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腻中略有几分刺痛,像是冬日里凝结了的冰雨般让人难受。云孟侨早已经不记得自己踹了多少脚,他眼里只有那半张笑容可掬的破碎的脸。尸体的力气仿佛越来越大,他用脚攻击根本无济于事,云孟侨四处望了一眼,一边拖着尸体,一边靠近一块早已寻找好的石头,等到距离足够时,他拼命的趴下抓住了那块石头,接着腰部的力量回头就往尸体的脑袋上砸去。
又是一连串不间断的疯狂的攻击,他打着打着竟然笑了起来,眼神中已经出现了几分发泄之时的疯癫。男人抓着他的脚,他就砸断了男人的胳膊,骨头碎了还连着筋,他就一边扯着肌肉,一边回头去砸试图靠近他的脑袋。
“啪!啪啪!”
单纯的重复着一个动作,疲惫和困倦渐渐的卷了上来。他只觉得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小,那个男尸离他越来越近。一切反应皆是遵循着本能,他怀疑自己是否已经死了,脑子里有一个声音不断的告诉他放弃吧,你活不了的,但是一股更加强烈的执念却压下了这种奇怪的念头,如此周而复始,如同拉力战。
十几分钟的虐-尸,却如同经历了一整年,云孟侨几近脱力,再也拿不动手上的石头,他口干舌燥的倒在地上,头顶的眩晕感越发的明显,腮边痒痒的,他丢下石头去摸自己的脸,发现那是一粒正在缓缓下滑的血珠。
男人的口鼻处开始不断的往外冒着蛆虫,黄色黏腻而腥臭的物质让云孟侨几欲作呕,出租车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力量,但是他已经疯了,仿佛丝毫不知疲惫痛苦,脱下较为轻便的鞋子,疯狂的敲打着挂在他身上的一坨烂肉。
此时他的脑子里已经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假如换成女人的高跟鞋,恐怕刚才那几脚,着东西已经扑街了吧。
可怜柔软的男士皮鞋,毕竟是无法高强杀伤性武器——高跟鞋以及板砖石头做对比的,男尸趁虚而入,一口咬住了云孟侨的小腿,云孟侨本能的一蹬,顿时被扯下一块鲜血淋漓的肉。
云孟侨痛的大吼一声,强烈的疼痛使他瞬间忘记了疲惫,不知从何处生出了一股子的蛮力,他丢掉石头,直接抓住男人的上下两颌,用力一掰……
“咔擦!”
男人无力的倒在地上,就像是一个失去了绳子牵引的木偶,骨骼扭曲的瘫在地上,身边流淌着的,是一地乌黑的鲜血。
云孟侨捂着受伤的小腿,喘着气的飞快腾挪了几米,远离了那个忽然诈尸的男人。然而原本已经毫无动静尸体忽然又动了起来,但这一次却不是他在动,准确的说,是他的肚子在剧烈的动弹着。
“咕咕咕……”
即便已经疲惫到了恨不得躺在柏油路上呼呼大睡的地步,云孟侨依旧强作精神的坐直了身体,警惕的男人随时扑过来突然咬他。
男人的衬衫此时已经完全碎了,露出了他一面洁白的肚皮,他的腹部好像是关着一个怪物,从他的胸膛焦躁的爬进腹腔,似乎是要拼命的从那面肉皮中钻出来。突然,云孟侨的目光骤然一凛,他似乎看到了男人的股部突显除了一张小脸,他还没来得及否定自己的猜测,那张小脸再次露了出来,这次似乎还说了什么——
“好吃……”云孟侨看着那张脸的口型,低声的复述道,同时目光不由自主的转向了自己的小腿——那里刚刚被男尸生生的咬下了一块肉。
“遭了!”他惊吼一声,从地上跳起来,拼命的就向前方跑去,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跑到什么地方,也不知道缠上他的究竟是个什么鬼,但是生物的求生本能告诉他——绝对不能继续在这个地方呆着!
