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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襄阳,后来也听说了,叶家人对姜梨的疏离不客气他也知道,姜梨突然回襄阳叶家,叶家总不会热情欢迎。
但叶明煜也不能自作主张现在就让姜梨和叶老夫人见面。
他讷讷的岔开话头,道:“原来如此。”
姜梨笑道:“明煜舅舅此番辛苦了。”
叶明煜笑道:“我有什么可辛苦的?我就是出去游山玩水罢了。”
叶明煜所谓的“出海经商”,其实每年并不能为叶家牟利多少,叶家人也懒得拘着他,说是做生意,确实是游山玩水。正因为玩心太大,到现在姜梨已经十五了,和叶珍珍同岁数的叶明煜都还没有成家。
这都快成叶老夫人的一块心病了,每年新年的时候叶明煜回襄阳,叶老夫人就张罗着给他找个不错的姑娘。叶明煜也躲得快,新年一过,立刻上路,山高水长溜之大吉。
“话虽如此,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胆量去游山玩水的。”姜梨笑笑,“不拘泥于世俗,随心所欲,人活一世,不就讲究个快活?见识过不同的名山大川,眼界开阔,却比整日呆在府邸内的人更加自由。”
叶明煜一听就呆住了,下一刻,心中涌起激动,几乎要将姜梨因为知音。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认为他是胡闹,身为叶家子孙,家业无穷,不好好在家打理家业娶妻生子,非要去闯荡江湖,游山玩水,简直是不务正业。可他打从骨头缝里就不喜欢安定,就喜欢冒险长见识,就像雄鹰不能禁锢在屋檐下,烈马不可拴在马厩里。
可是叶家理解他的人,就只有一个叶珍珍,也许是因为血脉相连的原因,正因为叶珍珍当年的理解,连带着对姜梨,叶明煜也一直不忍疏离。可后来叶珍珍死了,最后一个理解他的人也没了。
却没想到,在这里,姜梨又一次说了同叶珍珍相似的话语。
叶明煜不禁感怀。人人都说叶珍珍单纯敦厚,没什么心计,不够聪明。可叶明煜以为,正是叶珍珍这样温厚的人,才能懂得质朴的真理。仔细看,姜梨的模样生的和叶珍珍并不一样,比起叶珍珍的圆润,姜梨清秀细致许多,肖似姜元柏,灵澈秀丽,也更机灵。
但她到底是叶珍珍的女儿。
姜梨瞧见了叶明煜目光里的柔和,心中一动,叶明煜对她的态度软化了,这是一件好事。
叶明煜自觉和这个侄女相处甚欢,且姜梨也不像叶明辉说的那般刁蛮势力,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过骄纵的大小姐多了去,姜梨却温和的不得了,眉目间都是温软。但这样的温软,和他的侄女叶嘉儿又是不同。叶嘉儿稳重端方,姜梨却格外聪敏,她的眼光似乎和普通的闺阁少女不同,显得更独特一些。她是一个很有“格局”的女孩子。
不单是因为她是叶珍珍的女儿,叶明煜打心底的喜欢这个小姑娘。
他挠了挠头,突然想到了什么,道:“你这次回来,我也没送什么可送的给你,我的商队从海上带了些小玩意儿。”他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你是从燕京来的,这些东西算不上什么珍奇,我只是看着有趣就买了下来。不知道阿梨你会不会喜欢。”
叶明煜买东西自然是随心所欲,便是跟着海船队出海的交易也如他本人一般任性,决计不会考虑能不能发财,单纯的凭喜好。
姜梨笑道:“有趣的东西比珍贵的东西难得多了。”
“你说得对,”叶明煜对姜梨说的这句话大家赞同,叫他身边的小厮:“阿顺,去拿个箱子过来!”
还真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
姜梨笑而不语,她好好与这位明煜舅舅说些话,加深些感情,这样叶三老爷才会站在她这边,帮着她和叶家“重修旧好”。
阿顺和叶明轩的小厮阿福应该是一双兄弟,长得有几分肖似,性格却截然不同。阿福像叶明轩一样斯文精明,阿顺却如叶明煜一般粗手粗脚。很快就搬来一个红木的箱子,这样的箱子之前在叶明煜的商队里还有许多。
叶明煜令阿顺将箱子打开,笑着问姜梨:“阿梨,看上了哪个?舅舅送你。”
叶家人似乎很喜欢说这句话?姜梨心想,叶嘉儿带她去丽正堂,就说看上了那匹步便送她,这会儿叶明煜又说看上了哪样玩意儿也送她。或许这就是巨富之家,财大气粗,也十分慷慨?
