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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天空电闪雷鸣,倾盆大雨覆盖了整座邛都市,一名身披黄色雨衣的外卖小哥正驾驶着白色电瓶车疾驰在街道上,前面路口突然驶出一辆银灰色路虎,黑暗及暴雨之中视线极差,加上外卖小哥怕耽误送餐时间,速度稍快,最终径直撞向那辆银灰色路虎。
砰!
沉闷的撞击声淹没于雷雨声中。
披着黄色雨衣的外卖小哥被撞上半空,就在这时,一道巨大的闪电割裂雨夜,瞬间将外卖小哥淹没其中。
.......
迷迷糊糊中醒来,身上隐隐作痛的叶云,发现四周轻纱罗曼、烟雾缭绕,透过轻纱看去,自己竟然身处一间古色古香的阁楼之中,微风拂过,鼻间传来阵阵沉香木的独特香味。
“这是什么地方?”叶云双眉微翘,表情充满了困惑。
努力支撑着身体,想要走出去看看,角落里突然冒出一道软糯无比的少女之声。
“少爷,你醒了吗?”
女孩忽的开口,似乎是洛阳一代的方言,身上更是穿得花花绿绿。
望着正朝自己走来的女孩,叶云满是懵逼的表情,女孩长得倒是很清秀,但以叶云的判断,这女孩大概也就十五六的样子。
“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叶云脱口问道。
清秀女孩双眉紧蹙,暗道:“少爷难道真被摔傻了么?”
“少爷,我是夫人身边的雨荷,你不记得了吗?”糯糯的声音再次传出。
“少爷?雨荷?”叶云脑子里仍萦绕着雨夜送外卖而被路虎撞飞的场景,之后被刺眼的强光吞噬,醒来居然成了什么少爷,这尼玛是在做梦么?
忍着身体传来的刺痛,叶云强撑着爬了起来,一把撩开床幔就打算往外跑,哪知身体不受控制的直接扑倒在了床前。
摔倒并引发身体的剧痛还在其次,最恐怖的是,撑在地上的那双手似乎并非自己原本那双手,送外卖是力气活,他的手绝不可能如此白嫩。
这双手,绝对不属于他。
.......
作为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叶云能读完本科,不知比城市里的孩子付出多少倍的艰辛和努力,大学毕业,叶云怀揣着年轻人的梦想一路北上,哪知正应了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京城浪迹了两年之久,别说当初那些美好的愿望实现与否,仅凭一日三餐、及贵得离谱的房租,足以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认清现实的他,最终不得不回到离家乡不远的邛都市,干起了外卖小哥的行当,送外卖虽然苦累,但好歹负担得起相对便宜的物价及房租,甚至还能存下些积蓄,且一干就是两年。
大学毕业后的四年里,叶云不但跑过销售,做过服务生,甚至在船销组织混迹了数月,屌丝经历不所谓不丰富,理想最终被现实击得粉碎之后,他终于明白了务实的道理,他这才开始踏踏实实干上了外卖小哥的行当,哪知,一场车祸却将他送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叶云灵魂附身的这具躯壳,名石韬,字远之;这一年被称为元康八年,所处的国家叫“晋”,如今的掌权者,一共有两个,一是明面上的皇帝:司马衷;另一个则是实际的掌权者,贾南风贾皇后。
业余时间爱好专研历史的叶云,仅凭司马衷、及贾南风这两个人名,若还不能猜出自己现如今所处的时代,那些历史书他就白读了。
没错,此际正是被后世称为西晋的这一时期,而如今明暗两位掌权者也正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白痴皇帝司马衷,以及作死皇后贾南风。
严格说来,被叶云附身的这位倒霉鬼,家世绝对称得上显赫,同时还富可敌国,他能鸠占鹊巢占据这具躯壳,一醒来就成了少爷,他原本应该庆幸,可如今的他却甚是惶恐。
原由却是这具身体的父亲。
石崇,字季伦,西晋金谷二十四友之一,更是历史上最著名的超级富豪之一。
与外戚贾谧交好的石崇,刚刚被提拔,即将赴任徐州刺史,现如今正在闻名遐迩的“金谷园”中大肆宴请宾客。
石韬,石崇膝下第七子,现年十四岁,正当束发,常被父兄们称之为小七,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石韬皮囊倒也长得不错,就是身子骨太柔弱了一些,月前,听说父亲被外放至徐州做刺史,石韬立即囔囔着要随父亲赶赴徐州,之后还非要吵着让奴仆们教他骑马射箭,哪知马匹受惊,石韬坠落马下,后脑勺又磕在青石之上,再然后便被叶云莫名其妙的占据了肉身。
元康八年换算成公园纪年,具体是哪一年叶云并不清楚,同时他也记不太清关于西晋各种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但他依稀记得,自己的便宜老爸似乎已经蹦跶不了几年了。
浑浑噩噩过了大半个月,眼前的世界,脉络渐渐清晰起来,醒来这段时间,多数时候他都在熟悉周围的一切,包括这个时代的语言文字,尽管耗费了大把的时间,这时他也不过勉强能与人交流而已,但似乎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在他人眼里,石韬毕竟刚刚摔坏过脑子。
从奴仆们那里探听来的消息,藩王司马亮、司马玮早在几年前已被皇后贾南风设计给灭了。
也就是说,中原即将陷入一段最黑暗的历史时期。
导致“五胡乱华”的“八王之乱”,这时已拉开了帷幕。
西晋末年,贾南风弄死司马亮、司马玮,被称之为八王之乱的第一阶段,而贾南风被其他藩王毒死为第二阶段,随着贾南风的倒台,石崇失宠,很快被灭了满门,虽然不知具体是哪一年的事,但这才是最可怕的。
好不容易成了穿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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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天空电闪雷鸣,倾盆大雨覆盖了整座邛都市,一名身披黄色雨衣的外卖小哥正驾驶着白色电瓶车疾驰在街道上,前面路口突然驶出一辆银灰色路虎,黑暗及暴雨之中视线极差,加上外卖小哥怕耽误送餐时间,速度稍快,最终径直撞向那辆银灰色路虎。
砰!
