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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言的口吻是轻描淡写的,可是言语里的计较和刻薄,黎朗还是明明白白地听出来了。
没必要吵,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男人嘛,不是原则性的问题,退让一点不会死。
但整个晚上沈言的脸色一直都不太好看,最终黎朗也没办法了,只好送她回去,没想到她的气还没全消:“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回去。”
关上车门,沈言对窗外挥手的黎朗视而不见,神情漠然地对的士司机报出自己公寓的地址。
在黎朗平和的目光中,沈言硬是没有降下车窗说一声再见。
一个女人,如果你自己不对自己狠,就会有男人来对你狠。
这是沈言的座右铭,她不仅是这样说,更是身体力行将这句话做到了极致。
她在高中毕业的那一年,看过一部日本电影叫作《大逃杀》,北野武的名作。整部影片的基调是血腥的、残酷的、壮烈的,中年失业的父亲在卫生间上吊,厕纸拖得很长很长,上面是写给他儿子的话:秋也加油,秋也加油……
那一刻,沈言简直热泪盈眶。
她握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心里恶狠狠地喊着,沈言,加油!
穷途末路的时候,男人只有去死,但她是女人,而且还年轻貌美、聪明过人。
很多年了,她像一只鸟不停地迁徙,这个城市旅行,那个城市游玩,但她不回家乡。
那个沿海的小城镇,空气里终年有着一股海洋的潮湿和腥味。一旦在某个城市嗅到来自记忆里那种熟悉的气息,就会有哀愁在她的心里风起云涌。
某些失眠的夜晚,她睡在舒适的床上,凝视着静默的夜空,连自己都会疑心自己的记忆是否出现了故障,是否她以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些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是否她一直以来都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好姑娘。
她的衣柜里全是白色,从夏天的长裙到冬天的大衣,她只穿白色。
只有白色,能让她觉得自己的灵魂还是澄澈的。
只有白色,才让她觉得未来的岁月还有可能是纯真的。
宋初微曾经问她,沿海城市啊,那你家一定很有钱。
这么多年了,她自问一颗心已经修炼得如铜墙铁壁刀枪不入了,可原来依然有软肋,就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即使是绝世高手也有个罩门。
她的弱点,就是她的过去,她从来不对任何人提起的家庭。
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父母双全的孩子都有幸福的童年,自从弟弟出生之后,她这个做姐姐的一下子成为不用花钱的小保姆,课余时间全部用来照顾弟弟,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五六年。
这五六年间,别的女孩子学钢琴,学舞蹈,看时尚杂志,谈恋爱,她一样也没尝试过。嗜赌的父亲,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母亲,完全不把她当姐姐尊重的弟弟……整个家庭,让她无法产生丝毫的眷恋。
填志愿表的时候,她将自己像一杆标枪一样投掷在了离家很远的地方,而父母的话却犹如晴天霹雳:“要读书你自己去赚钱,家里没这么多闲钱!”
收拾好简易的行李,用自己往日攒下来的生活费买了一张火车票,硬座,十六个小时的车程,鱼龙混杂的车厢里充斥着来源模糊的恶臭。
她抱紧自己那一点行李,目光像勇士般壮烈。
加油,沈言,你要加油!
她回到住所打开门,没有开灯、没有换鞋直接走到沙发上瘫坐下来,在黑暗里沉默了很久很久,玻璃茶几借着月光倒映着她美好的侧脸。
终于,她打开包包,拿出手机,摁下快捷键2:“对不起……我今天心情不好,并不是存心要跟你吵……”
黎朗像是有点意外她会打过去道歉,一时之间竟然不晓得要做何反应。
黑暗完全包裹住沈言的面容,谁也不知道她此刻脸上是怎样的表情:“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挂掉电话之后,她长长地吁了口气,打开客厅里的大灯,黄色的灯光一下子让原本清冷的房间立马显得多了几分温暖,她从包里拿出中途下车买的VC走进了厨房,打开储物柜放了进去。
奔忙了一天,身上的香水味都挥发得差不多了,洗个澡好了,她想。
洗完澡出来之后,头发还没来得及吹干,就有人敲门,她急急忙忙地跑过去开门,门外站着的是提着一袋进口红提一脸微笑的黎朗。
我不是言而无信的人,答应了唐元元陪她去做激光祛斑,就一定要信守诺言!