姜梨低头往箱子里看去。
箱子里零零碎碎的不知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有些珍珠猫眼石,这算是值钱的。也有西洋镜,有一个木制的小盒子,按下机关,便有小人从盒子里钻出来跳舞,很是有趣。还有一个长筒一样的东西,姜梨才拿起来看,叶明煜就道:“这是万花筒,我教你如何……”
“用”字还没出口,姜梨已经熟稔的拿起来放在眼睛上,转动轴轮。
叶明煜噎住了,阿顺惊讶的看着姜梨。这玩意儿连见多识广的叶明煜第一次看到也弄不清楚如何用,姜家的表小姐倒好似很熟练似的,莫非她以前见过?可那海商不是说北燕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玩意儿么?
“你以前见过它?”叶明煜问。
“没有。”姜梨笑道:“只是在一本游记上见到有人记载过,真实的还是第一次拿在手上。”
薛昭很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喜欢背着薛怀远看杂书,不过他这种习惯倒是使得家里屯了许多孤本,姜梨也得知了不少特别的事。
叶明煜对姜梨更加高看一眼,觉得姜梨与自己十分投缘。
姜梨又拿起一块贝壳样的东西,这贝壳生的很是别致,像是孔雀的羽毛,鲜艳欲滴,仔细看,对着日光还会泛起细小的光华,波光粼粼。放在猫眼石的旁边,一点也没被比下去。
“这是孔雀羽。”叶明煜见姜梨端详着手里的贝壳,就道:“是我这次从海商队里买回来的。我看这玩意儿新奇好看,买了很多,屋里头的箱子里都是。不过回来后我问了,旁人听说这是贝壳,便开不起来价钱,我真金白银买的孔雀羽,这回大概是赔了本。”他不胜唏嘘。
姜梨不以为然,叶明煜只看到了这孔雀羽生的好看稀奇,可也不能改变这是贝壳的事实。便是再黯淡的猫眼石,也比最漂亮的孔雀羽值钱,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叶明煜大概从来不过问生意上的事,对生意也没什么见解,做出这种哭笑不得的事也实属正常。就是不知道叶大爷和叶二爷回来后看着这箱子里的贝壳是何表情了。
叶明煜突然想起了什么,看着姜梨道:“正好,你既然喜欢,这一箱子孔雀羽都送你了。阿顺,等会儿把这抬到表小姐院子里去。”
姜梨还来不及制止,阿顺就立刻答应了下来,扛着箱子“吭哧吭哧”的走了,姜梨怀疑是叶明煜眼看着卖不出去这些孔雀羽,又找不到别的地方可以存放,干脆让姜梨帮他解决一些。
只是也不好拒绝。
“那就多谢明煜舅舅了。”姜梨笑道。
“不谢不谢,”叶明煜摆了摆手,“你要是不够,我那里多得是,几箱子都行。”
姜梨:“。…。”
再说下去叶明煜怕真的会把所有的孔雀羽都堆到她院子里来,姜梨道:“明煜舅舅,咱们还是说些其他的吧。”
一说这话,叶明煜突然一拍大腿,道:“你不说还好,一说我想起来了,看我跟你说了这么久,有件事没来得及问你。阿梨,前几日我在惜花楼看见的是你,没认错吧?好端端的,你去惜花楼做什么?”
叶明煜想起刚才看见姜梨的一刹那,便认出姜梨是自己在惜花楼遇见的小姑娘。那时候他还奇怪,来惜花楼找人的女子都是妇人,这小姑娘打扮的不像是妇人,形容也很平静,真是奇怪。而自己看到她时,又觉得面熟,不知在哪见过。现在想想,当时觉得熟悉,大概是骨子里的血脉在提醒他,这是自己的侄女。
姜梨微笑着道:“我也有件事想问明煜舅舅,明煜舅舅至少三日前就已经到了襄阳,还在惜花楼与我撞见,既然早就回来了,为何不回叶家呢?”
