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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早,我正在跟悟雪聊天,谭叟给我打来电话让我把前些日子买的那只孔雀送过去。
它目前暂养在我的院子里,看来其大限之日到了。
“孔雀老兄,虽然你很美丽,时不时还给我开屏,给我唱歌,但是今天我要亲手将你交给食鸟魔,这是你不可逃避的命运,等你到了阎罗王那里,可以状告我。”我心有戚戚,眼含泪花。
孔雀老兄显然没有听懂我的临别赠言,还在炫耀它绚烂无比的尾羽。
我将它装进铁笼送进了蝇狗庄园,送进了谭叟的魔爪。扭头离开。谭叟理解我的心情,屠宰的场面就不让我看了。
我本可以不去的,但是为了表明忠肝义胆,表明与鸟类不共戴天的立场,我必须去赴宴。其间又去打了两只斑鸠,买了一壶烧酒。
临近中午,我在谭叟庄园外面的麦田中找到了他。
那只炫美的鸟已经被铁签穿胸而过,架在柏木篝火之上,滋滋冒着油花。
我不禁赞叹一声,“美味!”
谭叟笑笑,“怎样?”
“焚琴煮鹤,快哉!”
“我以为你不来了呢,差点吃独食。”
“可以错过横财,可以错过仙遇,可以错过美色,不能错过美味!”
“不错!”谭叟竖起大拇指,“如此美味当与众分享,你去村口广播一下,让大家都来尝尝。”
“遵命,师傅。”
我将腌制好的斑鸠烤上,便去召集村民。
我是随身带着二胡的,本准备给谭叟拉一段的,在这派上了用场,先在村北角拉了一段《第一场雪》,来了一伙儿听众,然后我站在高处一喊:“乡亲们,蝇狗庄园住着一位老神仙,名叫谭叟,乐于打抱不平,热心助人。世界上有许多珍禽异兽,其中一种名为孔雀,那是爱情的象征,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它的老祖宗是凤凰所生,还是佛母,会五色神光。据说这种鸟十分美味,现在,谭叟正在庄园前的麦田中炭烤蓝孔雀,免费请大家吃,先到先得……”
我还没说完,大家一窝蜂般地涌了出去。
我也往回跑,生怕最后连个鸡腚也吃不到。
这时崔跖突然打来了电话——师父,刚刚你的兄弟阴凤来过来找你,我说你去了蝇狗庄园,他等了一会儿等不上就走了,说不定去蝇狗庄园找你去了……
我一听大惊失色,屁滚尿流地往谭叟的庄园赶去。
到达的时候被那宏大的场面惊住了——
那块麦田中聚集了四五十号村民,现在已经开始排队领取孔雀炙,秩序井然,谭叟用小刀一边剔肉一边吆喝——莫急,莫急,大家都有份,回去告诉其他百姓,我明天还烤,大家都能吃上美味……
凤来也在自觉排队。
我头上的慌汗已经如断线的珠子般落下。
他看到我到了,和颜悦色地说:“来,赶紧排队,不然,冒不着孔雀肉了。”
我的脸火辣辣的,将他从队伍里拉出来,“这个事……”
凤来白了我一眼,“曲文星,余老板场子里散养的孔雀是用来观赏的,人家看在你喜欢鸟类的份上,卖给你一只,你倒好,直接给用来烧烤了。”
“我们是用这种方法……超度它。”
“好吧,我们一起超度它,你去给我弄点肉过来。”
“你是认真的?”
“认真的。我对美味的诱惑也抵挡不住。”
等乡民们都散去,我携凤来来到谭叟面前。
谭叟一脸温和的笑,“凤来,重明公子是吧?久仰久仰。”
凤来亦笑,“谭叟,谭大,久闻大名,如雷贯耳。”
“瞅瞅重明公子这玉树临风的气质,看得我口水都流出来了。”谭叟猥琐地舔了一下嘴唇。
凤来也咽了一口唾液,“我也是。”
谭叟递过来两杯酒,“来,二位少年英俊,为春天,为美食,为友情干一杯。”
三人共同举杯。
“文星现在是我的徒弟,你又是他的朋友,以后常到我这儿来喝酒,我这里从来不缺少美食,飞禽走兽,应有尽有。今天吃的是孔雀,明天吃朱雀,后天吃毕方,大后天吃鬼车……至于鸵鸟、天鹅、大雁、山鸡之类都是日常小菜。”谭叟捋着山羊胡,和蔼可亲地笑着,就像佛爷一样慈祥。
“谭大,听说一种珍禽名叫鸩,堪称绝世味道,有机会请你尝一尝。”凤来也表现出十足的诚意。
“鸩鸟,确实美味,但是肉头不足,还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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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早,我正在跟悟雪聊天,谭叟给我打来电话让我把前些日子买的那只孔雀送过去。
它目前暂养在我的院子里,看来其大限之日到了。
“孔雀老兄,虽然你很美丽,时不时还给我开屏,给我唱歌,但是今天我要亲手将你交给食鸟魔,这是你不可逃避的命运,等你到了阎罗王那里,可以状告我。”我心有戚戚,眼含泪花。
孔雀老兄显然没有听懂我的临别赠言,还在炫耀它绚烂无比的尾羽。
我将它装进铁笼送进了蝇狗庄园,送进了谭叟的魔爪。扭头离开。谭叟理解我的心情,屠宰的场面就不让我看了。
我本可以不去的,但是为了表明忠肝义胆,表明与鸟类不共戴天的立场,我必须去赴宴。其间又去打了两只斑鸠,买了一壶烧酒。
临近中午,我在谭叟庄园外面的麦田中找到了他。
那只炫美的鸟已经被铁签穿胸而过,架在柏木篝火之上,滋滋冒着油花。
我不禁赞叹一声,“美味!”
