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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上那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人,很意外。
她谈过很多次恋爱,失恋过很多次,但是,没有老到那么老的。他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便爱得大义凛然,义无返顾。
一、阿欠
她生长在小城里,她没喝过卡布基诺,她也只是在网上见过哈根达斯,但是浪漫是浸到她的骨髓里的,她只看都市气味浓厚的女友、爱人、瑞丽、时尚,未见得人有多新潮,但内心十二分的小资。
兰心一针见血地指责她:受小说毒害太深了,总希望按图索骥,这样找下去,别说小白马,就是老黑驴也找不到了
她承认自己爱看浪漫主义的小说,喜欢唯美的爱情,但自己绝不象兰心说的那样渴求完美,她要的不多,她只要对某个人有某种感觉,她要,彼此爱。
对爱情,她有着飞蛾扑火般的力量。
她相信总有一个人是上天精心为她准备的,只是这个相遇的时刻来得慢了些,晚了些
大概、也许,可能,谁知道呢。
二、蓄发为君
她喜欢他的声音,京腔京韵的,带点桀傲不驯的味道。他很有北京子弟的特点:侃。所以她知道了关于他的很多:他下过乡,当过兵,他也出过国,务过工,多年的阅历令他别具魅力,虽然不曾谋面,但是她判断他就是她喜欢的那种人。她觉得他很象王朔小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那个男主人公张明,表面有点坏,但骨子里特善良,她就喜欢这样的人,有点偏执地认为这就是她需要的男人。她承认自己是一个到什么年龄都一直保持着敢往枪口上撞的勇气。她自认一直是一个单纯得有点傻气的孩子。
她清楚得记得二oo四年十月六日他打的第一个电话,她没有接,因为是陌生的电话号码她向来不接,然后他就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你是阿欠吗?我是高哥。
她以为是同学和她开玩笑,就非常凛冽地回复:高哥是谁?说全名儿。
很戏剧,很喜剧。她喜欢。她一直都把那条短信保存在手机里,当成美好回忆的见证。
他叫高兴,她听着就想乐,她叫阿欠,他说怎么听怎么象感冒了
然后他也清晰地告诉她:他喜欢她。莫名的,喜欢,就是一听到她的声音就开始喜欢。她有点害怕,这多象网恋?!彼此都没见过面,居然能喜欢得一塌糊涂?可是,可是,她捂上了耳朵,叫道:不要说,不用说说什么都已经来不及,喜欢的情绪泛滥成灾,她想,就这样吧,给它自由吧。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爱他。
每次一拿起听筒,他就说:喂,这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或者说您拨的号码是空码,请核实后再拨有时,他会在电话里哑着嗓子、变着调地给她唱东方红、学习雷锋好榜样之类的歌儿,诸如此类,不笑都不行,是的,他说他人生的字典里只有“快乐”这两个字。和他在一起,她很开心,爱很简单,她喜欢听陶哲的这首歌,因为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爱,很简单。
越来越觉得他象极了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的张大民,还有铁达尼号里的杰克,不是生存状态,而是生活态度,很积极,很乐观,好象,只要有他在,世界就是他的:)
她把幸福的定义理解为:健康和快乐。她认为他的个性和优秀品质注定了他一定会幸福的,和他在一起生活的人也一定会幸福的。
她说她打心眼儿里崇拜他,他就会狂笑。很得意。
当然她知道他并非完美,比如他没有受过很好的学校教育,他很粗鲁,是见多识广而非博学多才。可那些在他的优点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她忍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喜欢你,是我一生当中讫今为止最为完美的情结。
兰心告诉过她不要让男人知道她很喜欢他,否则他会找不着北,但是,她有自己的想法:喜欢他,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呢。
她第一次有了结婚的想法,是因为他的朋友告诉她他曾经受过伤害。
那是个非常遥远的爱情故事:二十年前,他非常喜欢一个女孩,一心一意想和她结婚,女孩对他也表现得有情有意吧,为了能让她过上好日子,他辞去铁道部的公职去日本打工,六年时间,足足赚了一大笔钱都被他分批寄给了女孩和自己的老爸老妈,寄给爸妈是孝顺,寄给女孩算是笼络女孩的心吧。可是当他提着行李回国时,那个女孩告诉他她已经结婚生子了按她的想法,他的脾气非常之大,肯定会对那个女孩施暴,或者去找那个女孩的丈夫做点什么,可是他居然只是轻轻地向女孩道了声祝你幸福,转身走了。这样的结局无论如何都让她无法接受。因为对他来说,太不公平了,太残忍了,可是事实就是那样。只是,他一气之下,十五年时间不谈婚娶,他每年只有满打满算一个月的时间在北京,他总是要回北京因为爸妈在北京,但是不想呆得太久,因为那是他的伤心之地。他终日在他工作的城市奔波,不辞辛苦。他只想把所有属于他的时间填满,他太想忘掉过去了。当他渐渐觉得自己有点老了,想找个女人做伴的时侯,就被朋友介绍认识的她。
他不是个会谈恋爱的男人,他不容易动情,但是他很专情。这一点是她最为喜欢的。
喜欢是万物之源,这话是一个朋友说的,她有同感,喜欢一个人才会选择他,喜欢一个人才会甘心情愿为他做任何事,或者做任何改变。
她开始留头发,因为他说他喜欢长头发的女孩。
她开始每天早起跳半小时的舞,跳到出汗;每天中午去游泳,游到筋疲力尽;每天晚上在床上做仰卧起坐,直到横尸床头还有以健康为前提地节食,没有对自己这么不自信过,以前她不穿裙子,不穿高跟鞋,这个夏天买了有史以来第一条裙子,第一双细高跟的鞋子,是想,穿给他看。
一点一滴总关情
三、爱君如梦
有一段时间,高兴突然在qq上消失了,他的家里根本找不到他了,更要命的是有一个星期天,她拨他家的电话,有四个小时之久一直占线,一切都突如其来!
