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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和他还有重逢的一天。
那天晚上,在豪华的天汉大剧院看柴可夫斯基的名剧天鹅湖,情绪正随俄罗斯姑娘们纯正优美的舞蹈沉浮——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鼾声,周围的人都把惊讶、质疑的目光投向这边来,她也不觉奇怪地望了一下后面。
那是一个女人,身子陷在高高的红色丝绒靠背里,烫着发卷的头业已垂到丰腴的胸前——她睡着了。
旁边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大约觉得他太太的动作激起了公愤、玷污了艺术,也坐立不安起来,推了推那个女人。
女人醒了,打了个哈欠,伸了一下懒腰,看到男人正在不满地盯着自己,脸上的不耐烦立即一扫而光,正了正身子,换上了一副惶恐不安的笑,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即使在昏黄的灯光影里,林星儿还是清楚地看出那个女人脸上的浓墨重彩,并不是个难看的女人。可是把她放在正上演着名剧的舞台下,总觉得有点不相称,有点滑稽。
大约是发现了旁人对自己太太的打量,那个男人歉意地把目光投了过来。
看到他的脸,星儿的心跳几乎停止——是他吗?
不会,不会是他。
他现在应该在美国,不是吗?
可是,不容自己怀疑,他的脸上露出了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旋即就微笑着冲她点头示意。她也勉强地笑了笑。
在这样高雅的剧场氛围里,两个人都没说什么,却都无法再看清台上在上演着什么。
戏终于演完了,满场的人纷纷起立,井然有序地离开。他正踌躇着怎样过去跟她打个招呼,正好有电视台的记者扛着摄象机过来采访——这个剧在c市的娱乐圈炒了好久了——问到了林星儿,她推说有急事,匆匆走掉了。她知道,有一双目光一直在烧着她的背。她不能看、不能说、不能思想。
他原本想喊住她,跟她说点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他思索她是否结婚了。可是,她首先是被记者包围,然后摆脱了记者后,那么匆匆地从剧院的红地毯上走了出去——就好象是逃了出去,连头也没回。他眼睁睁看着她快速消失在人群中,消失在他的视线里——那么决绝,就和当年一模一样,好象她一点也不在乎他。
满场灯光都亮了起来,整个剧院显得富丽堂皇。这是c市新建的剧院,为了纪念剧作家天汉,剧院的名字也是以天汉命名的,对c市的上流社会开放。看来,她过得不错,他揣想着。
剧院门口,他惆怅地站着,张望了一会,突然对那个一直挽着自己手臂的女子说:你自己回去好吗?实在抱歉,我有点事情——话未说完,他就匆匆追了出去,他看见星儿正钻进了一辆的士里,立刻也拦了一辆的士尾随而去。
那个化了浓妆的女人满腹狐疑地看着他的举动,,满脸疑惑和不悦之色。
坐在的士里,看灯火阑珊的街道,路旁的灯光不时地划过。在那样的明明灭灭里,她突然看见窗玻璃里自己的脸,有一滴水,抬手去抹,却越来越多——腥咸的泪,慢慢地,流了一脸。
像场戏剧,初恋情人和主角邂逅在10年以后。
10年了,真的相见了——她记得他们有过一个10年的约定。她没当真,她知道,他也没当真。可是,这是命运怎样的安排呢?相见了,却在一切都晚了的时候。
手机响了,是丈夫。他问她在哪里,要不要他来接,一听不要,立刻又不放心地叮咛她注意安全。他是真心地不安,星儿想,本来说好一起来看戏的,可是,他有那么多应酬。所以她只好自己一个人来看,事情太突然,连找个陪人都没能找到,母亲也在忙着应酬客户。
