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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丈夫和妹妹的罪名逮捕了维尔玛。激起了琴师、乐手、伴舞的议论纷纷,在他们的惊愕之中,灯光巧妙地切换引导,让观众忽略了换景的动作,当照在琴师等人身上的灯光熄灭时,舞台另一角的灯光又亮了起来,一个少妇挽着她的情人,出现在了观众的视野之中。
真漂亮!
这是大部分观众的第一反应——除了那些位置太差,看不清脸,甚至连身材都因为被灯光笼罩而看不清的观众以外,大部分观众还是可以看清洛克希长相的,不过,由于字面意义上她正在发光,起码是被强光笼罩,所以长相也有一定的失真感,要稍微适应一下,才能把识别模式给转换过来。
但,即使如此,她也还是非常漂亮,这种漂亮是一个统一的印象,由洛克希的身材、五官和气质统一组成,你很难仔细地想她到底哪里漂亮,但大概你的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她真漂亮’!
第二个感觉则是:她演得真好!
大部分有舞台剧观看经验的观众都知道,观众基本不会一直注意脸部的微妙表情变化——电影可以用特写,或者人物近景来调动观众的注意力,但戏剧的话,观众面对的是一个极大的‘屏幕’,用电脑来比喻的话,演员的脸就像是电脑桌面上的一个图标,就拿IE的E字LOGO做比方,当然你可以看清楚图标是个E字,但如果要你关注这个E字的亮度、颜色变化,那就比较痛苦了,观众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大部分戏剧都要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来表现情绪,告诉你角色现在是生气还是悲伤,而演惯了舞台剧的演员,在影视剧里就会有面部表情不生动的问题,这是两种艺术形式不同带来的结果。
那么这种演技在管用的同时也有一个弊病,以前在没有电视、电影的时候,所有人都这么演,观众也就自然地接受了。可经过影视的冲击,大部分观众更习惯看的是影视剧更趋于自然的演技,看戏剧就有出戏的危险,看到演员夸张的动作,并不会跟着去投入,个别观众还会产生尴尬感,替演员觉得丢脸。绝对不可能跟着演员的调动去起舞,顶多是给点面子,看到演员表现悲伤,就笑叹口气,看到演员意图搞笑,也就跟着呵呵两声。尤其是音乐剧,很少有演员是让人觉得她在演戏的,大部分对白场景都感觉是在走流程,甚至很多时候可以明显感觉到演员自己都在出戏,不管她在想什么,反正她是绝对没有投入角色。
维尔玛的演技就有这样的毛病,她的歌舞很出色,非常吸睛,但被逮捕时的那段对白却是远远比不上她在歌唱时的表现,台词说得高低起伏,情绪饱满得过火,包括肢体语言也是太夸张,大家可能刚被她的舞蹈征服,投入了《芝加哥》的世界里,但下一秒刚燃起来的温度又完全回落,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看戏,而左边的胖子一直在挤压着自己的活动空间,右边的女人香水味道又有点太重。
但洛克希就不会,就像是她的美丽一样,大部分观众完全意识不到她演得到底哪里好——她的演出就是一个整体,一出场就给全场观众一个直观的印象:她演得真的很好!