兰心非常尖刻地说:我怀疑他在上海根本就有女人
她知道和一个人交往首先要信任他,否则便没有交往的意义,可他的突然间的变化还是让她的心里越来越没有底。她不喜欢拖泥带水,不喜欢含糊其词,更不喜欢沉默不语。可是他什么话都不讲。
她性急之下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我们分手吧
他以沉默的方式代替了以往扑天盖地的热情。
她记起来,他曾经说过,爱情于他,可有可无,他想找个老婆结婚,如果找不到他就一个人,活到老。
她思前想后,又开始懊恼,其实他一惯给她印象蛮好,他的朋友对他的评价也蛮高,她怎么会那么糊涂,说,分手呢。
兰心自不用说,其他朋友都劝她选择放弃,她也想,大家都反对的爱情基本没有好下场,可是,她愿意,接受这些命里的劫数。注定要经历的肯定逃不开。
来一次爱情奔袭吧。她坐很远的火车去了上海,她做了三个月的思想准备,一天一天数着过的,她设想了很多种见面后的场景与结局,但都抵不过见面后他说的三句话:我不会见你的,我更不会去接你的,你怎么来的就怎么走。
绝决,冷漠。忽然之间的事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此一刻炫烂,彼一刻凋零。爱情的花朵是这么生长的么?!
从来没有那么强烈地渴望过和一个人在一起,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生一世。而这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
她在太平洋百货对面的肯德基店里临窗坐了整整七个小时。等返程的火车。她泪流满面地看窗外来来往往的漂亮女孩与英俊男生,一对又一对,她伤心地想:为什么这其中就没有自己。
恍惚间她坐上开往北京的列车,她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还以为这列车会中间停一下呢,她... -->>
她爱上那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人,很意外。
她谈过很多次恋爱,失恋过很多次,但是,没有老到那么老的。他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便爱得大义凛然,义无返顾。
一、阿欠
她生长在小城里,她没喝过卡布基诺,她也只是在网上见过哈根达斯,但是浪漫是浸到她的骨髓里的,她只看都市气味浓厚的女友、爱人、瑞丽、时尚,未见得人有多新潮,但内心十二分的小资。
兰心一针见血地指责她:受小说毒害太深了,总希望按图索骥,这样找下去,别说小白马,就是老黑驴也找不到了
她承认自己爱看浪漫主义的小说,喜欢唯美的爱情,但自己绝不象兰心说的那样渴求完美,她要的不多,她只要对某个人有某种感觉,她要,彼此爱。
对爱情,她有着飞蛾扑火般的力量。
她相信总有一个人是上天精心为她准备的,只是这个相遇的时刻来得慢了些,晚了些
大概、也许,可能,谁知道呢。
二、蓄发为君
她喜欢他的声音,京腔京韵的,带点桀傲不驯的味道。他很有北京子弟的特点:侃。所以她知道了关于他的很多:他下过乡,当过兵,他也出过国,务过工,多年的阅历令他别具魅力,虽然不曾谋面,但是她判断他就是她喜欢的那种人。她觉得他很象王朔小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那个男主人公张明,表面有点坏,但骨子里特善良,她就喜欢这样的人,有点偏执地认为这就是她需要的男人。她承认自己是一个到什么年龄都一直保持着敢往枪口上撞的勇气。她自认一直是一个单纯得有点傻气的孩子。
她清楚得记得二oo四年十月六日他打的第一个电话,她没有接,因为是陌生的电话号码她向来不接,然后他就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你是阿欠吗?我是高哥。
她以为是同学和她开玩笑,就非常凛冽地回复:高哥是谁?说全名儿。
很戏剧,很喜剧。她喜欢。她一直都把那条短信保存在手机里,当成美好回忆的见证。
他叫高兴,她听着就想乐,她叫阿欠,他说怎么听怎么象感冒了
然后他也清晰地告诉她:他喜欢她。莫名的,喜欢,就是一听到她的声音就开始喜欢。她有点害怕,这多象网恋?!彼此都没见过面,居然能喜欢得一塌糊涂?可是,可是,她捂上了耳朵,叫道:不要说,不用说说什么都已经来不及,喜欢的情绪泛滥成灾,她想,就这样吧,给它自由吧。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爱他。
每次一拿起听筒,他就说:喂,这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或者说您拨的号码是空码,请核实后再拨有时,他会在电话里哑着嗓子、变着调地给她唱东方红、学习雷锋好榜样之类的歌儿,诸如此类,不笑都不行,是的,他说他人生的字典里只有“快乐”这两个字。和他在一起,她很开心,爱很简单,她喜欢听陶哲的这首歌,因为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爱,很简单。