1000元一张的贵宾票就这么作废了一张,星儿已经习惯了丈夫的财大气粗。丈夫长得高大而且挺拔,穿什么都是恰倒好处。可是星儿总是淡淡地,对这些好象都视而不见——朋友中有人迷刘德华,可她除了喜欢他的歌,不知道他好看在哪里。满街的男人,在她看来,没什么区别,就好象看石头没两样。
报社的那个未婚女记者经常酸酸地说“星儿,我可是做梦都想找个你老公一样的成功人士啊,又英俊,又有钱。”星儿也会笑着回答:“那你去追他呀。”女记者已经32了,长得并不差,可是也许太挑剔了的缘故,以致造成“当年不肯嫁东风,无端却被东风误”的局面。记者也不好,经常和事业有成的男人打交道,平时能看上的自然就没几个——可是成功男人大都是有妇之夫呢。
女记者来过家里几回,星儿笑着跟丈夫提起,丈夫都是嗤地一笑,表示自己的满不在乎和不屑一顾。
星儿有时也想,自己应该满足了,虽然丈夫经常忙着应酬,可是他是在乎自己的。在金钱和物质上他从来也不会亏待她,刚才电话里,他就一定要问的士的车号,十分担心星儿的完全。
可是直到车子停在名都花苑的大门口,她还有点心神不宁。
他看着她进了那个美丽的住宅区,想大声喊住她,想了想,忍住了。也许,她不方便见自己呢,他想。然后他站在那一排白玉兰式的路灯下,打量着四周。这里环境非常优美,路旁林荫夹道,空气清新,去市区也很便利,广告说是都市里的村庄,他觉得没错。从那扇白色的欧式的大门看进去,里边就是个花园,红白两色的楼房就散布在花海里。
初秋的风里,他点了根烟,火光照着他的脸,沉思的、凝重的。
晚上,她很久没睡着,后来努力对自己说,那样昏黄的灯光,可能认错了人,再说,中国人这么多,长相相似的也有——也许,这会儿他正在另一个半球上的阳光下工作或约会呢。
这样想着,她才恍惚睡去。
第二天,在镜前梳洗时,她突然清醒了,想到昨晚,在那样的黑暗里,他投向自己的那震惊、复杂的一瞥,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背景音乐,是天鹅之死。记忆里,四周都没了人,在时空的荒野里,只剩下那一双目光,白多黑少地、迅疾地、顽固地、带着点苦痛般地,投过来一瞥。
是他,她在心里喃喃念叨着一个名字。
可是,他来了,身边带着个华丽的女人。
发现自己这么多年来还清晰地记得他,她有点生气,在梳妆镜里看到自己苍白得失去血色的脸,而且,眼皮也有点浮肿着。丈夫关切地询问她是否不舒服,星儿赶紧否认。
丈夫开车送她去报社上班,下车时,她站在报社门口的梧桐树下跟他说再见,笑着对他说开车小心。一切都是老样子,什么也没发生过。即使是他,也不见得还记得她呢。他的老婆,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他的确变了,连对女人的口味也变了,她感叹道。以前的他,是多么地清高!
女记者正好来了,32岁的女人了,却喜欢穿一身白:白色的毛衣,白色的长裙。星儿不喜欢白色,她记得有本书上说过,喜欢白色的人都有点喜欢做作和爱慕虚荣。记者一眼看见她丈夫的车,打趣道:“难舍难分呀?”星儿看到她,就笑了一笑,正想走,她却不依不饶:“我正好要出去,可以搭个便车吗?”星儿无奈,只好俯身到车窗边问她老公是否方便,他迟疑了一会,拂不过面子,只好点头同意,开了车门。女记者感叹道:“还是得夫人下命令呀。”话未说话,一头钻进了那辆黑色的奥迪里。
日子一天天地翻过去了,除了在偶尔一个人的深夜,她还会记得剧院的那一幕。
半个月后的一个黄昏,星儿加班审稿。最后一个离开报社。走过楼下大坪,从一堆采访车里钻出来,就出了大门,站在法国梧桐树下等的士——丈夫临时有事情,不能来接她。时令已是初秋,虽然今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还是觉得凉意袭人,冷清的街道,行人不多。她突然感觉身后有个人。
她回头,看到一个刀砍斧削般的身影和一张冷峻的脸。
她怀疑自己的心停止了跳动,在那一刻里。真是他,那晚自己没看错!
他还是老样子——喜欢在人出其不意的时候出现。
在梧桐树的暗影里,他手中的烟头火光一闪一闪,灼痛了她的心——当初爱上他,也是因为爱上了这烟头的光亮吗?
