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自然状况下的变异 (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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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上文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本质上“物种”与“变种”这个名词并没有区别,这样区别叫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区分一群互相之间关系比较密切的个体,变种是一种区别较少而变化较多的类型。另外,为了与个体差异进行比较时更便利,我们选取了变种这个名词。
分布广且分散大的以及普通的物种变异最多
在理论的指导下,排列几本优秀的植物志中的一些变种,我想也许能从有最多变化的物种的关系和性质中获得一些有意思的结果。我要深深地对沃森先生表示感谢,因为他在这个问题上给了我很多的帮助和宝贵的忠告,他让我明白,这项工作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它充满着重重的困难,而且胡克博士在后来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强调。在将来的著作中,我会再一次说明各变异物种的比例数目表和这些难点。胡克博士认为我的论述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很有进行补充说明的必要,这是在他认真阅读了我的原稿,并检查了各类表格之后得出的结论。在这里要说得清楚、简单,而实际上整个问题非常复杂,同时还会涉及到今后要讨论的“生存斗争”、“性状的分歧”,以及其他一些问题。
得康多尔等人曾认为,通常在不同的物理条件下生长的广泛分布的植物会出现变种,主要由于它们的竞争对手是各类不同的生物(这一条件也是同样或更加重要,在后面的篇章我们会看到)。在任一限定的地区内,最普通、有最繁多的数目的物种以及在它们生存的区域内分布最广的物种(这和“普通”并不同,与分布广的意义也不同),最常发生有足够明显特征的变种,其记载价值是非常确定的(这在我的表中有明确的阐述)。所以,优势的物种,或者说是最繁盛的物种,它们分布的区域最广,而且在其生存的区域内,分散程度呈现最大化,因有着最多的个体数量,也最容易产生显著的变种,或者按照我们前面的说法,叫做初期的物种。
预料到这点应该不是很难的,因为变种想要在某种程度上变成永久,就必须经过与这个区域内的其他居住者的斗争。最适宜产生后代的是具有优势的物种,它们有着同地生物不能比拟的优点,而且会遗传给后代,即使这些后代的变异是十分细微的。这里提到的优势,通常在那些相互竞争的类型,尤其是同属的或同纲的生活习性极其相似的那些成员中,表现得比较明显。如果比较同一类群的成员,那么这种优势往往由个体的数目或者物种的普通性体现。如果某一种高等植物比同区域内、相同条件下生活的其他植物的分布更广,而且个体数目也更多,我们就说它是占有优势的。这种植物的优势并不会因为本地水里的水绵或一些寄生菌个体数目的不断增多或者分布的不断变广而减少。但在上述各点中的水绵与寄生菌如果比它们的同类优胜,那么在自己这一纲中它们便是具有优势的。
各地大属的物种与小属的物种相比变异更频繁
假如把任何植物志上记载的任一地方的植物分为相等的两群,一边放包含许多物种的大属的植物,另一边放小属的植物,会看到大属里含有较多的、普通的、极分散的物种或优势物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任一地域内有机的以及无机的条件对某个属有利,那么该地就会有该属的诸多物种生存。因而,比例数目较多的优势物种存在于含有许多物种的大属之中,这一点我们可以由上面的原因中推测出来。可是我十分奇怪的是,我的表中大属这一边的优势物种只稍稍占有多数,因为有诸多原因使这种结果模糊不清。我在这里只想谈一谈两个不明的原因。由于居住地区的性质的影响,通常淡水产的植物和喜盐的植物的分布很广,且极分散,这个就与该物种的属的大小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还有就是,通常是低级体制的植物比高级体制的植物有着更加广阔的分散地,而且也与属的大小没有关联。在“地理分布”这一章中,我们将探讨低级体质的植物分布广的原因。
我认为特性显著而且界限分明的变种即为物种,所以我得出各地大属的物种比小属的物种更易出现变种的结论;按照一般规律,在已形成众多近似物种(即同属的物种)的地区,将会有许多变种即初期的物种形成。我们有可能在许多生长大树的地方找到幼树。许多的物种是因变异而形成的,但只有在一个属中具备各种有利的条件时,才会出现变异。因而,我们还是期望这些条件会继续有利于变异。反之,假使我们认定各个物种是被分别创造出来的,那就没有办法解释含有多数物种的类群与含有少数物种的类群相比会产生较少的变种的原因。
为了证明这种推想是正确的,我排列了两个地区的鞘翅类昆虫与十二个地区的植物,分为差不多相等的两群,一边排大属的物种,另一边排小属的物种。经过事实的验证,大属一边的物种产生的变种比小属一边的更多。此外,在平均数上,无论是哪一种产生变种的大属的物种,永远比小属的物种产生的变种多。假使换成另外的分群方法,表中不列入只有一个到四个物种的最小属,得到的两种结果还是一样的。对于物... -->>