越来越觉得他象极了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的张大民,还有铁达尼号里的杰克,不是生存状态,而是生活态度,很积极,很乐观,好象,只要有他在,世界就是他的:)
她把幸福的定义理解为:健康和快乐。她认为他的个性和优秀品质注定了他一定会幸福的,和他在一起生活的人也一定会幸福的。
她说她打心眼儿里崇拜他,他就会狂笑。很得意。
当然她知道他并非完美,比如他没有受过很好的学校教育,他很粗鲁,是见多识广而非博学多才。可那些在他的优点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她忍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喜欢你,是我一生当中讫今为止最为完美的情结。
兰心告诉过她不要让男人知道她很喜欢他,否则他会找不着北,但是,她有自己的想法:喜欢他,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呢。
她第一次有了结婚的想法,是因为他的朋友告诉她他曾经受过伤害。
那是个非常遥远的爱情故事:二十年前,他非常喜欢一个女孩,一心一意想和她结婚,女孩对他也表现得有情有意吧,为了能让她过上好日子,他辞去铁道部的公职去日本打工,六年时间,足足赚了一大笔钱都被他分批寄给了女孩和自己的老爸老妈,寄给爸妈是孝顺,寄给女孩算是笼络女孩的心吧。可是当他提着行李回国时,那个女孩告诉他她已经结婚生子了按她的想法,他的脾气非常之大,肯定会对那个女孩施暴,或者去找那个女孩的丈夫做点什么,可是他居然只是轻轻地向女孩道了声祝你幸福,转身走了。这样的结局无论如何都让她无法接受。因为对他来说,太不公平了,太残忍了,可是事实就是那样。只是,他一气之下,十五年时间不谈婚娶,他每年只有满打满算一个月的时间在北京,他总是要回北京因为爸妈在北京,但是不想呆得太久,因为那是他的伤心之地。他终日在他工作的城市奔波,不辞辛苦。他只想把所有属于他的时间填满,他太想忘掉过去了。当他渐渐觉得自己有点老了,想找个女人做伴的时侯,就被朋友介绍认识的她。
他不是个会谈恋爱的男人,他不容易动情,但是他很专情。这一点是她最为喜欢的。
喜欢是万物之源,这话是一个朋友说的,她有同感,喜欢一个人才会选择他,喜欢一个人才会甘心情愿为他做任何事,或者做任何改变。
她开始留头发,因为他说他喜欢长头发的女孩。
她开始每天早起跳半小时的舞,跳到出汗;每天中午去游泳,游到筋疲力尽;每天晚上在床上做仰卧起坐,直到横尸床头还有以健康为前提地节食,没有对自己这么不自信过,以前她不穿裙子,不穿高跟鞋,这个夏天买了有史以来第一条裙子,第一双细高跟的鞋子,是想,穿给他看。
一点一滴总关情
三、爱君如梦
有一段时间,高兴突然在qq上消失了,他的家里根本找不到他了,更要命的是有一个星期天,她拨他家的电话,有四个小时之久一直占线,一切都突如其来!
兰心非常尖刻地说:我怀疑他在上海根本就有女人
她知道和一个人交往首先要信任他,否则便没有交往的意义,可他的突然间的变化还是让她的心里越来越没有底。她不喜欢拖泥带水,不喜欢含糊其词,更不喜欢沉默不语。可是他什么话都不讲。
她性急之下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我们分手吧
他以沉默的方式代替了以往扑天盖地的热情。
她记起来,他曾经说过,爱情于他,可有可无,他想找个老婆结婚,如果找不到他就一个人,活到老。
她思前想后,又开始懊恼,其实他一惯给她印象蛮好,他的朋友对他的评价也蛮高,她怎么会那么糊涂,说,分手呢。
兰心自不用说,其他朋友都劝她选择放弃,她也想,大家都反对的爱情基本没有好下场,可是,她愿意,接受这些命里的劫数。注定要经历的肯定逃不开。
来一次爱情奔袭吧。她坐很远的火车去了上海,她做了三个月的思想准备,一天一天数着过的,她设想了很多种见面后的场景与结局,但都抵不过见面后他说的三句话:我不会见你的,我更不会去接你的,你怎么来的就怎么走。
绝决,冷漠。忽然之间的事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此一刻炫烂,彼一刻凋零。爱情的花朵是这么生长的么?!
从来没有那么强烈地渴望过和一个人在一起,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生一世。而这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
她在太平洋百货对面的肯德基店里临窗坐了整整七个小时。等返程的火车。她泪流满面地看窗外来来往往的漂亮女孩与英俊男生,一对又一对,她伤心地想:为什么这其中就没有自己。
恍惚间她坐上开往北京的列车,她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还以为这列车会中间停一下呢,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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