她想问他怎么知道自己上班的地方,可是,想了想,她觉得多余——他一定是跟踪了自己了,就跟当年一样,他还跟踪过自己回家呢。
他带她去喝上岛咖啡,她掏出手机打电话给丈夫说有应酬。
他叫了一碟开心果——这么多年了,他还记得她的喜好。烟吸到一半时,他就把它掐灭在烟灰缸里。她的心立刻重重地一震——当年他17岁就有了烟瘾,她提议他每次只吸半根,没想到,他也记得。他的咖啡依然不喜欢加糖,他吃东西还是只吃一点点,他还是那么瘦,还是那么讨女孩子喜欢,咖啡厅的女侍应一直殷勤地围着他转——一切都没变。
记得以前他最喜欢穿皮甲克,黑色的。可是,今天,他穿的是一套合体的深灰色西装。10年过去了,他成熟了很多,脸上有一股沧桑的味道。
cd里放的是理查德的钢琴曲,她最爱的。桌上的蜡烛在小碗里泼剌剌地烧,光影里,两个人的脸,都带着点忧伤,带着点诡异的沉默。
咖啡馆里的人很多,可是,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对周围的人来人往浑然不觉。
她曾经千百次地设想过两个人重逢的场面,设想过要问的几千个问题,可是,没想到,见了,所有的话都无法说出。
烛光下,他仔细打量着她的脸,除了短发变长发,眼神里多了几许成熟和惆怅,变化不大。这样,使她显得更有风韵,空调的温度调得高了点,她随手脱下了风衣。里边是件鹅黄色的毛衣,领口有一圈透明的同色的蕾丝花边,使她的脸看起来很娇媚。他静静地看了她半天。
他记得当年在教室里,他坐在她右侧、窗户边、中间隔着一排座位,经常注视她的侧影:长而翘的睫毛,柔和的鼻线、大而黑亮的眼睛、圆脸,窗外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里沉着些琥珀一样的颜色——望着她,他是多么地绝望。
他爱她,她却不知道。
来这所以管理严格著称的城里的重点高中,是父母的主意。在原来小镇上的学校里,他先是割腕自杀,后来是出走,半年后才被人找回来——为了一个喜欢穿白裙的女孩,她把他的信交给了老师,学校轰动了。
他流浪到北方,在一座稀土矿里做过苦力。
其实对于读书,他并不抵抗。
他抵抗的是,在这所新学校里,他重又陷入了那样的迷惘,白衣女孩现在开始给他来信了——可能被他的痴情所感动。可是,他却喜欢上了这个叫林星儿的女孩——自己是怎么啦,见异思迁?
他随手在纸上写下一段话:她没有那种使人震惊的美貌,她只是像一道泉水一样,慢慢地向岩石的深处渗透。他没有那种被雷电击中的感觉,但他立刻感到重心的倾斜和并不亚于被雷电击中的一种深深的忧伤,那是人们在可望而不可即的事物面前所感到的绝望。
无人时,他把纸折成一只鹤,悄悄地放在了她桌上的大字典里。
他不抱多大的希望,也许,她会笑笑,就把纸丢入垃圾桶,他知道,她见多了这样的小纸条,也不屑于把它交给老师。
她学习是拔尖的,可是,绘画、唱歌、英语口语、作文竞赛,她都能拿奖。老师的骄傲、同学们的焦点、男生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女孩,喜欢笑,笑着的时候,脸颊上酒窝若隐若现,还要低下头去,似乎笑得自己都难为情了一样,而大多数时候,她又是安静而且沉思的,似乎很忧郁。坐在她右边,他发现她经常发呆出神,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开始偷偷地研究她,一颦一笑。再后来,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旋涡:一天看不到她,就万事无心。
没想到,她接受了他的约会。
他们约会,悄悄地,没有任何人知道。
在学校旁边一个开满了百合花的山坡上——学校在郊区,周围的农民都喜欢种百合,这种花盛开的时候,芳香沁人心脾,不过得春天才开——他问过她为什么喜欢自己,她也说不清。却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问他是不是贫血,要不,为什么脸色会白得那么不可思议。
“第一次看见你,我就记得你了,因为你白得不近情理。”她不好意思地告诉他。
“我不贫血,我的血是少而精。”他辩解道。
她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又迅速低下头去。他觉得她的笑在百合花里旋转了起来,使他晕旋。
他的心跳立刻加速。在那样的芳香里,他想把她抱入怀里,但是,他没有,他怕她生气,怕看到泪水在最心爱的脸庞上流下。
在心里,她也问过自己许多次,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呢,是他冷峻不同于同龄人的神态?还是他诗词歌赋里的才华?还是他长长的眼睛偶尔白多黑少地看着自己时——那样的闪烁而又狂乱?她看过他的文章,喜欢得着了迷。
还爱填词吗?她转动着小勺搅拌咖啡,眼睛却盯着蜡烛的泪:一滴滴地流下来,把剩下的半截身子都堆满了,不由想到一句诗:
蜡炬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不了,他有点遗憾地说,你呢?