谭叟笑笑,“怎样?”
“焚琴煮鹤,快哉!”
“我以为你不来了呢,差点吃独食。”
“可以错过横财,可以错过仙遇,可以错过美色,不能错过美味!”
“不错!”谭叟竖起大拇指,“如此美味当与众分享,你去村口广播一下,让大家都来尝尝。”
“遵命,师傅。”
我将腌制好的斑鸠烤上,便去召集村民。
我是随身带着二胡的,本准备给谭叟拉一段的,在这派上了用场,先在村北角拉了一段《第一场雪》,来了一伙儿听众,然后我站在高处一喊:“乡亲们,蝇狗庄园住着一位老神仙,名叫谭叟,乐于打抱不平,热心助人。世界上有许多珍禽异兽,其中一种名为孔雀,那是爱情的象征,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它的老祖宗是凤凰所生,还是佛母,会五色神光。据说这种鸟十分美味,现在,谭叟正在庄园前的麦田中炭烤蓝孔雀,免费请大家吃,先到先得……”
我还没说完,大家一窝蜂般地涌了出去。
我也往回跑,生怕最后连个鸡腚也吃不到。
这时崔跖突然打来了电话——师父,刚刚你的兄弟阴凤来过来找你,我说你去了蝇狗庄园,他等了一会儿等不上就走了,说不定去蝇狗庄园找你去了……
我一听大惊失色,屁滚尿流地往谭叟的庄园赶去。
到达的时候被那宏大的场面惊住了——
那块麦田中聚集了四五十号村民,现在已经开始排队领取孔雀炙,秩序井然,谭叟用小刀一边剔肉一边吆喝——莫急,莫急,大家都有份,回去告诉其他百姓,我明天还烤,大家都能吃上美味……
凤来也在自觉排队。
我头上的慌汗已经如断线的珠子般落下。
他看到我到了,和颜悦色地说:“来,赶紧排队,不然,冒不着孔雀肉了。”
我的脸火辣辣的,将他从队伍里拉出来,“这个事……”
凤来白了我一眼,“曲文星,余老板场子里散养的孔雀是用来观赏的,人家看在你喜欢鸟类的份上,卖给你一只,你倒好,直接给用来烧烤了。”
“我们是用这种方法……超度它。”
“好吧,我们一起超度它,你去给我弄点肉过来。”
“你是认真的?”
“认真的。我对美味的诱惑也抵挡不住。”
等乡民们都散去,我携凤来来到谭叟面前。
谭叟一脸温和的笑,“凤来,重明公子是吧?久仰久仰。”
凤来亦笑,“谭叟,谭大,久闻大名,如雷贯耳。”
“瞅瞅重明公子这玉树临风的气质,看得我口水都流出来了。”谭叟猥琐地舔了一下嘴唇。
凤来也咽了一口唾液,“我也是。”
谭叟递过来两杯酒,“来,二位少年英俊,为春天,为美食,为友情干一杯。”
三人共同举杯。
“文星现在是我的徒弟,你又是他的朋友,以后常到我这儿来喝酒,我这里从来不缺少美食,飞禽走兽,应有尽有。今天吃的是孔雀,明天吃朱雀,后天吃毕方,大后天吃鬼车……至于鸵鸟、天鹅、大雁、山鸡之类都是日常小菜。”谭叟捋着山羊胡,和蔼可亲地笑着,就像佛爷一样慈祥。
“谭大,听说一种珍禽名叫鸩,堪称绝世味道,有机会请你尝一尝。”凤来也表现出十足的诚意。
“鸩鸟,确实美味,但是肉头不足,还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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