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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解除临死前的恐惧,那么就是酒了。起码现在的金日丸是这样认为的。
在醉酒中死去,是一件既豪爽又浪漫的事,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具有的情怀。世间曾有将军壮行畅饮夜光寒,杀场慷慨为笑谈。世间曾有谪仙斗酒诗百篇,醉酒捞月飞九天。世间曾有酒侠烈酒入喉间,落字留香飞刀无敌,归去后葬冢满酒相伴长眠!元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外表猥琐的胖子,竟然明知必死,还能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不禁哑然失笑。
“我们的酒真的有那么好喝吗?这么说起来,你们真番人都很喜欢喽?”
金日丸的内心其实并不像他的外表那么粗豪,他早就从周围人的态度中,看出被众人簇拥在其中的这个少年地位极高,虽然猜不出他是什么身份,但见他的态度如此和蔼,倒是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他勉强压抑住心中的惊怕,认真地回答着问题。
“是、是的,汉人的烈酒,最近这几年才出现在我们这里,我们都把它称为汉酿,视为人间至味!可惜价格太高了,一般人根本喝不起,小人只不过有幸喝过一次,那种滋味,已经是再也难以忘怀……。”
说到这里,金日丸舔了舔嘴唇,似乎真的是很回味。
“规模还需要扩大呢……呵呵,聂叔,听到没有?这就是市场需求啊!真番、匈奴、东瀛等这些周边国家,因为地理气候的关系,嗜酒者众,下一步还需要大力供应啊。等到不久之后,大家都放下刀子,没事儿多喝点酒,快快乐乐的多么好。哈哈哈!”
元召哈哈大笑着,一边的聂壹和校尉们也跟着笑起来。
“小侯爷,我相信这个日子一定很快就会到来的。既然你亲自出马了,平定真番指日可待。到时候我一定专门儿铺开这条通道,让这儿的每一个人都能喝到我们汉朝的佳酿。呵呵!”
十几个真番人目瞪口呆,这、这算什么事啊!眼前这些汉人也太猖狂了吧?这还没有开打呢,就已经在盘算平定自己国家后怎么样赚钱了?他们就有这么大的自信?
“好吧!就凭着你们是些好酒的汉子,我就满足你们的要求,每人赏一坛酒,但是必须要喝的点滴不剩。”
还有这样的好事儿?不仅是金日丸,所有的真番人都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明知道也许喝完酒之后就会被处死,但对方的话还是让他们感到悲喜交集。
“将军!此、此话当真?”
金日丸什长哆嗦着厚厚的嘴唇问了一句。元召却并没有再理他,而是挥了挥手,转身回去了。随后他们就被带到一间空屋子里,果然有人搬进十个酒坛放在了他们面前,然后解去他们手上的绳索,反锁上门,不再理睬。
一股浓郁的酒香环绕在房间里,双手得脱自由以后的真番人只不过迟疑了片刻,就扑到酒坛旁边,一人抱起了一只。金日丸用肥胖的手急不可耐地除去泥封,搬起来咕咚咚就喝了几大口。一股清冽辛辣入喉,直到肺腑间。
“好酒!好酒啊好酒!兄弟们,没想到临死之前还能喝上这么好的酒……都喝!全喝光!一滴也不准剩……!呜呜呜!”
泪中带酒,酒中有泪,十人痛饮,无人再多说一句话。
多年以后,今夜的这座小镇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镇,在街心有一座当地最大的酒坊,经营着从中原内地运来的各种美酒。酒坊的酒类非常齐全,不仅在这高丽郡名声最大,就连临屯、乐浪、玄菟这其余三郡的所有酒类经营商全部算上,这儿也是规模最大的。
店主人是个姓金的胖胖家伙,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大家都喜欢叫他金胖子。这处酒坊之所以能把规模做到那么大,是因为传说中,金胖子与皇都长安的某个大人物有过渊源。只不过每当有人问起他这个传闻时,已经是巨富身价的胖子总是笑而不谈,显得高深莫测。
其实那个世间的传奇人物,他也只不过就见过一面而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取出那幅很多人家都会暗中供奉的画像,想起那次生死关头的奇遇,他的心中便涌生许多感慨,当时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那夜那坛烈酒的滋味是那么浓烈,彷佛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里,在此后的岁月中,原名叫做金日丸的这个胖子尝遍了世间的许多美酒,却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的滋味……。
之所以没有杀这十个真番士卒,倒不是因为元召有好生之德,在战场之上没有什么仁慈可讲,这一点他从来不会手软。不过,“不杀俘虏”是他很久之前就对黑鹰军将士们灌输过的一种思想。毕竟战争的手段,不是为了消灭,而是为了降服。
“……更何况,这些临死前还想... -->>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解除临死前的恐惧,那么就是酒了。起码现在的金日丸是这样认为的。
在醉酒中死去,是一件既豪爽又浪漫的事,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具有的情怀。世间曾有将军壮行畅饮夜光寒,杀场慷慨为笑谈。世间曾有谪仙斗酒诗百篇,醉酒捞月飞九天。世间曾有酒侠烈酒入喉间,落字留香飞刀无敌,归去后葬冢满酒相伴长眠!元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外表猥琐的胖子,竟然明知必死,还能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不禁哑然失笑。
“我们的酒真的有那么好喝吗?这么说起来,你们真番人都很喜欢喽?”