哦,我吗?她心神不宁地重复说,填的,你知道,工作的关系。
她露出一副梦游的神情,跟当年一样,她是个爱幻想的女孩,脑海中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他给她重又倒满咖啡,加了一块糖,说:喝吧。
他想到了,她在报社上班,那是多么适合她的工作啊,他又想到了几天来她的生活:高尚的住宅区,丈夫是房地产商,小车接送上下班,多么地安逸,幸福。
当年,她随口说出一个10年的约定,他一直记得。可是,她却忘记了。
当年,是的,当年多少事啊,无法提起,无法说出了。
当年,词是他的最爱,厚厚的一本唐宋词选,有些地方都快被他翻破了。在很多同学为写作文发愁的时候,他已经可以把许多的词牌驾御得非常熟练,学校过国庆,还专门要他作了一阕念奴娇。
想到那晚,浓墨重彩的女人在天鹅湖的音乐里酣然睡去,她明白,他当然是不会填词的了。
可是,他说过,有一个最大的梦想,就是有间房,房里有着人间全部的书籍,她抱着一只猫,坐在地毯上看书。
这是她的梦,也就成为了他当年的梦想。
当年,只是当年而已,她啜了一口咖啡,顺便饮下了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望着窗外华灯初上的芙蓉路,望着行人的匆匆脚步,出神。她喜欢喝咖啡,喜欢这样苦涩过后满口的芬芳。
听到她的叹息,他的心抽搐了一下,这是她的老毛病了,喜欢轻轻地叹一口气,然后,出神。
当年,他们约会,如果是晚上,就常常去学校附近的小河边,坐在渔人晚间不用的小船上,两人背靠着背,看天上的月亮,河水哗啦啦地流过,小船在水流里轻轻地摇晃。这时,她就会轻轻地叹一口气。
不要叹气,好吗?他说,我心痛。
好的,她温顺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叹气,我就是胡思乱想。
我喜欢你的胡思乱想,他低声说。
轻轻地揽过她的肩,她的脸近在咫尺,她在他的目光里躲闪,慌乱无比。
他无法自制,温柔地捧起她的头,把唇凑过去,吻了她。她颤栗起来,他抱着她发抖的身子,又吻了她的睫毛,她的眼睛
他把她的脸弄得湿漉漉的。
我要你从此不再叹气,他傻傻地说。
又一个晚上,在小船上,也是月色如水。
他们很久没说话,背靠着背,听水流的声音。
星儿,他唤了她一声,在想什么?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她叹息着说。
他想了想,突然冒出一句:我们逃走吧。
为什么?她问,却不吃惊。
我们逃去深山老林,在溪边建一座听香水榭,我们只带一架琴,每天,我作词谱曲,你弹琴吟唱,在你的歌声里,我泪湿青衫。山中没有日月,我们看彼此红颜老去,华发渐生,这样慢慢地相守过一生,不好吗?他幽幽地说。
多美的梦,她说。
当然只能是梦,他们不能,还得考大学。
那时,他还喜欢在晚自习后,等在她回家的路上,小巷的入口处,他放一本书,坐在地上,点一根烟,等她,等她抱着一叠书,低着头,缓缓地走来。
很多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她爱上了这种感觉,回家的路上,黑暗的巷口,一闪一闪烟头的光亮,温暖着她的心,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光亮。
他的冷漠,他的烟,他的忧伤,他的高傲,全都成了她喜欢他的理由。她却不知道他的自杀,他的流浪,如果她知道了,会怎样呢?他不敢想。
他帮她教歌,齐秦的,苏芮的,王桀的,他喜欢把王杰的杰字写成桀。他的声音有点不男不女,可是,因为他的歌,班上很多女生喜欢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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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和他还有重逢的一天。
那天晚上,在豪华的天汉大剧院看柴可夫斯基的名剧天鹅湖,情绪正随俄罗斯姑娘们纯正优美的舞蹈沉浮——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鼾声,周围的人都把惊讶、质疑的目光投向这边来,她也不觉奇怪地望了一下后面。
那是一个女人,身子陷在高高的红色丝绒靠背里,烫着发卷的头业已垂到丰腴的胸前——她睡着了。
旁边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大约觉得他太太的动作激起了公愤、玷污了艺术,也坐立不安起来,推了推那个女人。
女人醒了,打了个哈欠,伸了一下懒腰,看到男人正在不满地盯着自己,脸上的不耐烦立即一扫而光,正了正身子,换上了一副惶恐不安的笑,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即使在昏黄的灯光影里,林星儿还是清楚地看出那个女人脸上的浓墨重彩,并不是个难看的女人。可是把她放在正上演着名剧的舞台下,总觉得有点不相称,有点滑稽。
大约是发现了旁人对自己太太的打量,那个男人歉意地把目光投了过来。
看到他的脸,星儿的心跳几乎停止——是他吗?
