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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市。我心目中最伟大的城市。
永新市的边缘地带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辉煌与喧嚣,低矮废旧的平房,狭窄逼仄的街道,这里充斥着外来入侵者和建设者,野猫遍野,毛贼遍地,像我这种颓唐、赤贫的浪人最适合隐藏在这里。这里不需要身份,不需要英俊的脸蛋。
夜色降临,我在街上拎着一瓶啤酒,肆无忌惮地展示着叫驴一样粗犷的歌喉——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在这里吼叫,似乎比在大山里高歌还要爽,这里不用担心惊到做梦的仙翁、飘游的野鬼、熟睡的狼崽、晚餐的夜枭、攀山的月亮、私语的松林……尽管放开喉咙,让野狗和声,尽情释放一下苦闷与惆怅。酒鬼随处可见,精神病也不是稀罕物。
我是曲文星,流浪歌手,行者,武林高手,鼻梁破坏者,山林里出来的野蛮人。
貌似憨头憨脑,却充满了乡野村夫特有的那种小诡诈。我通过后脑勺上的那双眼睛发现这几天有个人一直在跟踪我。
我有那么帅吗,可以让特殊性趣者对我如此着迷?
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既不图色,更不图财,那么,他想干什么,莫非跟凤丘镇有关?
我孤身一人,隐姓埋名,远离了熟悉的地方与朋友,混在这个人类像蚍蜉一样的大城市里,以为下半辈子可以这么无名无姓地生活下去,可还是有猎狗找到了我。
我唱完一曲,靠在电线杆上,点起一颗蓝钻烟。
这根电线杆上贴着两张广告,一张是重金求子,一张是根治淋病。我都没什么兴趣,我的兴趣只在那个跟踪者,我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
只看了一眼,便继续吞云吐雾,眯着眼在淡淡的烟圈中陶醉着,其实,大脑在飞快地运算、检索——这个跟踪者似乎很是熟悉,是在哪见过呢?
不想还好,一想,想出一身冷汗。
我爱好背诵诗词,记忆力锻炼得相当不错,终于想起这个人是谁了——
他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头,脸庞瘦削,棱角分明,肤色漂白,如同大理石雕像一般,看来是个夜行性生物,从没有经过阳光的着色。深色西装,皮鞋,就像高贵的吸血鬼一样。我只见过他一次,有些印象,那是在夏天的时候,当时我和凤来屡次在鸟窝里发现巨款,善心大发,与失主相约见面,不知为何,出席答谢会的人竟是一名腰悬短刀的刺客。当时把凤来、海若、我三人吓瘫了。
这刺客最终找上门了,请问我这种蝼蚁谁会这么认真对待?在没有充分准备之前,我还不能尝试将他甩了,那么他一旦发觉,这样可能会对我构成更大的威胁。
他这是在在玩猫鼠游戏,还是有其他目的?