沉闷的撞击声淹没于雷雨声中。
披着黄色雨衣的外卖小哥被撞上半空,就在这时,一道巨大的闪电割裂雨夜,瞬间将外卖小哥淹没其中。
.......
迷迷糊糊中醒来,身上隐隐作痛的叶云,发现四周轻纱罗曼、烟雾缭绕,透过轻纱看去,自己竟然身处一间古色古香的阁楼之中,微风拂过,鼻间传来阵阵沉香木的独特香味。
“这是什么地方?”叶云双眉微翘,表情充满了困惑。
努力支撑着身体,想要走出去看看,角落里突然冒出一道软糯无比的少女之声。
“少爷,你醒了吗?”
女孩忽的开口,似乎是洛阳一代的方言,身上更是穿得花花绿绿。
望着正朝自己走来的女孩,叶云满是懵逼的表情,女孩长得倒是很清秀,但以叶云的判断,这女孩大概也就十五六的样子。
“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叶云脱口问道。
清秀女孩双眉紧蹙,暗道:“少爷难道真被摔傻了么?”
“少爷,我是夫人身边的雨荷,你不记得了吗?”糯糯的声音再次传出。
“少爷?雨荷?”叶云脑子里仍萦绕着雨夜送外卖而被路虎撞飞的场景,之后被刺眼的强光吞噬,醒来居然成了什么少爷,这尼玛是在做梦么?
忍着身体传来的刺痛,叶云强撑着爬了起来,一把撩开床幔就打算往外跑,哪知身体不受控制的直接扑倒在了床前。
摔倒并引发身体的剧痛还在其次,最恐怖的是,撑在地上的那双手似乎并非自己原本那双手,送外卖是力气活,他的手绝不可能如此白嫩。
这双手,绝对不属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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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叶云能读完本科,不知比城市里的孩子付出多少倍的艰辛和努力,大学毕业,叶云怀揣着年轻人的梦想一路北上,哪知正应了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京城浪迹了两年之久,别说当初那些美好的愿望实现与否,仅凭一日三餐、及贵得离谱的房租,足以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认清现实的他,最终不得不回到离家乡不远的邛都市,干起了外卖小哥的行当,送外卖虽然苦累,但好歹负担得起相对便宜的物价及房租,甚至还能存下些积蓄,且一干就是两年。
大学毕业后的四年里,叶云不但跑过销售,做过服务生,甚至在船销组织混迹了数月,屌丝经历不所谓不丰富,理想最终被现实击得粉碎之后,他终于明白了务实的道理,他这才开始踏踏实实干上了外卖小哥的行当,哪知,一场车祸却将他送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叶云灵魂附身的这具躯壳,名石韬,字远之;这一年被称为元康八年,所处的国家叫“晋”,如今的掌权者,一共有两个,一是明面上的皇帝:司马衷;另一个则是实际的掌权者,贾南风贾皇后。
业余时间爱好专研历史的叶云,仅凭司马衷、及贾南风这两个人名,若还不能猜出自己现如今所处的时代,那些历史书他就白读了。
没错,此际正是被后世称为西晋的这一时期,而如今明暗两位掌权者也正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白痴皇帝司马衷,以及作死皇后贾南风。
严格说来,被叶云附身的这位倒霉鬼,家世绝对称得上显赫,同时还富可敌国,他能鸠占鹊巢占据这具躯壳,一醒来就成了少爷,他原本应该庆幸,可如今的他却甚是惶恐。
原由却是这具身体的父亲。
石崇,字季伦,西晋金谷二十四友之一,更是历史上最著名的超级富豪之一。
与外戚贾谧交好的石崇,刚刚被提拔,即将赴任徐州刺史,现如今正在闻名遐迩的“金谷园”中大肆宴请宾客。
石韬,石崇膝下第七子,现年十四岁,正当束发,常被父兄们称之为小七,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石韬皮囊倒也长得不错,就是身子骨太柔弱了一些,月前,听说父亲被外放至徐州做刺史,石韬立即囔囔着要随父亲赶赴徐州,之后还非要吵着让奴仆们教他骑马射箭,哪知马匹受惊,石韬坠落马下,后脑勺又磕在青石之上,再然后便被叶云莫名其妙的占据了肉身。
元康八年换算成公园纪年,具体是哪一年叶云并不清楚,同时他也记不太清关于西晋各种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但他依稀记得,自己的便宜老爸似乎已经蹦跶不了几年了。
浑浑噩噩过了大半个月,眼前的世界,脉络渐渐清晰起来,醒来这段时间,多数时候他都在熟悉周围的一切,包括这个时代的语言文字,尽管耗费了大把的时间,这时他也不过勉强能与人交流而已,但似乎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在他人眼里,石韬毕竟刚刚摔坏过脑子。
从奴仆们那里探听来的消息,藩王司马亮、司马玮早在几年前已被皇后贾南风设计给灭了。
也就是说,中原即将陷入一段最黑暗的历史时期。
导致“五胡乱华”的“八王之乱”,这时已拉开了帷幕。
西晋末年,贾南风弄死司马亮、司马玮,被称之为八王之乱的第一阶段,而贾南风被其他藩王毒死为第二阶段,随着贾南风的倒台,石崇失宠,很快被灭了满门,虽然不知具体是哪一年的事,但这才是最可怕的。
好不容易成了穿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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