叶明煜脸色闪过一丝尴尬,抬手摸了摸鼻子,道:“我…。先熟悉熟悉环境,做点准备。”
他不明说,姜梨却懂得了。叶明煜还真是去惜花楼找乐子的,大约怕被人发现告诉叶家人,还特意从后门进。至于他为什么至家门而不入,应当是不想这么早回去,又被叶家人念叨何时成亲的噩梦才躲开的。
姜梨又不是来听叶明煜说他的风流韵事的,便点了点头,道:“我不知道惜花楼是什么,还以为是间酒楼,外面无人,就上去瞧了瞧,没想到是花楼,知道了后我就离开了,恰好和明煜舅舅遇见。”
“原来如此。”叶明煜明白了。他也没多想,毕竟姜梨特意去找个花楼逛,这话拿给襄阳城任何一个人听,哪怕是街边的乞丐也不会相信。别说是不沾污浊的首辅千金,寻常人家的女孩子也不会去那种地方。
“明煜舅舅,有一件事我也想问你。”姜梨犹豫了一下,道。
“什么事,你说。”
“明煜舅舅此番回襄阳,大约也不单单只是为看望外祖母,叶家的生意似乎出了点麻烦。连明煜舅舅也赶了回来,这麻烦应该还不是轻易能解决的了的。”姜梨看向他:“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叶明煜一愣,万万没想到姜梨问的竟然是这个。一时间有些拿不定主意,事关叶家的生意,他稍微谨慎了点,但一直温和的与他说话的姜梨只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很坚持。
叶明煜被姜梨看着,不知怎么的心里一软,想着姜梨其实也是半个叶家人,叶家这么防贼似的防着她,小姑娘心里也会难过。就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咱们叶家的布料,每年都要送往各地的成衣铺。尤其是古香缎,你也知道,燕京城的贵人们也爱穿。”
“最近这批布料出了点问题,有人穿了古香缎做的衣裳,身上就起了很多红疹子。找大夫来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这事我们还在查,”叶明煜难得显出几分忧心忡忡的神色,“不过我敢说,肯定不是布料的问题,织造场就在襄阳,大哥二哥他们盯着,从来没出过任何问题。只是这话我们说了别人也不听。”
他摇摇头,很郁闷的样子。
正说着,外头有人的脚步声传来,接着有人诧异的叫道:“明煜?”
姜梨和叶明煜往门口看去,原来是叶明辉和叶明轩回来了。
在襄阳,后来也听说了,叶家人对姜梨的疏离不客气他也知道,姜梨突然回襄阳叶家,叶家总不会热情欢迎。
但叶明煜也不能自作主张现在就让姜梨和叶老夫人见面。
他讷讷的岔开话头,道:“原来如此。”
姜梨笑道:“明煜舅舅此番辛苦了。”
叶明煜笑道:“我有什么可辛苦的?我就是出去游山玩水罢了。”
叶明煜所谓的“出海经商”,其实每年并不能为叶家牟利多少,叶家人也懒得拘着他,说是做生意,确实是游山玩水。正因为玩心太大,到现在姜梨已经十五了,和叶珍珍同岁数的叶明煜都还没有成家。
这都快成叶老夫人的一块心病了,每年新年的时候叶明煜回襄阳,叶老夫人就张罗着给他找个不错的姑娘。叶明煜也躲得快,新年一过,立刻上路,山高水长溜之大吉。
“话虽如此,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胆量去游山玩水的。”姜梨笑笑,“不拘泥于世俗,随心所欲,人活一世,不就讲究个快活?见识过不同的名山大川,眼界开阔,却比整日呆在府邸内的人更加自由。”