我想他最终会对我失去玩的兴趣,失去兴趣的时候也就是他要吃掉我的时候。
我躲在电杆背后,又偷偷瞅了他一眼,他恰巧也在观察我,四目一对,我狠狠掐灭烟头,迈步开溜。
他马上跟了过来,我拔腿就跑,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像猎豹一样追了过来。
暂住地是不能回了,我朝着更黑更深的小巷跑去。
我是石猴乡弹弓之霸、爬树大圣、掏鸟大王、摸鱼冠军,也是石猴乡头号飞毛腿,跑起来就像被土枪惊了的野兔一样,没头又没脑,双蹄不沾地,眨眼便越过两道山梁,跨过一条山谷。
狂奔十分钟,就是赤兔马也被落下了一里地,我停下喘口气。向后一望。
距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有一间古旧的白灰砖房,砖房前竖着一块牌子——“风炮补胎”,无边的黑暗挤压着一点惨白微弱的灯光。
灯光下站着一个人,面无血色,就像卧床十年不见风、不见光的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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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市。我心目中最伟大的城市。
永新市的边缘地带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辉煌与喧嚣,低矮废旧的平房,狭窄逼仄的街道,这里充斥着外来入侵者和建设者,野猫遍野,毛贼遍地,像我这种颓唐、赤贫的浪人最适合隐藏在这里。这里不需要身份,不需要英俊的脸蛋。
夜色降临,我在街上拎着一瓶啤酒,肆无忌惮地展示着叫驴一样粗犷的歌喉——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在这里吼叫,似乎比在大山里高歌还要爽,这里不用担心惊到做梦的仙翁、飘游的野鬼、熟睡的狼崽、晚餐的夜枭、攀山的月亮、私语的松林……尽管放开喉咙,让野狗和声,尽情释放一下苦闷与惆怅。酒鬼随处可见,精神病也不是稀罕物。
我是曲文星,流浪歌手,行者,武林高手,鼻梁破坏者,山林里出来的野蛮人。
貌似憨头憨脑,却充满了乡野村夫特有的那种小诡诈。我通过后脑勺上的那双眼睛发现这几天有个人一直在跟踪我。
我有那么帅吗,可以让特殊性趣者对我如此着迷?
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既不图色,更不图财,那么,他想干什么,莫非跟凤丘镇有关?
我孤身一人,隐姓埋名,远离了熟悉的地方与朋友,混在这个人类像蚍蜉一样的大城市里,以为下半辈子可以这么无名无姓地生活下去,可还是有猎狗找到了我。
我唱完一曲,靠在电线杆上,点起一颗蓝钻烟。
这根电线杆上贴着两张广告,一张是重金求子,一张是根治淋病。我都没什么兴趣,我的兴趣只在那个跟踪者,我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
只看了一眼,便继续吞云吐雾,眯着眼在淡淡的烟圈中陶醉着,其实,大脑在飞快地运算、检索——这个跟踪者似乎很是熟悉,是在哪见过呢?
不想还好,一想,想出一身冷汗。
我爱好背诵诗词,记忆力锻炼得相当不错,终于想起这个人是谁了——
他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头,脸庞瘦削,棱角分明,肤色漂白,如同大理石雕像一般,看来是个夜行性生物,从没有经过阳光的着色。深色西装,皮鞋,就像高贵的吸血鬼一样。我只见过他一次,有些印象,那是在夏天的时候,当时我和凤来屡次在鸟窝里发现巨款,善心大发,与失主相约见面,不知为何,出席答谢会的人竟是一名腰悬短刀的刺客。当时把凤来、海若、我三人吓瘫了。
这刺客最终找上门了,请问我这种蝼蚁谁会这么认真对待?在没有充分准备之前,我还不能尝试将他甩了,那么他一旦发觉,这样可能会对我构成更大的威胁。
他这是在在玩猫鼠游戏,还是有其他目的?
我想他最终会对我失去玩的兴趣,失去兴趣的时候也就是他要吃掉我的时候。
我躲在电杆背后,又偷偷瞅了他一眼,他恰巧也在观察我,四目一对,我狠狠掐灭烟头,迈步开溜。
他马上跟了过来,我拔腿就跑,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像猎豹一样追了过来。
暂住地是不能回了,我朝着更黑更深的小巷跑去。
我是石猴乡弹弓之霸、爬树大圣、掏鸟大王、摸鱼冠军,也是石猴乡头号飞毛腿,跑起来就像被土枪惊了的野兔一样,没头又没脑,双蹄不沾地,眨眼便越过两道山梁,跨过一条山谷。
狂奔十分钟,就是赤兔马也被落下了一里地,我停下喘口气。向后一望。
距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有一间古旧的白灰砖房,砖房前竖着一块牌子——“风炮补胎”,无边的黑暗挤压着一点惨白微弱的灯光。
灯光下站着一个人,面无血色,就像卧床十年不见风、不见光的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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