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叫我安吉丽娜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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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到要离开的那个晚上,我戴上红色的假发,头发曲圈一直到腰,涂颜色很浓的眼影和口红,穿很久以前买的豹纹裙子。去迪厅跳舞,疯狂的扭动腰肢,和某个英俊男人喝酒聊天,他问我今晚是不是要跟他一起,我耸耸肩,有何不可。
在路边的小店买了包薄荷香烟,2003年的圣诞刚过。
在他们见面的某一个夜晚,聊天,行走,做ài,他告知她爱她,她微笑,我喜欢薄荷香烟,开始抽的时候很谈,但很清晰,感觉温和。可后来味道渐渐模糊,最后只剩下涩。
他紧紧地抱着她,无论如何,香烟都只能是种寄托,不会改变事实,也无法永久逃避。安吉丽娜,你只是个孩子,需要某个男人的照顾,而我所希望的是自已能是那个男人。
把香烟扔进抽屉,洗澡,看着自已苍白的身躯,有水滑过。
打电话给琼。
放cd,拿本子,写作。
我们彻夜交谈。
呵呵
安吉丽娜,喜欢很多,却没有遇到过喜欢的男人。
喜欢看很多写作者的文章。却只听王菲的歌。
喜欢的早餐是一杯牛奶,喜欢吃辛辣的食物。
希望能够找一个爱自已的,最好她也爱的男人,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相伴到死。
我吻你的脸,你只是个迷路的孩子,在寻找一个临时的寄生体,以使自已感觉安定,其结果你知道,我也只知道。
他睡着,我起床离开,夜很黑。
天亮,我回到住处,脱衣洗操,睡觉,皮肤上有他的味道。
递交辞职信后和同事一块去吃饭,大家相互敬酒,结果大醉淋漓。
一直晕睡。
琼告诉我喝醉之后一直哭,什么也不说只是哭。
我跟她讲,我会离开。
和我想像中的一样,她没有多大反应。似乎早就能够猜到这样一个结果,出去走走也好。
没太多东西整理,能送人的东西都送人了。只剩下一个旅行包。
我报名参加了旅行团。
出行那天我提着包,琼送我。
我把手机给她,sonyericssont628白版。以后用不着了。如果有哪个男人打这个号码的话。这样一群人在车上,和他们不一样的是,他们去了之后还会回来,而,或许那就是我的终点了。琼,祝我旅途愉快吧,这将是一次很长的旅行。
来生,记得给我写信。
我朝她笑笑。再见。
汽车开动,我转身看车后。
琼已离开。
我和琼同时爱上一个男人,而我却将他带走。
放走。
汽车把我们带到旅馆前。据说是这里最好的一家旅馆。
一幢四层高的房子,从外面看上去略显陈旧。
安顿好后,大家都去市场买东西。
我一个人在客房。已经在想念。
我脱离了大家的路线,第一天,爬山。第二天,爬山。第三天,爬山。
这是一个乡村小镇,都有田,南边还有座不太高的山。山里的主要道路铺上了水泥。失去了原始的乐趣。只是早上空气清晰。
我一路行走。走累了就在路边休息。风吹得树叶作响,只是失去了原有的芬芳。
山顶有间寺庙。去那里拜佛,听禅。和寺里的和尚一起吃斋。
山底下有一大片的油菜田,油菜花盛开。偶尔过去散步,风在吹,头发飞扬。
这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在此租了间房子。
我写信给琼。
我喜欢这个地方。会在这里居住下来。有时间的话你也过来。你会和我一样,爱上这里。
一个月后,琼来看我。我去车站接她。她站在出口处朝我招手。
她身边站着一个人。
修,我们爱过的男孩。来生,好久不见。
他们告诉我就要结婚了。
我看着他,他笑着告诉我快结婚了,在年底。
我看到琼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很简单的款式,一颗小而精致的钻石镶在铂金当中,闪闪发光。我曾告诉过她,谁送我一枚戒指我会马上想要嫁给他。不管那个人是谁。亦不论我是否爱她。女人天生迷恋。而如今在琼的手指上。
祝福你们两个。我说。
