,才总算把井里的麦秆捞了个干净。
解立文重重地坐在井边,气喘吁吁地抽了根烟,心里把往他井里扔麦秆的人的十八代祖宗骂了个遍。然后他又在寻思,最近得罪什么人了吗?
他重新拿着桶站起,想从井里打一桶水,伸头一看,吓得一个踉跄。
“这井里怎么还会有东西?”他想,“刚才不是弄干净了吗?”
他从路边拾了一根长树枝,哆哆嗦嗦地伸进井里,搅动了一下。井里水平面以下有一个深色东西浮浮沉沉,井面上甚至还浮上了一片油花。
“哟,这是只死猫,还是只死狗啊?”解立文这样想着,安慰着自己。其实他心里已经知道,无论是死猫还是死狗,都没这么大的个儿。
他用树枝用力地戳了一下,井里的东西沉了下去,随即又浮了上来,因为惯性,井里的东西露出了水平面。
那是一双脚底板,人的。
“你最近一次用井水是什么时候?”侦查员问。
“我记不清了。”解立文说,“可能是前天,也可能是大前天。”
“那你昨天没用井水,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呢?”
“没有,什么异常都没有。”
侦查员想了想,想不出什么问题了,转头问我:“秦科长,现场周围需要保护起来吗?”
“当然。”我点点头,蹦蹦跳跳地穿上鞋套。在野外穿鞋套需要“金鸡独立”,但我平衡能力不强。
“周围我们都看了,”技术员说,“有可能留下足迹的地方,都是报案人和派出所民警的重叠足迹。基本是没有希望能够发现什么痕迹物证了。”
我摇摇头,说:“那也得保护起来,还有那边,那个麦秆堆旁边,重点保护。林涛一会儿过来帮你们。”
穿好鞋套,我趴在井边,往里窥探了一下。尸体可能又沉下了井底,没了踪影。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黑洞洞的井面,啥也看不到。
“这解立文咋就能看出井里有东西?”我说,“我咋就看不到?”
“那个……尸体还没捞上来啊?”大宝说,“尸体都没捞上来,咋知道是命案?跳井自杀不行吗?酒后坠井不行吗?”
“废话。”我说,“自杀、意外掉井里去了,难道是鬼魂来抱麦秆填井?”
“哟,”大宝抱了抱双臂,“说得咋这么瘆人呢?我是说,可能死者先自己掉进去了,然后正巧有熊孩子玩麦秆,把麦秆弄井里去了呢?”
“嘿,说的也不是没可能。”我还在井口不断转换着脑袋的角度,窥视着井里,依旧一无所获。
“尽想些好事儿。”黄支队长说,“有某乌鸦在,我怎么看,这都是命案。”
我白了黄支队长一眼,拿起刚才解立文用过的长树枝,向井里戳了一下。这回我感受到了,井里确实有东西。我又仔细检查了井口,确实没有任何可疑的痕迹。
“捞吧。”我扔了树枝,拍了拍手。
听我这么一说,黄支队长开始张罗民警拿起竹竿和绳索,开工了。
“不是有传说中的打捞机吗?”我有些诧异,大家居然开始用这种原始的办法。
“打捞机是要破坏水井的,”黄支队长说,“能不破坏,就不破坏哈。”
看来黄支队长最近真的是被上访案件缠昏了头脑,做起事来开始谨小慎微了。
“我看啊,这水井怕是保不住,早晚得弄了。”我瘪着嘴,说。
黄支队长瞪了我一眼:“喂,拜托,行行好吧。”
几个民警围着井口,叫喊着:“喂喂喂,左边左边左边,小心小心,好好好,套上了,拴紧拴紧。”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民警们终于开始拽绳子了。
我从草地上站了起来,蹲在井边观察。
随着民警们的口号,绳子一点儿一点儿地收起,一具尸体从井里被打捞了起来。民警们把尸体平放到井边准备好的塑料布上时,尸体还在哩哩啦啦地淌着水。
“不是巨人观,不是尸蜡化,耶!”大宝悄悄地自言自语。
2
这是一具男性尸体,胖高个儿。尸体上身赤裸,下身穿了一条睡裤。一件长袖衬衫被一根草绳拴在颈部,盖住了部分胸壁。尸体腹部还没有出现尸绿。
在井水里的尸体,因为水的导热比空气导热快上百倍,加之地下水温度很低,所以用测量尸体温度的办法推断死亡时间会非常不准确。我见尸体还很新鲜,于是掰了掰尸体的手指。
“尸僵已经缓解了,尸斑也压不褪色,今天是18日对吧,那他应该是在二十四小时以上四十八小时以内死亡的。”我环视了一下周围环境,说,“周围空旷,运尸危险,应该选择的是夜间运尸。那么死者应该是16日晚间至17日凌晨死亡,并被抛尸入井的。”
“不能先入为主啊。”大宝推了推眼镜,小心翻动着盖在死者胸部的衬衫,“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是他杀啊?这件衬衫确实可疑,但也有可能是死者是精神病,这样穿着,还用绳子拴领口,然后在水里倒立浸泡,所以衬衫脱落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呢?”