他踉跄的跑着,受伤的腿每动一下都是歇斯底里的疼痛,但这疼痛却让他保持了清醒,不至于因为过度的疲惫而瘫倒在地。
柏油路就像是一条黑暗的甬道,乌黑的天际,乌黑的马路,以及整齐站在马路两旁,无一例外全部都是黑色的微笑的“人”。
这已经由一场单纯的鬼袭,变成了一个人对于自我的战争。意识,疼痛深深的刺激着他的感官,催散了眩晕与困倦带来的疲惫,直到疼痛变得麻木,直到意识变得模糊,他却仍然在蹒跚在逃亡的路上。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虚幻的噩梦,云孟侨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他一面要求自己背诵圆周率,一面在“15926……”的声音里,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他的脑子里时不时的出现各种奇怪危险的念头,企图逼他放弃挣扎,但是疯子的执念早已如同蛀虫般啃噬了他的脑髓。他丢下了上进心,放弃了道德感,忘记了做人的一切基本准则,剩下的唯一存在着的,只有一个狂念——那就是不能死!
柏油马路不知何时变得坑坑洼洼,黑色的路段渐渐变成了血红色,头顶的天幕也如同是黎明般闪起了温暖的红色光芒。
难道是快要逃出去了?
周围的人一个都看不见了,一道明亮的光芒从血红色的马路尽头传了进来,云孟侨心中渐渐涌现出了狂喜。他听见了那光芒的外面,传来的女人的尖叫声,汽车的鸣笛声,以及人们嘈杂的谈话声。
此时周围挂着诡异笑脸的人统统消失不见了,只有他一个人在马路上狂奔着,每走一步都流淌着鲜活的血液,每跨出一步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但是他不在乎,他要活!他要活下去!
“我把人生交给了第二人格八年,但我接下来的八年,二十八年,一百零八年里,都没有再把它们交给别人的打算。不管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对不起,我可没有轻易去死的觉悟啊!”
“生命是我唯一能拥有的了,第二人格无法帮我负担的使命,我一个人负担就足够了!”
“……所以,任何想要取走我性命的东西!都给我先去死啊!”
云孟侨跃起,奋力跳入了那光芒四射的世界里。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叫他惊得肝胆俱裂——原来,我没有逃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版…… 思路清晰了很多。问我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我也正在为了全勤,与一只叫做“瞌睡”的怪物搏斗啊!
研究了好长时间,还有一个乱月君在下面给我科普知识,但是……原谅我这只小白的智商吧,虽然本文设定是文明投退几百年的未来世界,但是汽车什么的还是让他先进的拥有一个“紧急刹车”按钮什么的吧……
昨天各位的作业补的挺好的?
ps:在作死大道上狂奔的小云子233333……
腻中略有几分刺痛,像是冬日里凝结了的冰雨般让人难受。云孟侨早已经不记得自己踹了多少脚,他眼里只有那半张笑容可掬的破碎的脸。尸体的力气仿佛越来越大,他用脚攻击根本无济于事,云孟侨四处望了一眼,一边拖着尸体,一边靠近一块早已寻找好的石头,等到距离足够时,他拼命的趴下抓住了那块石头,接着腰部的力量回头就往尸体的脑袋上砸去。
又是一连串不间断的疯狂的攻击,他打着打着竟然笑了起来,眼神中已经出现了几分发泄之时的疯癫。男人抓着他的脚,他就砸断了男人的胳膊,骨头碎了还连着筋,他就一边扯着肌肉,一边回头去砸试图靠近他的脑袋。
“啪!啪啪!”
单纯的重复着一个动作,疲惫和困倦渐渐的卷了上来。他只觉得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小,那个男尸离他越来越近。一切反应皆是遵循着本能,他怀疑自己是否已经死了,脑子里有一个声音不断的告诉他放弃吧,你活不了的,但是一股更加强烈的执念却压下了这种奇怪的念头,如此周而复始,如同拉力战。
十几分钟的虐-尸,却如同经历了一整年,云孟侨几近脱力,再也拿不动手上的石头,他口干舌燥的倒在地上,头顶的眩晕感越发的明显,腮边痒痒的,他丢下石头去摸自己的脸,发现那是一粒正在缓缓下滑的血珠。
男人的口鼻处开始不断的往外冒着蛆虫,黄色黏腻而腥臭的物质让云孟侨几欲作呕,出租车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力量,但是他已经疯了,仿佛丝毫不知疲惫痛苦,脱下较为轻便的鞋子,疯狂的敲打着挂在他身上的一坨烂肉。
此时他的脑子里已经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假如换成女人的高跟鞋,恐怕刚才那几脚,着东西已经扑街了吧。
可怜柔软的男士皮鞋,毕竟是无法高强杀伤性武器——高跟鞋以及板砖石头做对比的,男尸趁虚而入,一口咬住了云孟侨的小腿,云孟侨本能的一蹬,顿时被扯下一块鲜血淋漓的肉。
云孟侨痛的大吼一声,强烈的疼痛使他瞬间忘记了疲惫,不知从何处生出了一股子的蛮力,他丢掉石头,直接抓住男人的上下两颌,用力一掰……
“咔擦!”
