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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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房间,看看天色还早,赵半括打开了王思耄的资料。
四眼是他们这四个人里最想得开的,不像军医和自己那样有自暴自弃赌博酗酒的日子,也不像刀子只待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居然一直都在军部公干。
看着那些资料,赵半括觉得不可思议,以前他就觉得这人是长毛以外最高深莫测的人物,现在看来,他没想错。
找到王思耄时,这位正因为大反攻的事务而在师部的办公营地里忙得不可开交。一眼看去,他肩章上的两杠两星十分的显眼。看来他也得到了嘉奖。
和其他两个人的反应完全不一样,没有抗拒和冷漠,就像看到老朋友,王思耄很高兴地招呼他坐下,倒了茶,然后又把手里的文件整理了一通,拉着他走出帐篷。
这种态度显然超出了赵半括的预计,干脆直接把状况一说,然后就等着回答。
“其他人呢?”王思耄没有直接答应,看向了天空,“他们怎么说?”
笑了一下,知道他应该了解什么,没有隐瞒,他把小刀子和老草包的事说了个清楚。听到军医没答应还一副不怕死的样子时,王思耄嗤笑一声:“这老草包,半括,你应该给他点厉害看看,他那种人,不见棺材不落泪。”
拿不准王思耄的意思,赵半括含糊地说道:“是,我回头再去找找他,现在是你的问题,该说的我都说了,你帮不帮我?”
王思耄停了停,眼镜反着光,没有表情地说道:“这种事,答应不答应的,有什么区别?”
顿了顿,又淡淡地道:“拿了那东西回来我就知道,山里的事没完,咱们这帮人早晚还有这么一遭。我只是没想到他们会让你当队长,不过这样也好。既然回去是参谋长直接下的令,作为军人,我答应。”
这人的态度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他既然答应了,赵半括还是感到欣慰。他知道,王思耄的心思比他缜密得多,想事情一定比自己更透。
心里有了计较之后,又许了一通事成后大大封赏之类,赵半括知道这有些俗,但有时候它还是必要的。王思耄却大笑道:“你他娘把我当长毛了,老子不需要那个,我只需要知道,咱们什么时候走。”
接下来的时间围绕着再进山的一些细节展开,首先说了一下要挑选新队员,再加上还得配合大反攻的时机,所以时间上不会太宽裕,可能训练半个月大家就得去怒江了。而王思耄只是默默地点头,没有提出什么问题,这让赵半括对他又多了些好感。
他们需要找的那个东西,具体的位置其实军部也不太知道,只知道是飞机上运的,和之前他们看到的那半架飞机残骸有关系,他所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在日本人找到之前,不惜一切代价弄回来。
参谋长并没有对他解释细节,不知道是因为他也不知道,还是密级太高。但即使这样,赵半括当时听完也目瞪口呆。一场战争的决定性因素怎么会在某一样东西上呢?他不明白。
不过这也不重要了,他想开了,大反攻之下,他这种小兵死哪儿都是个死,有选择地去死,至少还算明白的。为了国家反抗鬼子侵略虽然听上去很美,但对他来说,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
活着也已经不是他的想法,既然已经被牵扯了进来,想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逃避不了,就迎头干吧,炮灰他已经不想做了,要做就做个有追求的“死人”!这些话他没有全部讲给王思耄,但相信他应该能够理解。
到最后,话题又转了回来。王思耄推了推他,问道:“半括,那老草包,你准备怎么弄?”