我摇摇头:“宝啊,以后得再仔细些嘛。你看看死者的两肩。”
死者的两侧肩膀、上臂外侧有大片损伤。这些损伤深达皮下脂肪,表皮擦挫样改变,但是创面呈现灰黄色,暴露出大片的脂肪组织。井里水面上的油花,应该就源于此处。这些损伤被法医们称作“没有生活反应”,也就是说,这是死后形成的损伤。生前、死后伤的鉴别主要是法医靠经验来判明的,不算太难。死后的损伤,创面不会有出血,所以呈现灰黄色;而生前伤,皮下的小血管破裂,会有一些出血,所以创面大部分呈现红色。
“既然是死后损伤,那么他应该就是被人杀死后,扔进井里的。”我说。
大宝张了张口,没说话。
我知道他是怀疑尸体上的死后损伤有没有打捞形成的可能。擦伤都是有皮瓣的,皮瓣翘起的那一头是作用力方向来源的一侧。尸体肩臂部外侧的擦伤,皮瓣向下方翘起。也就是说,作用力的方向是从肩膀向手,那么就符合头朝下落井时候形成的。如果是打捞时候形成的,尸体向上移动,擦伤作用力的方向是从手到肩膀,皮瓣翘起的方向应该正好相反。
“一会儿解剖检验的时候,可以进一步分析生前溺水和死后抛尸入水的区别。”我补充道。
侦查员带着解立文走到尸体的旁边,指着尸体说:“你认识他吗?”
解立文侧着脸,看了眼尸体,转头干呕了两下,说:“认识,老军。”
解立军和解立文是同村的村民,一个辈分,但要算起亲戚关系,恐怕要追溯到民国年间了。
“老军住哪儿?”我见尸源这么快就找到了,有些兴奋。
“那我带你们去吧。”解立文说。
尸体被装进裹尸袋,由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拖去解剖室。我们环顾了四周,嘱咐派出所民警保护好现场,等省厅现场勘查人员赶到后再行勘查。
我们跟随着解立文,向北走了十几分钟乡村小路,来到了一幢破旧不堪的砖房面前。
“喏,就这里了。”解立文说。
民警立即在这座砖房前面拉起了警戒带,我们戴上鞋套、头套、口罩和手套,推门走进了砖房。砖房的大门是虚掩的。
家里一贫如洗,没有一件值钱的家当。房内一角的一张板床上,堆放着一些被褥和衣服。看来死者生前也是邋遢惯了。
床上的毛巾被呈掀开状,床前放着一双拖鞋。土质的地面上,横七竖八扔着不少烟头。床的对面是一张方桌,方桌两侧有两把椅子,方桌上放着一个象棋棋盘。
“根据床上的毛巾被形态和拖鞋位置来看,死者应该已经入睡了,是在睡眠的状态被害的。”我说,“现场这么多烟头,我们得赶紧全部提取,马上进行DNA检验。”
大宝是个杂学家,所有的娱乐活动,他都会个一二。他站在方桌前凝视了一会儿,说:“下棋这俩人,水平都不高啊,红方把黑方给将死了。”
因为是土质地面,所以留下足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现场从床前到门前却有一条宽宽的拖擦痕迹,完整的成趟痕迹的中间有几段断开。
“这是拖尸体留下的。”我用钢卷尺量了量痕迹的宽度,然后指着宽痕迹两边若有若无的痕迹说,“这是死者双手留下的。”
“嗯,认可。”技术员在一边照相固定。
我说:“拖尸体,说明作案人只有一个人。如果两个人,就可以抬了。”
黄支队长朝我竖了竖手指,说:“作案人数定下来了,厉害!”