琼告诉我会在这里住一阵子。
我们三个人住在这间小镇的房子里,看书,散步,交谈,而我写作。文字使我一览无疑。
偶尔回忆过去。过去是破碎的玫瑰花片。生活依旧继续。
一个星期之后,琼被通知回城。作为女人,能够感觉到她的担心与不安。但她最后还是说修你在这里陪来生吧。
修点头答应,我亦乐于接受。
我们一起走在种满油菜花的小路,我时而停下脚步摘下一枝油菜花别在头发里,修在前面缓慢行走。我喜欢看他的背影。今天他穿着白色衬衫,这个英俊的男人,我喜欢的英俊男人。他在我前面,触手可及。他回过头看我,我微笑,彼此相视。
油菜花随风轻摆,蝴蝶在飞舞。
我们坐在花田里,直到太阳落下。
一天过去相安无事,晚上琼打电话过来。修在和她聊天。
我在做饭,厨房里收音机声音很大,听不到外面的任何动静。
琼说她请了一星期假,下星期回来。
她终究放心不下。
我们去邮局拿杂志。风吹我们的裙子,白色的连衣裙,很大的绣花,蕾丝边。我和琼都喜欢的。手拉着手低声轻谈,笑声连连。琼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告诉她我在这边找到了工作,短期之内不打算离开了。我当班主任,在这里唯一的小学。工资不及以前十分之一,好在消费也不高,再说也喜欢那些孩子。
琼往返于小镇与城市之间。
修陪着我。我想带他到山上去。如果有原因的话。
生活依旧如此。
我开始感觉到自已的变化。于是我对修说,你回去吧,我想一个人住。
他便开始整理行李。他一直这样听话。那天他的犹豫不决使我顿生厌恶。我说你走吧。于是他真的走了。只是那时走的忽忙。
我一个人去花田散步,仍旧独自爬山,一个人进出这间屋子。
偶尔深夜醒来无法重新入睡。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男式毛线衣套在身上。上面有我熟悉的味道,而从熟悉到陌生,终究只不过一个转身的距离。我闭着眼睛来回走动。走着走着,走着走着,我睁开眼,看到墙角落我的影子。我开始流泪,一直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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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到要离开的那个晚上,我戴上红色的假发,头发曲圈一直到腰,涂颜色很浓的眼影和口红,穿很久以前买的豹纹裙子。去迪厅跳舞,疯狂的扭动腰肢,和某个英俊男人喝酒聊天,他问我今晚是不是要跟他一起,我耸耸肩,有何不可。
在路边的小店买了包薄荷香烟,2003年的圣诞刚过。
在他们见面的某一个夜晚,聊天,行走,做ài,他告知她爱她,她微笑,我喜欢薄荷香烟,开始抽的时候很谈,但很清晰,感觉温和。可后来味道渐渐模糊,最后只剩下涩。
他紧紧地抱着她,无论如何,香烟都只能是种寄托,不会改变事实,也无法永久逃避。安吉丽娜,你只是个孩子,需要某个男人的照顾,而我所希望的是自已能是那个男人。
把香烟扔进抽屉,洗澡,看着自已苍白的身躯,有水滑过。
打电话给琼。
放cd,拿本子,写作。
我们彻夜交谈。
呵呵
安吉丽娜,喜欢很多,却没有遇到过喜欢的男人。
喜欢看很多写作者的文章。却只听王菲的歌。
喜欢的早餐是一杯牛奶,喜欢吃辛辣的食物。
希望能够找一个爱自已的,最好她也爱的男人,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相伴到死。
我吻你的脸,你只是个迷路的孩子,在寻找一个临时的寄生体,以使自已感觉安定,其结果你知道,我也只知道。
他睡着,我起床离开,夜很黑。
天亮,我回到住处,脱衣洗操,睡觉,皮肤上有他的味道。
递交辞职信后和同事一块去吃饭,大家相互敬酒,结果大醉淋漓。
一直晕睡。
琼告诉我喝醉之后一直哭,什么也不说只是哭。
我跟她讲,我会离开。
和我想像中的一样,她没有多大反应。似乎早就能够猜到这样一个结果,出去走走也好。
没太多东西整理,能送人的东西都送人了。只剩下一个旅行包。
我报名参加了旅行团。
出行那天我提着包,琼送我。