不会,不会是他。
他现在应该在美国,不是吗?
可是,不容自己怀疑,他的脸上露出了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旋即就微笑着冲她点头示意。她也勉强地笑了笑。
在这样高雅的剧场氛围里,两个人都没说什么,却都无法再看清台上在上演着什么。
戏终于演完了,满场的人纷纷起立,井然有序地离开。他正踌躇着怎样过去跟她打个招呼,正好有电视台的记者扛着摄象机过来采访——这个剧在c市的娱乐圈炒了好久了——问到了林星儿,她推说有急事,匆匆走掉了。她知道,有一双目光一直在烧着她的背。她不能看、不能说、不能思想。
他原本想喊住她,跟她说点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他思索她是否结婚了。可是,她首先是被记者包围,然后摆脱了记者后,那么匆匆地从剧院的红地毯上走了出去——就好象是逃了出去,连头也没回。他眼睁睁看着她快速消失在人群中,消失在他的视线里——那么决绝,就和当年一模一样,好象她一点也不在乎他。
满场灯光都亮了起来,整个剧院显得富丽堂皇。这是c市新建的剧院,为了纪念剧作家天汉,剧院的名字也是以天汉命名的,对c市的上流社会开放。看来,她过得不错,他揣想着。
剧院门口,他惆怅地站着,张望了一会,突然对那个一直挽着自己手臂的女子说:你自己回去好吗?实在抱歉,我有点事情——话未说完,他就匆匆追了出去,他看见星儿正钻进了一辆的士里,立刻也拦了一辆的士尾随而去。
那个化了浓妆的女人满腹狐疑地看着他的举动,,满脸疑惑和不悦之色。
坐在的士里,看灯火阑珊的街道,路旁的灯光不时地划过。在那样的明明灭灭里,她突然看见窗玻璃里自己的脸,有一滴水,抬手去抹,却越来越多——腥咸的泪,慢慢地,流了一脸。
像场戏剧,初恋情人和主角邂逅在10年以后。
10年了,真的相见了——她记得他们有过一个10年的约定。她没当真,她知道,他也没当真。可是,这是命运怎样的安排呢?相见了,却在一切都晚了的时候。
手机响了,是丈夫。他问她在哪里,要不要他来接,一听不要,立刻又不放心地叮咛她注意安全。他是真心地不安,星儿想,本来说好一起来看戏的,可是,他有那么多应酬。所以她只好自己一个人来看,事情太突然,连找个陪人都没能找到,母亲也在忙着应酬客户。
1000元一张的贵宾票就这么作废了一张,星儿已经习惯了丈夫的财大气粗。丈夫长得高大而且挺拔,穿什么都是恰倒好处。可是星儿总是淡淡地,对这些好象都视而不见——朋友中有人迷刘德华,可她除了喜欢他的歌,不知道他好看在哪里。满街的男人,在她看来,没什么区别,就好象看石头没两样。
报社的那个未婚女记者经常酸酸地说“星儿,我可是做梦都想找个你老公一样的成功人士啊,又英俊,又有钱。”星儿也会笑着回答:“那你去追他呀。”女记者已经32了,长得并不差,可是也许太挑剔了的缘故,以致造成“当年不肯嫁东风,无端却被东风误”的局面。记者也不好,经常和事业有成的男人打交道,平时能看上的自然就没几个——可是成功男人大都是有妇之夫呢。
女记者来过家里几回,星儿笑着跟丈夫提起,丈夫都是嗤地一笑,表示自己的满不在乎和不屑一顾。