叶明煜一听就呆住了,下一刻,心中涌起激动,几乎要将姜梨因为知音。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认为他是胡闹,身为叶家子孙,家业无穷,不好好在家打理家业娶妻生子,非要去闯荡江湖,游山玩水,简直是不务正业。可他打从骨头缝里就不喜欢安定,就喜欢冒险长见识,就像雄鹰不能禁锢在屋檐下,烈马不可拴在马厩里。
可是叶家理解他的人,就只有一个叶珍珍,也许是因为血脉相连的原因,正因为叶珍珍当年的理解,连带着对姜梨,叶明煜也一直不忍疏离。可后来叶珍珍死了,最后一个理解他的人也没了。
却没想到,在这里,姜梨又一次说了同叶珍珍相似的话语。
叶明煜不禁感怀。人人都说叶珍珍单纯敦厚,没什么心计,不够聪明。可叶明煜以为,正是叶珍珍这样温厚的人,才能懂得质朴的真理。仔细看,姜梨的模样生的和叶珍珍并不一样,比起叶珍珍的圆润,姜梨清秀细致许多,肖似姜元柏,灵澈秀丽,也更机灵。
但她到底是叶珍珍的女儿。
姜梨瞧见了叶明煜目光里的柔和,心中一动,叶明煜对她的态度软化了,这是一件好事。
叶明煜自觉和这个侄女相处甚欢,且姜梨也不像叶明辉说的那般刁蛮势力,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过骄纵的大小姐多了去,姜梨却温和的不得了,眉目间都是温软。但这样的温软,和他的侄女叶嘉儿又是不同。叶嘉儿稳重端方,姜梨却格外聪敏,她的眼光似乎和普通的闺阁少女不同,显得更独特一些。她是一个很有“格局”的女孩子。
不单是因为她是叶珍珍的女儿,叶明煜打心底的喜欢这个小姑娘。
他挠了挠头,突然想到了什么,道:“你这次回来,我也没送什么可送的给你,我的商队从海上带了些小玩意儿。”他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你是从燕京来的,这些东西算不上什么珍奇,我只是看着有趣就买了下来。不知道阿梨你会不会喜欢。”
叶明煜买东西自然是随心所欲,便是跟着海船队出海的交易也如他本人一般任性,决计不会考虑能不能发财,单纯的凭喜好。
姜梨笑道:“有趣的东西比珍贵的东西难得多了。”
“你说得对,”叶明煜对姜梨说的这句话大家赞同,叫他身边的小厮:“阿顺,去拿个箱子过来!”
还真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
姜梨笑而不语,她好好与这位明煜舅舅说些话,加深些感情,这样叶三老爷才会站在她这边,帮着她和叶家“重修旧好”。
阿顺和叶明轩的小厮阿福应该是一双兄弟,长得有几分肖似,性格却截然不同。阿福像叶明轩一样斯文精明,阿顺却如叶明煜一般粗手粗脚。很快就搬来一个红木的箱子,这样的箱子之前在叶明煜的商队里还有许多。
叶明煜令阿顺将箱子打开,笑着问姜梨:“阿梨,看上了哪个?舅舅送你。”
叶家人似乎很喜欢说这句话?姜梨心想,叶嘉儿带她去丽正堂,就说看上了那匹步便送她,这会儿叶明煜又说看上了哪样玩意儿也送她。或许这就是巨富之家,财大气粗,也十分慷慨?
姜梨低头往箱子里看去。
箱子里零零碎碎的不知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有些珍珠猫眼石,这算是值钱的。也有西洋镜,有一个木制的小盒子,按下机关,便有小人从盒子里钻出来跳舞,很是有趣。还有一个长筒一样的东西,姜梨才拿起来看,叶明煜就道:“这是万花筒,我教你如何……”
“用”字还没出口,姜梨已经熟稔的拿起来放在眼睛上,转动轴轮。
叶明煜噎住了,阿顺惊讶的看着姜梨。这玩意儿连见多识广的叶明煜第一次看到也弄不清楚如何用,姜家的表小姐倒好似很熟练似的,莫非她以前见过?可那海商不是说北燕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玩意儿么?