唐元元很欣赏我这一点:“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有优点啊,原来你人还不错哟。”
我们坐在摇摇晃晃的公车上,阳光从车顶的透气口洒进来,我有片刻的失神。
时间怎么会如此不漏痕迹、不动声色地将某些事情改变得面目全非呢?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我陪他去买单反的时候,也是坐这路公车,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在一起,那个时候我对他的感情还是一种很朦胧的、说不清楚的状态……
原本是不会这么伤心的。
人为什么要有记忆这回事呢?如果有一枚橡皮擦,可以把那些不想记得的事情全部擦掉,从此人生翻开新的篇章,全世界的人都会过得很幸福,很快乐,那该有多好。
当我不再在很深很深的夜里忽然想起你,当我不再看着QQ里你灰色的头像猜测你究竟是离线还是隐身,当我去超市时不再固执地去买那种你爱喝的果汁,当我不再每周定期买你曾经叫我去读的报刊,当我翻看手机电话簿不再在你的名字那一栏里停顿一下……是否就代表已经痊愈了?
可是这些都已经成为我生活里的习惯,我不知道要完全戒掉它们,需要多久……
我就是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还舍不得把尸体取下来的那种人!
见我蹙着眉盯着车上那一团光影,唐元元压低声音问我,你跟你男朋友,还有你跟苏筠凉,还有苏筠凉跟她男朋友……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我掠了她一眼:“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说是要我陪你做手术,其实就是想探听我们的八卦。”
“嘁!你以为你们是明星啊!”唐元元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不说就不说咯,我也不是很想知道,只是那天晚上看你们两个人针尖对麦芒的样子,觉得有点奇怪罢了。”
她一提起那天晚上的事情,我的眼睛又黯淡了一下。
这段时间以来,筠凉没有找过我,我也没有找过她,她偶尔回宿舍来拿换洗的用品和书籍都选在了我有课的时候。
想来不是不讽刺的,当初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住到一起,原来老人家说的话真的是有道理的:相见好,相处难。
也许任何两个人之间都有一个所谓的安全距离,无论你们是多么亲密的关系,只要越过那根线,便会直面你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那就是真实。
我靠着车窗的玻璃,悲伤地想,或许任何感情都有期限吧,我跟顾辞远也好,跟筠凉也好,我们的感情到期了。
“其实,我一开始,真的很讨厌你和苏筠凉……”做完手术出来之后,唐元元和我坐在一家环境还不错的快餐店里要了两份套餐,她喝了一口汤,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一下子傻了,虽然我一直知道她不太喜欢我和筠凉,但是这么开门见山地表达也还是第一次。
我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们是哪里惹到你了吗?”
”沈言的口吻是轻描淡写的,可是言语里的计较和刻薄,黎朗还是明明白白地听出来了。
没必要吵,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男人嘛,不是原则性的问题,退让一点不会死。
但整个晚上沈言的脸色一直都不太好看,最终黎朗也没办法了,只好送她回去,没想到她的气还没全消:“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回去。”
关上车门,沈言对窗外挥手的黎朗视而不见,神情漠然地对的士司机报出自己公寓的地址。
在黎朗平和的目光中,沈言硬是没有降下车窗说一声再见。
一个女人,如果你自己不对自己狠,就会有男人来对你狠。
这是沈言的座右铭,她不仅是这样说,更是身体力行将这句话做到了极致。
她在高中毕业的那一年,看过一部日本电影叫作《大逃杀》,北野武的名作。整部影片的基调是血腥的、残酷的、壮烈的,中年失业的父亲在卫生间上吊,厕纸拖得很长很长,上面是写给他儿子的话:秋也加油,秋也加油……
那一刻,沈言简直热泪盈眶。
她握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心里恶狠狠地喊着,沈言,加油!
穷途末路的时候,男人只有去死,但她是女人,而且还年轻貌美、聪明过人。
很多年了,她像一只鸟不停地迁徙,这个城市旅行,那个城市游玩,但她不回家乡。
那个沿海的小城镇,空气里终年有着一股海洋的潮湿和腥味。一旦在某个城市嗅到来自记忆里那种熟悉的气息,就会有哀愁在她的心里风起云涌。
某些失眠的夜晚,她睡在舒适的床上,凝视着静默的夜空,连自己都会疑心自己的记忆是否出现了故障,是否她以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些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是否她一直以来都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好姑娘。
她的衣柜里全是白色,从夏天的长裙到冬天的大衣,她只穿白色。
只有白色,能让她觉得自己的灵魂还是澄澈的。
只有白色,才让她觉得未来的岁月还有可能是纯真的。
宋初微曾经问她,沿海城市啊,那你家一定很有钱。
这么多年了,她自问一颗心已经修炼得如铜墙铁壁刀枪不入了,可原来依然有软肋,就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即使是绝世高手也有个罩门。
她的弱点,就是她的过去,她从来不对任何人提起的家庭。
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父母双全的孩子都有幸福的童年,自从弟弟出生之后,她这个做姐姐的一下子成为不用花钱的小保姆,课余时间全部用来照顾弟弟,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五六年。
这五六年间,别的女孩子学钢琴,学舞蹈,看时尚杂志,谈恋爱,她一样也没尝试过。嗜赌的父亲,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母亲,完全不把她当姐姐尊重的弟弟……整个家庭,让她无法产生丝毫的眷恋。
填志愿表的时候,她将自己像一杆标枪一样投掷在了离家很远的地方,而父母的话却犹如晴天霹雳:“要读书你自己去赚钱,家里没这么多闲钱!”
