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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沈情领了牌子出门, 见小乔身穿颜色发黄的白斗篷, 肩上系着一方蓝色碎花布小包袱, 垂头站在马车旁边等她。
沈情上前询问:“你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好了。”小乔掀开车帘,说道,“你先请。”
他一举一动, 都像出身世家的公子,知礼体贴, 自然不做作, 每个动作都恰到好处。
梁文先曾说过,世家贵族出身的人, 大多彬彬有礼, 仿佛礼仪教养已融进骨血里,天生就有, 再落魄都带不走。
沈情艳羡这样的人, 因她知道,尽管她自己是名师开蒙, 沈府也从不短她吃喝, 可有些刻在骨血里的东西, 那种急切要让自己看起来有用的想法,那种怕一夜间丢失现有生活的穷酸,标志着她与权贵世家的不同。
那些世家子弟, 身上总有一种风轻云淡的轻松, 他们轻飘飘的浮在俗世上空, 忧愁却不知愁,悲悯却从不真的动感情,知礼却与人保持着距离。
沈府养了沈情十多年,也没养出她这份身处上位俯瞰俗世凡尘的风轻云淡感,相反,沈情像个讨人厌的麻雀,浑身带着甩不掉的泥腥味,凭着骨血里的那股子野蛮和冲劲,饥渴地活着。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风轻云淡。
可这也是奇怪之处。沈情每次看到小乔时,都有种奇怪的感觉,感觉他又亲切,又缥缈,而且这两者并不相融,而是间歇性轮换。
有时,觉得他像是穷苦人家养出来的孩子,吃饱就好,万分珍惜已有的一切,似和天争抢着日子过,多一日便开心一日。可有时候,又觉得他是个落魄公子,吃的精细,知书达理,身上有种穷苦人家不该有的淡然气息,就连偶尔露出的笑,也像是高高在上的公子哥赏给身边人的,带着挥之不去的傲气。
沈情与院子里的胡大娘闲聊时,胡大娘提及小乔的生母,说道:“虽是丫鬟出身,但那也是楼家家养的,与楼皇后一同长大,皇后读什么书,她也读什么书,而且啊,都说丫鬟跟楼皇后长得也像,尤其是眼睛,这不,留给儿子了。”
胡大娘感慨:“就是老乔,那也是楼家出身的,只是为了追随楼老爷子,才当了仵作。所以小乔这孩子,爹娘都是读过书的,当年楼皇后主中宫时,他还去做过昭懿太子的伴读。”
沈情听了,很是震惊:“他做过昭懿太子的伴读?我怎么没听他说过,言语之中,像是不认识昭懿太子一般。”
“年纪相仿,好像要比太子年长两三岁的样子,说是挑进宫陪太子读书,那不就是伴读?就一年吧,楼皇后没了后,楼家就把人接回来了,后来这孩子被神女教的人捉去,泡了好几天的药池子,折磨出一身病,之前的事也都忘了。”
沈情哑然失笑。
那不叫伴读,那跟小乔的生母飞鸢和楼皇后的关系一样,从小挑过去当宫侍,培育衷心,同生共死。这种叫伴侍,是大户人家常养的,养好了,关系好的,遇危险时,这人就是主人身旁最后一道人盾。
就像飞鸢和楼皇后,楼皇后死,飞鸢也要陪葬。
可这样说的话,昭懿太子病逝,小乔也应该陪葬才是……或许是因为只陪伴了一年,还不算伴侍?