这一段是洛克希看过维尔玛的表演,被迷得心向往之,很想看完,但却被她的情人叫回家中亲热的戏码,两人的对白都和这件事有关。对于观众来说,很离奇的,洛克希的语调也是高低错落,比一般人说话的声调要夸张很多,包括她的肢体语言也是过分夸张,这还是音乐剧的演法,并没有和之前的维尔玛、她身边的情人出现表演风格上的差异。但——但他们就是被带入戏里,就是感觉到了洛克希现在的情绪,她现在受着骗,深信不疑自己即将成名,对于未来有无限的憧憬……
这些信息不是观众通过许多别的途径(戏前的介绍,自己做的功课)来了解到,然后从勉强的表演里得到印证:哦,现在剧情进展到这一段——并不是如此,而是通过洛克希喋喋不休,在情人跟前透着胆怯情绪的台词,以及她飘飘然的肢体语言所领悟出来的:她现在要把情人哄好,让他介绍自己进入剧团,所以她对他百依百顺,不愿扫了他的兴,但洛克希也的确有点等不及了。
虽然暂时还没有歌舞,但观众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投入在她的身上,他们对洛克希产生了感情上的联系,她不再是呈现歌舞的工具,而是一个有辨识特征,让他们想起了自己身边类似存在的人:多可怜啊,她没受过什么教育,连这么拙劣的谎言都能骗过她,唉,她虽然美,但还是有点笨。
就连原意只是来看J.J,对于《芝加哥》这个题材并不感兴趣的琼恩,现在也不情愿地被吸引到了戏里,她现在觉得自己有点忙不过来,一方面*真的很漂亮,但另一方面,她的注意力总是无法集中在*的脸上,老是被剧情给带跑注意力,以至于无法全神贯注地欣赏*的长相和身材。
“有点意思。”布兰特雷也是为之一怔,“她的这个演法和《CSI》那集并不一样,这女孩并不是只会一种卖弄风骚类型的演法,她现在的表现重点并不是自己的风情和美貌,而是洛克希的轻信和愚蠢,当然,她把这种缺点处理得很好——她的先天条件不错,嗓音甜美,喋喋不休的台词被念得很有韵律,带了些喜感,不会让观众过于烦躁。”
出于好奇,他在知道舒伯特剧院的变化以后,也是找来珍妮弗.杰弗森目前唯一一部公映过的作品来看,并且也承认,她是有一些演技的,而且长得很美。只是并不认为这一些演技足以让她横跨许多缺点,出演洛克希。
“但演技和长相都是次要的,这是不是一出成功的音乐剧,还得看她唱跳的功力。”不知不觉,布兰特雷已经扭转了自己带有偏见的预判,调整了基本评分,“她的第一首独唱会是如何呢?可不要一开场就唱砸了。”
世界各地的音乐剧多数都是现场直播,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会放录播带,但这种情况在百老汇是砸招牌的做法,绝对不会允许,《芝加哥》采用的是小型室内乐团伴奏,更是绝不可能假唱,所以J.J只能是通过百老汇隐藏得非常好的音响器材,现场献艺。
很快,布景换成了洛克希的家,在春风一度以后,穿着睡袍的洛克希询问情人,何时为她引见俱乐部老板,而吃干抹净以后,她的情人眼看瞒不下去,就对她实话实说,告诉她自己不过是个家具推销员,所说的一切都是欺骗洛克希的谎话。更是刺激生气的洛克希,笑问她能把自己如何。
生气的洛克希从柜子上拿下手枪,伴随着几声枪响,她的情人倒在了地上,但却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力——尽管他长得不错,但在洛克希身边,他的演技就显得微不足道,轮到他说话的时候,大部分人都用容忍的态度在盼着时间快点过去——所有人都在看洛克希,他们迫切地想要知道洛克希会是怎样的反应。
洛克希在枪响后陷入短暂的静止状态,而后,她的手开始发抖,枪从微弱振动,到很快地在她手中快速抖动,最终落到地上,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响声,而与此同时,丈夫阿莫斯梆地一声打开了布景门,观众和洛克希同时抖了一下。
“发生什么事了,洛克希?”阿莫斯问。
灯光随之暗了下去,再亮起来时,几个警察出现在洛克希家中,做拍照状,洛克希依偎在一面布景墙边,阿莫斯在应付警察——Balabala,很遗憾,虽然他的表演和维尔玛、情人比,的确精湛了不少,但现在观众对于非洛克希场景都报以不耐烦态度,他们既想看到洛克希的美貌,又想被她的演技给带入戏里,说不出为什么,但洛克希的表现就是给人以真实的感觉。即使她的动作依然是很夸张的,可观众就是觉得能够感同身受。
终于,在阿莫斯喋喋不休的对白中,音乐响了起来,布景墙倒在地上,灯光聚拢到洛克希身上,她则款步走向不知何时又出现在黑暗中的钢琴。
“来了。”布兰特雷能感受到,自己这一排坐的同行都是精神一振。“好戏开始了,洛克希的第一首歌《Funny Honey》。”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布兰特雷是真人,他是《纽约时报》的剧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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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了。
嗯,存稿也快用完了……
下一次心情好是什么时候呢……
谋杀丈夫和妹妹的罪名逮捕了维尔玛。激起了琴师、乐手、伴舞的议论纷纷,在他们的惊愕之中,灯光巧妙地切换引导,让观众忽略了换景的动作,当照在琴师等人身上的灯光熄灭时,舞台另一角的灯光又亮了起来,一个少妇挽着她的情人,出现在了观众的视野之中。
真漂亮!