收拾好简易的行李,用自己往日攒下来的生活费买了一张火车票,硬座,十六个小时的车程,鱼龙混杂的车厢里充斥着来源模糊的恶臭。
她抱紧自己那一点行李,目光像勇士般壮烈。
加油,沈言,你要加油!
她回到住所打开门,没有开灯、没有换鞋直接走到沙发上瘫坐下来,在黑暗里沉默了很久很久,玻璃茶几借着月光倒映着她美好的侧脸。
终于,她打开包包,拿出手机,摁下快捷键2:“对不起……我今天心情不好,并不是存心要跟你吵……”
黎朗像是有点意外她会打过去道歉,一时之间竟然不晓得要做何反应。
黑暗完全包裹住沈言的面容,谁也不知道她此刻脸上是怎样的表情:“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挂掉电话之后,她长长地吁了口气,打开客厅里的大灯,黄色的灯光一下子让原本清冷的房间立马显得多了几分温暖,她从包里拿出中途下车买的VC走进了厨房,打开储物柜放了进去。
奔忙了一天,身上的香水味都挥发得差不多了,洗个澡好了,她想。
洗完澡出来之后,头发还没来得及吹干,就有人敲门,她急急忙忙地跑过去开门,门外站着的是提着一袋进口红提一脸微笑的黎朗。
我不是言而无信的人,答应了唐元元陪她去做激光祛斑,就一定要信守诺言!
唐元元很欣赏我这一点:“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有优点啊,原来你人还不错哟。”
我们坐在摇摇晃晃的公车上,阳光从车顶的透气口洒进来,我有片刻的失神。
时间怎么会如此不漏痕迹、不动声色地将某些事情改变得面目全非呢?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我陪他去买单反的时候,也是坐这路公车,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在一起,那个时候我对他的感情还是一种很朦胧的、说不清楚的状态……
原本是不会这么伤心的。
人为什么要有记忆这回事呢?如果有一枚橡皮擦,可以把那些不想记得的事情全部擦掉,从此人生翻开新的篇章,全世界的人都会过得很幸福,很快乐,那该有多好。
当我不再在很深很深的夜里忽然想起你,当我不再看着QQ里你灰色的头像猜测你究竟是离线还是隐身,当我去超市时不再固执地去买那种你爱喝的果汁,当我不再每周定期买你曾经叫我去读的报刊,当我翻看手机电话簿不再在你的名字那一栏里停顿一下……是否就代表已经痊愈了?
可是这些都已经成为我生活里的习惯,我不知道要完全戒掉它们,需要多久……
我就是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还舍不得把尸体取下来的那种人!
见我蹙着眉盯着车上那一团光影,唐元元压低声音问我,你跟你男朋友,还有你跟苏筠凉,还有苏筠凉跟她男朋友……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我掠了她一眼:“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说是要我陪你做手术,其实就是想探听我们的八卦。”
“嘁!你以为你们是明星啊!”唐元元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不说就不说咯,我也不是很想知道,只是那天晚上看你们两个人针尖对麦芒的样子,觉得有点奇怪罢了。”
她一提起那天晚上的事情,我的眼睛又黯淡了一下。
这段时间以来,筠凉没有找过我,我也没有找过她,她偶尔回宿舍来拿换洗的用品和书籍都选在了我有课的时候。
想来不是不讽刺的,当初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住到一起,原来老人家说的话真的是有道理的:相见好,相处难。
也许任何两个人之间都有一个所谓的安全距离,无论你们是多么亲密的关系,只要越过那根线,便会直面你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那就是真实。
我靠着车窗的玻璃,悲伤地想,或许任何感情都有期限吧,我跟顾辞远也好,跟筠凉也好,我们的感情到期了。
“其实,我一开始,真的很讨厌你和苏筠凉……”做完手术出来之后,唐元元和我坐在一家环境还不错的快餐店里要了两份套餐,她喝了一口汤,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一下子傻了,虽然我一直知道她不太喜欢我和筠凉,但是这么开门见山地表达也还是第一次。
我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们是哪里惹到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