男人无力的倒在地上,就像是一个失去了绳子牵引的木偶,骨骼扭曲的瘫在地上,身边流淌着的,是一地乌黑的鲜血。
云孟侨捂着受伤的小腿,喘着气的飞快腾挪了几米,远离了那个忽然诈尸的男人。然而原本已经毫无动静尸体忽然又动了起来,但这一次却不是他在动,准确的说,是他的肚子在剧烈的动弹着。
“咕咕咕……”
即便已经疲惫到了恨不得躺在柏油路上呼呼大睡的地步,云孟侨依旧强作精神的坐直了身体,警惕的男人随时扑过来突然咬他。
男人的衬衫此时已经完全碎了,露出了他一面洁白的肚皮,他的腹部好像是关着一个怪物,从他的胸膛焦躁的爬进腹腔,似乎是要拼命的从那面肉皮中钻出来。突然,云孟侨的目光骤然一凛,他似乎看到了男人的股部突显除了一张小脸,他还没来得及否定自己的猜测,那张小脸再次露了出来,这次似乎还说了什么——
“好吃……”云孟侨看着那张脸的口型,低声的复述道,同时目光不由自主的转向了自己的小腿——那里刚刚被男尸生生的咬下了一块肉。
“遭了!”他惊吼一声,从地上跳起来,拼命的就向前方跑去,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跑到什么地方,也不知道缠上他的究竟是个什么鬼,但是生物的求生本能告诉他——绝对不能继续在这个地方呆着!
他踉跄的跑着,受伤的腿每动一下都是歇斯底里的疼痛,但这疼痛却让他保持了清醒,不至于因为过度的疲惫而瘫倒在地。
柏油路就像是一条黑暗的甬道,乌黑的天际,乌黑的马路,以及整齐站在马路两旁,无一例外全部都是黑色的微笑的“人”。
这已经由一场单纯的鬼袭,变成了一个人对于自我的战争。意识,疼痛深深的刺激着他的感官,催散了眩晕与困倦带来的疲惫,直到疼痛变得麻木,直到意识变得模糊,他却仍然在蹒跚在逃亡的路上。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虚幻的噩梦,云孟侨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他一面要求自己背诵圆周率,一面在“15926……”的声音里,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他的脑子里时不时的出现各种奇怪危险的念头,企图逼他放弃挣扎,但是疯子的执念早已如同蛀虫般啃噬了他的脑髓。他丢下了上进心,放弃了道德感,忘记了做人的一切基本准则,剩下的唯一存在着的,只有一个狂念——那就是不能死!
柏油马路不知何时变得坑坑洼洼,黑色的路段渐渐变成了血红色,头顶的天幕也如同是黎明般闪起了温暖的红色光芒。
难道是快要逃出去了?
周围的人一个都看不见了,一道明亮的光芒从血红色的马路尽头传了进来,云孟侨心中渐渐涌现出了狂喜。他听见了那光芒的外面,传来的女人的尖叫声,汽车的鸣笛声,以及人们嘈杂的谈话声。
此时周围挂着诡异笑脸的人统统消失不见了,只有他一个人在马路上狂奔着,每走一步都流淌着鲜活的血液,每跨出一步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但是他不在乎,他要活!他要活下去!
“我把人生交给了第二人格八年,但我接下来的八年,二十八年,一百零八年里,都没有再把它们交给别人的打算。不管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对不起,我可没有轻易去死的觉悟啊!”
“生命是我唯一能拥有的了,第二人格无法帮我负担的使命,我一个人负担就足够了!”
“……所以,任何想要取走我性命的东西!都给我先去死啊!”
云孟侨跃起,奋力跳入了那光芒四射的世界里。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叫他惊得肝胆俱裂——原来,我没有逃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版…… 思路清晰了很多。问我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我也正在为了全勤,与一只叫做“瞌睡”的怪物搏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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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各位的作业补的挺好的?
ps:在作死大道上狂奔的小云子2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