总结上文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本质上“物种”与“变种”这个名词并没有区别,这样区别叫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区分一群互相之间关系比较密切的个体,变种是一种区别较少而变化较多的类型。另外,为了与个体差异进行比较时更便利,我们选取了变种这个名词。
分布广且分散大的以及普通的物种变异最多
在理论的指导下,排列几本优秀的植物志中的一些变种,我想也许能从有最多变化的物种的关系和性质中获得一些有意思的结果。我要深深地对沃森先生表示感谢,因为他在这个问题上给了我很多的帮助和宝贵的忠告,他让我明白,这项工作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它充满着重重的困难,而且胡克博士在后来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强调。在将来的著作中,我会再一次说明各变异物种的比例数目表和这些难点。胡克博士认为我的论述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很有进行补充说明的必要,这是在他认真阅读了我的原稿,并检查了各类表格之后得出的结论。在这里要说得清楚、简单,而实际上整个问题非常复杂,同时还会涉及到今后要讨论的“生存斗争”、“性状的分歧”,以及其他一些问题。
得康多尔等人曾认为,通常在不同的物理条件下生长的广泛分布的植物会出现变种,主要由于它们的竞争对手是各类不同的生物(这一条件也是同样或更加重要,在后面的篇章我们会看到)。在任一限定的地区内,最普通、有最繁多的数目的物种以及在它们生存的区域内分布最广的物种(这和“普通”并不同,与分布广的意义也不同),最常发生有足够明显特征的变种,其记载价值是非常确定的(这在我的表中有明确的阐述)。所以,优势的物种,或者说是最繁盛的物种,它们分布的区域最广,而且在其生存的区域内,分散程度呈现最大化,因有着最多的个体数量,也最容易产生显著的变种,或者按照我们前面的说法,叫做初期的物种。
预料到这点应该不是很难的,因为变种想要在某种程度上变成永久,就必须经过与这个区域内的其他居住者的斗争。最适宜产生后代的是具有优势的物种,它们有着同地生物不能比拟的优点,而且会遗传给后代,即使这些后代的变异是十分细微的。这里提到的优势,通常在那些相互竞争的类型,尤其是同属的或同纲的生活习性极其相似的那些成员中,表现得比较明显。如果比较同一类群的成员,那么这种优势往往由个体的数目或者物种的普通性体现。如果某一种高等植物比同区域内、相同条件下生活的其他植物的分布更广,而且个体数目也更多,我们就说它是占有优势的。这种植物的优势并不会因为本地水里的水绵或一些寄生菌个体数目的不断增多或者分布的不断变广而减少。但在上述各点中的水绵与寄生菌如果比它们的同类优胜,那么在自己这一纲中它们便是具有优势的。
各地大属的物种与小属的物种相比变异更频繁
假如把任何植物志上记载的任一地方的植物分为相等的两群,一边放包含许多物种的大属的植物,另一边放小属的植物,会看到大属里含有较多的、普通的、极分散的物种或优势物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任一地域内有机的以及无机的条件对某个属有利,那么该地就会有该属的诸多物种生存。因而,比例数目较多的优势物种存在于含有许多物种的大属之中,这一点我们可以由上面的原因中推测出来。可是我十分奇怪的是,我的表中大属这一边的优势物种只稍稍占有多数,因为有诸多原因使这种结果模糊不清。我在这里只想谈一谈两个不明的原因。由于居住地区的性质的影响,通常淡水产的植物和喜盐的植物的分布很广,且极分散,这个就与该物种的属的大小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还有就是,通常是低级体制的植物比高级体制的植物有着更加广阔的分散地,而且也与属的大小没有关联。在“地理分布”这一章中,我们将探讨低级体质的植物分布广的原因。
我认为特性显著而且界限分明的变种即为物种,所以我得出各地大属的物种比小属的物种更易出现变种的结论;按照一般规律,在已形成众多近似物种(即同属的物种)的地区,将会有许多变种即初期的物种形成。我们有可能在许多生长大树的地方找到幼树。许多的物种是因变异而形成的,但只有在一个属中具备各种有利的条件时,才会出现变异。因而,我们还是期望这些条件会继续有利于变异。反之,假使我们认定各个物种是被分别创造出来的,那就没有办法解释含有多数物种的类群与含有少数物种的类群相比会产生较少的变种的原因。
为了证明这种推想是正确的,我排列了两个地区的鞘翅类昆虫与十二个地区的植物,分为差不多相等的两群,一边排大属的物种,另一边排小属的物种。经过事实的验证,大属一边的物种产生的变种比小属一边的更多。此外,在平均数上,无论是哪一种产生变种的大属的物种,永远比小属的物种产生的变种多。假使换成另外的分群方法,表中不列入只有一个到四个物种的最小属,得到的两种结果还是一样的。对于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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