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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小眠费了好大劲儿,才冲出重围,讪讪地回到铺子里。现在是下午,铺子里没有客人,她一进门,就看到那两个没羞没臊的正坐在铺子里喝酒呢。
这里既不是酒馆,又不是青楼,你们在这里喝酒,也太省钱了吧。
这几天贺远除了晚上以外,整日都和玫瑰粘在一起,把桃花城的城里城外全都逛遍了,小小桃花城来了这么一位大美人,又和排名第一的钻石王老五在一起,如今整个桃花城的人茶余饭后都在议论这件事。
贺远倒是还识趣,自从第一晚之后,他便把玫瑰安置到客栈里,这几天来,崔小眠也还是头一次在铺子里看到那朵玫瑰花。
几天不见,玫瑰花更美了,有了爱情滋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虽然只是精神上的,可能喝了几杯酒,玫瑰满脸春色,看贺远时眼底眉梢都是奸情。
崔小眠觉得很不开心,她为那位素昧谋面的师娘打抱不平,虽说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是平常事,可崔小眠认为男人花心就是渣了,像贺远这样的,既花心又不想负责任的,那就是渣男中的渣男,比三妻四妾的老男人还要再低一等!
贺远正和玫瑰喝酒,小丫跑过来:“大掌柜,小掌柜请您过去一下。”
贺远看到崔小眠时,她正在厨房里刻冬瓜。
“有人订了冬瓜盅啊,多做一个,晚上我在家吃。”贺远还没有吃过崔小眠做的冬瓜盅,她没给他做过的菜,竟然做给别人吃,当师父的当然不答应。
贺远已经几天没有回家吃饭了,所以崔小眠便问:“是你一个人,还是和那朵玫瑰花一起?”
“我一个人。”玫瑰吃得简单,对这种精细菜肴反而不喜,免得又像那天早餐一样,她连筷子都不动,白费了小光头一番苦心。
崔小眠“唔”了一声,继续刻冬瓜,所谓刻冬瓜,便是在冬瓜的外皮上刻出各种各样的花纹,这也是制做冬瓜盅的必备工续。
见小光头不做声,贺远皱皱眉,她让小丫叫自己过来,就是让他看她刻冬瓜吗?
“有事?”
“嗯。”
“何事?”
“你喜欢玫瑰?”
“小孩子别多事!”
“我那还没有过门的师娘怎么办?”
“师父今天心情好,你少跟我提她。”
“好吧,不提就不提,你又不是我亲爹,我才懒得管你。”
贺远从后厨回来时,觉得怪怪的,他认识小光头好几年,吵架吵了无数次,每一次小光头都是梗着脖子不服输,像今天只说了几句就偃旗息鼓,这还是头一回。
这太奇怪了,他的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玫瑰,你累了吧,我送你回客栈休息。”
带着酒意,玫瑰一双美目半眯着斜睨着他,红唇嘟起:“不嘛,我今天不走了,在这里陪着你。”
“真想陪着我?好啊,那把这杯也喝了。”
贺远的酒杯递到玫瑰嘴边,雪白的玉杯,而酒是淡淡的红,玫瑰的红唇触到玉杯上,却没有去喝酒,而是扬起下巴,妩媚地看着他。
“你想灌醉我,然后把我送回客栈,让我一个人渡过漫漫长夜,是吗?”
贺远轻声一笑,带出一丝轻挑:“其实我也舍不得。”
“那你为何不让我陪着你,是嫌我不够美,还是嫌弃我比你年长,我才不信你还是雏儿。”
贺远叹口气:“你很美,让我几乎把持不住,而且我一向认为,年龄大一些的女人更会服侍男人。”
“既是如此,那你又是何苦?”