星儿有时也想,自己应该满足了,虽然丈夫经常忙着应酬,可是他是在乎自己的。在金钱和物质上他从来也不会亏待她,刚才电话里,他就一定要问的士的车号,十分担心星儿的完全。
可是直到车子停在名都花苑的大门口,她还有点心神不宁。
他看着她进了那个美丽的住宅区,想大声喊住她,想了想,忍住了。也许,她不方便见自己呢,他想。然后他站在那一排白玉兰式的路灯下,打量着四周。这里环境非常优美,路旁林荫夹道,空气清新,去市区也很便利,广告说是都市里的村庄,他觉得没错。从那扇白色的欧式的大门看进去,里边就是个花园,红白两色的楼房就散布在花海里。
初秋的风里,他点了根烟,火光照着他的脸,沉思的、凝重的。
晚上,她很久没睡着,后来努力对自己说,那样昏黄的灯光,可能认错了人,再说,中国人这么多,长相相似的也有——也许,这会儿他正在另一个半球上的阳光下工作或约会呢。
这样想着,她才恍惚睡去。
第二天,在镜前梳洗时,她突然清醒了,想到昨晚,在那样的黑暗里,他投向自己的那震惊、复杂的一瞥,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背景音乐,是天鹅之死。记忆里,四周都没了人,在时空的荒野里,只剩下那一双目光,白多黑少地、迅疾地、顽固地、带着点苦痛般地,投过来一瞥。
是他,她在心里喃喃念叨着一个名字。
可是,他来了,身边带着个华丽的女人。
发现自己这么多年来还清晰地记得他,她有点生气,在梳妆镜里看到自己苍白得失去血色的脸,而且,眼皮也有点浮肿着。丈夫关切地询问她是否不舒服,星儿赶紧否认。
丈夫开车送她去报社上班,下车时,她站在报社门口的梧桐树下跟他说再见,笑着对他说开车小心。一切都是老样子,什么也没发生过。即使是他,也不见得还记得她呢。他的老婆,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他的确变了,连对女人的口味也变了,她感叹道。以前的他,是多么地清高!
女记者正好来了,32岁的女人了,却喜欢穿一身白:白色的毛衣,白色的长裙。星儿不喜欢白色,她记得有本书上说过,喜欢白色的人都有点喜欢做作和爱慕虚荣。记者一眼看见她丈夫的车,打趣道:“难舍难分呀?”星儿看到她,就笑了一笑,正想走,她却不依不饶:“我正好要出去,可以搭个便车吗?”星儿无奈,只好俯身到车窗边问她老公是否方便,他迟疑了一会,拂不过面子,只好点头同意,开了车门。女记者感叹道:“还是得夫人下命令呀。”话未说话,一头钻进了那辆黑色的奥迪里。
日子一天天地翻过去了,除了在偶尔一个人的深夜,她还会记得剧院的那一幕。
半个月后的一个黄昏,星儿加班审稿。最后一个离开报社。走过楼下大坪,从一堆采访车里钻出来,就出了大门,站在法国梧桐树下等的士——丈夫临时有事情,不能来接她。时令已是初秋,虽然今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还是觉得凉意袭人,冷清的街道,行人不多。她突然感觉身后有个人。
她回头,看到一个刀砍斧削般的身影和一张冷峻的脸。
她怀疑自己的心停止了跳动,在那一刻里。真是他,那晚自己没看错!
他还是老样子——喜欢在人出其不意的时候出现。
在梧桐树的暗影里,他手中的烟头火光一闪一闪,灼痛了她的心——当初爱上他,也是因为爱上了这烟头的光亮吗?