不过,也多亏没陪葬。
沈情知道这些后,与小乔更是亲近。有时候甚至会从小乔身上,想像着昭懿太子。
实际上,她对昭懿太子没有多大印象。
昭懿太子救她时,才八岁,而她也只有五岁,只能模糊回忆起,昭懿太子比她高一头,衣服很香,声音很好听,然后,他把玉牌摘下来戴到了她脖子上。
至于昭懿太子长什么样子……沈情努力回忆,半只眼睛都记不起来了,或许是她一直被要求跪谢,没有完全抬头看他的缘故吧。
现在看着小乔,沈情心满意足。
起码有个曾经离昭懿太子那么近的人陪伴她,比皇陵隔老远看到的两个石狮子,更能让她寄托思念和对他的感激。
小乔也察觉到了,总是笑着跟她说:“沈大人人真的很好。”
或许是不常有人如此和善热情地对待一个仵作,小乔寂寞了好久,终于碰上了沈情这个热心肠的,他无比开心。
马车出了昭阳京东门,小乔解开包袱,掏出一个瓦罐。
他把野酸枣放进罐子里,用蜜糖浇了,埋在土里闷了几日,现在拍开封泥,野果沁人心脾的香味弥漫了整个车厢。
他捏了一颗放在沈情手心,弯起眼睛笑道:“尝尝看,七日枣,酸酸甜甜的。”
沈情口齿留香,拱手称赞道:“小乔是大理寺头等会吃的妙人!”
小乔更是开心,问她:“沈大人在崖州,可有什么新奇的吃法?”
“我不比你,我吃饭都是为了填饱肚子。”沈情说完,又怕他失望,连忙回想了,说道,“我们崖州又道名吃,叫\春风笑,改日买只鸡,我做给你尝。”
小乔眼睛唰的一下就亮了,他基本没有吃肉的时候,有时候馋了,就自己抓麻雀吃,但那点肉只能塞塞牙缝,因而听到沈情说要买鸡,他赶忙回道:“沈大人一定要做,我等着。”
那巴巴盼着的眼神让沈情狠了狠心,心说:“一只鸡而已,不是很贵,买给他就是!”
于是,沈情承诺他:“到临昭后,我做给你。”
小乔吃完酸枣,垂头慢悠悠收拾包袱,沈情见他包袱里鼓鼓囊囊塞了几个油纸包,以为又是什么新鲜吃食,问他:“那个是什么?你要留到何时尝?”
“这个?”小乔一笑,眼睛微微眯起,说道,“这不能给你尝,这是我要吃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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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沈情领了牌子出门, 见小乔身穿颜色发黄的白斗篷, 肩上系着一方蓝色碎花布小包袱, 垂头站在马车旁边等她。
沈情上前询问:“你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好了。”小乔掀开车帘,说道,“你先请。”
他一举一动, 都像出身世家的公子,知礼体贴, 自然不做作, 每个动作都恰到好处。
梁文先曾说过,世家贵族出身的人, 大多彬彬有礼, 仿佛礼仪教养已融进骨血里,天生就有, 再落魄都带不走。
沈情艳羡这样的人, 因她知道,尽管她自己是名师开蒙, 沈府也从不短她吃喝, 可有些刻在骨血里的东西, 那种急切要让自己看起来有用的想法,那种怕一夜间丢失现有生活的穷酸,标志着她与权贵世家的不同。
那些世家子弟, 身上总有一种风轻云淡的轻松, 他们轻飘飘的浮在俗世上空, 忧愁却不知愁,悲悯却从不真的动感情,知礼却与人保持着距离。
沈府养了沈情十多年,也没养出她这份身处上位俯瞰俗世凡尘的风轻云淡感,相反,沈情像个讨人厌的麻雀,浑身带着甩不掉的泥腥味,凭着骨血里的那股子野蛮和冲劲,饥渴地活着。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风轻云淡。
可这也是奇怪之处。沈情每次看到小乔时,都有种奇怪的感觉,感觉他又亲切,又缥缈,而且这两者并不相融,而是间歇性轮换。