沿着痕迹走出了砖房,在房外的土质地面上,痕迹消失了。
在砖房里看了一圈,没有什么特别有价值的线索,我对身边的主办侦查员说:“走,我们去检验尸体。调查得跟上,三个小时后,我们在专案组碰头。”
尸体有一百八十斤重。我、大宝和高法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尸体抬到了解剖台上。
“哟,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啊。”大宝说。
死者的眼睑有密集排列的出血点,指甲和趾甲都呈乌青色,口唇黏膜有多处局限性出血和破损。根据这些征象,可以初步判断死者是被他人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虽然对死因有了初步的判断,但是尸体解剖工作还是必须进行的。一来,是要进一步寻找其他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依据;二来,死因必须是排他性的,也就是说在确定一种死因的时候,必须要对其他有可能存在的各种死因进行排除。如果排除不了其他可以导致死亡的某种死因,则要下联合死因的结论。比如一个人被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是可以导致死亡的,同时大血管也被刺破,大量失血也可以导致死亡。在无法明确哪种死因占据主导的时候,就必须下联合死因的结论。这样,如果两种致伤行为不是同一人施加,则两个凶手都应有杀死死者的责任。
在本案中,必须要通过尸体解剖排除死者溺死的可能,因为溺死也是窒息死亡,死亡征象和捂嘴死亡的一致。
大宝在进行尸表常规检查的时候,我对死者颈部系着的草绳有了兴趣。
这根草绳在死者的颈部绕了两圈,在颈前部位打了个死结,绳头还有二十多厘米长。绳子和皮肤之间,有一件衬衫,还在滴着水。
“大宝,你说这个绳子是做什么用的?”我问。
“绳子?绳子当然是用来绑东西的了。这种绳子很多见,老百姓都会自己搓。”大宝说。
“我当然知道绳子是用来绑东西的。”我说,“我是说,这根绳子在尸体上是做什么用的?”
大宝想了想,说:“是不是勒颈啊?”
我从未打结的地方剪开绳子,取下绳子和衬衫,对大宝说:“你看,绳子下面的皮肤,有条明显的索沟,但这条索沟没有生活反应。”
大宝点点头,说:“是死后绑上去的。那么,我猜可能是想给死者穿件衣裳?”
我摇摇头说:“不会。死亡后的初始征象是肌肉松弛,这个时候给死者穿衣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很多老人去世,家人都要赶在几个小时之内给老人换上寿衣,就是因为在尸僵形成前的肌肉松弛阶段,容易换衣服。所以,凶手是没必要把衣服胡乱盖在死者胸部,用绳子一捆,这算什么穿衣服?这不会是风俗吧?”
最近我被风俗不风俗的事情弄得有些魔怔。
“没听说过这种风俗。”大宝说。
我又把衬衫和绳子复原到原始状态,说:“这个衬衫的前角被绳子扎住一小部分,而后角拖拉了这么长,这不正常,不是简单用绳子把衣服捆在死者脖子上的动作。”
大宝也来比画了一下说:“知道了。这件衬衫原来是蒙住死者头部的。因为在水里被解立文动了尸体,加之打捞的动作又那么大,所以捆扎住的一角脱离了绳子的捆绑,所以我们看见的是覆盖在胸部。”
我伸出手和大宝击了一下掌,说:“和我想一块儿去了。”
“那我们开始解剖?”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这个绳子的作用,不只是蒙头。”
我用钢卷尺量了一下绳子的周长,又量了量死者的颈周长,说:“绳子的周长比死者的颈周长长了两厘米多。这个长度即便是塞了衬衫,依旧还是有些大了。”
“大一点儿很正常。”大宝说,“死者已经死了,凶手没必要勒那么紧了。再说,衬衫一角脱开了绳子的捆扎,就是说明了绳子捆得不紧啊。”
我看了眼大宝说:“既然捆得不紧,那为什么他的颈部有这么深的索沟?”
“对呀。”大宝翻了翻眼睛,“人死了,是减不了肥的哦。”
我白了大宝一眼,说:“综合这些情况,我分析,凶手在死者颈部捆扎绳索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凶手用现场的衬衫蒙住了死者的头部。二是凶手在这个绳结的一端,坠了一个坠尸物,防止尸体浮出水面。可是他用的这条草绳,根本架不住坠尸物的重量,所以,断了。”
说完,我指了指草绳绳结一端的断裂痕迹。
“断裂痕迹是毛糙的,说明是拽断的,而不是常见的用刀子割断。”我补充道。
“也就是说,井里应该还有东西。”大宝说。
我点点头。
大宝笑了:“你真是乌鸦嘴,看来老百姓的井还得挖了。”
尸体解剖后,发现死者的内脏瘀血,心尖有出血点,颞骨岩部出血。但是胃内没有溺液,肺脏也没有水性肺气肿的改变。所以死者死于窒息,但不是死于溺死。结合他口唇部的损伤,可以断定死者是被他人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胃内基本空虚,结合尸斑、尸僵的情况,我们判断死者是死于7月16日晚饭后六小时左右。死者的背部和双肩,都有很多纵横交错的死后拖擦损伤。有的方向是从腰部到项部,应该是凶手拽着死者的脚拖动尸体形成的;有的是从项部到腰部,应该是尸体入井的时候形成的。
“一般捂压口鼻腔导致死亡,都会有比较明显的约束伤和抵抗伤。”我逐一解剖开死者的四肢关节,说,“可是这个死者没有约束伤和抵抗伤。”
大宝摇摇头,说:“不,有的。”
他切开死者的髂前上棘处皮肤,骨盆两侧的凸起处皮下有片状出血。
大宝说:“凶手应该是骑跨在死者身上,捂压口鼻腔的。这个时候,死者四肢都没能力动弹了,说明凶手应该比死者还强壮。”
我看了看又高又魁梧的尸体,摇了摇头,没说话。
做完尸体检验,我们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
到达专案组的时候,专案组首次碰头会正好刚刚开始。黄支队长让法医先介绍情况。
我说:“死者应该是在睡眠的时候,被凶手骑跨在身上,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应该是16日晚饭后六个小时左右。凶手杀人后,应该用死者的衬衫包裹了死者的头部,并用一根草绳固定了衬衫。这个行为,我们认为是熟人作案的特征。很多人杀死熟悉的人后,用物品包裹死者的头部,是对死者有畏惧心理。”
黄支队长点点头说:“我说是乌鸦嘴吧。开始老秦就说我们最近邻居纠纷多,早晚要出人命案,你看,今天就发了。”
“那个……乌鸦嘴的还在后面呢。”大宝笑着说,“我们认为死者颈部的草绳另一头,捆绑了一个坠尸物,但是这个坠尸物因为绳索的断裂而沉入井... -->>
如果男人们相互了解,他们就既不会相互崇拜也不会相互怨恨。
——埃尔伯特·哈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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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潜在性疾病?”