金日丸的内心其实并不像他的外表那么粗豪,他早就从周围人的态度中,看出被众人簇拥在其中的这个少年地位极高,虽然猜不出他是什么身份,但见他的态度如此和蔼,倒是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他勉强压抑住心中的惊怕,认真地回答着问题。
“是、是的,汉人的烈酒,最近这几年才出现在我们这里,我们都把它称为汉酿,视为人间至味!可惜价格太高了,一般人根本喝不起,小人只不过有幸喝过一次,那种滋味,已经是再也难以忘怀……。”
说到这里,金日丸舔了舔嘴唇,似乎真的是很回味。
“规模还需要扩大呢……呵呵,聂叔,听到没有?这就是市场需求啊!真番、匈奴、东瀛等这些周边国家,因为地理气候的关系,嗜酒者众,下一步还需要大力供应啊。等到不久之后,大家都放下刀子,没事儿多喝点酒,快快乐乐的多么好。哈哈哈!”
元召哈哈大笑着,一边的聂壹和校尉们也跟着笑起来。
“小侯爷,我相信这个日子一定很快就会到来的。既然你亲自出马了,平定真番指日可待。到时候我一定专门儿铺开这条通道,让这儿的每一个人都能喝到我们汉朝的佳酿。呵呵!”
十几个真番人目瞪口呆,这、这算什么事啊!眼前这些汉人也太猖狂了吧?这还没有开打呢,就已经在盘算平定自己国家后怎么样赚钱了?他们就有这么大的自信?
“好吧!就凭着你们是些好酒的汉子,我就满足你们的要求,每人赏一坛酒,但是必须要喝的点滴不剩。”
还有这样的好事儿?不仅是金日丸,所有的真番人都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明知道也许喝完酒之后就会被处死,但对方的话还是让他们感到悲喜交集。
“将军!此、此话当真?”
金日丸什长哆嗦着厚厚的嘴唇问了一句。元召却并没有再理他,而是挥了挥手,转身回去了。随后他们就被带到一间空屋子里,果然有人搬进十个酒坛放在了他们面前,然后解去他们手上的绳索,反锁上门,不再理睬。
一股浓郁的酒香环绕在房间里,双手得脱自由以后的真番人只不过迟疑了片刻,就扑到酒坛旁边,一人抱起了一只。金日丸用肥胖的手急不可耐地除去泥封,搬起来咕咚咚就喝了几大口。一股清冽辛辣入喉,直到肺腑间。
“好酒!好酒啊好酒!兄弟们,没想到临死之前还能喝上这么好的酒……都喝!全喝光!一滴也不准剩……!呜呜呜!”
泪中带酒,酒中有泪,十人痛饮,无人再多说一句话。
多年以后,今夜的这座小镇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镇,在街心有一座当地最大的酒坊,经营着从中原内地运来的各种美酒。酒坊的酒类非常齐全,不仅在这高丽郡名声最大,就连临屯、乐浪、玄菟这其余三郡的所有酒类经营商全部算上,这儿也是规模最大的。
店主人是个姓金的胖胖家伙,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大家都喜欢叫他金胖子。这处酒坊之所以能把规模做到那么大,是因为传说中,金胖子与皇都长安的某个大人物有过渊源。只不过每当有人问起他这个传闻时,已经是巨富身价的胖子总是笑而不谈,显得高深莫测。
其实那个世间的传奇人物,他也只不过就见过一面而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取出那幅很多人家都会暗中供奉的画像,想起那次生死关头的奇遇,他的心中便涌生许多感慨,当时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那夜那坛烈酒的滋味是那么浓烈,彷佛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里,在此后的岁月中,原名叫做金日丸的这个胖子尝遍了世间的许多美酒,却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的滋味……。
之所以没有杀这十个真番士卒,倒不是因为元召有好生之德,在战场之上没有什么仁慈可讲,这一点他从来不会手软。不过,“不杀俘虏”是他很久之前就对黑鹰军将士们灌输过的一种思想。毕竟战争的手段,不是为了消灭,而是为了降服。
“……更何况,这些临死前还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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