赵半括摇头苦笑,想靠说服已经不太可能了,唯一能做的是等。看他皱着眉头说不出话,王思耄抬了抬眼镜哼了一声:“对那老花头,我倒是有个办法。”他探过头在赵半括耳边小声说了一通,又看了看天色,“明天吧,用我的办法,顶多后天,老家伙就会答应你。”
赵半括看向这个斯文的四眼,没想到他的心竟然比他的脸看起来狠得多。
第二天上午,赵半括让一队宪兵到军医的帐篷里,把正在睡觉的军医拽起来,接着宣读密令,意思是军医有令不受,威胁到了军事机密和部队的安全,经参谋部决定,对他实施军法处置。
军医马上大叫起来,说自己没有犯法,军法处置什么?菜头呢!是他让你们这么干的吧!那帮宪兵哪听他的,把他的军服一扒,只给他剩了个坎肩,五花大绑地塞到了一辆车里,又按赵半括吩咐的开到营区一个基地里,把老草包往一间屋子里一推,上了锁就离开了。
而另一边,新队员的挑选并不顺利,赵半括先找到小刀子,又约上王思耄,一起在参谋长给他的那堆资料里翻找,最后挑了十个人面试。但他们看了一上午,发现五个人里没一个能用的,不是太年轻就是太不靠谱,还有一个甚至一听要去野人山,下午就开了小差,结果被宪兵追了回来,打了三十军棍。
“下一个。”赵半括已经快要失去信心,翻着纸,“把土匪叫进来。”
很快,一个身形高大的人走了进来,一眼就见到一个大光头,军服倒穿得挺利索,皮肤很黑,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进来后也不说话,连敬礼也没有,光在那里站着。
看见这么一个家伙,赵半括心里一动,也顾不上训斥他犯上,低头仔细看这人的资料。这个一身痞气的光头居然很不简单,是北京人,大名孟岑,外号“土匪”,当了五年兵,资历很老道,体力非常好,历次的军事考核都是第一,打仗也很猛,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从中尉接二连三降到了下士。
还有另一个细节引起了赵半括的注意,这土匪居然会点英语,但资料里没写为什么。赵半括想了想,这次去野人山少不了要和毛子打交道,虽然王思耄也懂英语,但是多一个会的肯定不是坏事。
土匪抱着胳膊看着上头的三个人,说道:“长官,到底找我来干吗?”
赵半括笑了一下,说道:“让你去送命怎么样?”
土匪桀骜地笑了一下,说道:“果然没好事儿。长官,这种世道,当兵的在哪儿不是个死?都是干这个的,别拿这种事儿吓唬人,那不地道。”
有点意思,赵半括心里忽然有些高兴,又问道:“你会点儿英语?”
也不打招呼,土匪找了把椅子叉开腿坐下... -->>
再回到房间,看看天色还早,赵半括打开了王思耄的资料。
四眼是他们这四个人里最想得开的,不像军医和自己那样有自暴自弃赌博酗酒的日子,也不像刀子只待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居然一直都在军部公干。
看着那些资料,赵半括觉得不可思议,以前他就觉得这人是长毛以外最高深莫测的人物,现在看来,他没想错。
找到王思耄时,这位正因为大反攻的事务而在师部的办公营地里忙得不可开交。一眼看去,他肩章上的两杠两星十分的显眼。看来他也得到了嘉奖。
和其他两个人的反应完全不一样,没有抗拒和冷漠,就像看到老朋友,王思耄很高兴地招呼他坐下,倒了茶,然后又把手里的文件整理了一通,拉着他走出帐篷。
这种态度显然超出了赵半括的预计,干脆直接把状况一说,然后就等着回答。
“其他人呢?”王思耄没有直接答应,看向了天空,“他们怎么说?”
笑了一下,知道他应该了解什么,没有隐瞒,他把小刀子和老草包的事说了个清楚。听到军医没答应还一副不怕死的样子时,王思耄嗤笑一声:“这老草包,半括,你应该给他点厉害看看,他那种人,不见棺材不落泪。”
拿不准王思耄的意思,赵半括含糊地说道:“是,我回头再去找找他,现在是你的问题,该说的我都说了,你帮不帮我?”
王思耄停了停,眼镜反着光,没有表情地说道:“这种事,答应不答应的,有什么区别?”