我把手机给她,sonyericssont628白版。以后用不着了。如果有哪个男人打这个号码的话。这样一群人在车上,和他们不一样的是,他们去了之后还会回来,而,或许那就是我的终点了。琼,祝我旅途愉快吧,这将是一次很长的旅行。
来生,记得给我写信。
我朝她笑笑。再见。
汽车开动,我转身看车后。
琼已离开。
我和琼同时爱上一个男人,而我却将他带走。
放走。
汽车把我们带到旅馆前。据说是这里最好的一家旅馆。
一幢四层高的房子,从外面看上去略显陈旧。
安顿好后,大家都去市场买东西。
我一个人在客房。已经在想念。
我脱离了大家的路线,第一天,爬山。第二天,爬山。第三天,爬山。
这是一个乡村小镇,都有田,南边还有座不太高的山。山里的主要道路铺上了水泥。失去了原始的乐趣。只是早上空气清晰。
我一路行走。走累了就在路边休息。风吹得树叶作响,只是失去了原有的芬芳。
山顶有间寺庙。去那里拜佛,听禅。和寺里的和尚一起吃斋。
山底下有一大片的油菜田,油菜花盛开。偶尔过去散步,风在吹,头发飞扬。
这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在此租了间房子。
我写信给琼。
我喜欢这个地方。会在这里居住下来。有时间的话你也过来。你会和我一样,爱上这里。
一个月后,琼来看我。我去车站接她。她站在出口处朝我招手。
她身边站着一个人。
修,我们爱过的男孩。来生,好久不见。
他们告诉我就要结婚了。
我看着他,他笑着告诉我快结婚了,在年底。
我看到琼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很简单的款式,一颗小而精致的钻石镶在铂金当中,闪闪发光。我曾告诉过她,谁送我一枚戒指我会马上想要嫁给他。不管那个人是谁。亦不论我是否爱她。女人天生迷恋。而如今在琼的手指上。
祝福你们两个。我说。
琼告诉我会在这里住一阵子。
我们三个人住在这间小镇的房子里,看书,散步,交谈,而我写作。文字使我一览无疑。
偶尔回忆过去。过去是破碎的玫瑰花片。生活依旧继续。
一个星期之后,琼被通知回城。作为女人,能够感觉到她的担心与不安。但她最后还是说修你在这里陪来生吧。
修点头答应,我亦乐于接受。
我们一起走在种满油菜花的小路,我时而停下脚步摘下一枝油菜花别在头发里,修在前面缓慢行走。我喜欢看他的背影。今天他穿着白色衬衫,这个英俊的男人,我喜欢的英俊男人。他在我前面,触手可及。他回过头看我,我微笑,彼此相视。
油菜花随风轻摆,蝴蝶在飞舞。
我们坐在花田里,直到太阳落下。
一天过去相安无事,晚上琼打电话过来。修在和她聊天。
我在做饭,厨房里收音机声音很大,听不到外面的任何动静。
琼说她请了一星期假,下星期回来。
她终究放心不下。
我们去邮局拿杂志。风吹我们的裙子,白色的连衣裙,很大的绣花,蕾丝边。我和琼都喜欢的。手拉着手低声轻谈,笑声连连。琼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告诉她我在这边找到了工作,短期之内不打算离开了。我当班主任,在这里唯一的小学。工资不及以前十分之一,好在消费也不高,再说也喜欢那些孩子。
琼往返于小镇与城市之间。
修陪着我。我想带他到山上去。如果有原因的话。
生活依旧如此。
我开始感觉到自已的变化。于是我对修说,你回去吧,我想一个人住。
他便开始整理行李。他一直这样听话。那天他的犹豫不决使我顿生厌恶。我说你走吧。于是他真的走了。只是那时走的忽忙。
我一个人去花田散步,仍旧独自爬山,一个人进出这间屋子。
偶尔深夜醒来无法重新入睡。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男式毛线衣套在身上。上面有我熟悉的味道,而从熟悉到陌生,终究只不过一个转身的距离。我闭着眼睛来回走动。走着走着,走着走着,我睁开眼,看到墙角落我的影子。我开始流泪,一直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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