她想问他怎么知道自己上班的地方,可是,想了想,她觉得多余——他一定是跟踪了自己了,就跟当年一样,他还跟踪过自己回家呢。
他带她去喝上岛咖啡,她掏出手机打电话给丈夫说有应酬。
他叫了一碟开心果——这么多年了,他还记得她的喜好。烟吸到一半时,他就把它掐灭在烟灰缸里。她的心立刻重重地一震——当年他17岁就有了烟瘾,她提议他每次只吸半根,没想到,他也记得。他的咖啡依然不喜欢加糖,他吃东西还是只吃一点点,他还是那么瘦,还是那么讨女孩子喜欢,咖啡厅的女侍应一直殷勤地围着他转——一切都没变。
记得以前他最喜欢穿皮甲克,黑色的。可是,今天,他穿的是一套合体的深灰色西装。10年过去了,他成熟了很多,脸上有一股沧桑的味道。
cd里放的是理查德的钢琴曲,她最爱的。桌上的蜡烛在小碗里泼剌剌地烧,光影里,两个人的脸,都带着点忧伤,带着点诡异的沉默。
咖啡馆里的人很多,可是,他们坐在靠窗的位置,对周围的人来人往浑然不觉。
她曾经千百次地设想过两个人重逢的场面,设想过要问的几千个问题,可是,没想到,见了,所有的话都无法说出。
烛光下,他仔细打量着她的脸,除了短发变长发,眼神里多了几许成熟和惆怅,变化不大。这样,使她显得更有风韵,空调的温度调得高了点,她随手脱下了风衣。里边是件鹅黄色的毛衣,领口有一圈透明的同色的蕾丝花边,使她的脸看起来很娇媚。他静静地看了她半天。
他记得当年在教室里,他坐在她右侧、窗户边、中间隔着一排座位,经常注视她的侧影:长而翘的睫毛,柔和的鼻线、大而黑亮的眼睛、圆脸,窗外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里沉着些琥珀一样的颜色——望着她,他是多么地绝望。
他爱她,她却不知道。
来这所以管理严格著称的城里的重点高中,是父母的主意。在原来小镇上的学校里,他先是割腕自杀,后来是出走,半年后才被人找回来——为了一个喜欢穿白裙的女孩,她把他的信交给了老师,学校轰动了。
他流浪到北方,在一座稀土矿里做过苦力。
其实对于读书,他并不抵抗。
他抵抗的是,在这所新学校里,他重又陷入了那样的迷惘,白衣女孩现在开始给他来信了——可能被他的痴情所感动。可是,他却喜欢上了这个叫林星儿的女孩——自己是怎么啦,见异思迁?
他随手在纸上写下一段话:她没有那种使人震惊的美貌,她只是像一道泉水一样,慢慢地向岩石的深处渗透。他没有那种被雷电击中的感觉,但他立刻感到重心的倾斜和并不亚于被雷电击中的一种深深的忧伤,那是人们在可望而不可即的事物面前所感到的绝望。
无人时,他把纸折成一只鹤,悄悄地放在了她桌上的大字典里。
他不抱多大的希望,也许,她会笑笑,就把纸丢入垃圾桶,他知道,她见多了这样的小纸条,也不屑于把它交给老师。
她学习是拔尖的,可是,绘画、唱歌、英语口语、作文竞赛,她都能拿奖。老师的骄傲、同学们的焦点、男生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女孩,喜欢笑,笑着的时候,脸颊上酒窝若隐若现,还要低下头去,似乎笑得自己都难为情了一样,而大多数时候,她又是安静而且沉思的,似乎很忧郁。坐在她右边,他发现她经常发呆出神,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开始偷偷地研究她,一颦一笑。再后来,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旋涡:一天看不到她,就万事无心。
没想到,她接受了他的约会。
他们约会,悄悄地,没有任何人知道。
在学校旁边一个开满了百合花的山坡上——学校在郊区,周围的农民都喜欢种百合,这种花盛开的时候,芳香沁人心脾,不过得春天才开——他问过她为什么喜欢自己,她也说不清。却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问他是不是贫血,要不,为什么脸色会白得那么不可思议。
“第一次看见你,我就记得你了,因为你白得不近情理。”她不好意思地告诉他。
“我不贫血,我的血是少而精。”他辩解道。
她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又迅速低下头去。他觉得她的笑在百合花里旋转了起来,使他晕旋。
他的心跳立刻加速。在那样的芳香里,他想把她抱入怀里,但是,他没有,他怕她生气,怕看到泪水在最心爱的脸庞上流下。
在心里,她也问过自己许多次,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呢,是他冷峻不同于同龄人的神态?还是他诗词歌赋里的才华?还是他长长的眼睛偶尔白多黑少地看着自己时——那样的闪烁而又狂乱?她看过他的文章,喜欢得着了迷。
还爱填词吗?她转动着小勺搅拌咖啡,眼睛却盯着蜡烛的泪:一滴滴地流下来,把剩下的半截身子都堆满了,不由想到一句诗:
蜡炬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不了,他有点遗憾地说,你呢?