顿了顿,又淡淡地道:“拿了那东西回来我就知道,山里的事没完,咱们这帮人早晚还有这么一遭。我只是没想到他们会让你当队长,不过这样也好。既然回去是参谋长直接下的令,作为军人,我答应。”
这人的态度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他既然答应了,赵半括还是感到欣慰。他知道,王思耄的心思比他缜密得多,想事情一定比自己更透。
心里有了计较之后,又许了一通事成后大大封赏之类,赵半括知道这有些俗,但有时候它还是必要的。王思耄却大笑道:“你他娘把我当长毛了,老子不需要那个,我只需要知道,咱们什么时候走。”
接下来的时间围绕着再进山的一些细节展开,首先说了一下要挑选新队员,再加上还得配合大反攻的时机,所以时间上不会太宽裕,可能训练半个月大家就得去怒江了。而王思耄只是默默地点头,没有提出什么问题,这让赵半括对他又多了些好感。
他们需要找的那个东西,具体的位置其实军部也不太知道,只知道是飞机上运的,和之前他们看到的那半架飞机残骸有关系,他所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在日本人找到之前,不惜一切代价弄回来。
参谋长并没有对他解释细节,不知道是因为他也不知道,还是密级太高。但即使这样,赵半括当时听完也目瞪口呆。一场战争的决定性因素怎么会在某一样东西上呢?他不明白。
不过这也不重要了,他想开了,大反攻之下,他这种小兵死哪儿都是个死,有选择地去死,至少还算明白的。为了国家反抗鬼子侵略虽然听上去很美,但对他来说,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
活着也已经不是他的想法,既然已经被牵扯了进来,想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逃避不了,就迎头干吧,炮灰他已经不想做了,要做就做个有追求的“死人”!这些话他没有全部讲给王思耄,但相信他应该能够理解。
到最后,话题又转了回来。王思耄推了推他,问道:“半括,那老草包,你准备怎么弄?”
赵半括摇头苦笑,想靠说服已经不太可能了,唯一能做的是等。看他皱着眉头说不出话,王思耄抬了抬眼镜哼了一声:“对那老花头,我倒是有个办法。”他探过头在赵半括耳边小声说了一通,又看了看天色,“明天吧,用我的办法,顶多后天,老家伙就会答应你。”
赵半括看向这个斯文的四眼,没想到他的心竟然比他的脸看起来狠得多。
第二天上午,赵半括让一队宪兵到军医的帐篷里,把正在睡觉的军医拽起来,接着宣读密令,意思是军医有令不受,威胁到了军事机密和部队的安全,经参谋部决定,对他实施军法处置。
军医马上大叫起来,说自己没有犯法,军法处置什么?菜头呢!是他让你们这么干的吧!那帮宪兵哪听他的,把他的军服一扒,只给他剩了个坎肩,五花大绑地塞到了一辆车里,又按赵半括吩咐的开到营区一个基地里,把老草包往一间屋子里一推,上了锁就离开了。
而另一边,新队员的挑选并不顺利,赵半括先找到小刀子,又约上王思耄,一起在参谋长给他的那堆资料里翻找,最后挑了十个人面试。但他们看了一上午,发现五个人里没一个能用的,不是太年轻就是太不靠谱,还有一个甚至一听要去野人山,下午就开了小差,结果被宪兵追了回来,打了三十军棍。
“下一个。”赵半括已经快要失去信心,翻着纸,“把土匪叫进来。”
很快,一个身形高大的人走了进来,一眼就见到一个大光头,军服倒穿得挺利索,皮肤很黑,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进来后也不说话,连敬礼也没有,光在那里站着。
看见这么一个家伙,赵半括心里一动,也顾不上训斥他犯上,低头仔细看这人的资料。这个一身痞气的光头居然很不简单,是北京人,大名孟岑,外号“土匪”,当了五年兵,资历很老道,体力非常好,历次的军事考核都是第一,打仗也很猛,但不知道什么原因,从中尉接二连三降到了下士。
还有另一个细节引起了赵半括的注意,这土匪居然会点英语,但资料里没写为什么。赵半括想了想,这次去野人山少不了要和毛子打交道,虽然王思耄也懂英语,但是多一个会的肯定不是坏事。
土匪抱着胳膊看着上头的三个人,说道:“长官,到底找我来干吗?”
赵半括笑了一下,说道:“让你去送命怎么样?”
土匪桀骜地笑了一下,说道:“果然没好事儿。长官,这种世道,当兵的在哪儿不是个死?都是干这个的,别拿这种事儿吓唬人,那不地道。”
有点意思,赵半括心里忽然有些高兴,又问道:“你会点儿英语?”
也不打招呼,土匪找了把椅子叉开腿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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