有时,觉得他像是穷苦人家养出来的孩子,吃饱就好,万分珍惜已有的一切,似和天争抢着日子过,多一日便开心一日。可有时候,又觉得他是个落魄公子,吃的精细,知书达理,身上有种穷苦人家不该有的淡然气息,就连偶尔露出的笑,也像是高高在上的公子哥赏给身边人的,带着挥之不去的傲气。
沈情与院子里的胡大娘闲聊时,胡大娘提及小乔的生母,说道:“虽是丫鬟出身,但那也是楼家家养的,与楼皇后一同长大,皇后读什么书,她也读什么书,而且啊,都说丫鬟跟楼皇后长得也像,尤其是眼睛,这不,留给儿子了。”
胡大娘感慨:“就是老乔,那也是楼家出身的,只是为了追随楼老爷子,才当了仵作。所以小乔这孩子,爹娘都是读过书的,当年楼皇后主中宫时,他还去做过昭懿太子的伴读。”
沈情听了,很是震惊:“他做过昭懿太子的伴读?我怎么没听他说过,言语之中,像是不认识昭懿太子一般。”
“年纪相仿,好像要比太子年长两三岁的样子,说是挑进宫陪太子读书,那不就是伴读?就一年吧,楼皇后没了后,楼家就把人接回来了,后来这孩子被神女教的人捉去,泡了好几天的药池子,折磨出一身病,之前的事也都忘了。”
沈情哑然失笑。
那不叫伴读,那跟小乔的生母飞鸢和楼皇后的关系一样,从小挑过去当宫侍,培育衷心,同生共死。这种叫伴侍,是大户人家常养的,养好了,关系好的,遇危险时,这人就是主人身旁最后一道人盾。
就像飞鸢和楼皇后,楼皇后死,飞鸢也要陪葬。
可这样说的话,昭懿太子病逝,小乔也应该陪葬才是……或许是因为只陪伴了一年,还不算伴侍?
不过,也多亏没陪葬。
沈情知道这些后,与小乔更是亲近。有时候甚至会从小乔身上,想像着昭懿太子。
实际上,她对昭懿太子没有多大印象。
昭懿太子救她时,才八岁,而她也只有五岁,只能模糊回忆起,昭懿太子比她高一头,衣服很香,声音很好听,然后,他把玉牌摘下来戴到了她脖子上。
至于昭懿太子长什么样子……沈情努力回忆,半只眼睛都记不起来了,或许是她一直被要求跪谢,没有完全抬头看他的缘故吧。
现在看着小乔,沈情心满意足。
起码有个曾经离昭懿太子那么近的人陪伴她,比皇陵隔老远看到的两个石狮子,更能让她寄托思念和对他的感激。
小乔也察觉到了,总是笑着跟她说:“沈大人人真的很好。”
或许是不常有人如此和善热情地对待一个仵作,小乔寂寞了好久,终于碰上了沈情这个热心肠的,他无比开心。
马车出了昭阳京东门,小乔解开包袱,掏出一个瓦罐。
他把野酸枣放进罐子里,用蜜糖浇了,埋在土里闷了几日,现在拍开封泥,野果沁人心脾的香味弥漫了整个车厢。
他捏了一颗放在沈情手心,弯起眼睛笑道:“尝尝看,七日枣,酸酸甜甜的。”
沈情口齿留香,拱手称赞道:“小乔是大理寺头等会吃的妙人!”
小乔更是开心,问她:“沈大人在崖州,可有什么新奇的吃法?”
“我不比你,我吃饭都是为了填饱肚子。”沈情说完,又怕他失望,连忙回想了,说道,“我们崖州又道名吃,叫\春风笑,改日买只鸡,我做给你尝。”
小乔眼睛唰的一下就亮了,他基本没有吃肉的时候,有时候馋了,就自己抓麻雀吃,但那点肉只能塞塞牙缝,因而听到沈情说要买鸡,他赶忙回道:“沈大人一定要做,我等着。”
那巴巴盼着的眼神让沈情狠了狠心,心说:“一只鸡而已,不是很贵,买给他就是!”
于是,沈情承诺他:“到临昭后,我做给你。”
小乔吃完酸枣,垂头慢悠悠收拾包袱,沈情见他包袱里鼓鼓囊囊塞了几个油纸包,以为又是什么新鲜吃食,问他:“那个是什么?你要留到何时尝?”
“这个?”小乔一笑,眼睛微微眯起,说道,“这不能给你尝,这是我要吃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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