哦,我吗?她心神不宁地重复说,填的,你知道,工作的关系。
她露出一副梦游的神情,跟当年一样,她是个爱幻想的女孩,脑海中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他给她重又倒满咖啡,加了一块糖,说:喝吧。
他想到了,她在报社上班,那是多么适合她的工作啊,他又想到了几天来她的生活:高尚的住宅区,丈夫是房地产商,小车接送上下班,多么地安逸,幸福。
当年,她随口说出一个10年的约定,他一直记得。可是,她却忘记了。
当年,是的,当年多少事啊,无法提起,无法说出了。
当年,词是他的最爱,厚厚的一本唐宋词选,有些地方都快被他翻破了。在很多同学为写作文发愁的时候,他已经可以把许多的词牌驾御得非常熟练,学校过国庆,还专门要他作了一阕念奴娇。
想到那晚,浓墨重彩的女人在天鹅湖的音乐里酣然睡去,她明白,他当然是不会填词的了。
可是,他说过,有一个最大的梦想,就是有间房,房里有着人间全部的书籍,她抱着一只猫,坐在地毯上看书。
这是她的梦,也就成为了他当年的梦想。
当年,只是当年而已,她啜了一口咖啡,顺便饮下了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望着窗外华灯初上的芙蓉路,望着行人的匆匆脚步,出神。她喜欢喝咖啡,喜欢这样苦涩过后满口的芬芳。
听到她的叹息,他的心抽搐了一下,这是她的老毛病了,喜欢轻轻地叹一口气,然后,出神。
当年,他们约会,如果是晚上,就常常去学校附近的小河边,坐在渔人晚间不用的小船上,两人背靠着背,看天上的月亮,河水哗啦啦地流过,小船在水流里轻轻地摇晃。这时,她就会轻轻地叹一口气。
不要叹气,好吗?他说,我心痛。
好的,她温顺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叹气,我就是胡思乱想。
我喜欢你的胡思乱想,他低声说。
轻轻地揽过她的肩,她的脸近在咫尺,她在他的目光里躲闪,慌乱无比。
他无法自制,温柔地捧起她的头,把唇凑过去,吻了她。她颤栗起来,他抱着她发抖的身子,又吻了她的睫毛,她的眼睛
他把她的脸弄得湿漉漉的。
我要你从此不再叹气,他傻傻地说。
又一个晚上,在小船上,也是月色如水。
他们很久没说话,背靠着背,听水流的声音。
星儿,他唤了她一声,在想什么?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她叹息着说。
他想了想,突然冒出一句:我们逃走吧。
为什么?她问,却不吃惊。
我们逃去深山老林,在溪边建一座听香水榭,我们只带一架琴,每天,我作词谱曲,你弹琴吟唱,在你的歌声里,我泪湿青衫。山中没有日月,我们看彼此红颜老去,华发渐生,这样慢慢地相守过一生,不好吗?他幽幽地说。
多美的梦,她说。
当然只能是梦,他们不能,还得考大学。
那时,他还喜欢在晚自习后,等在她回家的路上,小巷的入口处,他放一本书,坐在地上,点一根烟,等她,等她抱着一叠书,低着头,缓缓地走来。
很多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她爱上了这种感觉,回家的路上,黑暗的巷口,一闪一闪烟头的光亮,温暖着她的心,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光亮。
他的冷漠,他的烟,他的忧伤,他的高傲,全都成了她喜欢他的理由。她却不知道他的自杀,他的流浪,如果她知道了,会怎样呢?他不敢想。
他帮她教歌,齐秦的,苏芮的,王桀的,他喜欢把王杰的杰字写成桀。他的声音有点不男不女,可是,因为他的歌,班上很多女生喜欢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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