这是大部分观众的第一反应——除了那些位置太差,看不清脸,甚至连身材都因为被灯光笼罩而看不清的观众以外,大部分观众还是可以看清洛克希长相的,不过,由于字面意义上她正在发光,起码是被强光笼罩,所以长相也有一定的失真感,要稍微适应一下,才能把识别模式给转换过来。
但,即使如此,她也还是非常漂亮,这种漂亮是一个统一的印象,由洛克希的身材、五官和气质统一组成,你很难仔细地想她到底哪里漂亮,但大概你的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的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她真漂亮’!
第二个感觉则是:她演得真好!
大部分有舞台剧观看经验的观众都知道,观众基本不会一直注意脸部的微妙表情变化——电影可以用特写,或者人物近景来调动观众的注意力,但戏剧的话,观众面对的是一个极大的‘屏幕’,用电脑来比喻的话,演员的脸就像是电脑桌面上的一个图标,就拿IE的E字LOGO做比方,当然你可以看清楚图标是个E字,但如果要你关注这个E字的亮度、颜色变化,那就比较痛苦了,观众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大部分戏剧都要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来表现情绪,告诉你角色现在是生气还是悲伤,而演惯了舞台剧的演员,在影视剧里就会有面部表情不生动的问题,这是两种艺术形式不同带来的结果。
那么这种演技在管用的同时也有一个弊病,以前在没有电视、电影的时候,所有人都这么演,观众也就自然地接受了。可经过影视的冲击,大部分观众更习惯看的是影视剧更趋于自然的演技,看戏剧就有出戏的危险,看到演员夸张的动作,并不会跟着去投入,个别观众还会产生尴尬感,替演员觉得丢脸。绝对不可能跟着演员的调动去起舞,顶多是给点面子,看到演员表现悲伤,就笑叹口气,看到演员意图搞笑,也就跟着呵呵两声。尤其是音乐剧,很少有演员是让人觉得她在演戏的,大部分对白场景都感觉是在走流程,甚至很多时候可以明显感觉到演员自己都在出戏,不管她在想什么,反正她是绝对没有投入角色。
维尔玛的演技就有这样的毛病,她的歌舞很出色,非常吸睛,但被逮捕时的那段对白却是远远比不上她在歌唱时的表现,台词说得高低起伏,情绪饱满得过火,包括肢体语言也是太夸张,大家可能刚被她的舞蹈征服,投入了《芝加哥》的世界里,但下一秒刚燃起来的温度又完全回落,意识到自己只是在看戏,而左边的胖子一直在挤压着自己的活动空间,右边的女人香水味道又有点太重。
但洛克希就不会,就像是她的美丽一样,大部分观众完全意识不到她演得到底哪里好——她的演出就是一个整体,一出场就给全场观众一个直观的印象:她演得真的很好!