“很多人都有潜在性疾病,这种疾病一般不会有特别明显的症状,但一旦有一些诱因作用,诱发潜在性疾病急性发作起来就会致命。我们常见的潜在性疾病主要是一些心脑血管疾病,比如脑血管有一个动脉瘤,平时不会有很明显的表现,但如果头部遭受一些轻微的打击,或者情绪突然激动,动脉瘤就有可能破裂,一旦破裂就死亡了。再比如说,很多人心脏有一些传导系统的问题,一旦受刺激,传导系统的潜在性疾病突然发作,也可能导致心脏骤停而死亡。”
“你说我爹的潜在性疾病在哪里?”
“你父亲的心脏都不能算是潜在性疾病了。他有高血压、冠心病,冠状动脉四级狭窄,管腔内还有血栓。”
“那他前不久体检怎么没有查出来?”
我看着一所乡镇卫生院给老人生前做的血液化验单,一时说不出话来。
“他就查个血,心电图都没做,不算体检。”大宝接过话茬儿。
“你说不算就不算了?我说算!别那么多废话,就说枪毙不枪毙吧。”
“枪毙不枪毙不是公安机关说了算的。”我使劲儿平复自己的心情,“情绪激动只能作为死亡的诱因,他的死因是疾病。既然死因是疾病,就不能追究别人的刑事责任。最多,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凭什么你们说是诱因就是诱因?我看就是打死的!”
“人的死亡,无外乎外伤、窒息、中毒、疾病四大类死因。”我说,“你父亲的尸体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检验,排除了外伤、窒息、中毒死亡的可能;检见了可以致命的疾病以及疾病发作的征象。所以市局法医和我们的两级鉴定结论一致,没有问题。”
“放屁。你们不都是官官相护吗?一级护一级。还排除外伤?他腿上那么大一块青的,不是外伤?不是外伤你给我解释一下那是什么。”
我暗自捏了捏拳头,强作和蔼地继续解释说:“我们说的外伤,是指能够致命的外伤,比如大血管的破裂出血、重要器官的损伤,还有一些物理化学因素引起的可以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一块皮下出血,连轻微伤都定不了,更别说是致命性损伤了。这块损伤只能说明他和别人有轻微的纠纷,对于他的死亡,没有任何作用。”
“你们不就是这样糊弄老百姓的吗?什么命案必破,放他妈的屁。”
“这不是命案。因为他的死因是疾病。”
“老子才不信呢,老子明天就去北京上访。”
“别别别,我们这不是给你解释嘛。”黄支队长堆了一脸笑容。
我一直弄不清楚上访就一定有理的法律依据在哪里,但我弄清楚了一点,现在的公安机关被上访案件牵扯了大部分精力。
我不怕接访,我竭尽全力把法医们作为判断的依据解释给上访人听,希望他们在获取法医学知识后,理解我们,停访息诉。可是,即便是铁板钉钉的案件事实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又能化解几起信访事件?