贺远又叹了口气,声音中有几分遗憾:“我不敢。我怕被你吃得连骨头都不剩,而且我也怕三哥会吃醋。”
玫瑰的脸色变了,正在窗外偷听的崔小眠的脸色也变了。
“你何时知道的?”玫瑰的声音有些发颤,她的酒量原就比男人好那么一点儿,贺远的酒灌不醉她,她只是想让自己醉了而已。
“你来这里的第一夜,你左臂上的那个小小的疤痕应是为了掩释原有的一个标迹而刻意用刀划伤的。除了白银梅花堂,我想不起还有哪个组织会在左臂的那个位置刻有标迹。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幼年时青梅竹马的玫瑰姐姐,竟然也是白银梅花堂的人。”
一一一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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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小眠费了好大劲儿,才冲出重围,讪讪地回到铺子里。现在是下午,铺子里没有客人,她一进门,就看到那两个没羞没臊的正坐在铺子里喝酒呢。
这里既不是酒馆,又不是青楼,你们在这里喝酒,也太省钱了吧。
这几天贺远除了晚上以外,整日都和玫瑰粘在一起,把桃花城的城里城外全都逛遍了,小小桃花城来了这么一位大美人,又和排名第一的钻石王老五在一起,如今整个桃花城的人茶余饭后都在议论这件事。
贺远倒是还识趣,自从第一晚之后,他便把玫瑰安置到客栈里,这几天来,崔小眠也还是头一次在铺子里看到那朵玫瑰花。
几天不见,玫瑰花更美了,有了爱情滋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虽然只是精神上的,可能喝了几杯酒,玫瑰满脸春色,看贺远时眼底眉梢都是奸情。
崔小眠觉得很不开心,她为那位素昧谋面的师娘打抱不平,虽说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是平常事,可崔小眠认为男人花心就是渣了,像贺远这样的,既花心又不想负责任的,那就是渣男中的渣男,比三妻四妾的老男人还要再低一等!
贺远正和玫瑰喝酒,小丫跑过来:“大掌柜,小掌柜请您过去一下。”
贺远看到崔小眠时,她正在厨房里刻冬瓜。
“有人订了冬瓜盅啊,多做一个,晚上我在家吃。”贺远还没有吃过崔小眠做的冬瓜盅,她没给他做过的菜,竟然做给别人吃,当师父的当然不答应。
贺远已经几天没有回家吃饭了,所以崔小眠便问:“是你一个人,还是和那朵玫瑰花一起?”
“我一个人。”玫瑰吃得简单,对这种精细菜肴反而不喜,免得又像那天早餐一样,她连筷子都不动,白费了小光头一番苦心。
崔小眠“唔”了一声,继续刻冬瓜,所谓刻冬瓜,便是在冬瓜的外皮上刻出各种各样的花纹,这也是制做冬瓜盅的必备工续。
见小光头不做声,贺远皱皱眉,她让小丫叫自己过来,就是让他看她刻冬瓜吗?
“有事?”
“嗯。”
“何事?”
“你喜欢玫瑰?”
“小孩子别多事!”
“我那还没有过门的师娘怎么办?”
“师父今天心情好,你少跟我提她。”
“好吧,不提就不提,你又不是我亲爹,我才懒得管你。”
贺远从后厨回来时,觉得怪怪的,他认识小光头好几年,吵架吵了无数次,每一次小光头都是梗着脖子不服输,像今天只说了几句就偃旗息鼓,这还是头一回。
这太奇怪了,他的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玫瑰,你累了吧,我送你回客栈休息。”
带着酒意,玫瑰一双美目半眯着斜睨着他,红唇嘟起:“不嘛,我今天不走了,在这里陪着你。”
“真想陪着我?好啊,那把这杯也喝了。”
贺远的酒杯递到玫瑰嘴边,雪白的玉杯,而酒是淡淡的红,玫瑰的红唇触到玉杯上,却没有去喝酒,而是扬起下巴,妩媚地看着他。
“你想灌醉我,然后把我送回客栈,让我一个人渡过漫漫长夜,是吗?”
贺远轻声一笑,带出一丝轻挑:“其实我也舍不得。”
“那你为何不让我陪着你,是嫌我不够美,还是嫌弃我比你年长,我才不信你还是雏儿。”
贺远叹口气:“你很美,让我几乎把持不住,而且我一向认为,年龄大一些的女人更会服侍男人。”
“既是如此,那你又是何苦?”
贺远又叹了口气,声音中有几分遗憾:“我不敢。我怕被你吃得连骨头都不剩,而且我也怕三哥会吃醋。”
玫瑰的脸色变了,正在窗外偷听的崔小眠的脸色也变了。
“你何时知道的?”玫瑰的声音有些发颤,她的酒量原就比男人好那么一点儿,贺远的酒灌不醉她,她只是想让自己醉了而已。
“你来这里的第一夜,你左臂上的那个小小的疤痕应是为了掩释原有的一个标迹而刻意用刀划伤的。除了白银梅花堂,我想不起还有哪个组织会在左臂的那个位置刻有标迹。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幼年时青梅竹马的玫瑰姐姐,竟然也是白银梅花堂的人。”
一一一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