“你以前见过它?”叶明煜问。
“没有。”姜梨笑道:“只是在一本游记上见到有人记载过,真实的还是第一次拿在手上。”
薛昭很喜欢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喜欢背着薛怀远看杂书,不过他这种习惯倒是使得家里屯了许多孤本,姜梨也得知了不少特别的事。
叶明煜对姜梨更加高看一眼,觉得姜梨与自己十分投缘。
姜梨又拿起一块贝壳样的东西,这贝壳生的很是别致,像是孔雀的羽毛,鲜艳欲滴,仔细看,对着日光还会泛起细小的光华,波光粼粼。放在猫眼石的旁边,一点也没被比下去。
“这是孔雀羽。”叶明煜见姜梨端详着手里的贝壳,就道:“是我这次从海商队里买回来的。我看这玩意儿新奇好看,买了很多,屋里头的箱子里都是。不过回来后我问了,旁人听说这是贝壳,便开不起来价钱,我真金白银买的孔雀羽,这回大概是赔了本。”他不胜唏嘘。
姜梨不以为然,叶明煜只看到了这孔雀羽生的好看稀奇,可也不能改变这是贝壳的事实。便是再黯淡的猫眼石,也比最漂亮的孔雀羽值钱,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叶明煜大概从来不过问生意上的事,对生意也没什么见解,做出这种哭笑不得的事也实属正常。就是不知道叶大爷和叶二爷回来后看着这箱子里的贝壳是何表情了。
叶明煜突然想起了什么,看着姜梨道:“正好,你既然喜欢,这一箱子孔雀羽都送你了。阿顺,等会儿把这抬到表小姐院子里去。”
姜梨还来不及制止,阿顺就立刻答应了下来,扛着箱子“吭哧吭哧”的走了,姜梨怀疑是叶明煜眼看着卖不出去这些孔雀羽,又找不到别的地方可以存放,干脆让姜梨帮他解决一些。
只是也不好拒绝。
“那就多谢明煜舅舅了。”姜梨笑道。
“不谢不谢,”叶明煜摆了摆手,“你要是不够,我那里多得是,几箱子都行。”
姜梨:“。…。”
再说下去叶明煜怕真的会把所有的孔雀羽都堆到她院子里来,姜梨道:“明煜舅舅,咱们还是说些其他的吧。”
一说这话,叶明煜突然一拍大腿,道:“你不说还好,一说我想起来了,看我跟你说了这么久,有件事没来得及问你。阿梨,前几日我在惜花楼看见的是你,没认错吧?好端端的,你去惜花楼做什么?”
叶明煜想起刚才看见姜梨的一刹那,便认出姜梨是自己在惜花楼遇见的小姑娘。那时候他还奇怪,来惜花楼找人的女子都是妇人,这小姑娘打扮的不像是妇人,形容也很平静,真是奇怪。而自己看到她时,又觉得面熟,不知在哪见过。现在想想,当时觉得熟悉,大概是骨子里的血脉在提醒他,这是自己的侄女。
姜梨微笑着道:“我也有件事想问明煜舅舅,明煜舅舅至少三日前就已经到了襄阳,还在惜花楼与我撞见,既然早就回来了,为何不回叶家呢?”
叶明煜脸色闪过一丝尴尬,抬手摸了摸鼻子,道:“我…。先熟悉熟悉环境,做点准备。”
他不明说,姜梨却懂得了。叶明煜还真是去惜花楼找乐子的,大约怕被人发现告诉叶家人,还特意从后门进。至于他为什么至家门而不入,应当是不想这么早回去,又被叶家人念叨何时成亲的噩梦才躲开的。
姜梨又不是来听叶明煜说他的风流韵事的,便点了点头,道:“我不知道惜花楼是什么,还以为是间酒楼,外面无人,就上去瞧了瞧,没想到是花楼,知道了后我就离开了,恰好和明煜舅舅遇见。”
“原来如此。”叶明煜明白了。他也没多想,毕竟姜梨特意去找个花楼逛,这话拿给襄阳城任何一个人听,哪怕是街边的乞丐也不会相信。别说是不沾污浊的首辅千金,寻常人家的女孩子也不会去那种地方。
“明煜舅舅,有一件事我也想问你。”姜梨犹豫了一下,道。
“什么事,你说。”
“明煜舅舅此番回襄阳,大约也不单单只是为看望外祖母,叶家的生意似乎出了点麻烦。连明煜舅舅也赶了回来,这麻烦应该还不是轻易能解决的了的。”姜梨看向他:“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叶明煜一愣,万万没想到姜梨问的竟然是这个。一时间有些拿不定主意,事关叶家的生意,他稍微谨慎了点,但一直温和的与他说话的姜梨只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很坚持。
叶明煜被姜梨看着,不知怎么的心里一软,想着姜梨其实也是半个叶家人,叶家这么防贼似的防着她,小姑娘心里也会难过。就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咱们叶家的布料,每年都要送往各地的成衣铺。尤其是古香缎,你也知道,燕京城的贵人们也爱穿。”
“最近这批布料出了点问题,有人穿了古香缎做的衣裳,身上就起了很多红疹子。找大夫来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这事我们还在查,”叶明煜难得显出几分忧心忡忡的神色,“不过我敢说,肯定不是布料的问题,织造场就在襄阳,大哥二哥他们盯着,从来没出过任何问题。只是这话我们说了别人也不听。”
他摇摇头,很郁闷的样子。
正说着,外头有人的脚步声传来,接着有人诧异的叫道:“明煜?”
姜梨和叶明煜往门口看去,原来是叶明辉和叶明轩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