我被眼前这个满口脏话的浑蛋气得够呛,对于黄支队长的一脸笑容感到有些厌恶。
我说他是浑蛋一点儿也不冤枉他。他是一个孤寡老人收养的弃儿。孤寡老人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到能独立生活,他就自己出去单过了。十多年来,从未给老人买过一针一线,从未给老人端过一茶一饭。直到老人因为和邻居发生了一些纠纷,突然死亡后,这个浑蛋才回到了村里,哭天抢地。
外伤诱发疾病导致死亡的,行为人至少应该承担一些民事责任,他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渠道,但是他知道那样赔不了多少钱。
“大闹得大货,小闹得小货,不闹不得货。”他和村民说。
村里的人都对他深恶痛绝,对公安机关对整个事情的处理表示信服,但是这倒成了这浑蛋在网络上炒作的理由:“他们都是穿一条裤子的,欺负我爹一个孤寡老人,可见他们家势力是有多大啊!公安机关都被买通啦,人命案公安机关都不管啦。你们看看这照片,遍体鳞伤啊,公安机关说是病死的。大家多关注啊,体谅一下我作为一个孝子的孝心啊,我不能让我的养父白死啊。”
于是,网络上一片对公安机关的骂声。
解释无果,我早已料到,出差复查信访案件,最没有成就感。
“师兄,你刚才一听人家要进京就卑躬屈膝的样子,实在让人讨厌。”我对黄支队长说。
“对老百姓就是要卑躬屈膝,咱们是公仆嘛,老百姓的仆人。”黄支队长嬉笑着说,“我最近压力也特别大,不知怎么了,这种邻居之间吵架引发疾病死亡的案件发生了好几起了,都上访了,家属还互相比着看谁弄的钱多。”
“这不是好事儿啊,社会不和谐,说不准快有命案了。”我笑着说。
“乌鸦嘴”的外号是黄支队长当初给我起的,所以我也喜欢用这种“诅咒”的方式报答他。
“嘿!嘿!”黄支队长叫道,“信访案件都弄不过来了,再来个命案我真的架不住了。我真是怕了你了,你不来云泰,云泰从来不发命案,你一来就乌鸦嘴。”
走过云泰市公安局刑科所,我们发现民警们忙忙碌碌地走动着。
“怎么了这是?”黄支队长问小高法医。
“领导,你们一直在开会呢,指挥中心有个指令,发现个尸体,可能是命案。”高法医说,“我们现在准备出现场呢,喏,陈法医给你打电话汇报去了。”
“我真服了某个乌鸦嘴了。”黄支队长一脸沮丧。
我倒是有些莫名的兴奋:“我也去现场。”
这里是“云泰案”①[①·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季《无声的证词》。
]其中一起发案地的村庄,当我们到达村口时,村民们已经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说村子里中了邪,那个女孩的冤魂在作怪;有的说村子风水不好,每年都要克死个人;还有的村民直接开始准备迁徙。
村庄外有一片田野,田野的一角是一口井,现场就在这里。几名侦查员正围着报案人询问发现现场的情况。报案人叫解立文,一个六十岁的黑瘦的小老头儿,此时正在警戒带外蹲着,默默地抽烟。
“您别不说话啊。”侦查员说,“这可是一条人命,您第一个发现,得为我们提供一些情况啊,不然我们怎么破案?”
解立文抬头看了看民警,说:“最近真他妈倒霉,给我碰上这种事儿。谁他妈杀人往我家井里扔,我咒他断子绝孙!”
这口井是解立文家的。几天前,他还用井里的水灌溉过农田。今天天刚蒙蒙亮,解立文像往常一样下地干活,把一个桶投到井里,想打一桶水上来。可是无论他怎么投,桶都沉不到井里,无法打上水来。这是以前没有出现过的情况,所以他觉得有问题。借着微弱的亮光,他向井里窥视,井里隐约像是有什么东西。
“这是哪个熊孩子往人家井里扔东西?”他想。
没办法,他只有暂时放弃了打水的想法,继续下地干活,直到太阳升起,天空大亮,他又想起了水井里的事情。
从井口看去,井里满满的全是麦秆。
“×他祖宗。”解立文骂了一句。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瞎闹腾,把田边堆放着的麦秆都扔进了他家的井里。这可得让他好一阵忙活。
水井的水平面离地面有一米五的距离,井口直径只有肩宽,想把井里的一些杂碎都捞干净还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又是铲子又是桶的,干到了十点多钟,才总算把井里的麦秆捞了个干净。
解立文重重地坐在井边,气喘吁吁地抽了根烟,心里把往他井里扔麦秆的人的十八代祖宗骂了个遍。然后他又在寻思,最近得罪什么人了吗?
他重新拿着桶站起,想从井里打一桶水,伸头一看,吓得一个踉跄。
“这井里怎么还会有东西?”他想,“刚才不是弄干净了吗?”
他从路边拾了一根长树枝,哆哆嗦嗦地伸进井里,搅动了一下。井里水平面以下有一个深色东西浮浮沉沉,井面上甚至还浮上了一片油花。
“哟,这是只死猫,还是只死狗啊?”解立文这样想着,安慰着自己。其实他心里已经知道,无论是死猫还是死狗,都没这么大的个儿。
他用树枝用力地戳了一下,井里的东西沉了下去,随即又浮了上来,因为惯性,井里的东西露出了水平面。
那是一双脚底板,人的。
“你最近一次用井水是什么时候?”侦查员问。
“我记不清了。”解立文说,“可能是前天,也可能是大前天。”
“那你昨天没用井水,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呢?”