这一段是洛克希看过维尔玛的表演,被迷得心向往之,很想看完,但却被她的情人叫回家中亲热的戏码,两人的对白都和这件事有关。对于观众来说,很离奇的,洛克希的语调也是高低错落,比一般人说话的声调要夸张很多,包括她的肢体语言也是过分夸张,这还是音乐剧的演法,并没有和之前的维尔玛、她身边的情人出现表演风格上的差异。但——但他们就是被带入戏里,就是感觉到了洛克希现在的情绪,她现在受着骗,深信不疑自己即将成名,对于未来有无限的憧憬……
这些信息不是观众通过许多别的途径(戏前的介绍,自己做的功课)来了解到,然后从勉强的表演里得到印证:哦,现在剧情进展到这一段——并不是如此,而是通过洛克希喋喋不休,在情人跟前透着胆怯情绪的台词,以及她飘飘然的肢体语言所领悟出来的:她现在要把情人哄好,让他介绍自己进入剧团,所以她对他百依百顺,不愿扫了他的兴,但洛克希也的确有点等不及了。
虽然暂时还没有歌舞,但观众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投入在她的身上,他们对洛克希产生了感情上的联系,她不再是呈现歌舞的工具,而是一个有辨识特征,让他们想起了自己身边类似存在的人:多可怜啊,她没受过什么教育,连这么拙劣的谎言都能骗过她,唉,她虽然美,但还是有点笨。
就连原意只是来看J.J,对于《芝加哥》这个题材并不感兴趣的琼恩,现在也不情愿地被吸引到了戏里,她现在觉得自己有点忙不过来,一方面*真的很漂亮,但另一方面,她的注意力总是无法集中在*的脸上,老是被剧情给带跑注意力,以至于无法全神贯注地欣赏*的长相和身材。
“有点意思。”布兰特雷也是为之一怔,“她的这个演法和《CSI》那集并不一样,这女孩并不是只会一种卖弄风骚类型的演法,她现在的表现重点并不是自己的风情和美貌,而是洛克希的轻信和愚蠢,当然,她把这种缺点处理得很好——她的先天条件不错,嗓音甜美,喋喋不休的台词被念得很有韵律,带了些喜感,不会让观众过于烦躁。”
出于好奇,他在知道舒伯特剧院的变化以后,也是找来珍妮弗.杰弗森目前唯一一部公映过的作品来看,并且也承认,她是有一些演技的,而且长得很美。只是并不认为这一些演技足以让她横跨许多缺点,出演洛克希。
“但演技和长相都是次要的,这是不是一出成功的音乐剧,还得看她唱跳的功力。”不知不觉,布兰特雷已经扭转了自己带有偏见的预判,调整了基本评分,“她的第一首独唱会是如何呢?可不要一开场就唱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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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的洛克希从柜子上拿下手枪,伴随着几声枪响,她的情人倒在了地上,但却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力——尽管他长得不错,但在洛克希身边,他的演技就显得微不足道,轮到他说话的时候,大部分人都用容忍的态度在盼着时间快点过去——所有人都在看洛克希,他们迫切地想要知道洛克希会是怎样的反应。
洛克希在枪响后陷入短暂的静止状态,而后,她的手开始发抖,枪从微弱振动,到很快地在她手中快速抖动,最终落到地上,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响声,而与此同时,丈夫阿莫斯梆地一声打开了布景门,观众和洛克希同时抖了一下。
“发生什么事了,洛克希?”阿莫斯问。
灯光随之暗了下去,再亮起来时,几个警察出现在洛克希家中,做拍照状,洛克希依偎在一面布景墙边,阿莫斯在应付警察——Balabala,很遗憾,虽然他的表演和维尔玛、情人比,的确精湛了不少,但现在观众对于非洛克希场景都报以不耐烦态度,他们既想看到洛克希的美貌,又想被她的演技给带入戏里,说不出为什么,但洛克希的表现就是给人以真实的感觉。即使她的动作依然是很夸张的,可观众就是觉得能够感同身受。
终于,在阿莫斯喋喋不休的对白中,音乐响了起来,布景墙倒在地上,灯光聚拢到洛克希身上,她则款步走向不知何时又出现在黑暗中的钢琴。
“来了。”布兰特雷能感受到,自己这一排坐的同行都是精神一振。“好戏开始了,洛克希的第一首歌《Funny Honey》。”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布兰特雷是真人,他是《纽约时报》的剧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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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了。
嗯,存稿也快用完了……
下一次心情好是什么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