“没有,什么异常都没有。”
侦查员想了想,想不出什么问题了,转头问我:“秦科长,现场周围需要保护起来吗?”
“当然。”我点点头,蹦蹦跳跳地穿上鞋套。在野外穿鞋套需要“金鸡独立”,但我平衡能力不强。
“周围我们都看了,”技术员说,“有可能留下足迹的地方,都是报案人和派出所民警的重叠足迹。基本是没有希望能够发现什么痕迹物证了。”
我摇摇头,说:“那也得保护起来,还有那边,那个麦秆堆旁边,重点保护。林涛一会儿过来帮你们。”
穿好鞋套,我趴在井边,往里窥探了一下。尸体可能又沉下了井底,没了踪影。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黑洞洞的井面,啥也看不到。
“这解立文咋就能看出井里有东西?”我说,“我咋就看不到?”
“那个……尸体还没捞上来啊?”大宝说,“尸体都没捞上来,咋知道是命案?跳井自杀不行吗?酒后坠井不行吗?”
“废话。”我说,“自杀、意外掉井里去了,难道是鬼魂来抱麦秆填井?”
“哟,”大宝抱了抱双臂,“说得咋这么瘆人呢?我是说,可能死者先自己掉进去了,然后正巧有熊孩子玩麦秆,把麦秆弄井里去了呢?”
“嘿,说的也不是没可能。”我还在井口不断转换着脑袋的角度,窥视着井里,依旧一无所获。
“尽想些好事儿。”黄支队长说,“有某乌鸦在,我怎么看,这都是命案。”
我白了黄支队长一眼,拿起刚才解立文用过的长树枝,向井里戳了一下。这回我感受到了,井里确实有东西。我又仔细检查了井口,确实没有任何可疑的痕迹。
“捞吧。”我扔了树枝,拍了拍手。
听我这么一说,黄支队长开始张罗民警拿起竹竿和绳索,开工了。
“不是有传说中的打捞机吗?”我有些诧异,大家居然开始用这种原始的办法。
“打捞机是要破坏水井的,”黄支队长说,“能不破坏,就不破坏哈。”
看来黄支队长最近真的是被上访案件缠昏了头脑,做起事来开始谨小慎微了。
“我看啊,这水井怕是保不住,早晚得弄了。”我瘪着嘴,说。
黄支队长瞪了我一眼:“喂,拜托,行行好吧。”
几个民警围着井口,叫喊着:“喂喂喂,左边左边左边,小心小心,好好好,套上了,拴紧拴紧。”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民警们终于开始拽绳子了。
我从草地上站了起来,蹲在井边观察。
随着民警们的口号,绳子一点儿一点儿地收起,一具尸体从井里被打捞了起来。民警们把尸体平放到井边准备好的塑料布上时,尸体还在哩哩啦啦地淌着水。
“不是巨人观,不是尸蜡化,耶!”大宝悄悄地自言自语。
2
这是一具男性尸体,胖高个儿。尸体上身赤裸,下身穿了一条睡裤。一件长袖衬衫被一根草绳拴在颈部,盖住了部分胸壁。尸体腹部还没有出现尸绿。
在井水里的尸体,因为水的导热比空气导热快上百倍,加之地下水温度很低,所以用测量尸体温度的办法推断死亡时间会非常不准确。我见尸体还很新鲜,于是掰了掰尸体的手指。
“尸僵已经缓解了,尸斑也压不褪色,今天是18日对吧,那他应该是在二十四小时以上四十八小时以内死亡的。”我环视了一下周围环境,说,“周围空旷,运尸危险,应该选择的是夜间运尸。那么死者应该是16日晚间至17日凌晨死亡,并被抛尸入井的。”
“不能先入为主啊。”大宝推了推眼镜,小心翻动着盖在死者胸部的衬衫,“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是他杀啊?这件衬衫确实可疑,但也有可能是死者是精神病,这样穿着,还用绳子拴领口,然后在水里倒立浸泡,所以衬衫脱落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呢?”
我摇摇头:“宝啊,以后得再仔细些嘛。你看看死者的两肩。”
死者的两侧肩膀、上臂外侧有大片损伤。这些损伤深达皮下脂肪,表皮擦挫样改变,但是创面呈现灰黄色,暴露出大片的脂肪组织。井里水面上的油花,应该就源于此处。这些损伤被法医们称作“没有生活反应”,也就是说,这是死后形成的损伤。生前、死后伤的鉴别主要是法医靠经验来判明的,不算太难。死后的损伤,创面不会有出血,所以呈现灰黄色;而生前伤,皮下的小血管破裂,会有一些出血,所以创面大部分呈现红色。
“既然是死后损伤,那么他应该就是被人杀死后,扔进井里的。”我说。
大宝张了张口,没说话。
我知道他是怀疑尸体上的死后损伤有没有打捞形成的可能。擦伤都是有皮瓣的,皮瓣翘起的那一头是作用力方向来源的一侧。尸体肩臂部外侧的擦伤,皮瓣向下方翘起。也就是说,作用力的方向是从肩膀向手,那么就符合头朝下落井时候形成的。如果是打捞时候形成的,尸体向上移动,擦伤作用力的方向是从手到肩膀,皮瓣翘起的方向应该正好相反。
“一会儿解剖检验的时候,可以进一步分析生前溺水和死后抛尸入水的区别。”我补充道。
侦查员带着解立文走到尸体的旁边,指着尸体说:“你认识他吗?”
解立文侧着脸,看了眼尸体,转头干呕了两下,说:“认识,老军。”
解立军和解立文是同村的村民,一个辈分,但要算起亲戚关系,恐怕要追溯到民国年间了。
“老军住哪儿?”我见尸源这么快就找到了,有些兴奋。
“那我带你们去吧。”解立文说。
尸体被装进裹尸袋,由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拖去解剖室。我们环顾了四周,嘱咐派出所民警保护好现场,等省厅现场勘查人员赶到后再行勘查。
我们跟随着解立文,向北走了十几分钟乡村小路,来到了一幢破旧不堪的砖房面前。
“喏,就这里了。”解立文说。
民警立即在这座砖房前面拉起了警戒带,我们戴上鞋套、头套、口罩和手套,推门走进了砖房。砖房的大门是虚掩的。
家里一贫如洗,没有一件值钱的家当。房内一角的一张板床上,堆放着一些被褥和衣服。看来死者生前也是邋遢惯了。
床上的毛巾被呈掀开状,床前放着一双拖鞋。土质的地面上,横七竖八扔着不少烟头。床的对面是一张方桌,方桌两侧有两把椅子,方桌上放着一个象棋棋盘。
“根据床上的毛巾被形态和拖鞋位置来看,死者应该已经入睡了,是在睡眠的状态被害的。”我说,“现场这么多烟头,我们得赶紧全部提取,马上进行DNA检验。”
大宝是个杂学家,所有的娱乐活动,他都会个一二。他站在方桌前凝视了一会儿,说:“下棋这俩人,水平都不高啊,红方把黑方给将死了。”
因为是土质地面,所以留下足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现场从床前到门前却有一条宽宽的拖擦痕迹,完整的成趟痕迹的中间有几段断开。
“这是拖尸体留下的。”我用钢卷尺量了量痕迹的宽度,然后指着宽痕迹两边若有若无的痕迹说,“这是死者双手留下的。”
“嗯,认可。”技术员在一边照相固定。
我说:“拖尸体,说明作案人只有一个人。如果两个人,就可以抬了。”
黄支队长朝我竖了竖手指,说:“作案人数定下来了,厉害!”
沿着痕迹走出了砖房,在房外的土质地面上,痕迹消失了。
在砖房里看了一圈,没有什么特别有价值的线索,我对身边的主办侦查员说:“走,我们去检验尸体。调查得跟上,三个小时后,我们在专案组碰头。”
尸体有一百八十斤重。我、大宝和高法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尸体抬到了解剖台上。
“哟,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啊。”大宝说。
死者的眼睑有密集排列的出血点,指甲和趾甲都呈乌青色,口唇黏膜有多处局限性出血和破损。根据这些征象,可以初步判断死者是被他人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虽然对死因有了初步的判断,但是尸体解剖工作还是必须进行的。一来,是要进一步寻找其他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依据;二来,死因必须是排他性的,也就是说在确定一种死因的时候,必须要对其他有可能存在的各种死因进行排除。如果排除不了其他可以导致死亡的某种死因,则要下联合死因的结论。比如一个人被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是可以导致死亡的,同时大血管也被刺破,大量失血也可以导致死亡。在无法明确哪种死因占据主导的时候,就必须下联合死因的结论。这样,如果两种致伤行为不是同一人施加,则两个凶手都应有杀死死者的责任。
在本案中,必须要通过尸体解剖排除死者溺死的可能,因为溺死也是窒息死亡,死亡征象和捂嘴死亡的一致。
大宝在进行尸表常规检查的时候,我对死者颈部系着的草绳有了兴趣。
这根草绳在死者的颈部绕了两圈,在颈前部位打了个死结,绳头还有二十多厘米长。绳子和皮肤之间,有一件衬衫,还在滴着水。
“大宝,你说这个绳子是做什么用的?”我问。
“绳子?绳子当然是用来绑东西的了。这种绳子很多见,老百姓都会自己搓。”大宝说。
“我当然知道绳子是用来绑东西的。”我说,“我是说,这根绳子在尸体上是做什么用的?”
大宝想了想,说:“是不是勒颈啊?”
我从未打结的地方剪开绳子,取下绳子和衬衫,对大宝说:“你看,绳子下面的皮肤,有条明显的索沟,但这条索沟没有生活反应。”
大宝点点头,说:“是死后绑上去的。那么,我猜可能是想给死者穿件衣裳?”
我摇摇头说:“不会。死亡后的初始征象是肌肉松弛,这个时候给死者穿衣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很多老人去世,家人都要赶在几个小时之内给老人换上寿衣,就是因为在尸僵形成前的肌肉松弛阶段,容易换衣服。所以,凶手是没必要把衣服胡乱盖在死者胸部,用绳子一捆,这算什么穿衣服?这不会是风俗吧?”
最近我被风俗不风俗的事情弄得有些魔怔。
“没听说过这种风俗。”大宝说。
我又把衬衫和绳子复原到原始状态,说:“这个衬衫的前角被绳子扎住一小部分,而后角拖拉了这么长,这不正常,不是简单用绳子把衣服捆在死者脖子上的动作。”
大宝也来比画了一下说:“知道了。这件衬衫原来是蒙住死者头部的。因为在水里被解立文动了尸体,加之打捞的动作又那么大,所以捆扎住的一角脱离了绳子的捆绑,所以我们看见的是覆盖在胸部。”
我伸出手和大宝击了一下掌,说:“和我想一块儿去了。”
“那我们开始解剖?”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这个绳子的作用,不只是蒙头。”
我用钢卷尺量了一下绳子的周长,又量了量死者的颈周长,说:“绳子的周长比死者的颈周长长了两厘米多。这个长度即便是塞了衬衫,依旧还是有些大了。”
“大一点儿很正常。”大宝说,“死者已经死了,凶手没必要勒那么紧了。再说,衬衫一角脱开了绳子的捆扎,就是说明了绳子捆得不紧啊。”
我看了眼大宝说:“既然捆得不紧,那为什么他的颈部有这么深的索沟?”
“对呀。”大宝翻了翻眼睛,“人死了,是减不了肥的哦。”
我白了大宝一眼,说:“综合这些情况,我分析,凶手在死者颈部捆扎绳索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凶手用现场的衬衫蒙住了死者的头部。二是凶手在这个绳结的一端,坠了一个坠尸物,防止尸体浮出水面。可是他用的这条草绳,根本架不住坠尸物的重量,所以,断了。”
说完,我指了指草绳绳结一端的断裂痕迹。
“断裂痕迹是毛糙的,说明是拽断的,而不是常见的用刀子割断。”我补充道。
“也就是说,井里应该还有东西。”大宝说。
我点点头。
大宝笑了:“你真是乌鸦嘴,看来老百姓的井还得挖了。”
尸体解剖后,发现死者的内脏瘀血,心尖有出血点,颞骨岩部出血。但是胃内没有溺液,肺脏也没有水性肺气肿的改变。所以死者死于窒息,但不是死于溺死。结合他口唇部的损伤,可以断定死者是被他人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胃内基本空虚,结合尸斑、尸僵的情况,我们判断死者是死于7月16日晚饭后六小时左右。死者的背部和双肩,都有很多纵横交错的死后拖擦损伤。有的方向是从腰部到项部,应该是凶手拽着死者的脚拖动尸体形成的;有的是从项部到腰部,应该是尸体入井的时候形成的。
“一般捂压口鼻腔导致死亡,都会有比较明显的约束伤和抵抗伤。”我逐一解剖开死者的四肢关节,说,“可是这个死者没有约束伤和抵抗伤。”
大宝摇摇头,说:“不,有的。”
他切开死者的髂前上棘处皮肤,骨盆两侧的凸起处皮下有片状出血。
大宝说:“凶手应该是骑跨在死者身上,捂压口鼻腔的。这个时候,死者四肢都没能力动弹了,说明凶手应该比死者还强壮。”
我看了看又高又魁梧的尸体,摇了摇头,没说话。
做完尸体检验,我们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
到达专案组的时候,专案组首次碰头会正好刚刚开始。黄支队长让法医先介绍情况。
我说:“死者应该是在睡眠的时候,被凶手骑跨在身上,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应该是16日晚饭后六个小时左右。凶手杀人后,应该用死者的衬衫包裹了死者的头部,并用一根草绳固定了衬衫。这个行为,我们认为是熟人作案的特征。很多人杀死熟悉的人后,用物品包裹死者的头部,是对死者有畏惧心理。”
黄支队长点点头说:“我说是乌鸦嘴吧。开始老秦就说我们最近邻居纠纷多,早晚要出人命案,你看,今天就发了。”
“那个……乌鸦嘴的还在后面呢。”大宝笑着说,“我们认为死者颈部的草绳另一头,捆绑了一个坠尸物,但是这个坠尸物因为绳索的断裂而沉入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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